32.药品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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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退货管理制度 起草部门: 质管部 起草人: 起草日期:2014.4.17 变更记录: 分发部门 分发份数 编号:DHYY-ZD-032—2014—01 审阅人: 批准人: 执行日期:2014.8.1 批准日期:2014.8.1 变更原因: 一、目的:规范采购退货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假劣药品通过退货渠道流入市场。

二、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新版GSP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三、范围:适用于公司采购退出的管理。 四、责任者:

1、采购部负责药品退货的账务处理及与供货单位的联系工作。 2、质管部负责采购退货的监督审批。 3、运输部负责药品采购退货的具体处理。 五、规定内容:

2.3购进退出应分为“到货退货”和“在库退货”

2.4到货退货是在药品到货后验收员将药品查询、药品拒收信息传递给业务

部以后,业务部考虑经营需要,并与供货客户联系后进行的退货。 2.5在库退货则指业务部在接到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的药品质量反馈单以后,

考虑经营需要,并与供货客户协商进行的退货。

2.6进货退出由业务部给储运部门下发退货审批通知单,储运部门接到退货

通知单以后,备货并将货物存放于退货区,待供货客户自行提走或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发出。

2.7药品退货后储运部门应做退货登记,并通知业务部。

1、购进药品到货逾量的、票货不符、冷链药品到货温度不符合要求、供货方未按合同要求发出的,药品召回,问题药品追回、药品内外包装有破损、污染、滞销或近效期,收货、验收环节拒收的,保管、养护等环节发现药品外在质量问题应由供货方承担责任的,均应采购退回供货方。

2、假劣药品以及供货来源不合法的药品不得退回供货客户,而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由采购员向供货单位提出退货需求,双方约定退货相关事项后,采购员在系统里填写“采购退出申请单”,写明退货原因,采购部经理审核后,交质管部审核,质管部应对有质量问题药品实物核实确认,质管部审核同意后交仓库办理退货。

4、采购退出药品质量合格的存放在退货区,挂黄牌标识。质量不合格的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挂红牌标识。

5、仓库保管员按系统中“采购退货拣货单”拣货,出库复核员按系统中“采购退货出库复核单”复核,复核完后打印“采购入库退货单”,将退货药品和随货同行单拼箱,待供货客户自行提走或交运输部办理退货委托运输,客户自提的应签名。

6、 采购退出药品形成采购入库退货记录,包括:退货单位、品名、规格、剂型、批准文号、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退货日期、退货原因、处理意见、退货方式、经办人员等。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id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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