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讲章:我该做什么才能得永生

更新时间:2024-05-29 19:5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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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讲章:我该做什么才能得永生?

路18:18-30 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共同记载一个故事,有一个人问耶稣,“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将三本福音书合起来看,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此人的身份。马太福音说他是个少年人;马可福音说他是个富有的人;路加福音说他是个官。少年人固有的帅气,加上他的财富和很高的官员身价,这个少年人占全了,用今天的话说,他是个典型的“高富帅。”这个富有的少年官比今天的“高富帅”更胜一筹的是,他身上没有明显的浅薄和傲慢,而且他对属灵的事物有兴趣和追求,所以他问耶稣:“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太19:16) 为什么年轻人来问耶稣? “有一个官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这个年轻人对耶稣的问题表明两件事实:第一,他相信有永生;第二,他对自己能否得到永生没有把握。 人人都有追求永生的倾向,这是人被造的天性。有人说,我只想今生好好地活着,对于永生的事我不在意。这样说辞的潜台词是:我不相信有永生这回事。这中看似无所谓的说辞其实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因为他(她)不知道人如果没有永生就是永刑,那样的结局是何等的可怕。 这个年轻人知道有永生,但他对自己能否得着永生没有把握。他内心的思绪是:我一向遵循律法,谨守诫命,但我做

得到底够不够呢?我还需要做哪些更多的善事呢? 这个少年官以为遵守诫命和律法,靠自己的好行为可以赚得永生。 于是耶稣便用律法来考一考这个少年人。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路18:20) “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路18:21) 听他说话的口气,这少年官不像是自傲和夸口,他很可能是真诚的,他真的这么想。平心而论,这个少年官比今日许多人做得好。这个年轻人很可爱,圣经也确实记载说,耶稣看见他就爱他。 这个年轻人也代表今天不少道德高尚、有理想和追求、事业心强、并且各方面都做得不错的青年人。在此对这些品学兼优的青年人们又一点善意的提醒:这个少年官所拥有的你可能也有,但他在遗憾中所失去的,你可能也会失去。 今天,也许有不少青年人,像这个少年官一样,以为自己各方面做得还不错。但很多时候,我们对自己究竟什么样并不明白,尽管我们的心很真诚。 你真的各方面都做得不错吗? 让我们看看圣经中最简单的十诫,我们能否不折不扣地遵守。如果十诫中哪一条你切实遵守,就做一个记号,看看你能遵守几条。 1。不可有别神。圣经告诉我们主耶和华是独一的神,要求人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耶和华神。基督徒朋友们,你是否每分每秒、时时刻刻都尽心尽意爱耶和华你的神吗?非基督徒朋友们,如果你不信耶和华神,怎能谈得上爱他呢?如果你

说我什么神也不信,那是虚话,你总要信个什么,或者你自己就是你的神。这十诫中的第一条,你能完完全全地遵行吗? 2。不可拜偶像。圣经吩咐人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去跪拜,但广义地讲,任何超过或占据神之地位的人、事、物,都是你心中的偶像。如果你从来没有拜过假神,那么钱财、名利、地位、明星、儿女,也都有可能是你的偶像。这样你拜过偶像吗? 3。不可妄称神的名。无论英文还是中文的俗语中,都有一些人们经常使用的词汇,是妄称神的名,广义上说,你的说话、行事、为人使神的名受亏损、受羞辱的都是亵渎了神的名。 4。守安息日为圣日。安息日是要身心休息,全心敬拜神、思想神、默念神、感谢神,你有过在礼拜日(或礼拜六)为自己的私事、方便、甚至懒惰而故意跳过或略去敬拜感谢神的时候吗? 5。当孝敬父母。你是否任何时候都对你的父母百般孝敬、尽心尽力?你有过顶撞父母、使他们伤心、生气或令他们担忧、挂虑的时候吗? 6。不可杀人。你会说,这一条我可以坚定地说,我没有犯过。等一等,新约马太福音耶稣说,凡恨人的就是杀人了,因为恨人是杀人的开始。你有过恨人的时候吗?你如果有过自己或强迫他人堕胎的经历,那就是谋杀自己的亲生骨肉。 7。不可奸淫。在今天的社会,淫乱已经是人们习以为常的事了,婚前同居、婚外恋、同性恋、包养、二奶、小三等等,连名字都是五花八门。不过也不否认,有少数道德高超的人,他们的确作风

纯正令人尊敬。但即使是这些道德高尚的人,若照耶稣的标准,恐怕是少之又少。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8) 8。不可偷盗。凡是占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都属此列。你拿过单位的一张纸、一支笔吗?你报税是百分之百地诚实吗?你上班是百分之百地分秒不差,没有过迟到、早退、闲散、偷懒、聊天、上网、打电话等情形吗?你使用过盗版的软件、光碟、书籍或其它物品吗?你有过剽窃、作弊的行为吗? 9。不可作假见证。你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哪怕些微的谎话吗?你有过所谓善意的谎言吗?你有过欺骗的行径吗?你说过夸大之词、言过其实的时刻吗? 10。不可贪恋。你有过贪心的时候吗?你有过把持自己所有的决不放手的时候吗?你有过羡慕别人所拥有的财富、姿色、妻妾、儿女、权势、地位的时候吗? 假如这十条诫命,你能遵守一条就得一分。你得了十分吗?如果没有得满分,那就完了,说明你是个犯了法的人。如果你说你得了五分以上,那就可以肯定你正在违背第九条“不可作假见证”的诫命。 因此得出结论,任何人想要靠遵守律法、广施善行而赚取永生都是徒劳无益行不通的。这也正是为什么这位少年官来到耶稣面前的原因:虽然他自认为从小就遵守了律法,但他心里对永生还是没有把握。 耶稣叫那少年人做什么? “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

你还要来跟从我。”(路18:22) 耶稣在这里吩咐少年人两件事: 第一,要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 耶稣向这少年人提到旧约的十诫,那少年人自信地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说,“你还缺少一件。” 一般认为,十诫中的前四条是人对神的诫命,后六条是人对人的诫命。姑且不说少年人是否完全遵守了针对神的四条诫命,仔细读耶稣对少年人提到的关于人与人之间的诫命,他似乎故意将六条诫命中的最后一条省去了:不可贪恋。 贪恋有两种情形,一是抱持自己所有的不肯松手;二是觊觎别人所有的奢望占有。 这个少年官正是违背了这第十条不可贪恋的诫命,所以他说诫命他从小都遵守了,如果不是夸口就是无知。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中国现行刑法共约450条,只有违背其中任意一条,就是犯了法。如同一块儿价值不菲的钻石,只要有一点点的破损,其价值就不存在了。 很显然,这个少年官若想要以遵守律法来赚取永生,是没有可能的了,虽然他其他方面做得可能真的不错。但他舍不得将自己的财富分给穷人,违背了旧约“爱人如己”(未19:18)的律法,也至少违背了十诫中“不可有别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贪恋”等三条诫命。 既然律法不能使人得生命,那么律法的功用是什么呢?律法的功用在于,它作为标杆和尺度,显出人的过犯和罪恶。 耶稣向这少年人吩咐的第二件事是: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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