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招生合作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4-06-28 23:3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招生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福州培训网:www.fzpxw.com(运营商:福州时代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招生业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招生代理业务的合作方,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合作仅指招生

业务上的合作,乙方只负责帮助甲方招生,不负责学员的培训实施工作,乙方通过自身的网站平台及宣传渠道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培训课程进行信息发布、宣传及学员咨询解答,为甲方争取学员资源,从而达到合作双赢。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网站发布及宣传的课程信息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存在

虚假或违法性而导致学员退款、投诉等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为甲方代理招生是一种有偿的服务,甲方应对于通过乙方网站平台及宣传渠道获

取的客户报名,按双方协商好的佣金/提成(具体佣金/提成详见附件一),按时支付给乙方。

4. 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以电话或传真或QQ方式及时通知给甲方,甲乙双方

均有义务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 !

5.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已报名的学员信息,应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最后登记,甲方不得

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给学员打折扣。

6. 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交费)的学员,甲方应在收到学员款项后的二天之内

以电话或传真或QQ方式告之乙方,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得的佣金/提成,否则乙方一经发现,有权向甲方双倍索赔佣金/提成,并立即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二、费用支付

1. 结算日期: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交费)的学员,甲方应在三天内将佣金/

提成与乙方结算,如甲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向乙方支付推广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相应推广费用两倍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对每个培训课程的佣金/提成可进行共同协商,协商后,由甲方给予乙方每个

课程的一个最底价,学员所交的费用扣除最底价,即为乙方的佣金。(详见附件一) 3.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开户名:程顺梅

卡 号: 4367 4218 3262 0061 784

三、解决重单

1.当乙方第一次报学员信息给甲方时,甲方应立即判断并告知乙方是否有重复客户!如甲方已有重复学员信息,则乙方所报名信息无效!

2.乙方应以书面传真,邮件发送,或网上工具(QQ)通知甲方学员报名信息,甲乙双方同时进行登记备案该学员的报名信息!

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学员报名资料进行重新报名!

4.当甲方收到乙方以书面传真,邮件发送,网上工具通知学员报名信息并已登记备案,其后报名该学员信息均属重单

四、协议的补充、变更、终止

1.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乙方义务。

2.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实时性。若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

3.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4.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调解决,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协议没有担保人,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福州培训网:www.fzpxw.com 指定学员对接人: 招生专员: 对接QQ号: QQ号:475387801 对接电话: 电话:0591-88983576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课程价格一览表

甲方开办的课程名称 收据,不负责正式发票。

对外正常收取的培训费 给福州培训网的最底合作价 备注:学员如需正式发票,一律由甲方负责提供。同时,甲方给乙方的代理招生拥金,乙方仅向甲方提供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gg3.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