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人大提案)

更新时间:2023-11-07 07:4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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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用好村级预留用地政策 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2年开始,**市探索利用规划村级预留发展用地,为村级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关于规划预留发展村级经济用地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03)2 8号]出台后,各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积极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使村级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现结合**镇的实际情况,就如何用足用好村级预留地政策,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村级经济收入,加快**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镇落实村级预留地政策的基本情况

**镇共有21个行政村(社区),19个行政村(社区)建有标准厂房、打工楼等,面积550.8亩。年租金收入875.3万元,其中:年租金收入在100万以上(含100万)有3个村,占15%;50万—100万有4个村,占20%;50万以下有13个村,占65%。有7个行政村建有11个富民合作社,面积109.8亩,年租金收入390.4万元。同时,11个行政村有建造打工楼、标准厂房、社区服务中心设想。

针对**镇村级经济薄弱、村级预留地偏少的实际情况。今年,**镇规划新增村级预留用地315亩,为村级经济的壮大创造发展空间。同时,将落实村级预留用地列入2006年度**镇重点工作之一,加大了对村级预留用地的运作力度。截止9月底,经市国土局批准村级预留用地17宗,面积141.87亩(其中:建造标准厂房52.49亩、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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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41.715亩、综合楼等19.225亩);已上报审批的村级预留用地1宗,面积20亩;目前在筹备中的村级预留用地7宗,面积89.43亩。新增富民合作社9个,参与农户986户,入社资金1965.95万元。特别是在金华村组建了由181户农户参与的“老金华腊肉富民合作社”,合作社项目向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这在全市也是首例。到目前为止,**镇共有19个富民合作社,涉及18个行政村(社区),入社农户1844户,入社资金4489.08万元,预计06年可分配红利550万元。 市委、市政府实施的村级预留用地政策,一是壮大了集体经济,涌现了一批经济可支配收入超百万元的强村,对村级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二是百姓有了稳定、长期的收入,为巩固小康生活打下经济基础。三是增加就业、稳定了社会,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落实村级预留地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村(社区)在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除了受区域位置的影响外,对村级预留用地政策的认识不到位,部分行政村未用足用好村级预留地政策,导致行政村之间发展不平衡。

2.村级经济薄弱,制约了村级经济的发展。部分行政村虽有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和社区服务中心的设想和愿望,但受经济条件的影响,具体实施的难度较大。

3. 区域位置对落实村级预留政策影响较大。一是边缘村,都属基本农田保护区,用地少。二是无地村,如南港社区、**社区,是原南港镇、**镇的所在地,从八十年代初的乡镇企业用地到现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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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部被征(使)用。对将耕地的10%和宅基地整理的50%作为村级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用地指标通过土地复垦整理或征用预留取得的政策,对这种类型的村,村级预留地政策难于发挥作用。

4.部分行政村、村民对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或投资入股富民合作社还存在顾虑。主要是缺乏经营意识,怕投资风险,担心血本无归。因此,一部分行政村、村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意识。 5.政府有关部门在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方面,缺少统筹协调机制;在鼓励村级经济发展方面,激励鼓励政策欠缺,特别是在项目报建、税收优惠等方面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落实村级预留地政策的几点建议

1.规划要先行。规划是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的基础和前提,必须把规划放在首要位置,没有规划的建设是盲目建设。落实村级预留用地政策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与城镇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村庄整理规划相结合,积极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统筹安排,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主体要明确。村民委员会是村级预留用地的供地主体,村民委员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或自主开发建设标准厂房、打工楼和社区服务中心,或出租给富民合作社使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壮大村级经济,但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买卖或变相买卖,杜绝集体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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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要规范。以集中有序开发为原则,严格按照“六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报建、统一监理、统一基础设施投入、统一社区管理的要求,来规范村级预留用地的使用和管理。要强化对村级预留用地的事前、事后监管,加强跟踪管理,杜绝擅自改变用途、纯老板投资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

4.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便利和优惠。建设和规划部门简化报批手续、财政和税务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农工部门要加强财务指导、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给予建设用地指标的保障等。

5.政府要扶持。对经济薄弱村,要加大扶持力度。“输血”治标不治本,关键要增强“造血”功能。为此,建议有市财政补贴一点、镇财政投入一点、行政村自筹一点,帮助薄弱村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等,给经济薄弱村装上一台年年有收益的“造血”机器。 6.宣传要到位。要宣传好新的土地法律法规、预留地政策,以典型事例为导向,让群众看到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投资入股的经营意识,使村级预留地政策真正成为村级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的重要途径,从而促进村级经济和百姓的整体发展。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00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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