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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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苏建定[1998]73号 级次: 省级

日期: 颁发日期:1998-3-6 生效日期: 实效日期:

发文单位: 文件

类别: 综合类

各市建委、计委: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和审核行为,切实做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们制订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和审核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省建委标准定额总站和省计经委投资处。

一九九八年三月六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制及审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工程造价编制、审核的程序和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编制和审核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工程造价编制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不同的阶段和要求进行。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

项目施工实施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竣工决算。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内从事工程造价编制、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工程造价的构成

第四条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由静态费用和动态费用两部分构成(建设项目总投资还应包括铺底流动资金)。

(一)、静态费用由建设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等组成。静态费用是考核工程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1。前期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建设场地平整、竖向布置土石方工程及因建设项目开工实施所需的场外交通、供水、供电等管线引接、修建的工程费。

2。建筑工程费,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包括一般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设备基础、室外构筑物、道路、绿化、铁路专用线、码头、围护等工程费。

一般安装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的室内供水、供热、卫生、电气、燃气、通风空调、弱电设备的管道安装和线路敷设。

3。安装工程费,包括专业设备安装工程费和管线安装工程费。

专业设备安装工程费是指在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公用等单项工程中需安装的工艺、电气、自动控制、运输、供热、制冷等设备、装置及各种工艺,管道安装及衬里、防腐、保温等工程费。

管线安装工程指供电、通信、自控等管线的安装工程费。

4。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需要安装及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仪

器、仪表等及其必要的备品备件购置费,以及为保证投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需的仪器、仪表、工卡量模具、器具及生产家俱等购置费。

5。工程建设其他费,是除上述费用以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各类必须列入工程建设成本的费用。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使用费、试验研究费,评估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生产准备费、水电增容费、供配电贴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施工机构迁移费、联合试运转费等。

6。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阶段难以包括的工程及其他支出发生的费用。

(二)、动态费用由工程项目建设期价差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贷款利息、国家和省批准的各项税费等组成。

1。价差预备费,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由于物价上涨而预留的费用,包括建设项目在建设期由于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价格及国家和省政府发布的费率、利率、汇率等变化而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应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建设项目使用投资贷款,在建设期内应归还的贷款利息。 4。国家和省批准的各项税费,是指省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批准的,建设期内应交付的各项税费。

第五条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直接耗用在建筑及安装工程的各种费用。它根据建筑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即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及现场经费计算。

(二)、间接费,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为了组织施工,进行有效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经营管理的费用。

(三)、利润和税金,利润是指根据国家或省规定计取的合法利润。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 第三章 工程造价的编制 第六条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必须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主要设备选型、建设条件、建设工期,在优化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投资估算指标等,以编制期估算的价格进行编制。

(二)、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是该建设项目控制造价的依据,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总投资的10%,大中型项目中单位工程投资超过1000万元;建筑面积超过原批准建筑面积10%;或其他主要指标发生较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 设计概算

(一)、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除了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外,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二)、设计概算必须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备清单、概算定额、费用标准、技术经济指标等资料,并考虑工程建设期贷款利率、汇率等动态因素进行编制,应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全部投资费用。 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严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设计概算中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增列非法摊销费用。

(三)、设计概算书由以下内容组成:(见附表)

1。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2。编制说明 3。总概算表

4。前期工程费统计汇总表 5。单项(位)工程概算表 6。建筑工程概算表 7。设备安装工程概算表 8。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 9。工程主要工程量表 10。工程主要材料汇总表 11。工程主要设备汇总表 12。工程工日数量表 13。分年度投资汇总表 14。资金供应量汇总表

(四)、封面、签署页应按统一规定格式填写,其中签署页应设立工程经济人员的资格证号栏目,填写编制、校审人员的姓名及盖资格证书专用章。 (五)、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简述建设项目性质、特点、以及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建设地点等主要情况,引进项目应说明引进内容以及国内配套工程等主要情况; 2。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3。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4。投资分析,主要分析各项投资的比重,各专业投资的比重等经济指标以及国内外同类工程的比较并分析投资高低的原因;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总概算表由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组成,静态投资部分并根据工程所有项目,以前期工程费统计汇总表、各单项工程概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表、主要材料汇总表、主要设备汇总表为基础汇总编制;动态投资部分应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计列相应的税、费。

(七)、单项工程概算应以其所辖的单位工程概算为基础汇总编制。 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 (八)、单位工程概算应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安装工程概算。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单独设计,可以单独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的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由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是编制单项工程概算的依据。

(九)、概算中,国内工程项目的投资额均以人民币计算,其中引进部分应列出外币金额;合资项目应分别列出外币和人民币,合计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十)、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时,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制定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及其它有关事项,负责汇编并对编制质量负责;其他设计单位负责各自承担设计部分的概算编制并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设计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必须完整填报工程项目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并依据市场实际价格和各种设备、材料的品牌、性能及价格的不同,明确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择优选用。

(十一)、设计概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真正做到概算能控制预算,批准的设计概算是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依据。 第八条 施工图预算

(一)、施工图预算是指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以施工图为依据,根据预算定额和设备、

材料预算价格进行编制的预算造价。

(二)、施工图预算应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质量等级和施工工期要求,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安装施工的全部造价。 第九条 竣工决算

(一)、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交付使用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进行经济后评估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在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验收后应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但对工期长、单项工程多的大型或特大型建设项目,可分期分批地对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办理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单项工程竣工决算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在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并经初步验收后,应当及时汇总编制建设项目总决算。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 2。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 3。竣工决算报表;

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批准的概算或修正概算比较分析(即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四)、“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是竣工决算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

2。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 3。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4。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5。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

6。建设项目遗留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五)、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未完工程可根据合同或工程预算所确定的投资列入决算,但不得大于总概算的5%,并限期完成。 (六)、单位工程决算文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各类签证、核定单、工程量增补单、设计变更通知等。 2。工程决算说明,包括各类设备材料清单、价格一览表、编制依据、工程调整情况及其原因、决算表,执行的定额文件、费用标准、国家及地方的各有关调整文件。 3。工程决算汇总表,包括各单位工程决算造价,技术经济指标。 4。各单位工程决算表,包括决算计算分析表。

5。各种费用汇总表,包括赔偿金及其他各种已经发生的费用。

(七)、国家大中型项目的决算应在各单项工程完成结算并交付使用后六个月内完成。单项工程的决算应在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 编审资格和责任

第十条 编审工程造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证书”和“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勘察设计单位编制本单位承接设计项目的造价无须领取造价咨询资格证书),方能从事工程造价的编审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按其勘察设计资格承担项目总体设计时应该编制该项目的估、项工程设计时,承担所设计的概算在承工图设计时,应该编制该项目的预算。 第十二条 各类中介机构(工程咨询及监理单位、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必须持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证书”,并按照资格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造价的编制或咨询业务。

第十三条 各类中介机构、工程咨询、监理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在承接某一项目工程的咨询、监理、设计的同时,承担该项目的标底编制业务。

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编制成果,必须签署编审人员姓名、加盖编审单位负责人印签、编审单位和编审人员资格章,缺一不可,否则编审成果无效。

第十五条 造价编审单位和个人应该对出具的编审成果负责。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若因概算编制不准(累计三次,误差率在10%以上),使工程造价失控严重,则降低勘察设计资格等级。 (二)、中介咨询机构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若因编审成果不准,误差率在10%以上,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年累计三次上者,根据误差程度降底咨询资格等级或吊销咨询资格证书。

(三)、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由于编审质量不高或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年编审成果误差率超过10%三次以上,则收缴《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证》,编审专业人员重新考试取证,并根据造成误差的大小或工程建设当事人造价的经济损失,承担部分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和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概算编制中有关费用说明及参考指标 一、工程建设其他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完成后评估等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三部分以及工程保险费组成。

建设单位开办费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生活家俱、用具、交通用具及设备购置等。 建设单位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工资附加费、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职工养老保险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资料费、法律顾问费、招标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业务论证、审查、谈判等费、执照费、排污费、竣工验收费等。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或租赁等费用。

费用编制方法:前两项费用(建设单位开办费、建设单位经费)总额可按如下二种方法计算:

①指标法:根据建设单位为该工程项目所提供的管理人员数与该工程项目建设年限和平均人年费用指标连乘求得,即: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数×项目建设年限×平均人年费用指标(A) (A)一般可按3。5万元~5。0万元计列。

②总价估算法:以工程费(或称一类费用)为依据,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的大小来计算。如下表:

序号 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计算基础(B) 指标(%) 建设单位开办费及经费总额

1 500以下 工程费(一类费用) 3 B×3.0% 2 501~1000 工程费(一类费用) 2.7 B×2.7% 3 1001~5000 工程费(一类费用) 2.4 B×2.4% 4 5001~10000 工程费(一类费用) 2.1 B×2.1% 5 10001~50000工程费(一类费用) 1.8 B×1.8% 6 50000以上 工程费(一类费用) 1.5 B×1.5% 对技改、扩建项目,可按不超过上述总额的60%计算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可按如下方法编制:

a.新建工程按该工程项目的规模分三类:

甲类:上表序列(1,2),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算;

乙类:上表序列(3,4),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85%计算; 丙类:上表序列(5,6),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5%计算。 b。改、扩建工程按新建工程的60%计算。

工程保险费如发生时,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2。土地使用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1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无限期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地安置补偿费和征地动迁费。

2。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支付费用。

3。 试验研究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参数、数据等进行的必要的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转让费用,但不包括:①应由科技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费用;②应由施工单位管理费开支的鉴定、检验、试验费;③应由勘察设计费开支的费用。

4。咨询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工程技术咨询费和造价咨询费。它包括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评估分析、产品市场分析、资产评估以及在招投标发包阶段委托编标、评标;项目竣工后进行的投资效益后评估,财务审计等咨询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与咨询质量挂钩,达到质量标准的收费如下: 单位:(划分标准咨询类型 2000万元以内 5000万元以内 8000万元以内 1.2亿元以内 1.2亿元以上

可行性投资估算 1.5 1.3 1.1 0.9 0.7 项目经济评估 1.6 1.4 1.2 1.0 0.8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 1.6 1.4 1.2 1.1 1.0

标底、预算(含抽钢筋)编制 3.0 2.7 2.5 2.3 2.15 标底(含抽钢筋)审核 0.5 0.4 0.3 0.2 0.15 标底、预算(不抽钢筋)编制 2.0 1.8 1.7 1.6 1.5 标底(不抽钢筋)审核 0.3 0.2 0.15 0.1 0.1 结算、决算编制 2.6 2.2 1.8 1.5 1.5

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审计 2.0 1.6 1.3 1.2 1.2 注:1。)当咨询收费金额在500元以下时,可按500元收取。 2。)上述标准为最高标准,不得上浮,可以下浮。

3。)计算基础依次为估算价、评估价、概算价、标底价、预算价、送审结算价、送审决算价(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4。)工程造价审核、审计也可按核增或减造价的5%-7%收取,但不可重复再按上述标准收取。

5。)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勘察设计所需的费用。勘察设计费与设计质量挂钩:优秀设计一般按设计项目概算造价的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B)(费率)计算,达不到优秀设计标准的应作适当扣减。

参考指标:B=0.5~1.0%

亦可按设计工程建安造价或装饰装璜造价×B(费率)计算 一般工业、公用、住宅工程 B为2.0~2.5%

装饰装璜工程 B为3.0~5.0%

6。工程监理费:是指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工程监理费与监理质量挂钩:优质工程一般可按监理项目建安造价的0.7~1.4%计算,也可按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乘以监理时间(以年为单位),再乘3.5~4万元计算。

7。生产准备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必要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

①生产人员培训费:企业自行培训或委托其它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工资性补贴、交通差旅费、实习费和劳动保护费。

②提前进厂费:生产单位为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及设备性能等人员支出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工资性补贴、交通差旅费等。

上述两项费用,在设计期无法确定人数时,可按设计定员的60~80%计算,培训时间一般可按四~六个月计算。

职工培训费内培可按300~500元/人月计,外培可按600~1000元/人月计。提前进厂费可按6000~10000元/人年计。

③办公及生活家、用具购置费:指为保证新、改、扩建项目初期正常生产、生活、管理和办公的家、用具购置费用。一般可根据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及投资规模,按照设计定员新增人数乘以如下综合指标计算。

设计(新增)定员 新建 改、扩建

1500人以内 850~1000元/人 500~600元/人

1501~3000以内 750~850元/人 450~500元/人 3001_5000以内 650~750元/人 400~450元/人 5000以上 <650元/人 <400元/人 三资企业可适当提高标准,改、扩建为以上标准的70%。

8。水电增容费:一般按工程建设项目面积计算,参考指标为住宅每平方米60~80元。工业或公用项目,电增容费参考指标为700~1000元/KV,水增容费参考指标为400~1000元/立方米。

9。供电贴费:主要是指供电、电线路建设所的增加的费用: 参考指标为

35KV 300~330元/KVA

200V~380V 500~550元/KVA 10KV 400~450元/KVA

10。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本费用是指由于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引起的国外设计和技术资料费(包括计算机软件费),专利和技术秘密费,施工技术指导费(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接待费、出国人员国内外费用,设备材料开箱验收费,进口设备国内保险费(担保费、国内金融机构为买方出具保函的承诺担保费用,按担保金额的5%计算)。以上费用每一个引进工程项目不是都会发生,有的费用项目包括在订货合同中,不可重复计算。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各项其他费包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应根据合同或详细报价规定计算。

(1)国外设计和技术资料费

国外设计和技术资料,一般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图纸、技术资料及计算机软件等。其费用一般由国外空运到我国目的机场交货,因此,一般按合同到岸价(CIF)计算,并应同时计算公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公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计算方法与引进设备的公司手续费和银行财务费计算方法相同。

国外设计与技术资料费的原币价应以外汇支付。 (2)专利技术秘密费

专利和技术秘密费以引进工程合同的规定价为依据,原币价以外汇支付。其货价、公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计算方法,同“国外设计与技术资料费”的计算方法。 (3)施工技术指导费(技术服务费)

指供货部门在设备安装试车以及试生产期间、派出各类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收取的费用。

施工技术指导费按合同指定的来华人员数量、工作时间进行计算。施工指导费的货价、公司手续费和银行手续费的计算方法与“国外设计技术资料费”的计算方法相同。 该项费用的原币价应以外汇支付。 (4)国外技术人员接待费

指国外来华指导施工及生产人员在华期间接待费,一般包括生活补助费、夜餐费、住宿费、交通费、文娱体育费、劳保用品费、药疗保健费、宴请费、参观浏览及度假费等。以上费用不一定在具体工程项目上样样都有,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

有的工程项目,自建专家招待所和用企业自有汽车服务或引进合同中规定外技人员,不享受建设方支付的生活补贴费时,该项费用应适当降低。招待所和自购汽车的投资属工程性费用,在概算中另行计列。 一般项目参考指标:

住宿费 200元/天~250元/天 交通费 50元/天 其 他 80元/天

每天共计 330元~380元 自设招待所和交通工程的项目: 住宿费 100元/天 交通费 50元/天 其他 40元/天 每天共计190元

(5)出国人员国外费用

指出国人员承担国外考察、设计联络设备监制、设备材料国外检验、实习、国外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服装补助费、国内外旅费、国外生活费及个人零用费用。

根据1995年财政部、外交部修订颁发的《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250号) ,该项费用包括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如下: a。出国人员制装费

该项费用包括制装、衣箱、风雨衣及零星装备。正副部长以下人员每三年为一期的第一次,不分所去国家和地区,每人发给制装费700元。三年以内再次出国,第一年不发,第二年第三年每年补助150元。三年以后再次出国,每三年为一周期,重新计算。依时次类推。该项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b。个人国外零用费

该项费用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次每人出国十五天以内的,发给30美元;超过十五天的,从第十六天起按天计算,每人每天发给2美元。该项费用应以外汇支付。 c。出国人员往返旅费

该项费用司局级及相当于司局级的人员可乘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其他人员乘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计算;国外期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补助八美元计算。该项费用应以人民币及外汇支付。 d。出国人员国外生活费

该项费用包括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取费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其费用标准因到达国家或地区不同而异,应以外汇支付。

边境地区如属频繁的出国任务者,由省、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标准内确定。 (6)设备材料开箱验收费

指引进设备、材料需开箱检验有无短、破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需支付的费用。该项费用应按人民币支付。编制方法:可按引进设备到岸价(CIF价)的3‰~5‰计算。 (7)国内保险费

指引进设备、材料运到建设地点起,至安装、试车完毕验收止,为使遇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能及时得到外汇补偿,所发生保险费用。该项费用以外汇投保,索赔也以外汇收取。 编制方法:

该项费用一般根据设备性质、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工期长短而异,一般取费标准为设备到岸价(CIF价)的2~4%计算。设备价值高,工期短的,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小的取费低一些,相反高一些。 (8)综合参考指标

本条中(1)至(7)项费用,如无合同和详细报价时,可参考以综合指标计算。 引进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用汇额,按引进设备到岸价CIF价用汇额的10~12%计算。其中大部分(约80%~90%)为国外设计与资料费、专利和技术秘密费、施工技术指导费等。一般较大项目用下限,较小项目为上限。 引进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国内人民币部分,按引进设备到岸价(CIF价)的0.4~1%折合人民币计算,一般较大项目用下限,较小项目用上限。

11。施工机构迁移费:指施工机构根据建设项目的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由原驻地迁移到另一地区所发生的一次性费用。费用中不包括: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内调动施工力量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迁移费用;由于违反基建程序而调迁队伍所发生的迁移费;因中标而引起施工机构迁移所发生的迁移费。

费用内容包括:职工及随同家属的差旅费,调迁期间工资、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搬运费。

参考指标为:工程概算设备费的0.5—1.0%。 编制方法:应按建设单位同意的根据迁移计划编制的预算或类似工程实际发生的迁移费计算。

参考指标:总概算中前期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总和的0.5—1%计算。 12。联合试运转费。设备试运转工作分三种情况:即单体试车、空负荷试车和有负荷试车。单体试车费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单价或指标中,不需单独立项计算。有负荷试车,属有偿试车,产生产品价值。因此,联合试运转费只需计算空负荷试车费和有负荷试车费的亏损部分费用。

二、基本预备费:主要指在初步设计阶段及概算编制阶段难以包括的工程及其他支出所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自然灾害的预防和造成的损失、隐蔽工程修复等发生的费用。 参考指标为:

序号 设计阶段 计算基础 费率(%)

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 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 8-10 2 初步设计 3-8 注: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即为:

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另外,在概算调整阶段,基本预备费的计算基础应扣除已完工程项目的投资额。

三、价差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由于价格变化而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亦即指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时采用价格年度至工程项目建成年度期间预留的物价上涨的费用。

编制方法:分别将国内工程和引进工程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pf—国内工程或引进工程价差预备费;

I—国内工程或引进工程第一部分费用和工程其他费及基本预备费之和; fa—概算取定价格时间到开始投资时间投资价格指数; N—概算取定价格时间到开始投资时间间隔年数; t—投资期第t年; n—投资期年数;

IT—第t年计划投资额;

K—投资期长短及投资重心调整系数,一般为0.5—0.9,投资期长的取高值,投资期短的取低值; —连乘符号;

fb—投资期各年投资价格指数

价差预备费合计=国内工程价差预备费+引进工程价差预备费 另外,对已签订合同的引进技术,进口设备不计算价差预备费。 四、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该项费用应以实际完成投资额,即总概算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价差预备费、调整预备费之和作为计算基础,根据规定的税率计算。对更新改造投资项目应以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总概算的第一、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相应的价差预备金之和,不包括相应的建设期利息和投资方向调节税)为基础计算税费。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应以建设期造价扣除资本金后的分年度资金供应计划为基数,计算逐年应付利息。

其中贷款利率应按建设项目不同资金来源相关利率以及投资各方同股同权的原则计算。 在项目建设期,应还贷利息为各年应计利息之和,各年应计利息计算式为: Sn=(P′n-1+1/2An)·i 式中:Sn—建设期第几年应计利息;

pn-1—建设期第n-1年末贷款余额,它的构成为:第n-1年末的贷款累计再加此时贷款利息累计;

An—建设期第n年度资金供应量; i—建设期贷款利率。

在项目还款期,逐年偿还贷款的部分本息,此时应分两种情况计算: 1。上年末贷款余额大于本年还款能力,计算式为: Sm=(P′m-1-1/2Bm)·i 式中:sm—还款期第m年利息;

pm-1—还款期第m-1年的贷款余额,它的构成为:建设期贷款累计加第m-1年末以前利息累计,再减第m-1年末以前的还款累计; Bm—还款期第m年还款额。 i—还款期年利率。

2。上年末贷款余额小于本年还款能力,当年可全部还清,计算工为: Sm=P′m-1/2·i 符号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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