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工作建议

更新时间:2023-10-17 15:2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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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及工作建议

一、集团董事会运作的基本情况

集团董事会于2008年8月正式成立运作。三年多来,集团董事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规范集团运作、推动集团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初步界定了董事会与监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职权范围,确立了董事会在集团经营管理决策中的核心地位。二是按照《公司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基本规章制度,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初步建立了董事会与市国资委以及监事会、经营班子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四是及时研究解决了集团改革发展及生产经营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提高。

当然,由于集团董事会运作的时间还不长,董事会建设还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导致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当前市国资委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董事会缺乏实体性的权力,

很多实体性的权力没有赋予给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机构不够完善,战略、人事、薪酬与考核等各种专业委员会尚未成立,需要提高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事项难以得到深入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董事会作用的有效发挥;二是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的相干制度有待健

全,围绕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有效贯彻董事会决策意图所需要的各项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外部董事在辅助企业决策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就进一步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二、规范集团董事会建设的目标要求

三、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方法步骤

一、完善董事会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供组织基础。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必须与董事会承担的职责与任务相适应。按照市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的要求,董事会将被赋予更大的权限,承担更繁重的任务。为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一是建立规模适度、专业结构合理、外部董事人数过半的董事会。为更好地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及运作效率,向市国资委建议集团董事会人数定为7人,其中外部董事4人;根据集团未来一段时期投融资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的实际情况,尽量选配具有金融、资本运作等方面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管人员担任外部董事,为发挥董事会的决策指导作用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战略、提名、预算、新酬与考

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由若干董事组成,并按要求成立工作小组,组员原则上由集团相关部门组成。

三是设立董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董事会行政和联络事务。 二、健全和完善董事会制度,强化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

指导集团改善董事会内部的专业弥补专业人才的需求。促进集团发展满足集团在董事特别是外部董事的选配过程中,由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市国资委董监处、人事处加强联系,

二、完善董事会制度建设,为规范董事会运作提供机制保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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