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办法细则

更新时间:2024-02-11 12:29: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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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量化考评标准

南京市江宁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内容及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二、后勤人员及非卫技人员考核标准

考评说明:

一、医德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成绩结合医院每月的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进行;

二、基本标准分80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基础分; 三、评价等次包括:优秀(≥90分)、良好(80分-89分)、一般(70分-79分)、较差(<70分)。 四、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不重复加(扣)分;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篇二:医院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医院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

全院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恪尽职守。凡违反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旷工等行为均视为违反劳动纪律。凡违反劳动纪律者,实行一次性罚款和纪律处分。

1、职工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串岗、睡岗半小时以内,一次性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串岗、睡岗一小时以上,一次性罚款100元;脱岗或旷工半天,一次性罚款300元,脱岗或旷工1天,一次性罚款600元。当事人及所在科室(班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一个月连续3次以上者,给予下岗培训3个月;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下岗待业3个月。

2、职工上班时间禁止会客、办私事或探视非本科主管的病人;如有急事必须办理,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违反者一次性罚款50元;凡在办公场所吸烟者,每次罚款100元。

3、职工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不得浓妆艳抹;发不过肩,不得佩带有碍无菌操作要求的装饰品;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下棋、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吃东西、带小孩、带(养)宠物等;不得出现一些如穿工作服买饭、就餐或逛街购物等违反院内感染规定和有损医院形象的活动,违反者一次性罚款50元。

4、职工在上班时间不按医院规定佩带胸牌、手表上岗,每次扣

罚当事人50元。

5、倡导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摄氏26度。无人不开空调,下班提前关闭空调。具备冬季供热取暖条件的办公场所禁止使用空调。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不开照明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充分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耗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不用时要及时关闭,下班时切断电源,违反者一次性罚款50元。

6、养成节?a href="http:///zhaoshangjiameng/"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加盟孟肮撸词帧⑾茨ú肌掏习延跎偈奔浜退髁浚猛晁媸止乇账罚笆备黄扑鸬乃泛退埽啪芭苊暗温⑾杆ち鳌毕窒螅シ凑咭淮涡苑??0元。

7、凡年度内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情节严惩者取消当年评先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医德医风

全院干部职工应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杜绝有损患者利益的行为发生,违者视情节给予一次性罚款和纪律处分。

1、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态度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被患者投诉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100元,并扣罚科室负责人50元;对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者(含3次),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给医院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医院文件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下岗培训、待业。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准接受和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不准通过开药、使用试剂、医疗器械等收受生产、销售

商的“回扣”和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对收受“红包”、“回扣”者一经查实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责令如数退赔,一次性罚款500元,取消当事人及科室评先评优资格,延缓当事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2年;被上级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并证实确有问题,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视情节给予高职低聘、解职待聘或按照医务人员有关管理条例执行,直至吊销执业证书。

3、实行“红包”、“回扣”上交制度。因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对“红包”、“回扣”当场难以拒收,要在24小时内报告院办,48小时内上交党总支,要认真登记,上缴者签字,逾期不交者按收受论处。

4、医务人员不依据患者病情滥用药、开大方、滥做大型检查,住院患者未与病人或家属签订《医保病人费用告知书》而被患者投诉的,一经查实,由当事人如数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2倍罚款。

5、任何科室在未经医院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经营药品,私自购买和使用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行为,一经发现,除没收非法所得外,给予10倍罚款。

6、医务人员不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或会诊不及时而延误病人诊疗时间,引起病人及家属投诉者,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100元,给医院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加重处罚。

7、凡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在为临床一线服务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态度差,以致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被投诉经查属实,除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外,同时扣罚科室主任50元。

8、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纠纷,妨碍了正常工作或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200—1000元罚款,下岗培训1—3个月(中层干部给予诫勉3个月)。

9、接待来访投诉的工作人员实行首接负责制。凡推诿病人,对被投诉的人和事不做积极处理,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100元。

10、本院职工凡举报收受“红包”者(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11、凡举报医院工作人员收受药品、设备、器械、卫生材料、试剂等经销商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

篇三:医院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医德医风考核细则

在电话随访、问卷调查、病房随访、病人投诉、职工投诉和日常检查工作中,进行医德医风的考核,出现下

应规定相应处罚

时间:201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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