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墨子论难文言范式流变考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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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第25卷第6期

唐都学刊TangduJournal

Nov.2009Vol.25 No.6

【哲学研究】

孔子墨子论难文言范式流变考论(下)

———墨子“语经”之源与体系

周兴生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陕西西安 710063)

摘 要:华夏哲学有否论难能力是一个不曾讨论,但关乎其文化体系价值的问题。考释揭示,孔子、墨子皆重视文言哲学。孔子倡导“法语”以规范论难文言,还概括六典为“经”,其文言范式正确性来自演绎性。“经”之质在“事辞称”,其哲学基础在于六典文言构造的“系”式连缀。墨子继承发展了孔子“法语”及“经”思想,创造了“语经”体系。它有“定义”“说求”“渔大”三物。其必然性保障论难文言的正确性。他还从孔子“经”名推演出“辞论”。其三要素“故”、“理”、“类”皆有程式。“故”恃“说”,“理”有“还原本意之程”,“类”有“十三格”。全面揭示了墨辞之理的科学性。

关键词:事辞称;法语;语经三物;辞论三要素中图分类号:B81

文章编号:1001-0300(2009)06-0042-06

生”句的习惯是明代以来不论句式串并文言习惯,他将“然”与“后”搭配在一起,将“具”与“然”拆分,于是出现了“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的句读。②续之,他以为“此下疑当接后‘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句。三物,即指故理类而言之,谓辞之所由生”。

[5](P406-407)

文献标识码:A

一、“语经”内容考

(一)“语经”章原文

“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执驹焉说求之。舞说非也。

[1](P279-280)①

渔大之舞大,非也。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

观孙氏之言者不难发现,孙氏

(二)对此章内容认识之争

之论基于他疑此处有错简。准此,“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数言应该从后面前移到此处,以便“三物”之论连通。此怀疑引起了后来学者的重视,成为更多怀疑之药引。

应该承认,“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数言在文法上不足,故在前端缺开头。孙氏谓,开头所缺之言应该是“夫辞”两字。此认识正确。但此截缺开头是一回事,“语经”章论题是什么则是另一问题。孙氏将此两个问题并作一个问题考察。其混合观使他有条件大范围跨越篇章文义连属,将本来不连的两处硬连起来,使“语经”与“辞论”混合:原文的两个话题也就被嵌套为一个话题。

孙氏的尝试引发了其他学者离开文本猜测,亦放弃了考虑文言单元内在文义联系。刘文清揆度,“下‘语经’以下二十四字则与上下文义不相属,疑为错简,又涉上‘语经’二字

[6](P103)

而误衍”。照此认识,语经一章,竟是“衍误”而成。准

[3](P350)

历来有人怀疑此章内容连贯,以为它“原非一人一时之作”。

[2](P92)

也有人尝试“次第”其“不易辨认”的部分。

但迄今无人讨论“次第”的得失。王闿运曾以“语经”二字为判别《大取》架构之据。他说“语经”前归《大取》,“语经”二

[4](P219)

字后是“语经”章。此即《大取》篇一分为二之论。无

论其旨如何,诸论都不触及“语经”章论难范式。这致使研究者不能剖判“语经”章主文与其自释的文言,阻碍了《墨经》论难文言范式的揭示。

孙诒让以为,“‘语经’者,言语之常经也,此总目下

[5](P406)文”。“总目下文”是讲为下文编目次,即“语经”是其

后段落之目次。按孙氏所言,此章的编目样式应该是:“语经”“语经也,非白马焉。……”

按此观点,始“语经”两字以下归一个单元。此单元与“语经”以上篇章无内容联系。孙氏读“三物必具然后足以

收稿日期:2009-06-18

此揆度,“语经”章内含不值得求索。

作者简介:周兴生(1962—),男,陕西西安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德国汉诺威大学法学博士。

①此文所援《墨经②此句式中“然

》文言一准于《道藏》本。

”与《说卦》“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即成万物也”中的“然”字都谓“前言尽是”。

其义清朗,故不堪视为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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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考释揭示,“语经三物”分别是:从(论难)定义起步、论难以说求未知者实现、说求宜停于获得大故。这三者必然性保障讨论者所获得者正确。这样,墨子的“语经”范式是完满的思想步子。文言(思想)形式的目标是求得未知,文言(思想)从定义开始,再用说求展开,求得大故,则能据此获得未知者。求大故的步子是求周之步。这在《小取》中有详尽阐述,兹不赘述。

诸步必然性使欲求者被捕获,所求者正确。据此可讲,“语经”是论难文言(思想)形式的完满描述,它与《经上

下》《说

上下》《小取》论述互不重叠,在内涵上互补。这又

印证了《墨经》体系完整,内涵深奥。

6.关于“语经”章为何不述“辞”之疑“语”固然不外论

难。它是周举的名称。既如此,它自然也可用来讨论法治疑难。依墨子追求“去暴人”的法治抱负观察,辞本宜成为“语经”章话题之一。但墨子为何不在此章阐述辞的文言范式呢?

在此,我们不能依靠扬雄供给的认识孔子等人“经”观诀窍认识墨子。据史载,墨子参与宋国行政。华夏古代执行法令与司法是一个政权单元。他对判非(辞)的认识必然反映“奉辞伐罪”之“辞”义。这是古典时代评是非的文言样式。它本身不外司法工作(见上辞词考)。至于墨子还把“辞”用来判定一些思想的不是,这是墨子对“辞”字蕴含的引申使用。譬如,《墨子》中有“辞过”“非乐”“非儒”等篇名。

至此,我们只能讲,墨子之“辞”有统辖性“判……非”之义,不仅可用来指某人某种引发法令援用的行为之非,而且可用来判定某观念之非。从“辩当”的立场出发,判定某人观念之非,这仍需要辞。因此,墨子之“辞”有较之杨雄认识的“君子”“经”义包含的“事辞称”之辞更广泛含义。据此,我们认识墨子“辞”观宜用并列视角观察《大取》中“语经”与“辞”之联系,不可像孙

让那样混同两者为一。这样,《大

取》中,“语经”与“辞”观的篇章连属松散是有缘故的。如此,我们才能看到,墨子在继承先王之“辞”上走的路子与孔子不同。孔子模式是“经统观”,即“以经辖辞观”,墨子之路是“经辞并重观”。这既是两人“经”观之别,也是墨子对孔子“经”观之改良。不过,其改良有深厚的传统思想支撑。

基于此,下面考证《大取》中“辞”观的范式完整性。①

二、墨子“辞”式自在范式考

(一)《大取》“辞”式章首阙字补正难题

此章原文:“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此章首阙字指相关文句不全。问题是,应该从何处觅得合适文字以补正此阙。

所阙何字,对学者而言已不是问题,由于他们能以文言习惯推知阙字与“辞”字相关,也愿意听从孙氏以“夫辞”补阙之进言。但此两字何自出?这关系到学者对《大取》篇完整性的立场:以为它本来完整,只是在某处“夫辞”陈列不当,

这是一种态度。认为它本无所谓完整,阅读时只图读者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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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篇的补正,这是另外的态度。孙氏当年不曾讨论包括自己在内的读者立场问题,这至少说明他不曾重视此文完整性问题。

笔者坚持前面的观点,故尝试在《大取》内觅得阙字。下面兹以《大取》“智与意异”章中“为辞”观考较“辞式”章原文连属所阙,以觅得为辞观中富裕的“夫辞”两字,以补正辞式章。最后阐释《大取》辞式论的体系。

(二)《大取》“智与意异”章考释

1.原文

原文:“智与意异。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同;是之同,然之同。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

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

察次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请复正夫辞恶者,人右以其请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

2.“智与意异”义释(1)义层与蕴含

此章题目是“智与意异”。后面分别陈述“智与意异”所谓,“智”即“知”,“意”即《经上》“信,言合于意”之“意”。意即以私心或者个人之智揆度某情。“知与意异”谓:人所知

(某情)与人揆度(某情)不同。在此截墨子阐述了其文言哲

学体系内“为辞”中“理”之所谓。换言之,在墨子那里,“理”依靠辞实现。墨子的陈述有四层。下面先释前三层,续之细释第四层,由于第四层包含传写错误。

首层讲“同”的种类。它有九种: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同;是之同,然之同。

第二层讲“异”:“有非之异,有不然之异”。后句是上层“然之同”的否定。

“非”谓否定。它是前面的“是之同”的反面。否定肯定皆是文言哲学上的价值判断。否定文言之式固可一样,但文言有数个部分。有否定成分之言包含的否定对象可以不同:可否定时间,可否定行为,可否定行为者等等。文言的否定部分可以不同,此所谓“非之异”。

“不然之异”是对前面“然之同”的否定。“不然之异”讲“非真判定”的差别。“不然”谓非真。在文言连属中,“不然之判”与否定文言是不同性质的话题。“不然”之判系否定式真伪之判,它辄对推求结果而言。否定作为文言连属之式,它不仅能用于真伪之判,而且能在普通文言构造上运用,它更为广泛。这是两者之别。

第三层讲学者检阅文言真伪之技巧:“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迁,四曰强。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

“有其异也,为其同也”是一个假设句与命令句嵌套句。“有其异也”是假设句,“为其同也”是命令句。此嵌套句讲:倘若(文言显示)某人揆度某物情与另物情异,尔须尝试以文

此文不讨论《小取》中“辞效”问题。

“强”与“迁”的方式类似,但两者情况不同。“迁”谓检阅文字者是中立的,待检阅文字的属文者个人不曾故意使某文字位置更改,检阅者仅需要将相关文字换位子便足够了。但在出现“强”的文言中,属文者以私欲使某文言处于本来不宜处之位置。逢此情况,检阅者需要相应地以强制强,使此文言居宜居之位。

“子深其深,浅其浅,益其益,尊其尊”亦是命令句。如何认识“子”,学术界存在歧见。

谭介甫以为,“子深其深……”诸言之“子”谓“子墨子”。

其后诸言指“墨子教人,深浅……”。

[3]

(P370)

他添附“墨”“教”

诸字,使原文“子”这个不定尊称产生定指之力。循《墨子》文例,凡尊称除其标志“子”外,应该言其姓字,否则尊称他人者自己谬察。谬察尊称对象的情形在先秦文人之间是大忌,更是名家大忌。故此情况不大可能出现在墨子书中。亦即“子”字不是墨子尊称。

李渔叔以为,“子”用于称谓当时非难墨家的学者

[14](P308)

此识无任何证据。

以“子”为祈使句之始,则没有问题。祈使对象是《墨经》研习者或墨子门人。祈使此对象的行为是为文中的伦列德行。

《大取》曰“羛①可厚,厚之;羛可薄,薄之。谓伦列德行:君上、老长、亲戚,此皆所厚也。为长厚,不为幼薄”。

使推测之深(厚)用文言表述,此所谓“子深其深”。“浅其浅”同。

第四层讲“以意察声端名”,这是察名实之理的诀窍

(《小取》

),故需细释。(2)以意察言备要

第四层云:“察次山比因至优,指复次。察声端名,因请复正夫辞恶者,人右以其请得焉;诸所遭执而欲恶生者,人不必以其请得焉”。

此层本有两大截,前截分两句,后截有一句,共三个嵌套

句。其义难于揣摩,故在墨子用字不循成例,而达“便谓”

《(大取》)。更兼西汉中晚时版本转换者不明《墨经》体例,连简勾文失其旧措,“夫辞”两字强归此处。欲释此截,宜兼顾其上截“智与意异”之论。再依《经上》“意”之功能解之。

《经上》三章涉“意”,两章与此处有关:“循所闻而得其

意,心也,察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两章相同

点在“声”。声即音,音即言。无声之言不存在。古文“音”“言”是一字。“意”即“私心揆度”。对此,《大取》曰:“智与意异”。

更前一截专讲“是意之别”:“是璜也,是玉也。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是”即肯定某系某。“意”则谓今揣度某系某。两者之别在于,“是”式言依靠已知名及情况进行正判断。但“意”是虚拟判断,即今人所谓“某某应该如何”。文言检阅者欲检阅他人之言,必须察音。联系《经上》“察”论可知,此截重点讲怎样察音。它与次不可分割。

察者,审也,周辨物名也。次者,排序也。“次山”者,声音之次序也,讲话必连缀声音。据《说文》,“山,宣也”。“宣”谓声气行。此即今人所谓讲话。不过古人对此行为的

认识更深入。声气行即气上行而出口。在人言则并谓声律。许慎之释常人不采。但考以扬雄《法言

寡见》:“雷震乎

天,风薄乎山”,[15](P591)许氏所言不差。“风薄乎山”讲,与平地参照,风在高处不浓。任何人讲数言,皆以声气上行为基础。平躺之人,不能久言。“次山”即给声气排序。亦即检阅他人之言者必须懂音律,

并以此检阅他人之言。

“至优”谓“抵达优”。“优”谓“饶”(《说文》

),饶谓丰。在前后文中上,“优”作使动,谓“使……更多”,指“曾被增加

(的部分)”。此部分即大于情实部分。大于情实则不然。

如此,“察此山比因至优”谓“检阅语音排序”,且“循律择善而从,以及所增部分”。按此方式,某人累赘之言可尽收心底。

“指复次”是偏正组合。“指”谓“以名指物之性”。“复”讲“使还原”,“次”表曾排之音序。“指复次”即循名指物之性对既排之序复原。这是闻者闻言能力的极致。

“察声端名”即检律正名。它是墨子的正名观。“因请

复正夫辞恶”中,“夫辞”二字系谬连简文所致(详后):剩余

“因请复正恶”。“因”,如上。“请”即“情”,伍非百诂云“请当作情”,

[7](P422)

堪采。考以秦简,情字作请,例如秦《法律答

问》:“女子甲去夫亡,男子乙亦阑亡,相夫妻,甲弗告请,居二岁,生子,乃告请,乙即弗弃,而得,论可殹?当黥城旦舂”。此即秦法一斑:女甲男乙俱亡,且相夫妻,甲未告诉乙自己曾婚配,被官府察知,被黥。

[18](P132)

“请”谓“情”。“复”者,“还

也”。“因请复”谓“以情还原受范”。

“正恶”中,“恶”与上言“比”所含之善是对语。据《说

文》,“恶,过也。从心亚声”。“过”即“去”,“往”。古“亞”

字从“井”字。字有两读:一曰乌各切;一曰乌故切。皆在韵

入声。

[19]

(P509)

在此宜读乌故切。与“堊”同音。它是算学学

从许慎《说文》以“羛”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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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恶”谓以正去之。所去者,数也。数者,在言即声律也。闻言即闻律。去律者,去上述多余之律(言)也。

循以上正谬之式,检阅文言者能准确复原言者之意,以达是非之判。在此高级闻言工巧中,闻者需揆度言者之声律,再以情实理之,言者所言之序复原,则文言单元完整,不至于遗漏言者之意,最终能获得言者所谓。墨子这截阐述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文言哲学的精粹。

关于“意”包含的私心揆度,这不必责难。后人不辨私厶两字之用。以不宜之式自营曰厶。各求其当则是私。许慎记,韩非书“厶”谓“自营”,以今本《韩非子爱臣》观之,韩

子书中“厶”被尽改为“私”。总之“私”是各人行为。每人都

闻言,闻者揆度则是私人揆度。

再看“夫辞”两字。此两字不必是墨子门人或《墨子》书流传中研究者添附,而应该是版本更易时抄写者理措散简不当而致。故两字当从此处剥离,以归正于当归之处。当归处即《大取》辞式部分之前。

谭氏曾将“因请復正”舍去,而将“夫辞”与“恶”及其后言联结,形成“夫辞惡者,人有以其请得焉……”。他援《周礼秋官

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及

系辞》下篇“吉人之辞寡,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

其辞屈”,以释自以为前后勾连无误的“夫辞恶”。

[3](P370-371)

他的尝试远离古文单字自足的文言习惯,增添了检阅者自己的偏好。这不符合墨子客观察言工巧的本旨,故不可取。

检验显示,“夫辞”两字归属《大取》“辞论”之首相宜。这样,不需要从篇章外填补“夫辞”两字给原文,原文的纯正及完整性得以保留。

(三)墨子辞式(1)《大取》辞式原貌

《大取》辞章文言如下:“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

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忘也。

①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

(2)辞式内涵

辞式主题是“辞生于故”,“长以理”,“行以类”。“故”即辞之根”,“理”即“辞之养分”,“类”即“辞之股肱”。

“故为根者”,即以假设产生判非之根。这是以上语经中说”的形式。“长以理者”,以理文言使之壮大,而后以类使之前进。前进指言者之言能流动到闻者那里,而不是仅连属。这在是强调辞式文言必须有说服之力,被闻者采纳。

值得重视的是,后世讲的“理”字本于《周易

坤卦》“君

子黃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墨子将“理”发展成对某种存在判非的一种步子,其功能在于察名实是否有理。这是名家文言哲学的精髓。

“类”是“辞之股肱”讲,“类”是判非的“股肱”。“股”是人迈步之力的传导部分,肱是人膂力的传导部分。两者的合力能使人前进。这说明墨子将“类”比作判断力的中继器。这是非常高明的认识。在《大取》内,墨子将辞式所需之类进行归纳,形成“十三类”。这“十三类”是墨子对他人行为(及

观念)形成判断力的中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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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看到,辞本身也有“故”。它与语经之“说”在

功能上交叉。“说”的形式是“以说出故”(《小取》

)。在辞式中,语经的第三步是辞式的开端。这显示出语经与辞式在墨子宏大的思想宝库中是不同的支柱,故不可混同。

三、孔墨文言范式论评价

经式文言连属是孔子倡导的秩序文明的载体。此式文言特点是,“故”(事)与“辞”之称。它是作为孔子治学对象的六典的普遍特点。

孔子在治学教学中归纳出议论疑难的文言范式法语。此范式特点是:讨论疑难所用文言单元是一个。某情之故的展示是单线程演绎展示。讨论者面临不同疑难应该考虑情形之异,以便遵循此范式。基于其个案针对性,此范式能引导学者获得疑难之解答。

墨子语经也是文言连属范式。它有三个连续内容:从定义开始,进行单线程文言连属说求未知,以求大故为末步。

辞式文言在墨子那里不再从属经式文言,而是独立的文言范式。它有三要素:故、理、类。它以假设产生判非之根,以理文言使文言生长,以类到达闻者,使闻者信服。墨子两文言范式中,前者是分析式文言。后者当中的故是分析式文言,但理不是。它是纯文言哲学中的私意复原范式。其基础是文言构造论。

孔子的“经”式文言范式特点尽在“事辞称”上。这个思想被墨家所继承。孔子的“法语”观也被墨子继承②。《大取》语经两字包含的经无疑是孔子以经命指文言范式影响所致。法语之语亦系语经的另一半。孔子墨子范式名称的相似来自两人对范式共同性的认知。“法”在墨子那里是其范式观的另一端。

从内容上看,孔子经名所函“事辞称”及法语包含的讨论疑难的文言连属范式被墨子打磨得更锐利了。法语要求单举,这里有单个定义。法语要求“说”。这里有“说”。比较孔墨两论可知,墨子语经的特点是,在单定义存在下在继续连属文言,用归纳形成大假设文言,以求未知。“语经”是墨子分析式论难文言连属范式总论,是《周易》以后华夏文言哲学的第二个高峰①。依孔墨思想之体观察,孔子修治典籍的劳动促进他提出“经”式文言连属论及论难“法语”范式。墨子基于此创造了分析式论难文言范式语经。墨子也创造了对他人之言辩是非的文言范式,这就是辞式。两者互为依托,既能用于断狱、论物,又能用于判断言论是非。他们的文言范式是华夏文言形式学说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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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银娥]

OnTheoriesofConfuciusandMoZiontheDevelopmentofClassicalChinese

———AnAppraochtotheOriginandSystemof

MoZi’sIdeologyofClassicalChinese

ZHOUXing-sheng

(Dept.ofEconomicLaw,Nor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sandLaw,Xi’an710063,Shaanxi,China)

Abstract:ItstillremainsapuzzlewhetherChinesephilosophyinvolvesmodelofclassicalChinesewhichconcernstheevaluationofChineseculture.StudiesindicatethatConfuciusandMoZiattachgreatimportancetophilosophy

ofclassicalChinese.ConfuciusadvocatesregularizingclassicalChinesebysummarizingthesixstandardsasclas2sics.MoZicarriesforwardConfucius’ideologyofclassicalChineseandestablishesthesystemofclassicswhichen2suresthecorrectnessofwritinginclassicalChinese.

Keywords:coincidencebetweenreasonandsentence;regularizingclassicalChinese;threepartsoftheclassicssystem;threeelementsofrhetoric

①《易》之后,第一个高峰是周文王的《易》述。由于墨子追求文言范式,其《经上下》《说(除上下》《周易》外)的范式性

较之先秦任何一部文献都有明显的体系范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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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a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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