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手册》之三 软基处理现场监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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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基处理现场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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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软土地基处治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图设计要求及评定标准 ········· 109 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控管理程序 ····································································· 119 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 119 第二节 现场质量控制 ·················································································· 121 第三节 对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要求 ······························································ 124 第三章 分项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 125 第一节 清表施工监理程序 ·········································································· 125 第二节 砂垫层施工监理程序 ······································································ 127 第三节 袋装砂井施工监理程序 ·································································· 129 第四节 粉喷桩施工监理程序 ······································································ 132 第四章 填报表格 ·····························································································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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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软土地基处理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图

设计要求及评定标准

1 一般规定

1.1 软基处治的施工必须确保施工质量,科学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工地技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操作规程实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2 软基处治施工前,应先完成下列工作:

1.2.1 收集并熟悉有关施工图、工程地质报告、土工试验报告和地下管线、构造物等资料;

1.2.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 1.2.3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1.2.4 施工机械设备的调试; 1.2.5 必要的成桩工艺试验。

1.3 软基处治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措施,对常年地表积水、水塘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

1.4 软土地基处治材料的选用,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所有运至工地的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妥善保管,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

1.5 在施工中应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和“边观察、边分析”的方法;如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设计提供资料不符或原设计的处治方式因故不能实施需改变设计时,应及时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变更设计。

1.6 软基处治施工中应认真作好原始记录,积累资料,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软基处治施工技术水平。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新测试方法时,必须制定不低于本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

1.7 软基处治施工,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劳保和环境保护等规定。

2 垫层及浅层处治

2.1 垫层与浅层处治应达到增加地表强度,防止地基局部剪切变形的目的。 2.2 软土、泥沼地区采用换填地基时,其填筑、施工及检验应遵照部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的规定。

2.3 抛石挤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 使用不易风化石料挤淤,片石大小随泥炭稠度而定。对于容易流动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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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或淤泥,片石宜稍小些,但不宜小于30cm,且小于30cm粒径含量不得超过20%。

2.3.2 当软土地层平坦时,抛投应沿路中线向前抛填,再渐次向两侧扩展。软土地层横坡徒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抛投,并在低侧边部多抛投,使低侧边部约有2m宽的平台顶面。

2.3.3 片石抛出软土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用重型机械碾压紧密,然后在其上设反滤层,再行填土。

2.4 砂(砾)垫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2.4.1 砂垫层材料宜采用洁净中、粗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将其中植物、杂质除尽。

2.4.2 摊铺后适当洒水,分层压实,压实厚度宜为15cm~20cm。如采用砂砾石,应无粗细粒料分离现象。

2.4.3 砂垫层宽度应宽出路基边脚2m,两侧端以片石护砌或采用其他方式防护,以免砂料流失。

2.4.4对砂垫层、砂桩、砂井用砂要求:

进场砂要求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含量占总重量的50%以上,含泥量小于3%,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砂在进场前,承包人必须自检,进行以下试验:

①砂筛分试验,砂料必须为中粗砂,大于0.5mm的砂含量占总重量的50%以上; ②砂含泥量试验, 含泥量小于3%;

③砂的渗透试验,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 ④砂的最大干密度试验。 达不到以上标准,不得使用。

2.4.4.1 砂垫层用砂,每个砂场的砂必须在进场前进行试验检查,合格才能进场,在同一砂场进的同一批砂,每5000m3检查一次,监理再按以上频率的20%抽检,如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的砂直观性差,可要求承包人一起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否则要求承包人清理不合格砂出场。

2.4.4.2 砂桩及砂井用砂,每个砂场进场前必须检查,合格才能进场,在同一砂场进的同一批砂,每2000m检查一次,监理工程师再按以上频率的20%抽检;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场砂外观上检查有怀疑的,应同承包人一起抽检,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则要求承包人将不合格砂清出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场外观差、含泥量超标的砂,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将其清出现场:对含有泥团进场砂,监理工程师立即通知承包人无条件将不合格砂清出现场,若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执行,则从严处罚承包人,并对承包人进行必要整改。

2.4.5砂垫层实测项目

表2.4.6 砂垫层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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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次 1 2 3 检查项目 砂垫层厚度 砂垫层宽度 反滤层设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 不小于设计 符合设计 检查方法和频率 每200m检查4处 每200m检查4处 每200m检查4处 规定分 40 30 30 2.4.6 砂垫层外观鉴定:表面坑洼不平时,每处减1~2分。

3 反压护道

3.1 填料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反压护道施工宜与路堤同时填筑;分开填筑时,必须在路堤达临界高度前将反压护道筑好。

3.3 反压护道压实度应达到《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重型击实试验法测定的最大干密度的90%,或满足设计提出的要求。

4 土工合成材料

4.1 土工合成材料应具有质量轻、整体连续好、抗拉强度较高、耐腐蚀和抗微生物侵蚀性好、施工方便等优点。

4.2 应根据出厂单位提供的幅宽、质量、抗拉强度、拉伸模量等测试数据,选用满足设计要求的土工合成材料。

4.2.1 施工图设计对土工格栅的要求。

①双向拉伸格栅,延伸率不大于11%,抗拉强度>20kN/m。 ②拉伸模量>100KN/m.

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土工格栅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否则从严处罚。 4.3 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4.3.1 应在平整好的下承层上按路堤底宽全断面铺设,摊铺时应拉紧平顺,紧贴下承层,不使出现扭曲、折皱、重叠。

4.3.2 应保证土工合成材料的整体性,当采用搭接法边接时,搭接长度宜为30cm~90cm。

4.3.3 现场施工中发现土工合成材料有破损时必须立即修补好。

4.3.4 土工合成材料在存放以及施工铺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长时间暴晒或暴露,以免其性能劣化,暴晒或暴露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4.3.5双层土工合成材料上、下层接缝应交替错开,错开长度不应小于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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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符合表4.4规定。

表4.4 土工合成材料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项目 下承层平整度、拱度 搭接宽度(mm) 搭接缝错开距离(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50,-0 符合设计施工要求 检查方法和频率 每200m检查4处 抽查2% 抽查2% 规定分 20 40 40

4.5 土工合成材料处治层评定标准 4.5.1基本要求

4.5.1.1土工合成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破损、无老化、无污染现象。

4.5.1.2在平整的下承层上按设计要求铺、固定,土工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张拉,紧贴下承层,锚固端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4.5.1.3 接缝搭接粘接强度符合要求,上、下层土工合成材料搭接缝应交替错开。

4.6 外观鉴定

4.6.1 土工合成材料重叠、皱折不平顺,每处扣1~2分。 4.6.2 土工合成材料固定处松动,每处扣1~2分。 4.6.3 在土工合成材料中央向两侧填土,每次扣1~2分。

4.7 土工合成材料验收及工地试验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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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合成材料验收一般规定

试验项目 单位面积质量 拟采用的目的 坡面冲刷排水 防护 防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路面裂缝防治 ★ △ ★ × × ★ × × × × × × 频度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10000m2 1次/批 1次/批 1次/10000m2 加筋 ★ 过滤 ★ ★ ★ ★ ★ ★ ★ △ △ × × ★ 厚 度 △ 孔 径 ★ 垂直渗透系数 水平渗透参数 △ △ 条 带 拉 伸 ★ CBR顶破 ★ 刺 破 ★ 落锥穿透 △ 直接剪切摩擦 ★ 拉拔摩擦 △ 淤 堵 × 土工合成材料工地试验项目

拟采用的目的 坡面冲刷排水 防护 防护 ★ ★ △ ★ ★ △ ★ ★ ★ ★ ★ ★ 试验项目 单位面积质量 加筋 ★ 过滤 ★ ★ ★ ★ 路面裂缝防治 ★ △ ★ ★ 频度 1次/批 1次/批 1次/批 1次/批 厚 度 △ 孔 径 △ 条 带 拉 伸 ★ 注:1、★为必做试验项目;△为选做试验项目;×为不做试验项目

2、工地试验频度按所购材料的批次进行,如每批大于5000m2,则以5000m2为一批。 3、每次试样制备不少于2m2,试样不应含有灰尘、折痕、损伤部分和可见疵点。每项试验的试样应从样品长度与宽度方向上随机剪取,但距样品边缘至少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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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袋装砂井

5.1 材料

5.1.1 袋:选用聚丙烯或其他适用的编织料制成,抗拉强度应能保证承受砂袋自重,装砂后砂袋的渗透系数应不小于砂的渗透系数。

5.1.1.1 施工图设计对砂袋的要求: ①砂袋抗拉强度5cm大于900N; ②砂袋渗透系数大于5×10-3cm/s;

砂袋进场前、后承包人必须自检,达不到以上标准,不得使用。 砂袋抽检频率为:按每批抽检。

砂袋进场后应有遮盖,切忌长时间暴晒,以免砂袋老化。对已老化的砂袋一律禁止使用于本工程,否则从严、从重处罚。

5.1.2 砂:采用渗水率较高的中、粗砂,粒径大于0.5mm的砂的含量占总重的50%以上,含泥量不大于3%,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本章第2.4.4条。

5.2 施工机械:主要机具为导管式振动打桩机,在行进方式上普遍采用的有轨道门架式、履带臂架式、吊机导架式等。

5.3 施工工艺流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整平原地面 摊铺下层砂垫层 机具定位 打入套管 沉入砂袋 拔出套管 机具移位 埋砂袋头 摊铺上层砂垫层

5.4 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5.4.1 砂袋灌入砂后,露天堆放应有遮盖,切忌长时间曝晒,以免砂袋老化。 5.4.2 砂井可用锤击法或振动法施工,导轨应垂直,钢套管不得弯曲,沉桩时应用经纬仪或重锤控制垂直度。

5.4.3 为控制砂井的设计入土深度在钢套管上应按10cm为单位划出标尺,以确保井长准确性。

5.4.4 砂袋入井,应用桩架吊起垂直下井,防止砂袋发生扭结、缩颈、断裂和砂袋磨损。

5.4.5 拔钢套管时应注意垂直起吊,以防止带出或损坏砂袋。施工中若发现上述现象,应在原孔边缘重打;连续两次将砂袋带出时,应停止施工,待查明原因后再施工,并作好记录。

5.4.6 砂袋留出孔口长度应保证伸入砂垫层至少30cm,并不得卧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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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袋装砂井实测项目符合表5.5要求。

表5.5 袋装砂井实测项目 项次 1 2 3 4 5 检查项目 井间距(mm) 井长度(m) 竖直度 砂井直径(mm) 灌砂量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150 不小于设计 1.5% +10,-0 5% 检查方法和频率 抽查2% 查施工记录 查施工记录 挖验2% 查施工记录 规定分 20 30 20 10 20 5.6 袋装砂井外观鉴定:袋装砂井间距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6 加固土桩

6.1 材料:

6.1.1 水泥宜采用普通水泥或矿渣水泥,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劣质水泥。对每批进场水泥,应分批提供有关标号、安定性等试验报告。

6.1.2. 施工图设计对水泥的要求:

采用标号32.5,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劣质水泥,对每批进场水泥,应分批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批号等,所有水泥均应经过抽检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抽检频率为:1次/200吨

进场水泥严格做好防潮工作,承包人对进场的水泥编好批号,做好存放时间记录,以便监理工程师检查,一旦发现水泥受潮、结块、变质立即清出现场。。

6.2 成桩试验

加固土桩施工前必须进行成桩工艺试验,应达到下列要求,并取得以下技术参数:

6.2.1 满足设计喷入量的各种技术参数,如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气压力、单位时间喷入量等;

6.2.2 确定搅拌的均匀性;

6.2.3 掌握下钻和提升的阻力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措施;

6.2.4 全桩范围内进行二次复拌,成桩工艺性试验桩数不宜少于5根。 6.3 室内配方试验

施工实际使用的固化剂和外掺剂,必须通过室内试验的检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能使用。

6.4施工工艺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整平原地面 钻机定位 钻杆下沉钻进 上提喷粉强制搅拌 复拌 提杆出孔 钻机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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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施工机械应按固化剂喷入的粉体形态,采用以下施工机械组合:主要为钻机、粉机发送器、空气压缩机、搅拌钻头。

6.6 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6.6.1 采用粉体固化剂时

(1)粉喷桩施工应根据成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操作人员应随时记录压力、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

(2)严格控制喷粉标高和停粉标高,不得中断喷粉,确保桩体长度;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3)当钻头提升到地面以下不足50cm时,送灰器应停止喷灰,并用人工回填粘性土压实。

(4)全桩范围内进行二次复拌,使固化料与地基土均匀拌和。

(5)施工中,发现喷粉量不足,应整桩复打,复打的喷粉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如遇停电、机械故障等原因,喷粉中断时,必须复打,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m。

(6)施工机具设备的粉体发送器必须配置粉料自动计量装置,并记录水泥的瞬时喷入量和累计喷入量。严禁无粉料喷入自动计量装置的粉体发送器投入使用。

(7)储灰罐容量应不小于一根桩的设计用灰量加200kg;当储量不足时,不得对下一根桩开钻施工。

(8)钻头直径的磨损量不得大于1cm。 6.7 粉喷桩实测项目符合表8.7要求。 项次 1 2 3 4 5 6 检查项目 桩 距 桩 径 桩 长 竖直度 单桩喷粉量 强 度 表8.7 粉喷桩实测项目 单 位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mm ±100 抽查2% mm 不小于设计 抽查2% m 不小于设计 查施工记录 % 1.5 查施工记录 % 符合设计 查施工记录 kPa 不小于设计 抽查5% 规定分 15 15 20 10 20 20 注:应在桩体三等分段各钻取芯样一个,一根桩取三个试块进行强度测试。

6.8 粉喷桩外观鉴定:粉喷桩间距均匀。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 土方路基

7.1 基本要求

7.1.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必须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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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格控制好填土厚度、填土速率与沉降量关系、压实度。

7.1.2 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路基填料强度(CBR)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7.1.3 路基必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7.1.4 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

7.2 实测项目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序号 规定值与允许偏差 项目 零填及路 垫 上路床 1 压实度(%) 下路床 上路堤 (cm) 下路堤 2 3 4 5 6 7 0~80cm 0~30 30~80 80cm ~150cm >150cm 高速、一级公路 96 96 96 94 93 不大于设计计算值 +10,-20 50 不小于设计值 20 ±0.5 坡面平顺,坡率不陡8 边坡 于设计值,相对于设计边坡面的凸出或凹进不大于20(cm) 备注:表列压实度按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抽查:每200m测4处 按JTJ071-94附录H进行检查 水准仪:每200m测4点 经纬仪:每200m测4点,弯道增检起、终点 尺量:每200m测4处 3m直尺:每200m测4处×3尺 水准仪:每200m测4个断面 按JTJ033-95附录B进行检查, 密度法:2000m2测8个点 检查方法和频率 弯沉(0.01mm) 路基平面标高(mm) 中线平面偏位(mm) 路基宽度(mm) 平整度(mm) 横坡(%)

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度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5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点的百分率计算扣分值。

7.3 外观鉴定

7.3.1 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7.3.2 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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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7.3.4 设计植草的路段,发现明显缺陷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8. 质量控制目标

各分项工程分段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评定,要求综合评分达到93分以上,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总监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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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1.1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内,承包人应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供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收到《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以后,对附件中的施工计划方案、工艺、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材料进场认可文件、设备质量合格证书、人员到场情况,“分项工程量申请批复单”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进行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项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工序交接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在上述工作核实后,具备开工条件,驻地高监应及时签发《分项工程开工批复单》。

1.2 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及其自检人员按照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对每道工序进行施工,填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1.3 工序检查认可

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工程工序检查认可后,签认承包人的自检记录和《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如工序检查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返工或修复缺陷,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也不得进行中间计量。

1.4 中间交工证书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报驻地办检验验收。

驻地办专业工程师应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和抽样试验,检查合格签认后,提请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如检验不合格,应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复,合格后再予签认。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不得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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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填报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审核开工报告及附件 驻地监理组长 审核结果 同意 不同意 补充 完善 按要求填写有关栏目,并附: ①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②质量控制指标,检验频率和方法 ③施工放样报验单,标准试验,施工图 ④材料、设备、人员数量及到场情况 ⑤各项施工材料及商品构件试验报告 ⑥分包人的资格证件 ⑦分项工程数量申报/批复标 分项工程开工批复单 驻地监理组长 开工、自检合格填写施工日志 施工原始记录表、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人 工序检查 现场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返工或 整修 检查结果 合 签认承包人工序交接单、自检记录 现场监理工程师 继续施工至分项工程完成 承包人 承包人 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已完成工程各道 工序的检验记录、测量、抽样试验资料 填写分项工程自验申请批复 《中间交工证书》 承包人 返 工 审核《中间交工证书》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和必要的测量、抽样试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 检查结果 不合格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驻地监理组长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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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场质量控制

2.1原则和方法

施工质量及工序的检查、认定,均以现场检查纪录、测量、试验数据为依据。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检测频率对完工工程进行检验,监理方的测量、试验人员参加承包方的测量、试验工作,进行监督或旁站,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并可利用承包人的设备、仪器和人员,按规定进行抽检、抽测、复检、复测,以控制工程质量。

通过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等手续,以及对工程定线控制、施工放样、完工验收等测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认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各种试验,测量项目的方法、频率、标准等按部颁规范和本工程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范执行。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功能、人员素质、仪器设备、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经常有效的监督检查,以确保承包人的自检质量。各种抽样检测频率应控制在20%以上。

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和无现成标准可循的项目,承包人应提供相关的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和规程,报总监办审查由业主批准后使用。业主委托科研单位试验的新材料,可经业主批准后通过监理工程师下令使用。

2.2 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采取全过程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管理。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驻地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助理人员对隐蔽工程、重要工程及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进行检验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抽取试样及做好施工记录,及时签认施工原始记录,如混凝土试块工地抗压试验等,监理旁站应及时签认。

(1)清场工作除外,未经批准开工的分项工程和工点,不得进行施工。 (2)设备不齐、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技术交底不到位,不得开工。

(3)技术、管理人员不在现场,不得进行施工。

(4)现场施工不满足合同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应立刻发出书面工作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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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承包人停工或返工整改。

(5)不合格或未进行进场检验的施工材料,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停止进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出现场。

(6)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检查签认手续不齐全,不得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否则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停工。

(7)施工质量检验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不得进行计量。

2.3 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2.3.1 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2.3.1.1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3.1.2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2.3.1.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2.3.1.4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3.2 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2.3.2.1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3.2.2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2.3.2.3 如果已完工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2.3.3 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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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2.3.3.1 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3.3.2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2.3.3.3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2.3.3.4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在各项施工过程中,或在完工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如发现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返工或修补,使之达到质量要求,未经修复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施工。如果承包人不执行监理工程师关于返工、修补的指令,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可指令暂停施工(先口头后书面),按程序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上报业主。对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支付。如有必要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业主可以雇用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其费用从原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事故报告,并抄报总监办和业主。驻地办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缺陷和事故修复处理方案,报总监办审批并经业主同意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修复。未经监理批准而自行处理的,不予以计量支付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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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承包人管理人员的要求

4.1承包人管理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组织施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2现场施工必须有技术和管理人员指挥控制,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管理机构和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否则不得进行施工,现场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挂牌,并树立《标示牌》,注明:承包单位、业主、监理、工区段、施工工艺、管理人员、负责人。一经监理发现现场没有技术管理人员现场指挥管理应及时发出停工指令,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4.3施工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及时的检测和记录,填写施工记录表。 4.4对于不称职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将联合发文,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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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分项工程施工监理程序

第一节 清表施工监理程序

1.概述

1.1 在路基施工范围内,对树根或有树根的表层土必须挖除;对含有地表水、淤泥、杂草、垃圾、腐殖土等路基的地基,应进行排除清理。

1.2 地基底应推平整平,旧路基平整或新铺平地面,均要求进行碾压,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2 分项工程开工、工序自检,工程开工按第三章第1.1、1.2、1.3、1.4四条执行 3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样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的施工测量记录,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或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承包人应完成施检表7《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施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施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

4 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前24小时将检测计划报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检查工作计划;

5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处理;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填写施检表32《清理掘除检查记录表》,若有换填须填写施检表33《路基填筑施工记录表》。

6 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则通过口头或书面批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处理;若合格,则签认施检表32《清理掘除检查记录表》,并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 监理要点

7.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的现场测量资料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7.2 承包人应对原地面进行清表与填前压实。自检合格后,填写《清理与掘除检查记录表》、(施检表32)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检查平整情况、压实情况、清除杂物等,检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签名。承包人在监理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下一道工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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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程序 监理程序

不 合 格 承包人进行标高、几何尺寸路床压实度检测 开工准备 报告审批 机械清理 整平 巡视检查 压实 合 格 填写施检表32

图1 清表施工监理程序

抽检不合格 标高、几何尺寸检查 监理签证 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抽检合格 126

第二节 砂垫层施工监理程序

1 概述

砂垫层总用砂量大,当地砂场产砂远远满足不了工程用砂的需要,而且各砂场产砂的质量不一,承包人必须严格把好砂源质量关,砂进场前必须自检(砂的筛分试验、砂的含泥量、最大干容重、砂渗透),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进场,监理工程师按承包人自检次数的20%抽检。一旦发现进场砂不合格,立即下令承包人清理不合格砂出场,如不执行按合同条款处罚。承包人自行检查砂垫层松铺厚度、压实度及厚度等,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2 分项工程开工、工序自检及中间交工程序按第二章第一节执行 3 砂进场管理法按第一章第2.4.4条执行

进场的砂必须要有:试验表4《粗细骨料含泥量试验记录表》、试验表7《细集料筛分试验记录表》、砂的渗透系数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场。施工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否则清理出场,并予以处罚。

4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样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的施工测量记录,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或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承包人应完成施检表7《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施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施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

5 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前24小时将检测计划报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检查工作计划;承包人的施工员和质检人员必须在场,且挂牌,否则当施工员不到场处理,一经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员不在场,立即整改并处罚。

6 砂垫层铺筑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执行。

7 砂垫层铺筑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填写施检表33《路基填筑施工记录表》、施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施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补救处理,若合格,则填写检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送监理工程师按本手册第一章第2.4.6条执行实测项目检查认可。

8 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则通过口头或书面批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处理;若合格,则签认检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得进行砂井、砂桩、粉喷桩等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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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程序 监理程序

不 合 格 清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批复开工报告 铺砂 整平 巡视检查松铺厚、宽度、厚度 进场砂质量并适当现场取样抽检 压实 承包人进行标高、几何尺寸路床压实度检测 合 格 填写施检表33 抽检不合格 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经标高、几何尺寸检查 监理签证 抽检合格

图1 砂垫层施工监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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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袋装砂井施工监理程序

1 概述

本工程软基分布范围广泛,需处理路段达十几公里,大部分需要采用袋装砂井和粉喷桩等处理,根据路基填筑高度,软基分布深度以及淤泥特性,本工程主要采用了袋装砂井排水固结和等载预压方案。

2 施工监理要点

①砂袋质量要符合规定,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5cm大于900N;在灌砂过程中,砂袋不能出现空、散、破的现象,灌砂必须采用机械振动灌入,砂袋内用砂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大于0.5mm的砂含量占总重量50%以上,含泥量小于3%,渗透系数不小于5×10-3cm/s。砂袋灌砂率偏差不大于5%)。

②砂井间距、处理深度、竖直度、砂井直径。

3 分项工程开工、工序自控及中间交工程序按第二章第一节执行; 4 砂井用砂管理办法按第一章第2.4.4条执行; 5 砂袋进场管理按第一章5.1.1条执行;

6 必须有中粗砂筛分实验报告、砂的含泥量、砂的渗透系数实验报告、砂的最大干容重报告、砂袋的抗拉强度实验报告、砂袋的渗透性试验报告。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使用。

试验工程师对原材料的自检报告进行批复,驻地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送以上原材料的试样到中心试验室做抽检试验,施工设备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合同要求,否则清理出场,并予以处罚。

7 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查,检查井位及偏差,检查各井间距等,承包人填写检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报告单》。

8 施工过程监理方法 8.1 机具定位,打入导管。

施工中应及时记录,填好施检表35《袋装砂井施工现场记录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打设机的垂直度、导管直径、打入深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必须穿透软基,当打入深度相差不大并且数量很少时,不作变更处理;当打入深度相差较大,并且数量很多时,承包人认为应该按变更处理,应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有关报告;施工队继续施工,完成后再统一按实际深度进行变更处理,变更手续未完成时,按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计量。无论任何情况下,当打入深度发现与预计深度相差很大,应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相关报告,以决定是否进一步地质详勘。

当地质情况有变化时,现场施工员应记录下桩套筒下沉、上提时,速度变化的深度范围,地质情况有变化的桩位,以作为提交相关报告的现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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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检查砂袋灌砂量。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量测砂袋长度并作记录,确保灌砂量及砂袋露出砂垫层高度和密实情况(砂袋露出砂垫层面高度不小于30cm);如缺砂,承包人必须补足,砂灌入砂袋必须采用机械振动灌入,以确保密实。

8.3 监理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巡查和检查时,要经常检查承包人的现场记录,并对砂袋长度进行核查,并将检查结果签署在现场记录上,以便事后核对。

8.4拔出导管。

监理工程师旁站,防止带出砂袋或损坏砂袋。检查砂袋露出砂垫层面不小于30cm。

8.5埋砂袋头。

检查砂井的直径、间距,检查砂袋留出孔口长度和袋头是否垂直。承包人填写检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送监理工程师。

9. 监理工程师按第一章第5.5条进行项目实测;检验若不合格,则通过口头或书面指示承包人返工或加密;若合格,则签认检验报告,并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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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砂井施工工艺监理程序 施工工艺 批复开工报告后 监理程序 人员、机具设备、砂、砂袋进场 检查人员落实,机具设备是否达标书要求,砂袋是否合格,不合格及时清出场 摊铺下层砂垫层 检查砂含泥量,筛分渗透 检查砂垫层的厚度 施工放样 检查砂井位、间距 机具定位 在钢套管上划出标尺, 检查砂井的长度, 砂井的垂直度 打入套筒 一次吊起砂袋,装砂(机械震动) 二次随套管吊起砂袋 机具移位 将砂袋装入套管内(机械振入) 控制灌砂率 拔出套筒 旁站监督:防止带出或损坏砂袋 打完的砂井,开始封砂袋头 检查砂井的直径、间距 摊铺上层砂垫层 检查砂袋留出孔口长度 131

第四节 粉喷桩施工监理程序

1 概述

本工程对通过计算沉降或稳定不满足要求的以及构造物两侧路基采用了水泥搅拌桩,水泥搅拌桩按正三角形布置,间距1.0~1.5m, 直径50cm,桩长4~15水泥标号32.5#。

2 施工要点 ①严格试桩管理; ②水泥用量控制; ③桩身水泥均匀性控制; ④桩基进入持力层50cm控制。 3 工艺试验程序

①工艺试验的主要内容:材料、人员组织、设备组织、地质条件、施工工艺。 ②工艺试验实施方案和细则的编制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编制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工艺试验项目和内容,对工艺试验的材料、设备及人员进行精心组织,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和实施细则,提交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经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评审通过后组织实施。

③监理工程师对工艺试验的检查

工艺试验过程中,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纪录,并安排相关的质量检验工作。

④试验结果的检查

工艺试验过程中或试验完成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安排相关的质量检验工作,及时对工艺试验过程中暴露的施工技术问题、操作问题、材料问题、质量问题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如果认为有必要,可在提出具体改进措施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试验。

⑤工艺试验报告评审

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根据试验情况,及时对工艺试验的方案、组织、管理、改进措施、质量保证率以及是否可用与指导实际施工等进行全面的评价,编制工艺试验报告,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艺试验的具体情况以及施工质量的保证情况,对工艺试验进行评价,并就是否可用于指导现场施工提出意见。

⑦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艺试验结果,对施工组织设计、工艺方案及控制措施进行相应的修订,使其更符合工程实际,确保现场施工质量。

4 分项工程开工、工序自检及中间开工程序按第二章第一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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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进场水泥管理办法按第一章第8.1条执行;

6 通过工艺试验确定:a、下钻速度(档位);b、提升速度(档位);C、搅拌速度;d、喷灰时管道压力;e、桩长。

7 气压罐压力计标定证书、送灰电子称标定证书,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方可开工。

工艺试验管理程序流程图

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 不批准 监理工程师:审查 批准 承包人:进行工艺试验 不通过

监理工程师:组织评审 监理工程师:全过程旁站、作详细记录 承包人:提交工艺试验报告 通过 承包人:开始批量施工生产

8 粉喷水泥搅拌法施工工艺要求

8.1 放样定位。将搅拌机移位至施工桩位处后定位,孔位误差不得大于5cm。 8.2 调平钻机平台。使用4个支腿调整平台,使钻机钻杆垂直度误差不大于1%。 8.3 开机搅拌。以1、2、3档逐级加速,将钻头顺转钻进至设计深度,如遇硬土难以钻进时可以降档钻进,放慢速度。在钻进时始终保持连续送压缩空气,以保证喷灰口不被堵塞,钻杆内不进水,保证下一道工序送灰时顺利通畅。

8.4 提升钻杆喷粉搅拌。用反转法边搅拌边提升边喷粉。按0.5m/min速度提升,提升到设计停灰面时,应慢速原地搅拌2~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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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重复搅拌。为保证充分将粉体搅拌均匀,须将搅拌头再次下沉搅拌到原设计深度,再提升搅拌,速度控制在0.5~0.8m/min。

8.6 防止施工污染环境。在喷粉提升至距地面0.5m处时应停止喷粉。在通管路时应在孔口设置防灰保护装置。

8.7 粉喷桩施工机具应有专门的自动计量装置,该装置能自动记录沿深度的喷粉量和时间记录等。

8.8 当一根桩施工完毕后移机接着重复上述方法逐根施工。 9 施工注意事项

9.1 深层搅拌法目前因机械自动控制设备不完善,大部分依赖于人工控制,因此造成施工质量不稳定,甚至出现工程事故,为此必须加强水泥用量总体控制和分区、分段甚至分桩控制,务必达到设计要求的水泥用量。其次是施工时间控制,在开工时先做工程试桩,不得少于5根,通过试桩制订出该工程完整的施工工艺,其中有用灰量,耗时耗电量。设计者依据这些能耗制订出施工工艺,检验标准,将能耗与工耗分开,以达到避免偷工减料造成不必要的工程质量事故。

9.2 加强施工检验,主要是用N10轻型动力触探24h内抽查,抽查量为2%~3%。此外,载荷试验和抽芯检验必不可少。

10. 施工过程监理: 10.1施工放样检查

承包人在施工放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查,检查桩位及偏差,检查各桩间距等,承包人填写检表5《粉喷桩质量检验报告单》。

10.2施工过程监理:

10.2.1整平原地面,检查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0.2.2施工放样,检查桩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桩位布置偏差不得大于5cm; 10.2.3钻机定位,检查钻机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5%,桩头的直径不得小于设计桩径要求;

10.2.4钻杆下沉钻入至持力层,钻孔深度及显示深度传感器必须在开工前标定,并按监理工程师视检查标定情况合格方可使用,检查压力不能小于施工参数、下沉速度不能大于施工参数,下钻深度不小于设计要求;粉喷桩必须全部穿过淤泥层,并进入持力层50cm,当打入深度相差不大并且数量很少时,不作变更处理,当打入深度相差较大,并且数量很多时,承包人认为应该按变更处理,应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有关报告,施工队继续施工,完成后再统一按实际深度进行变更处理,变更手续未完成时,按施工合同中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计量。无论任何情况下,当打入深度发现与预计深度相差很大,应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相关报告,以决定是否进一步地质详勘。

当地质情况有变化时,现场施工员应记录下桩套筒下现、上提时,速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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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深度范围,地质情况有变化的桩位,以作为提交相关报告的现场依据。

10.2.5上提喷粉至地面下0.5米,检查喷压不能小于施工参数、提升速度是否满足施工参数,喷粉量不少于设计量;

10.2.6二次下沉钻入桩底,检查压力不能小于施工参数、下沉速度不能大于施工参数,二次下钻深度不小于一次下钻深度。

10.2.7二次提升喷粉,检查喷压不能小于施工参数、提升速度是否满足施工参数,喷数量不少于设计量。

10.2.8提杆出孔,检查桩头的直径不得小于设计桩径要求; 10.2.9钻机移位,检查施工记录;

10.2.10单桩完成,监理签证;成桩28天或3个月后进行抽芯取样,送中心试验室检测,施工员必须做好施检表34《粉喷桩施工现场记录表》,报送驻地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则通过口头或书面批示承包人返工或加密,若合格,则签认检验报告,并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 承包人必须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检表5《粉喷桩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组织进行检查或验收,若合格,则监理工程师签认检表5《粉喷桩质量检验报告单》。

12 承包人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评表7《粉喷桩质量检验评定表》,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或验收,若合格,则监理工程师签认评表7《粉喷桩质量检验评定表》及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为了更好的宏观控制,承包人应填写《进场同一批水泥消耗情况一览表》,每日施工完成后,由项目部如实填写《粉喷桩单机施工现场记录汇总表》作为对桩长、喷粉量、及施工参数的宏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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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原地面 粉喷桩施工工艺监理流程图

施工工艺 监理程序

工艺试验通过确定施工参数 开工报告审批 钻机定位 检查桩位、桩距 钻杆下沉钻进到设计标高停钻 检查桩径、桩长 启动搅拌钻机,上提,喷粉 严格控制单桩粉喷量 启动搅拌钻机,上提,喷粉

钻机移位 提杆出孔 复 拌 1. 控制搅拌的均匀性; 2. 在地面下1/2~1/3桩长并不小于5m范围内重复拌和 钻头提升到地面下不足50cm处停止粉喷,人工回填粘性土压实 成桩28天后按抽检频率钻取芯样,进行强度试验 136

第四章、填报表格

目 录

一、清表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施工检表7《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 2、施工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 3、施工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 4、施工检表32《清理掘除记录表》

二、砂垫层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检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报告单》 2、评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评定表》

三、袋装砂井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施检表35《袋装砂井施工现场记录表》 2、检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报告单》 3、评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评定表》

四、喷粉桩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进场水泥统计表》

2、《粉喷桩单机施工现场记录汇总表》 3、施检表34《粉喷桩施工现场记录表》 4、检表5《粉喷桩质量检验报告单》 5、评表7《粉喷桩质量检验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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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填报表格

目 录

一、清表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施工检表7《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 2、施工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 3、施工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 4、施工检表32《清理掘除记录表》

二、砂垫层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检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报告单》 2、评表3《砂垫层质量检验评定表》

三、袋装砂井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施检表35《袋装砂井施工现场记录表》 2、检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报告单》 3、评表4《袋装砂井质量检验评定表》

四、喷粉桩工序拟使用的原始记录表、检验表、评定表 1、《进场水泥统计表》

2、《粉喷桩单机施工现场记录汇总表》 3、施检表34《粉喷桩施工现场记录表》 4、检表5《粉喷桩质量检验报告单》 5、评表7《粉喷桩质量检验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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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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