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化第一期 _建设项目-f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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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二○一二年四月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委托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不得缺漏。

4.完成期: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欢迎各投标人结合院方实际情况提出工期优化方案。5.项目实施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6.★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币注册

资金按开标当日外币卖出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2)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

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明(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3)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投标体。

7.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文件: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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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1-2 2) 投标单位的法人授权函;

3)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于2012年4月 26日至2012年5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联系人:吴家敏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所有投标书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3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书及投标保证金必须

在2012年5月18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9. 开标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

11.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1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3.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4.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 (8620) 87768198

传真: (8620) 87768283

网址: 98ebb621a5e9856a561260de

联系人:陈菲、竺林、吴继辉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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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前置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24-1201D19N055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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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目录

A. 说明 (5)

1 项目说明 (5)

2 定义 (6)

3 合格的投标人 (6)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7)

5 投标费用 (7)

B.招标文件 (8)

6 招标文件构成 (8)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9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

C.投标书的编制 (10)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 (10)

11 投标书的构成 (10)

12 投标信函 (11)

13 投标报价 (11)

14 投标货币 (12)

15 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12)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

17 投标保证金 (13)

18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4)

19 保密 (14)

20 投标有效期 (15)

21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5)

22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5)

D、投标书的递交 (17)

23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7)

24 投标截止时间 (18)

25 迟交的投标书 (18)

26 投标书的修改与撤回 (18)

E、开标与评标 (19)

27 开标 (19)

28 评标机构 (19)

29 投标书的澄清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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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投标书的初审 (20)

31 投标书的评价 (21)

32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 (25)

33 中标人的确定 (26)

34 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6)

F、授予合同 (27)

35 资格后审 (27)

36 合同授予标准 (27)

3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7)

3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

39 中标通知书 (27)

40 签订合同 (28)

41 中标服务费 (28)

42 招标结果通知 (30)

1 合同标的: (1)

2 合同总价 (2)

3 合同组成 (2)

4 技术要求 (2)

5 技术服务 (2)

6 合同中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及验收 (3)

7 售后服务和培训承诺 (4)

8 付款办法 (5)

9 保密条款 (5)

10 保证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5)

11 合同不可抗力 (7)

12 终止 (7)

13 法律诉讼 (7)

14 其他 (7)

附件1投标信函 (2)

附件2开标一览表 (5)

附件3 投标明细价格表 (9)

附件4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11)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13)

1. 投标人须知 (14)

2. 附件5A资格声明 (15)

3. 附件5B投标人资格说明 (17)

4. 附件5C法人授权书 (19)

5. 附件5D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1)

6. 附件5E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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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5F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明(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21)

8. 附件5G售后服务承诺书 (21)

附件6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22)

附件7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 (23)

附件8项目组织安排、工期安排、主要实施人员简历材料(需提供社保证明)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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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说明

1项目说明

1.1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

动。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下货物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不得缺漏。

1.3招标要求

1.3.1满足本项目的工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由

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阶段进度,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自然灾害、战争、瘟役、采购人因素除外)延误工

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处罚。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定外的不可预见费用:税金、运至合同指定地

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考察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费、二次开发、售

后服务保证金、施工人员的保险、第三方检测、工伤;投标价总和为本项目的投标

总价。

1.3.3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和软件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1.3.4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

1.3.5投标人应详细考虑自身的项目组织实施,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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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中标后,要根据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和项目特点、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切

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时、保质、安全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采购人将按照

上述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在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不得因其设备供货或报价中未考虑上述因素等原因向采购

人提出费用变更要求。

1.3.6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设计深化过程中,禁止投标人擅自变更设计、偏离设计

文件、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的内容。上述文件内容包括所有已经明确的内容但不限

于中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已经存在的内容。

1.3.7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定义

2.1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货物: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器、仪表、工具、备件、图纸,软

件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开发、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

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合同: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中有关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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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

的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4.2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必须提供有产品说明书、权威机构对产品性能的测试结果和证明

文件,已使用这些产品的用户名录,设备符合的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等。

4.3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的、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

准的材料及设备。

4.4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已经过市场应用且目前仍在生产、销售的成熟、主流产

品,并保证与招标方现有的网络设备实现互联互通并具备良好的可管理性;同时必

须使用满足需求的最新的同时已有一定用户群的成熟设备投标,所投设备不能是已

停产或即将停产的设备,否则将被认为没有正确响应。

4.5投标人若非设备原始生产厂家,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货物交付使

用时,必须提供原厂家的出厂证明文件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4.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书和参加投标的所有澄清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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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人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

括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

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

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

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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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

人,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

应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3为使投标人编写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

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9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

9.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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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投标书的编制

10投标语言及计量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10.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投标书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之附件2,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声明函(格式见第四

部分附件)一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23.1、23.2和23.3条的规

定标注。

11.2商务部分

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

11.3技术部分

a)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

技术参数、系统数据结构、系统源程序、相关技术文档和资料(如类图、对象图、

状态图、顺序图等)、系统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功能说明书、技术说明书、安

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

b)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如因投

标人所提供的方案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承担所引致的一切责任。技术方案

应对用户需求进行分析、需求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测试验收、培训、售

后服务、项目管理、系统安全及应急措施等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

需求理解、系统设计技术描述、技术选型、技术规范、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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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图、安装介绍、测试描述、培训描述、服务承诺、施工组织、项目进度计划、

人力安排、安全应急等;

c)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证明文件,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

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中文、英文说明书、彩页、照片等。(若

投标人未能提供充分的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中文说明书或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或

参数”与产品说明书存在较大不符,则评委有权认定所投设备参数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d)因评审而必须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磁

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

投标人须知第23.2条的规定标注。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

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

12投标信函

12.1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以及相应的投标报价表。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并根据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验与能力、现

有关市场价格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等方面综合因素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

工程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

服务等。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

他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2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

署合同后,在供货、开发、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

免费提供,业主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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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书将按投标人须知

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3该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整。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高

投标限价70%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人应该用人民币报价。

15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5.2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

意:

(a)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包括为了履

行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b)营业执照和国家、省、市管理部门签发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有关授权代理人的资料和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6.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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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配置和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上述情况的详细说明。

c.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

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

例外。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递交一份金额为¥30,000.00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没收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投标单

位名义电汇至招标机构(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帐号信息如下),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电汇回单原件,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中(不

接受其他形式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号:120905*********

供应商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详见第四部分附件二),并与一次报价表一起封装在单独的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

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17.4凡没有根据规定随附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报价文件予以拒绝。

17.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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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天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

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供应商。

17.6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17.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项目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或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a)根据供应商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第41 条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18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8.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8.2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版税。

18.3如果甲方对乙方的软件服务能力和维护能力不满意时,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软件公

司对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进行更改和维护,但甲方和第三方均不得侵犯乙方的版权

和对其软件系统进行泄密。

19保密

19.1如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

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

何第三方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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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6z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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