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待遇的“阳光”应该普照高龄老人(市)

更新时间:2024-01-09 11:0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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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待遇的“阳光”应该普照高龄老人

——浅谈80周岁以上社保开支老年人应纳入低保待遇范围

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作为社会群体的一部分,由于自身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空巢、身体多疾病、社会保障失力等多种原因,再加之相关政策规定,我国80周岁以上老人社保开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这对于保障高龄老人合法权益造成了诸多的现实困难。本文就是要从北安市的高龄老人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出发,不断研究高龄老人低保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分析、找出对策,让高龄老人也能够纳入到低保保障的范围,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最终,全力做好高龄老人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北安市高龄老人基本现状 一、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状态。人口老龄化具体的数量衡量指标是指社会中60岁以上(含60岁)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或65岁及其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1990年以来,我国老龄人口以平均每年3.32%的速度增长,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0.09%,2007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53亿,占总人口的11.6%,全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据推测,2025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20.00%,2050年将达到25.50%。我国人口结构由成年型转向老年型,发展速度之快,老年人口之多,世界罕见。老龄人口的增加将给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尤其给健康护理带来巨大的压力。

中国社会主要的养老模式是家庭式养老,但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两个年轻人负担四个老人的养老重任,无力、无暇应对的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以后,远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生活逐步走向社会边缘,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歧视;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体弱多病者多,有关资料显示,70%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一种或几种慢性病,其门诊和住院费用是年轻人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老年人退出工作岗位后,收入降低,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甚至有老年人的生活陷入危机状态。 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后首先应该关注的是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就是要从根本上将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切实解决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北安市高龄老人数量现状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万人。其中,80-89周岁的老人有 万人,拟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人为 万人,占 %;9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 万人,可全部享受高龄老人津贴。为帮助部分高龄老人实现家庭养老,

北安市已经决定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今后凡具有北安市户籍且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都将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老人津贴待遇。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我国各地近年来纷纷制定出台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效对接。目前,宁夏、北京、上海、天津、吉林等地均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文件,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黑龙江省近年来连续将养老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民生工程”加以推进。但全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比较缓慢,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方式。因此,由政府投入给予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以及贫困老人适当的生活补助,资助其家庭养老,是北安市乃至整个黑龙江省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需要。

三、北安市高龄老人生活现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老年人保障制度正日臻完善。据调查,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的重大成就,使老年人的社会养老问题日益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相继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国老龄工作发展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北安市也相继出台了《北安市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北安市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二

五”规划》等法规、政策,使老年人“六个老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老年人老有所养。一是北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数人,其中: 岁退休老人有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不包括财政拨付和单位自筹养老金人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 人,其中: 岁退休老人有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不包括镇(办)集体企业支付养老金人数)。二是城镇居民中的老年人在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纳入城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另还有城镇 名三无人员及时得到城镇福利救济,占全市老年人数 %。三是农村老年人在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另还有农村孤寡老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四是全市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人中,已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综上述统计,全市老年人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制度的人数 人,占全省老年人数 %。

2、老年人老有所医。看病难一直是社会民众广为关注的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生命健康的一项社会保障工作,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为了使这一民生问题得以更好更快地解决,北安市相继启动和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工作,从而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渐有所好转。据统计,一是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人,其中,80周岁以上老人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二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万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综上述统计,全市老年人享受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 人,占全市老年人数 %。

3、老年人老有所教。老年人退休后在工作上虽已退出社会大舞台,但他们积累的工作经验和经历的社会知识是我们当今社会的宝贵财富。可以看到,成千上万的老年人还在继续为社会和家庭操劳着对社会生活和社会事业的一份热爱,把自己融入社会发展的潮流中,为社会贡献余热,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一技之长用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工作及家庭事业中。

4、老年人老有所学。80岁以上老年人,按理本应好好休息,怡享晚年。但在社会进入高度物质生活和高度知识化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和听到,在城镇老年人对生活物质和文化知识的追求丰富多彩,他们不遗余力奋发学习,人老知识不能老,各种学术交流和健康文体活动及老年生活知识宣传在老年群休中活跃充分。在农村的土地上,农村的老土专家、老种殖能手、老养殖专业户等等还在不辞劳苦奋发有学,不断更新着与新型农业相适应的农村科技知识。

5、老年人老有所为。夕阳映红赤壁天,老有所为谱新篇。他们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从多方面体现自我价值、实现自我价值。在城镇可以看到老年人

举办开展的有益于社会的各项公益活动,他们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在农村他们为致富奔小康操持着劳务和家务,帮助子女教育辅导和照应下一代。

6、老年人老有所乐。好日子、好生活让老年人正在逐渐地享受到快乐和幸福的晚年。在老年的群体中,他们根据自身热爱和自身追求,不断为自己安排和演绎着快乐时光。正是基于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基础,他们在为自己实现着老有所乐的目标。旅游观光、学术交流、文体演出、节日晚会、健身锻炼等一大批活动在社会舞台上得以充分展示。

(二)北安市高龄老人面临的现实困难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解决高龄老人低保问题应该首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在看到老年人积极、向上、美好的生活现状一方面的同时,也要看到部分老年人特别是农村一部分老年人,还存在着基本生活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精神文体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困难和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

由于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和缺失,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低,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主要反映在城镇无业居民,还有一些老年人不能享受离退休金待遇,他们基本上靠家庭子女养

老。疾病和其它特殊情况造成的贫困原因,子女的下岗等等,加重了老年人的家庭生活负担。在农村除了极少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富裕家庭外,绝大多数农村家庭社会养老保障还处于空缺。由于没有完善的养老保险机制,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与城镇老年物质生活形成一定反差。他们的生活消费水平低,生活贫困者居多。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青壮劳动力陆续流入城镇,造成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据资料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城镇为9.68%,农村达到10.9%。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提高,使农村家庭的养老问题发展到社会问题。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在北安市内统计数据表明,在城镇获得子女经济支持的老年人为47%,而农村老年人达到21%。许多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来源表示担忧,老年人中认为自己的经济没有保障的,城镇为 22.5%,农村达到31%。由此说明,北安市的农村养老方式仍然以家庭养老为主。当前在农村的老年人中,现实上是自己养活着自己,活到老干到老,是许多农村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子女不能或者不承担养老责任的情况下,他们的生活将陷入困境,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

三、老年人独居现象比较严重

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发展步伐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的“老人空巢家庭”越来越多,留守在农村的大多为

老人、妇女和儿童。据调查,北安市北安村有农户 户,其中就有 户独居老人,占全市农户 %。

四、部分老年人生活环境条件差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农村经济政策调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农村住宅建设也呈现日新月异。然而,据调查,还有少数部分老年人因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思想观念陈旧,他们因心理原因和其它方面原因影响,他们不愿与子女同居,致使还有少部分老年人长期居住在原早期建筑的房屋中,房屋陈旧简陋、生活环境条件偏差。

五、农村老年人精神匮乏缺少关爱

主要反映在现实中因社会随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老年人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优势逐渐失去,加之年轻一代因工作压力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有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观念逐渐淡化。尤其在当今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思想的认识不同,行为上则活跃地表现得更为现实和自我。就较容易使老人在社会生活和家庭子女中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认识观念的不同产生纠纷,缺少社会生活中和家庭生活中的思想交流,致使老年人真正从心理上和生活上及现实上感到精神匮乏缺少关爱。

六、老年人文体活动阵地建设投入不够

为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提供活动的场所阵地有限、活动设施短缺是当前老年人的共同看法。随着北安市经济和经济社会

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第三产业的不断繁荣,物质服务的消费趁向利益化,在社会上可供老年人享受物质服务的公益活动场所阵地有限,从而造成部分老年人在宗教活动中寻求精神寄托,在文体活动中参与麻将娱乐,特别是加之农村基层老龄机构的缺位、社会正确引导和社会重利益、轻公益等服务工作的薄弱,也给社会和老年群体带来影响和造成问题。

(三)北安市高龄老人保障事业的建议和对策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市委、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全社会要高度重视。从建立和谐社会上全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北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高龄老人的低保问题有效纳入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中去。

二、完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权益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灵活机动的救助机制。要按照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当前要着力完善和解决好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的“养”和“医”的问题。使城乡高龄老年人都能实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要高度重视贫困老年人的救助工作。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救助的投入,加快建立针对老年人特殊困难的专项救助经费,并形成制度。

三、逐步构建城乡兼顾、全方位的社会为老服务体系。要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加强为老服务与管理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的为老社会服务网络,逐步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城乡老年院舍及专业护理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网点、文化娱乐健身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及路径等设施的建设,重点是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统筹兼顾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为满足老年人多种服务需求提供物质基础。特别是在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同时,把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照顾和扶持,缩小城乡差别,逐步达到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城乡协调、地区协调发展的目标。

五、推行依靠社会各阶层和社会力量认助、认养、认捐特困老年人和捐建福利养老机构及建立镇、村级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或养老基金。逐步建立起政府和民间组织、企业相结合的特困老年人救助、捐建体系,充分发挥全社会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同时,要积极建立起省老年基金会和完善老年基金会的管理,发挥民间团体的积极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筹集更多的救济资金。特别是要在大力发展镇、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建立镇、村级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或养老基金,用于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特困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年人的养老补贴。

六、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会老龄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

对在贫困老年人救助和投入老龄事业建设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名誉激励奖励。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定期开展表彰活动。

七、加强对农村老龄问题的研究。对农村老龄工作中一些事关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及解决的办法。

八、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重视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推进各项有益老年人健康的文体活动,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咨询,帮助老年人确立合理的心理期望值,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提倡老年人要自强、自立。重视老年学学会和老年人组织的参与社会发展活动,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帮助,以此愉悦他们的心情,激励他们的热情,健康他们的精神。

九、加强老龄工作的创新机制,提高老龄干部整体为老服务的综合素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老龄事业及工作发展的需要,坚持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展观和全省老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老龄工作机制和提高老龄干部整体为老服务的综合素质。以老龄事业发展和老龄工作开展为己任,热心、耐心、细心做好为老服务工作。

(四)、高龄老人社保开资纳入低保待遇的现实途径

一、高龄老人纳入低保待遇的前提条件 1、必须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设定“年满80周岁” 的年龄条件,主要是为了解决年龄大、本人难以或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对他们已不适用通过缴费纳入现有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而是采取由政府筹措资金为高龄无保障老人提供社会基本养老金及基本医疗待遇的办法。80周岁以上的老人无保障问题,不少是由于当时社会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形成的,当前这个制度就是要解决这类人群在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80周岁以下的老人,大部分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少部分没有社会保险的无保障老人,也可随年龄增长逐步纳入高龄老人社会保障制度内。

2、必须在户籍制度建立起就是本市城镇户籍

从解放后建立户籍制度以来,就是在北安市内居住、生活满30年,这一条件的认定应以户籍原始记载为准。对办理过户籍性质变更的人员的认定,另行制定相应的办法。

3、必须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

“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是指不具有享受本市规定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待遇的资格,以及外省市规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且未享受上述各项待遇。

二、高龄老年人享受低保待遇的办理程序

首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尚未建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事务受理中心(或劳动保障事务所)初核后,报区(县)劳动保障局。区(县)劳动保障局会医保、民政、公安部门和社保中心联合审核批准后,纳入高龄老人低保制度,享受这一制度规定的养老、医疗待遇。然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高龄老人低保待遇核定表”,以及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的医保服务点办理《高龄老人证》,作为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凭证。对有困难的老人,由社区组织就业援助员、救助协理员等上门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6c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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