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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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矿长为第一责任者,安全矿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安全科、班、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监站、井口设安全信息组,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矿委会为主体,矿成立工会设群众监督员,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发动职工及家属参加管理,参加监督。

4、安监科,是矿和“矿委会”的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安监科设安监组,抓本矿的全面安全工作,对本矿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6、班组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监工作,监督执行《安全规程》,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队组要建立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清晰、详细,写明执行煤矿三大规程的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隐患,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矿安检科要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应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及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情况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周报表和月报表。日报表由统计资料的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各报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登记表”,内容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监科或矿组织的专职人员办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检科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册、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人人懂得安全知识,个个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做好安全工作。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上岗。

3、每月1、15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改进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要做在形成过程之前,问题解决在事故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扎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并负责催办,直到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奖罚分明,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安全生产。

6、按要求严格执行“规程”、“制度”,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要不断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部门)汇报、登记,各有关单位接

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必须把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责任人、事故造成的损失等情况调查清楚。一定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客观、准确、认真调查事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制定安全措施,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确保生产安全。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 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轻伤由安检科,矿长会同医院处理。重伤则由矿安监、生产技术科等单位处理。重伤以上事故 ,上报公司进行处理。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矿每旬必须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

2、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或由第一责任者指定的主要领导人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3、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之前,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要充分做好准备,会议要突出重点,有议有决。其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2)、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3)、总结分析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各类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方法,讨论并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意见; (4)、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提出事故具体处理意见。

4、安监科对安全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记录并形成《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议要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及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汇报。

5、凡不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一律按违章违规论处。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为增强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及后勤辅助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率为零。 三、安全管理率为100%。

四、管理人员违章安排或违章指挥行为,通过安全部门批评教育的,能立即停止;不听忠告,强行违章者,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五、职工违章操作,安全部门必须立即制止,制而不止或强行违章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六、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矿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副矿长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如出现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生产一线的固定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失职所致连带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煤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未雨绸缪的

指导思想,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李冠军 副组长:李本涛

成 员:所有副矿长、科队长 2、分级管理及职责分工 分级管理:

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我矿重大隐患严格按《特别规定》认定办法认定,主要包括探放水、通风管理、粉尘管理、顶板管理、立井提升、斜井运输等,一般隐患指采、掘、机、运、通、火工品等现场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

职责分工:

矿长:全面负责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直接负责,保障隐患治理的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并按要求对重大隐患签字上报。

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各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别对人员组织、整改措施审批落实、整改治理情况、验收情况、上报情况等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科队长、班组长)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

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工作,其中通风、瓦斯、监控、通讯由通风科负责,各队组配合排查解决;机电、运输、排水由机电科负责,各队组配合排查解决;回采、掘进、开拓工程质量、工艺技术等技术科负责,各队组配合排查解决。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办法:

隐患排查分为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指每旬一次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日常排查由跟班矿领导及科、队级管理人员、各科室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根据季节、气候、地质构造等方面自然规律,以及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进行专项排查。

具体实施办法:

定期隐患排查治理由矿长组织,每旬进行一次。日常排查由跟班副矿长负责,组织当班管理人排查;隐患排查要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尤其对重大隐患,排查要全矿范围内进行,严格对照标准逐条逐项排查、整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由矿长审阅签字;同时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验收标准,由矿长组织自检,自检符合标准后恢复生产。一般隐患由跟班矿级领导组织、班组长现场进行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由跟班矿级领导向矿长汇报后,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并建立由班组长、队长签字的隐患登记台账。整改后由整改负责人负责监督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隐患登记台账报送安全副矿长

审核签字备案。对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由分类隐患所属科室制定出整改方案并报技术副矿长审核批准后执行,一般隐患治理方案由科队长组织执行。对于重大隐患,一经查出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的报告由安全副矿长负责书面提交,并经矿长审阅签字。每季度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将上季度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报公司及县煤管站,隐患排查治理资料由安检站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并存档保存。 三、管理制度

每旬一次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排查,要求检查全面细致,以点到面不留死角。检查当中发现一般隐患,责令现场进行整改并对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发现重大隐患时,要迅速命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进行整改。当天排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要把发现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各职能科室出据三定表,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处罚。并在矿长主持下,立即召开安全例会,参加检查人员全部到位,对当天检查出的问题,要在科学的前提下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按照重大隐患验收标准,由总经理(矿长)组织自检,符合标准后恢复生产,每次安全例会,安检站要做好记录存档,把全矿隐患排查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保障安全生产。

(2)各职能科室要每天派专人深入井下一线,进行全方面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5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

率由调度室和办公室考核,月底与工资挂起钩来,安检站主要检查三违人员,三大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台设备安全注意事项,系统保护完善运行状况、贯通、焊接和重要作业场所的跟班监督,以及采掘质量标准化评估表的填写,日常板报标语宣传和职工培训工作等。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机电科负责电缆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调度室主要负责采掘过程当中支护质量,监督材料使用,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行为的规范性和其他安全方面的检查。

(3)各队分管领导和带班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感,每天坚持召开班前会,安排好工作任务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注意工人衣着吃喝为下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下井后必须有一名队长跟班进行指导督促,配合安检站人员认真填写质量标准化评估表。每班对工作面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不少于3次安全巡回检查,重点检查支护质量、火工品管理以及爆破作业当中“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执行情况及人员日常行为操作规范,设备运行状况、油脂管理、喷雾洒水、两巷工程质量、风电瓦斯电闭锁实施运行状况,其他方面的专业检查。对发现人员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按制度严格执行。发现比较重大的隐患,责令停止作业,制定安全措施进行隐患排查。对当班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对照问题做好下一班培训工作。做到发现问题早处理、早汇报,把安全隐患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并做好本队工人日常的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班组定期组织考试,采用激励机制,提高人员业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四、我矿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1)顶板隐患:①、掘进工作面锚索、锚杆、锚固数量和质量不按要求进行,数量不足,质量不高;②、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压力大时措施不力;③、掘进面迎头控顶未按规定打临时支柱;④、掘进主巷道与贯通交汇处支护不足等。

(2)通风隐患:①、矿井主扇不能正常运行,随意开停;②、巷道贯通通风措施不力;③、局部扇风机随意关停并且停风撤人制度执行不严;④、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⑤、人为损坏通风设施造成风流短路等都是导致通风事故的隐患。

(3)瓦斯隐患:①、瓦斯员瓦斯检查不到位,空班漏检或假检;②、不执行停风撤人制度;③、瓦斯超限作业;④、瓦检仪失灵,导致瓦斯检查不准;⑤、积聚瓦斯处理措施不力;⑥、抽放系统不稳定或钻孔失效等都可能导致瓦斯事故。

(4)煤尘隐患:①、回采面各转载点喷雾洒水设施不使用;②、各巷道水幕不能坚持使用,时用时不用;③、各有煤尘的地点不能用水冲洗冲涮;④、掘进面放炮不用水炮泥封口,回采面的割煤机喷雾 不使用;⑤、翻车器硐室、皮带机尾等死角地带不坚持定期冲洗制度等都能致使煤尘事故的发生。

(5)机电隐患:①、矿井采用非煤矿准许产品,井下机电设备失爆、完好率、失修率超标;②、机电管理混乱,不检修、不维护;③、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④、各设备的接地不良好,保护不良

好;⑤、对有故障的线路强行送电,不执行停送电制度;⑥、私自甩掉各种保护装置等都能导致机电事故。

(6)监控隐患:①、探头设置数量不足,悬挂不准确;②、探头校验不及时或不校验,显示数据不真实;③、系统运行不稳定,故障率高;④人为甩掉闭锁,瓦斯超限后不能报警和断电等都是监控隐患。

(7)放炮隐患:①、不执行谁联炮谁发炮原则;②、发爆器失灵;③、放炮躲避距离不达规定要求;④、使用非煤矿准许的雷管和炸药;⑤、不按规定设放炮警戒;⑥、火工品领用、使用、运输制度执行不严等都可能导致放炮事故发生。

(8)运输隐患:①、违章乘坐皮带、电机车或矿车;②、钢丝绳有断绳股现象;③、跑车防护设施失灵,不起作用,挡车栏失效;④、运输信号不畅,信号传送失误;⑤、道轨等运输设备不检修,不维护; ⑥、不按规定运输设警号等都是运输隐患。

(9)水害隐患:①、不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②、越层越界开采;③、汛期地面防洪措施不力。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销号管理制度

1、隐患排查逐项整改销号由安检站负责落实执行。 2、检查时,对当时能解决的隐患必须立即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隐患按“三定”(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的办法解决,并逐一建立销号档案。

3、事故隐患整改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

“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4、本矿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分为四种:

(1)安全隐患排查信息表

具体流程为:提交日常排查信息表——发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限期复查整改内容——填写隐患销号表——存档

(2)日常隐患排查三定表(机电)

具体流程为:发放日常隐患排查三定表——填写隐患排查跟踪表——限期复查整改内容——注销隐患并销号存档

(3)定期排查三定表(每月三次安全大检查)

具体流程为:安全大检查——下发三定表——填写跟踪处理表——复查隐患整改情况——隐患销号并存档

(4)省、地、县、公司三定表

具体流程为:安全检查——下发三定表——填写跟踪处理表——复查隐患整改情况——隐患销号并存档

5、隐患排查必须按上述流程逐项整改、销号、存档。 六、责任追究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而形成隐患时,要综合考虑责任人主观恶性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对工人给予处罚并直接辞退,处罚标准另行制定;对管理人员按《后勤管理人员奖惩办法》执行。未按期完成整改、消除隐患的,必须加以重罚。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矿井编制的各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如矿井设计、水平接替、

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技术的会议纪要等)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逐级进行审批。没有得到审批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传达和贯彻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在开工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一工程一规程(措施),井上、井下涉及安全技术的任何工程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审批,并能指导施工全过程,做到内容齐全、图表清晰、文字准确、装订整齐、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否则,不予审批。 5、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队组长必须进行审查,编制人及队组长签字后方可上报,不签字者不予审批。

6、《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作面回采前或单位工程开工前15日内报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其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10日内报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审批。

7、《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组织生技、调度、监控、机电、通风、安检、地

测、质标办等科室负责人及队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参加审查的单位与人员不全或未签字,不得批准作业规程,由此而影响矿井生产施工的,将追究有关参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8、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认真执行与落实。

9、审查后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由队组长负责组织,队组技术员负责传达学习考试,并认真贯彻执行,队组要将参加施工所有人员的考试成绩附在措施后,不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施工。

10、《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凡参加会审签字的单位,每单位一份;队组如一份不够时,需增加的份数,由队组自己掌握。各单位所有措施要妥善保管,以便监督执行。 1 1、审批后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各施工单位技术员应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编制补充措施,经调度会审核后贯彻执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补充、完善和修订。

12、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因公外出不在矿时,由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指定的人员行使技术矿长(矿总工程师)权利。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从事我矿井下作业的工人,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核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2、我矿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1)入矿教育:对新入矿的工人或调换工作的工人以及在矿实习的人员在分配到具体工作岗位前,必须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基本法规、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了解本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状况,矿内特殊危险地点介绍,一般入矿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2)队组教育:学习本队组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的生产规则,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主要的危险区域,尘毒危害情况等。(3)岗位教育:教育工人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灾措施,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等。

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必须年满18岁,但从事煤矿作业的井下瓦斯检查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5、取得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训,复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6、管理人员每月学习一次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掌握井下灾害的

发生规律,预防措施,遇到突变能采取应急措施,处理险情。

7、全员培训每年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5g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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