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唐家墩街“大工委”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09 20:3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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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唐家墩街“大工委”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深化唐家墩街党政体制改革,推进

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确定2009年在唐家墩街实施街道“大工委”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重点项目的任务要求,结合街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现制定组建街道“大工委”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推进街道党建工作区域化为方向,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富裕、文明、平安、和谐”街道建设为目标,建立并完善与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发展相配套的党建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创新街道党组织设置

1、街道党工委的委员构成、数量、人选条件及产生方式 街道“大工委”组织设置变传统垂直所属为新型区域所有,其人员构成突破传统定式,在保持街道党工委委员的基础上,按照增强代表性的要求适当扩大成员范围,主要由街道工委书记、副书记,街行政党组成员、驻区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组成,总人数为13—1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委员9—13人。

新增委员从驻区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

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按相应条线范围充分酝酿,协商推荐产生,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热心街道社区事务;二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能够正常参加党工委的相关活动。

街道党工委班子的产生方式为:书记、副书记的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报区委常委会决定;委员的人选,由现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新增委员应占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确保街道党工委在成员构成上更具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2、街道党的组织体系

街道党工委下设街道综合党委、社区党委和非常设的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

综合党委主要职责是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建党工作,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对没有党员的单位,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社区党委通过对下设居民党支部(总支)的直接领导和对区域内单位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区域党建协调委员会是由驻街省、市、区属单位党组织组成的非常设区域性党建工作机构。其在街工委领导下,通过依靠区域单位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促进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发展,实现街辖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

共建共享。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在各种社会保障资格的审核、办理、发放工作以及人员和房屋的信息收集、综合及相关管理工作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街道协管中心党委在街道社区范围内的“保安、保洁、保绿、保秩序”等工作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街道综合(经济)中心党委领导和指导辖区内的“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在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等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建立街道“大工委”工作运行机制

街道“大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街辖范围内围绕“统领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作用,其主要职责是从党建资源整合与社会资源整合相协调、党建参与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相融合的角度出发,通过对街域范围内党的建设及三个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大工委”在区域性党建和区域性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区委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实现政令畅通。 2、讨论和决定街道建设与管理、发展与改革,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和指导街行政党组、各社区党委,所属企事业单位

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与街工委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和协作,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共驻共建,实现双赢共进。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建设;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选拔、考察、推荐任免干部,发展党员。

5、负责辖区内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6、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协调其党政群各组织的关系,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7、支持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8、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街道“大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每一名“大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都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同时建立健全街道“大工委”的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联系点制度、沟通制度、监督制度、述职制度、评议制度等,用制度引领、规范和保障街道“大工委”的工作运行,真正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三)建立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制度

街道党员代表由街行政党组及成员单位党组织、驻区单位党

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依照比例民主选举产生。 党员代表含直管党员、协管党员和居住辖区的在职党员。代表人数为三类党员总数的2%,其中代表中社区党员比例为50%,驻区单位党员比例为20%,街行政党组及成员单位党员比例为30%。

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一般每年初举行一次,由街道“大工委”书记或受指派的副书记主持,会议议程主要是报告上年度工作和本年度规划,通报上年度党员建议案办理情况并收集本年度党员建议案,接受党员的监督。

党员代表平常按社区代表组、街辖企事业单位代表组、街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组、社会中介组织代表组开展活动,各代表组设联络员1名,由街工委指派。

(四)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

继续完善社区“大党委”和“大社区”的工作运行,按照“专职主动谋划、兼职积极参与、任务各自分担、尽责实施考评”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大社区”委员的学习、培训、考核、评议、奖惩等系列制度,使社区“两委会”运行规范化。发展社区自助物业,深化“院落党建”。继续组织居民党员骨干牵头发展社区自助物业,不断壮大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保安、保洁、保绿服务。继续推进居民区文化长廊、楼道专刊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引导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五)完善“两服务、两促进”特色工作模式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4z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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