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常态下信访工作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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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常态下朱仙庄矿信访工作的调查报告

办公室 时红茹

当前煤炭行业经营形势深处“寒冬”,春意全无,“停产、降薪、分流、放假”成为煤炭行业的新常态,面对这一新常态,集团公司及矿上制定了严苛的经济政策和刚性举措。经营形势严峻带来的职工收入降低,改革带来的部分利益调整,导致一些问题和矛盾激化,为确保煤矿的长足稳定发展,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尤为重要。

一、朱仙庄矿2015年信访突显问题

2015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28日)朱仙庄矿共接待职工群众来访559起、992人次,其中重访114起、188人次,集体访31批285人次,重访、集体访较往年呈增长趋势。信访突出问题主要为六个方面:

(1)反映工资待遇偏低。掘进系统职工反映井下正常出勤,但因完不成工作量,导致“一分工”现象,影响月度工资收入;运输区及其它地面单位职工反映岗位核定工资标准太低。

(2)“三违”查处方面的争议。一方面是针对安监员“三违”查处质量的争议、同拨作业职工违章操作不“同等对待”的争议;另一方面是单位自送“三违”核定标准的争议。

(3)工分分配方面的争议。同拨作业但工作量相差较大,而工分分配上没有体现多劳多得。找单位负责人反映情况时,单位负责人态度粗暴,经常将“就这么定的,不要没事找事,有能耐你去找矿长去”如此等等言语挂在嘴上,导致矛盾激化。

(4)老工伤政策外相关待遇申批方面的重访。由于以往老工

伤政策外相关待遇执行没有统一标准,无相关文件支持,申批不规范,为此矿上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相关会议纪要,因此触动了部分老工伤的利益,这部分老工伤家属就反复重访、甚至采取缠访闹访的方式,无理要求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5)住房问题。少部分在职职工尚未享受过矿上任何政策性住房,提出住房申请;还有一部分职工及家属因房屋面积小而入住人口多,提出住房申请,要求改善当前拥挤现状,这部分群体中很多人是多次重访。

(6)要求经济帮扶。收入低、家庭生活困难的、家中有患大病的这部分人群,要求矿上给予经济救助。

二、朱仙庄矿信访事件处臵应对措施

成立专门的信访调控工作小组。成立矿党委书记、矿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后勤矿长、经营矿长、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参与大接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调控工作小组。遇到突出性、焦点性信访问题召开工作小组专题会议,积极寻求化解途径,制定解决方案;出现重大突发性或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启动信访应急预案,信访调控工作小组人员群策群力研究处臵方案,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将信访人稳控在当地,对不听劝告、继续闹访、行为过激的,保卫人员应给予劝阻警告,并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臵。

重视信访隐患排查,把好基层信访第一道防线。基层科区负责人端正工作态度,了解职工心声,做好日常工作、安全生产被动期、节假日、“两会”期间的信访隐患排查,把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把好信访第一道关口。对于信访隐患,落实领导包案,

责任到人,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要安排专人包保,做到24小时掌握信息,严防死守,确保人员稳控在当地,确保万无一失。

提倡合法有序信访,注重现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牌板、电视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各种信访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大接访这一平台,现场宣传普及各种政策,从而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来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向他们讲清政策、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有序信访的自觉性。

强化信访督查督办力度。在日常接访中,对职工家属反映涉及面广、急待解决的问题,信访部门及时给分管矿领导和相关部门下达《朱仙庄矿职工群众上访调处联系单》,由分管领导批示给职能科室限期解决,2015年共下达《群众信访问题联系单》10份,问题很快得到有效解决。此举,从根本上解决了科室互相推诿,不做为的行为,尽可能避免重访事件发生。

利用好周五大接访这一平台,构建矿区和谐氛围。坚持每周五上午由一名矿领导和信访办、人力资源部、财务科、安监处、社保、工会、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的共同接访,财务科、医保、安监处现场办公,及时掌握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定政策、作决策、抓工作提供依据。以提高职工满意度为目标,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劳动保护、收入分配、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集中解决一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影响矿区和谐稳定的信访积案,推动矿区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2015年矿领导共下访44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300余件。

扎实推进“大接访”活动。坚持实施淮北矿业党委关于实施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矿区、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朱仙庄矿充分利用好周五接访这一平台,通过接待职工群众来访,深入车间、班组、社区、家庭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信访突出性及苗头性事件。矿领导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五种形式,围绕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大局,重点解决涉及人力资源规划、工资分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以及各项政策落实等职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做好排忧解难工作。并认真做好困难职工走访慰问、“两节”送温暖等活动,健全完善大病医疗互助、领导干部结对子帮扶制度,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改善生活条件。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动朱仙庄矿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信访工作中几个亟待改善的方面

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信访条例》不仅是规范信访人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明确了信访工作职责。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基层科区管理人员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够,不明确信访工作职责,有的甚至存在不少误解。有的人认为只要搞好安全生产就行,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去办理和答复;发现信访隐患汇报给信访办就算完事,稳控工作是信访办的事。部分基层科区负责人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个别单位对信访工作只是传达在文件上,实现在讲话上,停留在心理安慰层面上。具体表现在:

接访言语含糊、处理方法粗暴、信访隐患排查不及时、信访隐患人包保不到位。

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导致矛盾积化。个别单位负责人不重视单位职工的初信初访,单位负责人不去及时了解初信初访职工的思想动态,不会换位思考,尽其所能为职工排忧解难;遇到职工抵触的规章制度,不能耐心剖析严制度背后是对生命的高度负责,解释政策、规定时一副家长式做派,强硬打压抵触情绪,遇到棘手问题就往外推,常常一句“爱到哪找到哪找,爱找谁找谁,有本事就去找矿长”等等,错失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时机,从而导致初信初访演变为重信重访,问题被激化甚至升级。

信访职能错位。我们处理信访案件实际工作中,很多基层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认为信访案件就应该信访部门去化解,发生信访案件汇报信访办后,就不再过问,或言之“我们没能力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由矿领导来拿处理意见了”,事情一推了之,加大了信访问题化解的难度。而实际上,信访部门是一个传递职工群众呼声和意见,加强党组织、矿领导联系职工群众的上传下达平台,问题经过梳理后,督促具体责任部门承办。《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 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调的是基层单位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谁主管、谁负责”是指各职能部门按照信访问题的性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处理问题。

四、煤矿新常态下信访工作的几点改进意见

一是重视信访工作,提倡“小题大做”。对工作中那些易被轻视的问题、易被忽略的小环节,务必“小题大做”。一是对于

职工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下基层、进班组、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督办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信访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管理干部的,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是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信访隐患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二是发展健全基层信访网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除“两节”、“两会”期间的细致排查外,还应当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是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不突破政策底线。在处理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时,要认真梳理问题类型,政策范围内的,要督促责任部门限时处理到位;政策边缘带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矿领导,经上会研究后决定,不得随意许诺,要依据具体文件或会议纪要办理;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政策法规确

实解决不了或由于一些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绝不能随意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是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现在集团公司已经全面推行网上信访渠道。矿上针对不同信访人群,可以引导职工群众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留言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臵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五是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现在职工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但“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依然浓厚,他们对信访期望值较高,一些即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或应经法院判决的问题,也常常谋求上访解决;个别职工家属“信闹不信理”,追求利益最大化,动辄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向企业施压,还有的职工群众“信上不信下”,片面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到领导的级别越高,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会很快在职工群众中传播,会滋生出更多的信访事件,导致一些信访方式走向极端,致使信访问题陷入恶性循环。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都明确规定: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

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做好信访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要加大对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职工群众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职工群众上访行为,教育其合法有序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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