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融合教育与残障儿童

更新时间:2023-09-04 16:3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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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融合教育与残障儿童

教育科学学院2009级3班 曾稀

融合教育(Integration)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展的正常化运动(Normalization)倡导下,相对于传统的隔离式教育提出来的,也有称为“社会融合”、“混合教育”、“一体化”。其涵义是:“每一个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必须给他实现和维护他可接受水平的学习机会;每一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这些学校应该将他们吸收在能满足其需要,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中。来讲,融合教育的理念就是让有特殊需要的学生

觉受损、智力障碍、自闭症、学习困难、语言障碍、长期病患者等一起在常规学校接受教育,

身心均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此外,透过“融合”培植互相关怀的校园文化,促进家庭与学校合作,共同把常规学校发展为兼容及进取的群体,

提供优质教学。在中国,融合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随班就读。

有人针对小学教师对待随班就读问题的态度做了相应的调查,发现我国普通小学教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普通班随班就读的态度上是很消极的。而香港中学的教师并没有对随班就读及融合教育的实践工作表现出特别的喜欢或支持态度。3国外也有研究表明,教师对融合教育的现实性态度比较消极,不少教师对幼儿园招收重度残障儿童表示担心。

困难幼儿和普通幼儿共同学习,且表示未作好对这些幼儿的教育准备。区普特托幼机构的教师接受特殊幼儿在普通班学习,

具备实施融合教育的能力,但感到教育过程中所能获得的支持较少。

综上所述,我认为目前融合教育在我国(即随班就读)并不能让残障儿童得到良好的教育与发展,

好的方法还是让他们在特殊学校接受学习与矫正。

首先,《中并规划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通教育方式”:“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年发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七条:

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通过这些法律法令,

的保教措施。但事实是怎么样的呢?有人在北京和河北等地做了调查,一般幼教机构不接收特殊儿童。

条件,如大众意识,经济水平等。融合教育这个概念已经提出来十几年了,但由于我国在融合教育研究方面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

迄今为止,还有许多人不知道

当整个社会还没有全面关注它,

的残障儿童放入融合教育的实验室中,

身的遗憾,例如错过某种能力发展的关键期。

第二,融合教育对残障儿童本身的影响。是所有残障儿童都可以随班就读呢还是要恢复到某种程度的儿童才可以进入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并没有对残障儿童做一个区分,而只有一个笼统的定义。

晰地指出来。可以想象,使他们适应主流学校的校园生活,澳门有研究表明,或者说我们现在还不具备随班就读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出幼儿园不仅应当接收残障儿童,67这说明我们的社会并没有产生满足融合教育的“融合教育”一词。为它创造健康发展的条件时,我认为稍有操作不当, 这种非常重要的操作性标准并没有清当一个残障幼儿进入幼儿园时,(包括肢体伤残、视觉受损、听发挥潜能,为不同能力的学生 教师不支持学习大部分特殊幼儿教师表示已 第三章“教育”“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实施残疾人教育。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参照,意识的改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就把这些急需呵护即会给他们带来终与一个正常幼儿相比势”1通俗)跟同龄学生更让其24台湾地5 目前来看最“普”1994”更应采取相应结果表明,甚至第二十二条法规的规定,

必会花费更长一段时间来适应一个新的环境。魏寿洪对自闭症幼儿的调查研究显示,自闭幼儿刚进入普通幼儿园进行学习的一段时间很不适应,几乎整天在哭闹中渡过,不愿进教室,对老师产生排斥心理。幼儿经常独自玩耍,本身没有社会交往的意愿,需在特教老师的干预和鼓励下才和普通幼儿交往,总体效果不理想。8张宁生、陈光华在他们的调查研究中也显示了大连市23位普通小学班主任对随班就读的看法。他们对随班就读的残障儿童的未来的担心:有13人次对“特殊儿童的未来怎么办”表示忧虑,她们认为特殊儿童升入初中承担不了沉重的学业压力,而且认为初中的老师,由于中考的升学要求,就不会像小学教师一样充分考虑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此外,对于其未来的就业困难,也表示出忧虑;有4人次认为学校缺乏适合随班就读的教学设备。9另外,这些特殊儿童在老师的特殊照顾下,很容易形成对老师的依赖。对他们独立性的培养也是不利的。如果面对的是自尊水平较高的儿童,老师的特殊照顾会不会被解读成为一种同情呢?我认为这些情况都太过于复杂。稍有不当,在这些已经有缺陷的儿童身上又会多一道伤痕。

第三,教师的专业水平不够。他们几乎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方面的培训。班主任或者是幼儿园的负责老师本身的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就很重,这时,还要要求他们额外系统学习一些特殊教育的课程,无疑给老师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对他们的要求过高。在高等教育的分类中,本身就把各学科的教育与特殊教育这两种专业分开了,老师在进行深造学习的过程中是不可能两者都深入系统地学习的。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老师还要花较多的精力在班上极个别的残障儿童身上,为他们制定特殊的、符合他们现阶段发展要求的教学计划,负担太重。并且很有可能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也很容易打击老师的积极性。再者,在与幼儿教师的访谈中,他们表示更喜欢问题行为少、认知功能好的幼儿。8因此并不能确保每个老师都能有针对性地、切实地保障残障儿童的特殊学习与问题矫治。

第四,对其他学生的影响。目前,学校都是采用的班级授课制,即将学生按年龄和程度编成班级,使每一班级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按照固定的教学时间表对全班学生进行上课。显然,这种方式并不适合残障儿童。老师在课堂上如果又要照顾大部分学生,又要满足极个别特殊学生的需求,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老师放过多精力在特殊学生身上,则对绝大多数同学而言不公平。这些特殊儿童的问题行为也让同伴不容易理解,因为这些同龄人的认知水平还未达到理解残障儿童的特殊表现的水平,所以很容易造成交往障碍,导致同伴的排斥。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在学校中的交往与影响都是相互的,虽然在融合教育下残障儿童,如自闭症儿童能模仿同伴行为,对与人交流和融入他人有益处,但这种可能的益处与其可能承受的风险是不相适宜的。

第五,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目前一些地区存在教育部门给学校安排接收残障儿童的指标,但是却不拨款不提供相应的特殊教育的设施,导致须有融合教育之名却无其实。而且残障儿童毕竟是少数,在每个普通学校都配备相应的特教老师和特教设施、器材,利用率不高,导致资源的浪费。

但是把残障儿童放入特殊学校就能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首先,目前社会上已经存在很多的特殊学校,这些学校有资格有经验教育与矫正这些残障儿童。其次,教师具有专业水平,系统学习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能全面准确把握学生的问题与进步情况。第三,周围的同学都是非正常的学生,在面对同为残障的同学,有更强的共感与同理心。并且年龄相当的儿童可以提供适当的社会和语言示范。例如自闭幼儿可以从同伴中学习到学习和交往的方式。第四,教师的教学

计划能更有针对性。

因此我还是坚持认为目前残障儿童不适合融合教育。要进行融合教育至少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第一,依据我国的国情,制定出清晰明了的融合教育各项指导思想与操作指南;第二,先让残障儿童在特殊学校接受特殊教育。经专家评定此儿童已经达到进入普通学校的条件后,如治疗情况较好、能较好与人交流沟通或有意愿与人交流沟通等,再进入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

参考文献 1 UNESCO (1994). The Salamanca statement and framework for action o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 Paris : UNESCO. 2 韦小满,袁文得.关于普小教师与特教教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随班就读态度的调查.中国特殊教育,2000年第3期,31--33

3 Mantak Yuen and Peter Westwood : Integrating students with special needs in Hong Kong secondary schools : teachers’attitude and their possible relationship to guidance training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 2001 volume16 , number 2 , 69 – 84 4 陈惠蓉,等. Preschool Teachers’Views of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 The Case of Macau.澳门研究, 1999, 12

5 郑丽雅. Perceptions of Inclusion by Kindergarten Teachers and Parents in Taiwan.屏东师院学报,2002, 15

6 张燕,北京市学前特殊教育的调查与思考.中国特殊教育,2003,(4):57—61 7 焦云红,唐键,赫红英等。河北省城市普通幼儿园学前特殊教育调查与分析。中国特殊教育,2004,(2):91--94

8 魏寿洪,自闭幼儿融合教育的个案研究.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7第6期 9 张宁生、陈光华,再论融合教育:普小教师眼中的“随班就读”.《中国特殊教育》2002 年第2 期(总第34 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27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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