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08 05:34:03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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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为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提升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让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打造出一支“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最出色”的一流组工干部队伍。经部务会研究决定,每月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现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每月之星”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工作人员;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和调训人员。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熟知本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投诉问题。

4、敬业爱岗,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到底,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刚性条件

1、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2、在自己的工作领域或领导交办工作中能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局面,使整体工作或部分工作达到更好的效果。

五、评选流程

1、评选候选人。在评选开始前一至二天,由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各科室提出推荐人选和推荐理由,经分管副部长签字同意后,提交部办公室。部办公室将候选人统一汇总后,提交部务会,部务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审核,最终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上月“每月之星”候选人。

2、候选人公示。由部办公室向全体员工公示上月“每月之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干部职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每月之星”向部领导提出意见,部领导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 如无异议,则候选人当选“每月之星”。部办公室将 “每月之星” 当选者照片在部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六、奖励办法

被评为“每月之星”者,在部内进行通报表扬,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深刻认识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评选。

2、客观公正。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始终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主,兼顾德、能、勤、绩、廉的评选标准。

3、虚心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要虚心、主动向获得“每月之星”者学习,部内将适时组织“每月之星”获得者在干部职工会上交流工作经验。

八、本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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