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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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班组建设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班组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切实将安全文明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落实在班组,将提高效益的第一道关口定位在班组,将企业民主管理的工作落实在班组,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1.2 班组是企业员工从事生产劳动、创造物质文明的直接场所,是两个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企业直接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单元。加强班组建设,促进班组建设步入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效益和稳定员工队伍的基础。

1.3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电网经营企业各单位(包括控股公司及代管企业)。 2、组织领导

2.1 企业要成立由行政领导任组长的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工、团分工负责的班组建设管理机制。

2.2 企业必须明确班组建设的主管部门,设立基础管理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班组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

2.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为加强班组建设创造条件。

2.4 企业的二级机构(包括分场、车间、工区、工地等,下同)是班组的直接领导层,其行政领导是班组建设工作的责任人。

3、职责

3.1 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班组建设的文件、政策、规定、标准,定期研究和部署班组建设工作,并对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进行分工和考核。

3.2 班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负责制定班组建设有关规定和班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职能部门指导、督促二级机构落实本企业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对班组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对班组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

3.3 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统一要求,对班组管理工作在班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对口业务指导、检查和服务,帮助其解决问题,把规范化、标准化和闭环管理落到实处。 3.4 企业二级机构根据本企业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对班组建设工作的要求,对所辖班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结合实际抓好专业管理在班组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班组长的培养、任用、考核,把思想品德好、业务技术精、善于管理的员工,通过竞争选拔到班组长岗位。 4、班组的组织

4.1 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作特点以及便于组织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立。在同一企业内,具有相同专业工作职责的班组,其班组的称谓应规范、统一。

4.2 班组原则上设班组长1名,也可以根据班组工作需要,由企业自主决定增设副班(组)长或技术负责人1名。

4.3 班组应建立以班组长为主的有技术负责人和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团小组长等参加的班组管理委员会。

4.4 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班组民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班组要设兼职的安全员、考勤核算员、技术质量(培训)员、资料(信息)管理员、生活福利员等,所设工管员在班长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参与班组管理工作。

5、班组长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及管理 5.1 班组长的任职条件

5.1.1 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关心爱护和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5.1.2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班组管理能力;

5.1.3 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事故处理能力,熟悉所管辖的设备系统和主要工种的业务技术;

5.1.4 一般班组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密集型班组的班组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班组长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班组领导工作。 5.2 班组长的职责

5.2.1 班组长为班组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

5.2.2 组织班组成员及时学习时事政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落实“优质、规范、方便、真诚”的服务方针,

发扬“自强不息、创造卓越”的企业精神,培养员工“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5.2.3 组织和带领班组员工搞好本班组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行目标管理,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相应的经济技术指标;

5.2.4 严格贯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和各类标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坚持对事故“三不放过” 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坚决制止习惯性违章,努力做到个人无异常、班组无障碍、设备无缺陷,确保安全生产;

5.2.5 做好班组民主管理工作。做好班组成员的考核和奖金分配工作,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做到考勤、考核、分配“三公开”,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每月向本班组成员报告一次工作,认真听取班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班组工管员作用,群策群力做好班组工作; 5.2.6 组织文明生产,搞好设备管理工作,使所辖设备完好、整洁、标志齐全规范。搞好班容班貌建设,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与班组生活环境;

5.2.7 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QC小组活动;

5.2.8 积极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结合班组工作和技术特点,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竞赛和劳动竞赛,不断提

高班组成员的技术业务、文化修养、职业道德等素质;

5.2.9 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关心班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3 班组长的权限

5.3.1 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和管理本班组的生产经营活动; 5.3.2 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调整本班组的劳动组织(不含工种变动);调配本班组的物资、材料和工器具等;

5.3.3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向上级反映生产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5.3.4 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组织制定本班组内部的管理制度、规定及实施细则等;

5.3.5 在组织班组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向上级提出对本班组员工的奖惩建议,推荐本班组员工的学习深造、提拔和晋级;

5.3.6 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规定和班组内部核算制度,制定班组奖金(或效益工资,下同)分配办法,对本班组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奖金分配;

5.3.7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定,维护本班组员工的合法权益。

5.4 班组长的管理

5.4.1 在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基础上,班组长由行政领导直接任命产生,在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班组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5.4.2 班组长应每年接受一次考评,参加考评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

班组成员以及相关科室人员,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分四个档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具体测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报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企业管理处备案。

5.4.3 班组长任职期限一般为2—4年(可与车间负责人任期一致),到期后应经过相关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连任。

5.4.4 各单位要重视在优秀班组长中发现和选拔管理人才,也要注意在班组长中培养高级技能人才。

5.4.5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班组管理标准和班组长工作标准,并随着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和实现管理现代化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6、班组的主要工作 6.1 安全管理

6.1.1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班长与上一级部门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 6.1.2 班组要开展劳动安全互保活动,不断增强全班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和处理不安全事件的能力。要认真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布置任务,明确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要求;班后会小结工作进展和检查安全、技术、质量工作完成情况,在班组形成人人保安全的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安全监督保证体系,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班组成员。

6.1.3 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

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制),认真落实“两措”(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计划,杜绝习惯性违章。

6.1.4 严格执行各类安全规程,扎扎实实开展生产现场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工作,确保针对危险点的防范措施件件落实、责任到人,使班组工作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做到预控、可控、在控。

6.1.5 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做到组织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开工;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工器具和材料不齐备不开工;工作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开工。

6.1.6 坚持开展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并注重实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班组的业务技术特点,分析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控制异常。 6.1.7 对所辖设备和外单位发生的事故和异常要及时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对设备进行安全技术分析和故障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异常。 6.2 生产管理

6.2.1 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班组的生产和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工作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 6.2.2 在班组管理中大力开展标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6.2.3 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现场文明生产,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标识清晰醒目、物放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时刻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6.2.4 强化班组员工效益意识,积极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加强消耗和定额费用管理,搞好班组小指标分解和考核,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6.2.5 建立健全设备分工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6.3 技术管理

6.3.1 严格执行企业技术管理规定和各类技术标准,班组长应组织审定本班组工作中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上级下发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时,如确须修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6.3.2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程和检修工艺标准,坚持检修工序工艺卡制度,严把“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和竣工验收“四关”(项目关、工艺关、质量验收关、检修资料设备台帐关),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6.3.3 认真进行设备检修工作总结,对检修质量、安全技术、劳动组织措施的落实、技术革新、提高工效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对存在问题要有改进措施。

6.3.4 及时完善班组各类设备档案、台帐,对各类技术报告、图纸、图表等进行整理和规范归档。 6.4 质量管理

6.4.1 班组每个员工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和“服务至上”的思想,不断增强全面质量管理和现代化管理的意识。

6.4.2 积极落实全面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程

序化,执行有关的标准、规程和工作流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质量意识。

6.4.3 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和引导群众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抓好对班组全面质量管理骨干的培训,加强QC成果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 6.5基础管理

6.5.1班组应做好以下基础管理工作:

6.5.1.1 贯彻执行各项制度、标准,并有明确的考核检查办法,实现班组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

6.5.1.2 做好班组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 6.5.1.3 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6.5.1.4 加强计量及工器具管理。严格按照计量法规采集数据,正确使各种仪器仪表和度量衡器具;对公用器具、计量器具、仪器应采取集中、专人定置保管,并按时进行校核和试验,确保数据准确,使用安全、可靠。

6.5.1.5 加强信息管理,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台帐的填写、保管和传递,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的资料和数据。 6.5.1.6 做好技术培训工作,按规定开展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岗位练兵等,不断提高本班组员工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 6.5.1.7 搞好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发放(借用)手续齐全,帐、卡、物相符。

6.5.2 班组应加强基础资料管理

6.5.2.1 班组应根据上级规定和专业工作实际需要,具备必须的由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企业自身颁布形成的有关标准、规程、政策法规、制度、作业指导书,以及班组自己制定的制度、有关办法实施细则等齐全的、适时的、用于工作和管理的依据性资料。

6.5.2.2 班组必须按上级职能部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专业管理的有关台帐、记录、图表、图纸以及与本班组业务流程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资料,并确保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资料等记录完整、书写工整、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及时有效。配备微机的班组应实现基础资料的计算机管理。

6.5.2.3 班组建立的基础管理资料必须按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管理。要求建立零序目录,做到统一编码,集中管理,定置存放,方便查阅。任何一项基础资料均要完整反映一个具体工作流程的闭环管理。

6.5.2.4 班组一般应有以下基本记录: 6.5.2.4.1 活动类记录

6.5.2.4.1.1 班组工作(运行)日志本。主要记录当天(当班)所发生的主要工作和事件。其中包括工作安排和事项,巡回检查存在的问题,设备使用状况,运行工况、缺陷及修试后状况,营业状况及问题,客户服务情况等。此类记录本种类由企业自己决定。

6.5.2.4.1.2 安全活动记录本。生产班组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安全活动的内容应紧密结合本班组专业工作实际及特点进行。

6.5.2.4.1.3 技术业务培训本。主要记录内容是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及定期开展的技术培训活动等(班组的年度培训计划及月度分解应根据所在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具体要求由各单位培训部门制定)。

6.5.2.4.1.4 班务综合情况记录本。主要包括班务会、政治学习、民主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及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等。班务会、政治学习、民主管理的记录周期为每月一次,经济责任制考核及创建活动按实记录。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各单位按班组特点自行自定。 6.5.2.4.2 文件资料类记录

6.5.2 4.2.1 上级下发的各类与本班组有关的技术标准、政策法规、规程规定等。

6.5.2.4.2.2 厂(局)、分场(车间)下发的各类文件、计划、措施及方案等。

6.5.2.4.2.3 班组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 6.5.2.4 3 台帐类记录

6.5. 2.4 3.1 班组所管辖设备的设备台帐、大修技术报告总结、实验报告等。

6.5.2.4.3.2 班组工器具台帐和材料消耗台帐。

6.5.2.4.3.3 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技术特点,按照优化合理原则确定的反映生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动态状况的记录、台帐。 6.6教育培训

6.6.1 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各单位要强化班组的培训工作,

把班组培训纳入企业人力资源整体开发的统一规划并有效实施,形成培训、考核、待遇一体化机制,同时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注重培训实际效果。

6.6.2 班组要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班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安全规程考试,应考和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6.6.3 结合班组工作特点抓好现场培训,有目的地进行现场培训、考问讲解、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等,定期公布培训考核结果,促进班组人员技术素质的提高。

6.6.4 按照省公司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要求,积极组织实施班组员工技能培训,提高班组员工实际工作能力。 6.7 现代化管理

6.7.1 结合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提高班组微机配备率,实现班组管理微机化、网络化,达到资源共享。

6.7.2 班组应注重微机应用,要在基础资料管理、“两票”打印、操作提示、统计数据、技术培训、工作分析等方面广泛实施微机管理,促进班组管理手段现代化。

6.7.3 结合班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在班组推广TQM、ABC管理法、看板管理、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及时学习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强化班组的现代化管理意识和能力。 6.8 思想政治工作

6.8.1 认真开展党的基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国家方针政策

及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教育,结合班组实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正确的思想、顾全大局的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推进班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6.8.2 及时进行法制、厂(局)规、厂(局)纪教育,使班组成员具有必备的社会公德和懂得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遵守厂(局)规厂(局)纪要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员工。

6.8.3 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的服务理念,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6.8.4 结合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利于增进员工身心健康的班组业余文化活动,培养员工高尚的兴趣爱好,增强班组的凝聚力。 6.8.5 鼓励员工立足本职学习科学、文化、技术,比安全、比质量、比效益、比贡献,宏扬职业文明,练就过硬的岗位技能。

6.8.6 围绕班组员工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形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风气。 6.9 民主管理

6.9.1 贯彻落实企业职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会议内容和决议,结合班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职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6.9.2 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管理作用,定期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向班组延伸的各项制度。其主要内容是:

6.9.2.1 听取班组长的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评议班组安全生产、内部管理等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9.2.2 讨论落实班组承包任务、经济责任制考核、奖金分配、评先

选优、晋级等有关班组员工切身利益问题;

6.9.2.3 进行班组内部沟通、协调解决班组的内部问题; 6.9.2.4 其它必须坚持“三公”(公正、公平、公开)的问题。 7、班组管理的考评

7.1 班组管理工作考评分三个等级进行,即“四川省电力公司一流班组”、“省电力公司模范班组”、“省电力公司达标班组”。各等级标准的必备条件和考核评分标准由省公司制定颁发(省公司电网经营企业内的水力发电企业班组其考核评分标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 7.2 “省电力公司一流班组”的必备条件是:

7.2.1 已获得四川省电力公司“模范班组”称号并保持两年及以上; 7.2.2 班组设备先进,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 7.2.3 考核年度获得并申报期内保持省公司及以上表彰奖励,专业管理在公司系统内同类班组中处于领先水平; 7.2.4 各项考核内容得分必须≥95分。 7.3 “省电力公司模范班组”的必备条件是:

7.3.1 已获得“省电力公司达标班组”称号并保持两年及以上; 7.3.2 其工会小组必须获得本企业“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7.3.3 各项考核内容得分必须≥90分。 7.4 “省电力公司达标班组”的必备条件是:

7.4.1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未发生人身轻伤、设备责任障碍及以上事故;

7.4.2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未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无

员工受到行政(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 7.4.3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未发生2000元人民币及以上责任损失; 7.4.4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获得并保持本企业“文明班组”、“先进职工小家”称号;

7.4.5 各项考核内容得分必须≥85分。

7.5 省公司制定颁发的班组考核标准除必备条件外,评分标准由通用部分和专业部分两部分组成,总分500分。通用部分包括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基础管理、班组文化四项内容,每项满分为100分。专业部分视不同班组的专业管理范围而定,满分为100分。在专业标准实施过程中,考虑班组专业管理内容变化的可能性,各单位可根据变化的专业内容自行修订标准,但需报省公司认可备案。

7.6 班组考评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下旬。在班组自查和所在车间(分场、工区、工地)验收后报企业班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考评。企业班组建设主管部门应于次年4月底以前向省公司推荐经本企业认可的“一流班组”、“模范班组”和“达标班组”(企业推荐申报的“一流班组”总数为本企业“模范班组”总数的5~7%;推荐申报的“模范班组”总数不得超过本企业“达标班组”总数的5%),由省公司审定合格后命名授牌。对命名的上述各类班组由各单位分档次自定奖励政策。

7.8 班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班组考评定级不搞终身制。各单位应加强动态管理,坚持复查和跟踪考核。除对丧失条件者要立即降等级或取消称号并收回奖牌(证书)外,还要对复查中虽合格但属

本企业末位的“模范班组”、“一流班组”实行淘汰制(一个企业如只有1个此类班组除外)。省公司对各单位上等级班组在抽查总数中如发现有20%不合格,除直接取消不合格班组等级称号外,还将对该单位停止一年的申报权。

7.9 省公司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一流班组”和“模范班组”及班组长的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8、附则

8.1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省电力公司。

8.2 企业依据本规定,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班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8.3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8.4 本规定下发后,凡是以往下发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符者,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本企业末位的“模范班组”、“一流班组”实行淘汰制(一个企业如只有1个此类班组除外)。省公司对各单位上等级班组在抽查总数中如发现有20%不合格,除直接取消不合格班组等级称号外,还将对该单位停止一年的申报权。

7.9 省公司每两年开展一次对“一流班组”和“模范班组”及班组长的表彰奖励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8、附则

8.1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省电力公司。

8.2 企业依据本规定,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班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8.3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8.4 本规定下发后,凡是以往下发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符者,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1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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