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改版及成绩记载事宜的说明(2015年9月修订)(教通-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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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务处文件

复旦教通字〔2015〕84号

关于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成

绩记载事宜的说明

(2015年9月修订)

一、“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简称FET)”成绩记载的说明 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从2015年起,FET每年12月举行一次,成绩按浮动记分制,以2个学分计算绩点(该学分不计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范围)。 因FET计算绩点的学分量的变化,现就FET成绩的记载补充说明如下:

1、自2015年12月起,参加FET测试并获得相应成绩的学生,如确认本次成绩为本人的水平测试最后成绩的,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2学分计算绩点,并作为其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其中,FET成绩为A的同学,其成绩直接由教务处导入URP系

统。FET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就不能再参加此后的FET并获得成绩。

2、在2015年以前参加FET测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但尚未确认成绩的同学,如不再参加FET测试,可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4学分计算绩点;如学生参加2015年及以后的FET测试,则以新取得的成绩按2学分予以记录并计算绩点。

二、“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简称FCT)”

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规定,除技术科学试验班、软件学院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在读期间均须参加并通过FCT测试。

因《复旦大学2015年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关于FCT的规定与以往有一定差异,现就今后FCT成绩的记载补充说明如下:

1、自2015年起,2015级及以后各级学生只能参加每年新生入学周及第二学期4月举行的FCT测试,成绩按P(通过)、NP(不通过)记载。学生FCT成绩为P的记为2个学分(该学分不计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总学分范围),由学校按照学生考试时间所在学期直接导入URP系统(学生无需自己确认),学生不得再参加此后的FCT测试;学生FCT成绩为NP的,在读期间可多次参加测试,直至通过。

2、2014级(含2014级)以前的学生,只能参加每年12月份举行的FCT测试。获得相应FCT成绩的学生,如确认本次成绩为本人的水平测试最后成绩的,须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其成绩导入URP系统,按考试所在学期记录成绩,以2学分计算绩点,并作为其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其中,FCT成绩为A的同学,其成绩直接由教务处导入URP系统。FCT成绩一旦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学生就不能再参加此后的FCT测试。

三、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成绩确认时间窗口

复旦大学水平测试成绩确认的时间定在每年3月和9月,具体日期和时间届时请参看教务处主页上的通知。

四、复旦大学水平测试补测试事宜

至毕业学期前仍未通过水平测试的学生,可在毕业学期报名参加水平测试补测试(2015级之后的FCT不安排补测试)。补测试相关安排如下:

1、补测试时间:201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补测试合格的成绩一律按“D-”记载。

3、补测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4、关于补测试的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届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

(本件主动公开)

教 务 处 2015年9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m1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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