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4 10:5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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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食堂专项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根椐集美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食堂补贴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康城小学教职工食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第一条 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我校食堂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

第三条 区教育局下达的学校食堂补贴经费按照教职工数的90%核拨,每天12元补助标准,根据学校最终确定餐标,不足部分由教职工补足。就餐教师伙食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就餐教师应自觉及时交费。

第四条 学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学校领导签字后才能记账。如食堂采用整体承包方式(如夏商营养餐)则根据合同签订方式执行。

第五条 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及设备折旧不计入营养餐成本,在食堂设备经费及运转经费中解决。

第六条 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教师代表、工会委员会议,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校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掌握监督、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让就餐教师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食堂工作人员应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

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食堂工作人员应加强防火、防盗、防毒。自觉养成用后随手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教师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第八条 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教职工反映强烈的。 5、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6、克扣、挤占、挪用教职工伙食费的。 7、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食堂补贴资金的监管。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单独建立食堂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伙食费标准要根据教职工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可根据市场物价等因素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召开有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多数同意后方能提高。

3、学校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教职工名单、自愿不享受补助教职工名单等信息。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教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学校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食堂补贴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z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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