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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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若干思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6

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为适应这一趋势,我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加入WTO,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享受国民待遇。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中外资银行将在国内国外市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然而在2002年,由于国内保险公司无法对银行买断应收账款提供债权保险,发生了“南京爱立信倒戈外资银行事件”,令国内银行业为之震惊,它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了我们金融创新产品的缺失可能导致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银行产品的创新在当代金融业显得尤为重要。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指的是商业银行向市场提供的,能够满足市场上客户的新的需要的,与资金相关联的服务。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可以实现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转移风险、规避管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利润最大化、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创建银行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差,产品的推出重规模、轻效益。

近年来,我国银行创新产品的品种日益丰富,如目前已推出的理财创新产品有百余种(见下表),但这些创新产品多以吸纳性、移植性为主,即通过模仿国外或同业的创新产品进行产品研发。例如,我国的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等,都是通过国外引进的。其次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一家银行自主研发出来的产品很快会被别的银行仿效。再则产品推出的动机很明显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不是真正从本银行的利益出发,效益观念淡薄。主要的表现有:每年推出的新银行卡中睡眠卡的数量相当大;人民币理财业务的推出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储蓄流向他行。

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外汇理财创新产品

商业银行 人民币理财产品 外汇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 “珠联币合”,稳得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聚金外汇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 利得盈理财产品 “汇得盈”外汇理财

中国银行 人民币理财产品 “汇聚宝”外汇理财高折价优质H股挂钩型

中国农业银行 “本利丰”人民币信托理财 “汇利丰”外汇理财

招商银行 金葵花人民币债券理财计划 金葵花稳健收益型

民生银行 非凡理财计划产品,“民生保得理财” 非凡理财,民生财富外汇计划

交通银行 “得利宝”人民币理财宝蓝系列 “得利宝”外汇理财欢橙系列

光大银行 “同升三号”,阳光理财计划 阳光计划港币/美元产品

华夏银行 人民币创盈1号新股申购理财产品 -

中信银行 “中信理财宝”, 理财宝之美元/港币理财产品

浦发银行 “汇理财”计划 “汇理财”外汇理财计划

兴业银行 万利宝人民币理财 “万汇通”之“汇利灵”,“港利丰”,“汇利丰”,“欧利丰”

(二)银行产品创新缺乏整体的规划性。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缺乏长远的设计和规划,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仅从本部门局部利益出发,彼此之间缺少信息的交流,使得产品的开发、管理不系统,产品标准化程度低,规范性差,影响了银行金融创新产品的整体协调性。

(三)市场细分不到位,创新产品缺乏个性化,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我国多数银行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产品研发前粗线条的市场划分对客户需求的认知仅停留在表面,导致部分客户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根据“二八定律”,银行20%的高端客户创造银行80%的利润,于是,许多银行

的创新产品盯住那些垄断行业、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关注。另一方面来看,也因为缺乏合理有效的市场细分,银行推出的单一产品往往面向的是所有的客户群,缺乏为客户量身定做的能力,无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来满足其多样化需求。

(四)金融产品定价方式不合理。

由于计划经济时期,银行提供的代发工资等中间业务都是免费的,公众长期以来形成了使用银行服务不付费的观念。近日在深圳金融信息网上的一项调查表明,有61%的人不能接受商业银行在为储户办理中间业务和一些传统业务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从而银行对存款产品以及其为客户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都用利率定价的方式来表示,利率不仅包含了银行使用客户资金的利息费用,也包含了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费用,这使得我国银行利息收入减少,产品定价方式很不合理。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原因。

(一)历史积累方面的原因。

纵观西方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史,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可分为避管型创新,转嫁风险创新,防范风险创新,到如今的各种创新并举,可以看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需要有历史的积淀和各个阶段创新产品的延续性。我国银行是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专业性银行转变为现在市场经济时期的商业银行,仅有十多年历史,在经营管理方面、银行技术设备、人才储备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银行业自有资本金不足、坏帐、呆帐等不良资产问题严重,承受风险能力差,这一系列问题显示出我国银行业系统的内在脆弱性,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开展。

(二)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

1.国内法制建设相对落后。

近年来,我国经济金融环境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跟不上步伐。例如,银行理财业务和电子服务业务缺乏法律的支持。产品创新的要求与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建设之间的矛盾,会使得新兴的产品隐藏着一定法律风险。

.2.金融监管制约着金融创新。

从国际情况来看,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有着刺激和抑制两方面作用,而我国居民的高储蓄率和政策性的高存贷利差使得银行无利润压力,资本市场尚未完全成熟使得银行创新缺乏动力,因此,金融监管对我国银行仅表现出抑制作用。金融监管主要表现在利率管制、外汇管制、银行业务管制等方面。从利率方面来看,虽然将市场机制引入利率管理,但利率调整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经济形势影响。政府制定的高存贷利差使银行稳获高额利润,同时利率管制剥夺了银行对产品创新的定价权,这些使得银行产生产品创新的惰性,即使有了创新热情也会因为管制而丧失创新能力。

金融监管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监管理念保守,遵循一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即为禁止”“规定能够做的才允许做”。其二,监管体制方面的约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使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只能是在传统业务内的低层次产品创新,即不能在各种金融机构交叉业务上进行更高层次的创新。简言之,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方式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创新的积极性。

3.社会信用观念淡薄。

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以社会信用为基础,包括政府信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在我国,偷税、逃税、商业欺诈等现象时常发生。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的建立落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程度,从而制约了包括银行产品创新在内的经济金融活动的开展。

4.银行间不正当的竞争关系制约着产品创新。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着我国70%以上的存贷业务,无论从银行网点,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规模数量上来看,都处于国内银行业的垄断地位,正因为这样,长期获得超额利润的银行缺乏产品创新的动力,而广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它们必将为提高自身竞争力而大力进行产品创新,但利率管制限制产品自主定价,中小银行只能利用非价格竞争方式追逐利润,这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约束了银行产品创新。

(三)银行内部的原因。

1.产品创新人才短缺,人力资源管理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金融产品研发是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有精通多个行业,多个领域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作为坚实的后盾。例如,银行业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的沟通合作需要依靠既懂得银行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人才,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产品,提供个性服务需要有专业的个人理财师(CFP)。另一方面来看,银行现有的人力资源部门对人力资源的运用观念淡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产品创新的进程。

2.金融产品创新缺乏内在推动力。

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长期垄断地位,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产权不明晰,权责不明确,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产品创新缺乏内在动力。银行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加之外部环境市场化程度低,缺乏一个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环境,因而银行产品创新成为在无序市场环境中抢占份额,无视利润效益的创新。

3.电子技术环境对银行产品创新的约束。

电子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发展和应用是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创新的基础,信息技术能使金融工具的创新得到突破性进展。尽管近年来,国有银行的电子化网络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内的应用相比于西方金融业中经营的电子化,网络化还有着很大差距,仍停留在较为粗浅的技术应用阶段。由于我国银行业务发展与科技进步的融合不够,各银行之间技术的标准性,规范性有所差距,使得银行产品通用性差,产品深层次的创新受到制约。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策略。

(一)要适应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

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总是与特定的经济金融时代背景相挂钩,与我国特定的国民经济运行相联系,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把握产品创新的正确方向。顺应国际金融领域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情况,银行产品创新的主要趋势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以及银证保产品之间的融合与渗透。

(二)为金融产品创新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1.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保护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果。

金融管制是针对业内所有金融机构的全部行为进行管制;而金融监管是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很显然,金融管制会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加以限制,金融监管则给予金融机构更多创新发展的自由。目前国际金融创新的趋势是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这是我国需要借鉴的地方,逐渐放松利率管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加强金融监管,其一,从监管理念由“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向“法无禁止皆可为”转变,这点实际上为商业银行留下了很多自主创新的空间。其二,监管模式上转向目标导向型,即只规定相应监管标准,商业银行在标准内根据情况自主创新。其三,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构造银行业的良好竞争环境,保护创新成果。

2.为银行产品创新提供法律支持,为金融监管提供依据。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其一,取消一些已不再适用当今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其二,制定能够推动产品创新的法律条款,界定清楚金融创新与违规的界限。其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使创新银行的收益得到保障,避免银行间恶性竞争。这些措施为金融监管提供法律政策依据,鼓励银行产品在规范,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得到创新发展。

3.提升全社会的信用基础。

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而市场上存在的各种商业欺诈造成的信用危机制约了我国金融的发展。推进经济立法进程,改善社会恶劣的信用环境,加快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欺骗市场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惩罚,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秩序混乱、违约失信的问题,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三)完善商业银行创新的内部管理体系。

1.银行内部产品创新的措施。

银行内部主要从四个方面完善产品创新体系。其一,银行业创新主体重塑。银行创新主体缺位,使得许多银行产品创新缺乏内在动力,主要依靠同业竞争,政府影响等外部推动力,只有使我国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作为创新主体发挥作用,进行产品创新。其二,明确创新战略,加强产品创新的统一规划。商业银行可在银行内部成立金融产品创新部门,制定产品创新的战略规划。该规划应结合银行自身的特点及市场定位来确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充分利用银行内部的各种资源优势,调动一切力量,提高创新效率,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其三,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坚持个性化,差异化原则。

将具有相似需求特征的客户划分为统一类别,以此研发相应产品,也就是根据客户的业务量、资金量、信誉等方面的情况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通过科学的市场细分可以使银行产品的开发更有针对性,更能实现银行效益。产品创新应坚持个性化、差异化的原则,有选择地为不同市场中的客户设计符合其需要的产品。其四,整合现有银行产品,将模块化理论引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模块化理论可以引入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作为其创新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应对银行现有的全部产品编制金融产品库,作为商业银行产品管理的平台,便于管理者对每一项产品的盈利状况、市场反馈、营销服务、未来发展态势有深入了解、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构建模块化产品创新体系,要将金融产品按不同类别划分为多级标准化模块,在需要时从中抽取适用的模块进行组装设计,这样可以实现创新产品与传统产品的互动,提高产品创新的效率,发挥产品的整体功效,优化银行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创新的费用,节约人力财力。

2.依托银行业电子化建设,以技术创新作为银行产品创新的突破口。

当代科技日新月异,在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已被广泛应用的今天,金融产品的研发必须以电子技术为依托。依靠电子化平台,可以使银行产品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大大提高,加大了产品模仿的难度,有利于银行维持产品创新的效益,同时也能使其服务向自动化、简约化方向转变。顺应国际银行业趋势,针对我国银行产品薄弱环节,笔者认为要应用技术作为产品创新的主要手段,完善现有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各项服务,及时更新各项功能,切实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进行集中、有效的数据信息管理,应用数据挖掘,进行业务产品的研发。

3.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推行产品经理制与客户经理制。

商业银行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内部培养,对员工进行银行新业务,新产品的培训,充分挖掘员工最大潜能和创新意识;通过外部引进,聘用专业知识全面,通晓金融工程、风险管理、理财知识,业务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并健全银行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产品开发队伍。

重点推行产品经理制与客户经理制。银行产品的推出是为了迎合客户的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指定客户经理为特定客户服务,了解客户的需求,反馈到产品经理。产品经理负责设计开发,细分市场,制定推广计划,再配合客户经理进行产品营销,跟进后续服务。

4.商业银行与证券,保险行业的合作,进行组合产品的创新。

组合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上较高的层次,主要是银行、证券、保险产品之间的交叉研发。在我国,由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约束,银行、保险、证券停留在较为简单的业务合作阶段。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在组合产品创新方面的空间还很大,可通过与保险、证券行业合作,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产品品种、拓展市场,通过全面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满足客户的全方位需求,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浅谈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经资讯 加入时间:2010-12-1 9:38:21 来源:农金网 点击:89 编辑:张建平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机构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管理技术和方法引入我国金融业以来,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用严格的制度管理金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现状

客观的讲,当前金融机构都已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大到信贷现金计划,小到安全保卫措施。但是,在实际金融工作中,尤其是一些基层金融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缺陷。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有失偏颇,于己有利的就严格执行,于己不利的就采取变通办法予以回避,使得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中,普遍存在着重事后检查、轻事前防范

的问题,致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

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

一些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认为只要制定有类似制度的文字和形式就是进行了内部控制,认为做了建章立制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一种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整个过程中的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因而对于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中重此轻彼,即往往是重经营、轻管理;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普遍认为内部控制是金融行政管理的形式,与经营活动关系不大,甚至把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对立起来,存在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的思想,认为有些制度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制约着盈利目标的实现,因而往往是“行政命令代替政策”,致使内部控制制度长期存在缺陷。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制度和执行是两码事的现象,即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导致制度当摆设而执行不力的现象的发生,各金融机构承袭旧有不合理做法的现象严重,强调历来是这样做的理由较多,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多数人思想上不够重视,缺乏制度的执行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制度执行的必要性,一昧追求便利而疏忽整体利益,侥幸思想严重。

(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金融机构的每个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涵括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本不存在主次,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常常只注意资金、人事、会计、保卫等事故易发部位,忽视了后勤等服务保障部门,人为地把内部控制制度割裂开来,使得监管效果降低。一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失控,制度行同虚设,在岗位设置相互制约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的组织管理模式看,长期有章不循,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把所谓的内部控制制度当作是“控下不控上”、“控人不控己”约束他人的领导意志,他们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长官意志超越于权利制衡之上,甚至单位或小集团的眼前利益,授意或指使下属违章办理业务,上下级之间、内部职能部门之间、业务岗位之间相互制约机制一种弱化,形成制约“真空”。内部控制制度只有齐抓共管、有的放矢,才能带到预期效果。而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依赖于几个职能部门去监督管理,尽管职能部门竭尽全力也只能顾此失彼,得不偿失,陷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境地。加之,各职能部门缺乏协调合作,各自为政,使得控制目标出

现在重复或空白监管,甚至形成多头监管的状况。

(三)员工责任心和忧患意识不强

有的金融机构印、证分管形同虚设;凭证领用手续不严密等,存在则极大的事故隐患,究其原因主要是员工忧患意识不强,员工之间以信任代替制度,把规章制度的制约忘之脑后,从而产生如印、证分管仅仅是为了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等现象,实际操作中保管印章就可使用凭证,保管凭证者也可使用印章,没有考虑到失去制约的操作,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没有管好自己分内的事会惹祸上身,缺乏对工作负责的精神。

(四)权责不够分明

虽然大多数金融机构制定了员工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了职责和义务,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不够具体和细化,一定程度上存在混合操作的行为,以致出现一些事情你我都可以做,你我有都可以不做的情况,如专职人员与代班人员的工作分配不细致,责任落实不够明确,造成代班时间中的工作责任不够落实。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岗位职责的不够具体化和明确化、责任化,对每个事端、每个岗位责任和权利没有相应作出规定。

(五)责任追究不严,违章操作查处不力

一些金融机构由于发现违规行为,怕暴露问题,往往是层层包庇,该查的不查,该管的不管,该反映的不反映,该追究的不追究,即使处理也是“避重就轻”,敷衍了事,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

三、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影响

(一)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频发

正是由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经营管理跟不上发展,基层单位管理不严,有章不循,上级检查监督不力,制度执行不严肃,违章操作,规章制度缺乏约束力,思想政治工人薄弱, 领导工作飘浮,管理松弛,没有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对员工思想状况及工作表现缺乏敏锐观察,没有做到狠抓严管,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一些违规违法违纪行为,导致违法案件的发生,内部管理乏力,措施不到位,基层一线职工安全意识薄弱,防卫能力低下的关系,造成近年来金融犯罪、金融职务犯罪的不断增加,影响国家的金融秩序,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不良的影响。

(二)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作案频发

近年来的金融犯罪以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直接作案或参与作案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作案人员大

多数是一线工作人员。其隐蔽性大,破坏力强。如贪污、挪用客户资金、伪造银行单证进行诈骗、利用职务之便更改帐目盗取库款或直接盗取库款等等,这些金融犯罪都跟金融机构的内控制度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

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金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制度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金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意识,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供思想基础

1、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行之有效的防范风险的关键,是金融机构强化经营管理的微观基础。基于这种认识,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头脑时刻保持清醒。

2、转变对内部控制范畴的认识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不仅仅是指对办理一般金融业务的监督制约,而是涉及到经营管理全过程的系统工程,从而在实践中拓宽内部控制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内部控制的力度。

3、要全面系统的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广大员工学习有关经济金融法规,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奖惩制度,增强广大员工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

同时,针对不同管理层增强三种内部控制意识:1、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意识;2、要增强员工的依法经营意识;3、要增强稽核人员依法监督意识。

(二)切实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一种渗透于业务活动全过程的防范措施。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主要要素及内容:

1、确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应当按照合法、合规、稳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应当围绕整体经营方针来确定自身的工作目标,以确保实现整体经营利益。

2、建立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相分离且制衡的原则。

3、要建立新制度,完善旧制度。应按照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指导原则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机构和岗位设置、决策与管理系统以及议事规程、民主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清理,找出问题和差距,在此基础上,严格规范,该建立的建立,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该调整的调整。在全面清理现行管理制度和

业务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借鉴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卓有成效的经验,切实建立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4、明确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是金融机构微观运行的基础。要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合理的标准,并按不同的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责任,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对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实行轮换。

5、建立灵敏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问题,防患于未然,减少失误和损失。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各种帐证、帐表的核对制度以及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和反馈,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预报,把业务风险降低到最低点或者为零。

6、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及各种应变措施。

(三)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内部管理控制

1、必须把依法合规经营放在经营活动特别重要位置,严格授权各审批制约机制,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都应当明确各自权限,开办任何业务活动必须按照内部有关经营管理权限实行逐级优先授权,根据被授权人的实际情况实行区别授权,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授权。对越权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越权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2、加强人事管理。必须从内部控制制度上严格人事管理,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在用人问题上,应注意诚实正直的个人品质,加强管理人员的异地交流和岗位轮换,实行指定休假和离职审查、离任稽核制度。此外,要严肃人事纪律,建立奖惩机制,一方面要对严格规章制度,成功堵截有问题业务的部门给予相应奖励;另一方面要对因操作失误、未按规定审查、支付款项造成资金损失的机遇处罚。做到奖罚分明,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有效遏制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3、严肃内控制度的执行,防止出现部分制度执行偏松,杜绝金融风险隐患。应重视对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症下药,堵缺补漏,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做到罚一儆百。

金融机构只要增强内控意识,为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供思想基础,切实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强化内部管理控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机制,就能更好的完成既定工作目标、防范金融风

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z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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