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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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HBL001-2007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技术条件

2007—02—28 发布 2007—03—28实施

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简称沸腾炉),它的燃烧方式是燃煤经破碎成10mm以下的颗料,经喂煤机械匀速地送入炉膛流化床上,鼓风机的高压风通过等压风箱从布风板上的众多风帽小孔射入炉膛,各方散射的聚合成“气垫”托起煤粒及炉料呈流化态沸腾状燃烧,煤粒和煤渣在高温状态上下腾跃,相互磨擦,碰撞及裂解,由大至小直至燃烬为止;这种燃烧具有空气与燃料接触面积大,相对运动速度高,燃料在流化床中停留时间长、燃烧速度快、燃烬程度高、节能环保等特点;可配套用于回转式烘干机、立式烘干机、锤式烘干机、间接烘干机、矿渣微粉立磨、风扫煤磨、造粒机、干燥塔、余热发电补热、石膏炒锅机等设备的供热;可广泛用于工业原料或产品的烘干、焙烧,如:矿渣、粘土、电石渣、复合肥、工业石膏、石膏板、铁精粉、硫精矿、菱铁矿、煤泥等。

本产品部件制造后须经现场组装、炉体砌筑、烘炉才能完成,部件出厂前须进行工序质量检验,其检验标准由企业内部制订。

目前,本产品暂无国家、行业标准,本产品是在十几年生产实践中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的科技成果并转化为生产力的产品,其技术性能经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煤燃烧实验室等科研单位测试,经湖北省科委鉴定;本产品标准按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编排。

本标准提出单位: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雪峰 王弘 余济固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黄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负责解释单位: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黄石市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HBL001-2007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流化床燃煤热风炉的型号、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流化床燃煤热风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415—粘土质耐火砖

GB 4416—热风炉用粘土质耐火砖 GB 2990—热风炉用高铝砖

GB 2992—通用耐火砖形状尺寸

GBJ 21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B/T 4251—摩擦焊通用技术条件

GB 976— 灰铁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348—球墨铸铁件 GB 9437—耐热铸铁件 GB 700— 普通碳素结构钢

GB 1800—公差与配合总论、标准公差与基本偏差 JB/T 1615—锅炉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GB/T 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 4412—机械化水泥立窑热工测定方法 GB 4413—机械化水泥立窑热工计算 GB 2588—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 GB 9079—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水泥窑热工测量》—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所编著,1979年12月版。

3. 型号、规格和基本参数

3.1产品型号

ZD FR-□-□

6表示烟气供热能力:N×4.18×10 kJ/h

表示设计系列,S为未净化烟气,H为净化烟气

表示流化床燃煤热风炉

表示天达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商标

3.2 产品规格

3.2.1 ZDFR-S系列流化床燃煤热风炉规格(见表1)

表1

3.2.2 ZDFR-H系列流化床燃煤热风炉规格(见表2)

表2

3.3产品参数的规定

3.3.1 ZDFR-S系列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技术参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3.3.2 ZDFR-H系列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技术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术语及含义

4.1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是一种以煤为燃料,以流化床为燃煤装置,以烟

气为供热介质的供热装置。

4.2 烟气供热量:是指供热装置单位时间提供的高温烟气所含的热量,供

热量以kJ/h(千焦/小时)为计量单位。 4.3 煤燃烬率:一定量的煤在燃烧过程中已燃烧的成份与可燃烧的成份之

比,以%计量,表述煤的有效成份燃烧程度。 4.4 热效率:一定量的煤经流化床热风炉燃烧后提供烟气所含的热量与煤

的分析基低位发热量之比,以%计量,表述供热装置热能的利用程度。 4.5 烟气粉尘净化率:含尘烟气在高温状态下经气固分离的粉尘量与烟气

中的含尘量之比,以%计量,表述烟气中粉尘含量的减少程度。 5. 技术要求

5.1一般技术要求

5.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5.1.2.1 沸腾炉内衬采用的耐火砖应符合GB4415、GB4416、GB2990、

GB2992标准要求。粘结剂采用耐火泥稀浆,膨胀伸缩缝用石棉绳或硅酸铝纤维填充。

5.1.2.2流化床燃煤热风炉外墙采用不低于75#的红砖,粘结剂采用≥50#

水泥砂浆填缝。

5.1.2.3保温层采用热导率λ不大于0.16W/m·℃、允许工作温度不低于

600℃的隔热材料,一般采用膨胀珍珠岩或硅酸铝纤维毡,保温层厚度30~100mm。

5.1.3护炉钢架,等压风箱等焊接件应符合JB/T4251《摩擦焊通用技术

条件》。

5.1.4炉门铸件应符合GB976《灰铁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材料选用

HT200。

5.1.5风帽铸件应符合GB 9437,《耐热铸铁件》或GB 1348《球墨铸铁

件》。

5.1.6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部件表面油漆按JB/T1615《锅炉油漆包装技术条

件》要求执行。

5.1.7 炉体砌筑应按设计图纸和GBJ21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有关规定施工。 5.2主要性能技术要求:

5.2.1燃料要求采用分析基低位发热量不小于6270kJ/kg的固体燃料且最

大粒度不超过10mm;

5.2.2炉渣含碳量应不大于2%;

5.2.3炉体表面温度要求:炉侧不高于70℃,炉顶不高于90℃; 5.2.4烟气中CO含量应不大于0.1 %; 5.3流化床热风炉关键部位的技术要求:

5.3.1等压风箱及布风板要求材料不低于GB700《普通碳素结构钢》有关

Q235的规定,焊接应符合本标准4.1.3条的规定,焊条一律采用T42-2,布风板上的布风孔应排列均匀。 5.3.2风帽材料选用GB9437《耐热铸铁件》规定的耐热铸铁,牌号RQTSi5

或RT Si5;或选用GB1348《球墨铸铁件》规定的球墨铸铁,牌号QT450或QT500;风帽与布风板的配合公差参照GB1800《尺寸公差》的规定,并有良好的互换性。 6. 试验方法

6.1 煤的热值(发热量)按GB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测定。

6.2 炉渣的含碳量测定按GB4412《立窑水泥熟料含碳量的测定》方法进

行测定。

6.3 炉体表面温度按《水泥窑热工测量》进行测定。

6.4烟气中CO的含量按GB4412《机械化水泥立窑热工测定方法》规定

进行测定。

6.5热风炉供热量的测定按GB4412《机械化水泥立窑热工测定方法》规

定进行测定,并按GB4413《机械化水泥立窑热工计算》规定方法进行计算。

6.6 热风炉热效率按GB2588《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规定进行计算。 6.7 热风炉烟气含尘净化率按GB 9079《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规定进

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每台产品投入试运行须进行连续72小时运行测试,测试参数与表3

或表4指标对照,指标全部符合下列条款为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a. 最大供热量误差不超过指标的±10%; b. 出口烟气温度符合指标范围; c. 煤燃烬率、热效率不低于指标;

d. ZDFR-H系列流化床燃煤热风炉烟气粉尘净化率不低于指标; 7.2 每台产品须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7.3 每台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8. 标志与包装

8.1 每台产品应在其炉前显著位置装有固定的金属铭牌,内容应包括:

a. 型号 b. 供热能力 c. 热效率 d. 制造日期 e. 制造编号 f. 制造商名 、地址 g. 执行标准代号 8.2 包装资料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合格证书

c. 流化床燃煤热风炉热工控制柜原理接线图、易损件图(专利技术

除外)

d. 技术指标与运行验收单

8.3本产品现场组装完工,部件出厂一般裸装,如需包装,按订货双方合

同约定办理。产品出口需执行出口商检,符合合约国的用电标准、油漆及出口包装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yn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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