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种类

更新时间:2023-08-12 11:04:01 阅读量: 外语学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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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发票的种类: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继续使用的) 中文四联千元 中文七联千元 中文四联万元

中文七联万元 中文四联十万元 中文七联十万元

中英文四联十万元 中英文七联万元

2) 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联电脑 七联电脑

2、 普通发票:

四联工业 六联工业 三联加式修理

六联加工修理 三联临时经营 三联商业零售

四联商业零售 六联商业零售 五联商业批发

六联商业批发 四联加油站 四联砂石

五联汽车修理(小修) 六联汽车修理(大修) 机动车销售

粮食销售 农付产品收购 废旧物资收购

临时经营 57X100卷简式 75X100卷简式

七联商业专用发票 四联电脑销货清单

发票的内容

一、 发票的基本内容: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产品名称或

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二、 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作为付款或收

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包括第三联

为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发票的领购

一、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

证明,以及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等。

三、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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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

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五、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

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发票的填开

一、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

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

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三、 开具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单位,应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内,加盖统一刻制的销货单位

栏戳记(包括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该章使用蓝色印泥。

发票的保管

一、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确定专人保管发票,用票多的单位应建立领用存台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单位应有保险柜存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本,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

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的徼销

一、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领购簿》的变更和缴

销,税务机关要检查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应将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在发票监制章处剪(v)角作废收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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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企业(个人)、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整本未使用的应由

主管税务机关在发票监制章剪(V)字角收缴,并填写发票缴销表,主管税务机关将发票集中填写"增值

税专用发票销毁明细表"连同收缴发票报送市局;对整本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也应剪(V)角缴销,后连

同已开过的存根由企业带回保管。

办理发票领购流程

一、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

证明,以及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等。

三、 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

四、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

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五、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

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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