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更新时间:2024-05-11 06:3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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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自XX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两年来的审计和各项检查,我们发现:对于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报销要件不齐全。对于招待费的报销,《规定》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等。但很少有单位能够完全做到这四个要件齐全,其中最突出的是报销凭证中有派出单位公函的极少,招待支出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再者,有接待清单的也不多。

二、陪客人数超标准。《规定》对于陪客人数,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在实际执行中,陪客人数超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务接待经费虽然限定预算总额,纳入了预算管理,但有些单位接待费支出未做到专项管理,单独列示,一些单位在规定的科目之外列支招待费,如违规

在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支出、其他费用等中列支招待费,未能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 四、资金支付不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支付,有些单位未按规定做到一事一结,还存在多次接待一次集中结算,或月结、半年结等现象;具备条件,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的单位,还存在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情况。 五、接待信息公开不规范。有些单位在公开公务接待信息时,有的只公开预算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总数,未按规定按每一个接待项目公开,更谈不上公开接待标准、接待对象、接待场所等有关情况,与规范公开公务接待信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促进《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政机关及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公务接待规定,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 二、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

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要严控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

四、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个人公务卡使用制度广泛使用,且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乡预算单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支出。

五、完善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及社会监督,增强内外监督合力。

六、坚持公务接待问责制度。有关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执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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