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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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说明

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

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土地规划管理的新要求,使规划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哨子河乡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以下简称《规划说明》)。本《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基础数据的采用、规划修编主要问题的处理等,是《规划》必要性的说明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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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自然资源概况

哨子河乡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南部,东与凤城市沙里寨乡一河之隔,南与东港市黑沟乡毗邻,西与岭沟乡塘岭西道接壤,北与大营子镇、红旗营子乡相连。乡政府所在地距岫岩镇37公里。岫岩境内两大主流河哨子河、大洋河在该乡哨子河街东交汇出境注入黄海。境内山岭属长白山余脉,一面山山峰险峻,最高峰海拔689米。中北部丘陵低缓,河畔多为冲积平原,山上林蚕资源丰富,沿河有大块良田,农业是传统优势产业。

哨子河乡青山环抱,绿水环绕,植被葱郁,物产丰富,且气候良好,风景优美,有“秀水之乡”的美誉,温带季风气候和良好的山峦、土地资源,为发展高效绿色农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几年花生、河鱼、河蟹、禽蛋等地方特色产品不断增加,以其品质优良、货源充足远近闻名。加之山青水秀和南古城、太平岭、大石柜、炮台岭等形胜古迹,吸引了众多商家游客。

第二节 规划修编必要性

现行规划在1997-2005年期间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土地用途管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等方面逐渐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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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规划的频繁调整,严重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

1.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优化城镇、村庄和基本农田的布局,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形成城镇和农村相协调,居民点和农田相衬托的新格局,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正是调整这一格局的重要依据。因此,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尤为重要。

2.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利用管理日益加强,而现有的规划在实施中的矛盾也不断显现,分散的建设用地布局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科学准确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范围,预留必要的发展用地,把有限的用地指标落实到合适的地块上,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优的配臵。

3.国家对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家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做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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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修改管理决定,并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出了具体要求。200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需要不断完善

现行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由于规划体系和理念不成熟,缺乏战略研究,对生态、集约用地等问题考虑的不足或不全面。同时,规划修编存在土地基数不准确,基础数据与图件的现势性不强的问题,影响了规划的动态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引导地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规划,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因此,不同时期和发展阶段,需要采用新的、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规划修编。

总之,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提出总体性的安排和布局;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协调各地区、各行业的用地需求;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同时,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和优化配臵,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上简称“现行规划”)于1997年编制,规划期至2010年。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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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引导用地方向等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行规划已无法适应当前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

一、现行规划主要执行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各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促进了用地管地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严格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全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通过调研,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总体情况良好。规划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较低。现行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土地集约度等得到明显提高;各项耕地质量指标有所提高。

二、规划实施成效

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现行规划通过实行“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以有效补充耕地,实现耕地稳中有增,增加农业发展后劲;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使基本农田得到特殊保护。

2.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土地资源的高效持续利用。

3.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规模,规范了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辽宁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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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空闲地和非耕地,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

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有待核实

现行规划基期为1996年,各类用地面积均采用1996年统计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基础数据不准,部分数据相互矛盾,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有待核实。规划基础数据采用层层“报表”方式,面积基本上是用手工量算的空间数据,存在较大的“误差”,导致形成的图形、统计表、规划文本之间不一致,以此为依据来研究规划发展战略、制定规划布局、预测发展规模、确定用地指标,必然影响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因此规划在决策数据上是存在一定误差的。

2.规划间的协调不到位

规划的协调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部门上下之间存在不协调现象。由于规划编制自上而下开展,且时间紧、基础薄弱,上级规划仅仅是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没有很好地吸纳下级政府的发展设想;而下级规划仅仅是对上级规划的落实,从而导致了上下级规划间只是用地指标的衔接,而不是全方位的协调和安排。

另外还存在农用地效益低下、生态退耕力度不够、土地开发复垦过度,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不足、基础设施用地不足、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过大、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不足、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偏大,非农建设总规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

3.公众参与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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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划实施阶段,没有在全乡内建立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机制,公众参与往往存在低效、无序、形式化等问题。全社会尚没有比较便捷的渠道参与和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在规划过程中没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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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 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土地利用向节约集约方向转变,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第二节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编制

乡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下结合

乡级规划应注意与上级规划的相互反馈、上下衔接,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规划目标、土地用途分区、主要规划指标等应当在上下级规划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

3.相互协调

乡级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工作。城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应与乡级规划相衔接。

4.公众参与

乡级规划编制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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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重实施

乡级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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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编制的过程

第一节 规划修编的简要过程

本次规划修编大体分为准备工作、调查与收集资料、分析研究、修编规划方案等四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

一是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组,哨子河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主管乡长任副组长,乡各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

二、调查与收集资料阶段

规划修编人员在全面收集修编规划所需的有关文字资料、统计数据及相关图件的同时,参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对1997年-2005年年间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变更调查统计。

为了掌握全乡土地利用潜力的真实情况,规划修编技术组按上级的有关部署,就农田整理、村庄整理、废弃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等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从而为规划修编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基础数据和图件。

三、分析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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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在对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乡区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等专项研究,以此作为修编规划方案的重要依据。

四、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规划方案的编制采用自上而下综合平衡的方法,具体编制过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自上而下分解下达指标。在资料整理分析和专项研究基础上,规划修编课题组紧紧抓住为城镇发展提供用地保证和实现耕地保护目标这两条主线,按照内涵挖潜、集约利用、适当扩大的用地原则和用地与补地相结合的思路,通过全面分析与测算,确定了哨子河乡2005-2020年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与岫岩满族自治县有关部门和哨子河乡各有关部门协调后,逐村进行了分解落实。第二步,自下而上进行反馈。各村庄对哨子河乡下达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论证,提出了反馈意见,课题组在吸纳其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对分解下达的指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调整后,各村庄汇总数据与哨子河乡控制指标及土地利用布局保持一致。主要控制指标确定后,又进行了其它控制性指标的测算与平衡,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规划前后各类用地的结构,进行了用地分区和布局调整。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文本、图件的编写、编绘,形成了规划初稿。

第二节 规划的主要成果

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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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岫岩满族自治县哨子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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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第一节 关于基础资料与数据的来源

一、基础资料与来源

1.人口资料:包括2005年人口、城镇人口、农村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自然增长人口、机械增长人口等,其主要来源于哨子河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公安部门的统计资料等。

2.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指标主要来源于哨子河乡相关部门的规划资料。

3.土地方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各项建设用地资料、土地出让、转让资料、以及土地登记等资料;哨子河乡历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哨子河乡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指标等。

4.有关规划方面的资料主要来源于历年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农业用地效益资料、物价变化资料;气候、水文、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系、植被、气象和主要自然灾害资料;哨子河乡各部门发展规划及用地计划资料。

二、规划基数转换

本次规划基期年的数据,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按照依法核定、综合平衡、衔接可行等原则,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图数协调一致,进行规划基数转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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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对应图的要求,将2005年哨子河乡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为规划基数分类。规划基数体系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0个,三级类33个。对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转换,形成基期年规划基数。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本规划中提出的哨子河乡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

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哨子河乡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城镇化水平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哨子河乡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

第三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说明

根据全乡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及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需求,对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问题、供需状况和用地形势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明确了规划期内需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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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提出了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目标,明确了土地利用的方向,合理引导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一、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主要原则 1.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各类用地的扩大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时,尽可能充分利用未利用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均不得随意占用耕地。

2.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土地利用具有不可逆的特点,某种用途确定以后很难改变,因此进行结构调整时,要贯彻“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建设用地确需扩大的,尽量占用未利用地,少占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3.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规划区域是一个整体,各类用地安排以服从整体并取得最佳整体效益为目的,同时兼顾到各行各业的切身利益。对于非农业建设用地,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原材料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统筹安排。

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在既满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重点保障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同时有侧重地满足对哨子河乡发展至关重要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二、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主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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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重点区域建设发展目标,合理安排用地布局。重点保证移动通信基站、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同时,保障各村基本民生工程建设用地。

2.结合实地情况,综合城乡建设发展。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在重点区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利用协调、持续发展。其中:

耕地:尽可能保持现有布局。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少占耕地,结合耕地“占一补一”和园地山坡地改造工程因地制宜补充耕地。村庄、农地整理、土地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向原有耕地集中。基本农田尽量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划定。

园地:以园地的现有基础、交通条件、水源状况及土壤和环境条件,尽可能集中连片发展。新开发以大片为主,小片为辅,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果园。进行改造的园地以低效园地为主要对象,尽可能避免对优质园地的破坏。

林地:尽可能保持现有布局。新开发林地应充分考虑其生态效益,在原有林地布局的基础上,片网结合,尽快组成区域性防护林体系;进行改造的林地以低效林地为主要对象,禁止对具有生态保护意义,如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开发利用。

城镇用地:城镇用地布局依据城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的安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划期的城镇用地范围。城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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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定以贯彻外延扩展和内涵挖潜相结合,内涵挖潜为主,走集约化道路。

村镇用地布局:在村镇规划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村庄用地进行调整用地布局,集约利用土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集中在城镇规划确定的工业园区内,不宜过于分散布臵,除污染较严重、危害性大及就近利用资源的工业项目外。

交通水利用地:布局依据交通部门和水利部门规划的用地格局进行具体的用地配臵。

3.综合评价全乡各区域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明确乡域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用地发展方向和开发时序,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同时加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监控与管制,防止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之名,破坏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

4.按照上下级规划协调衔接的要求,明确镇级规划重点内容和要求,确定各村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性指标,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环境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的实施。

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依据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主要调控方向是围绕哨子河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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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设定生态用地。生态用地是对生态环境具有正向效应的用地,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江河湖泊、林地。规划遵循“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的原则,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使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有机统一起来。以耕地、园地、林地、水面等共同构建和完善城乡生态空间。根据哨子河乡环境状况和已有相关规划,加强对生态林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有关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按照“遵循法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哨子河乡宜耕后备资源少,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岫岩满族自治县根据哨子河乡的实际情况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了核减,核减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区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全乡基本农田布局核减范围,主要为充分保障城镇的发展及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主要是将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及扩展边界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和中心村周边的基本农田核减。

3.合理配臵工矿用地。根据哨子河乡城镇和产业发展,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乡区发展等用地。

4.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配臵农村居民点用地。以逐步达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引导和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为方向,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施旧村整治、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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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农民个人等多渠道投资方式,适度撤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四节 土地用途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从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哨子河乡各地域的土地利用优势与限制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方式、主导方向及治理重点,对全乡土地利用进行用途分区。

土地用途分区原则包括: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原则;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原则;同一土地利用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和管理措施的一致性原则;土地利用功能区的划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土地利用效益最佳原则,即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这就要求土地利用方向必须与土地资源特征高度一致;相对集中连片与行政界线相对完整原则。

二、土地用途分区方法

各类土地利用区的数量和空间范围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的。定量方法主要有聚类分析和主导因素法等。

为了充分落实上述原则,在分区时有科学的根据,因此必须选取一定的指标尺度。具体而言,在划分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时,选出耕地比、园地比、林地比、未利用地比和水域比等五个土地利用类型指标,人口密度、农业产值和林业产值三个社会经济类型指标,同地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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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覆盖率、年均降水量、日照时间和太阳年总辐射量等五个自然类型指标。在划分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时,选取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质量等自然环境指标体系,土地利用开发程度、人均GDP、城镇化特征、人口密度、国土经济密度、工农业产值比等社会经济发展指标。

由于定量分析方法本身有缺乏灵活性、易受特殊值影响的缺陷,加之指标选取方面的主观性比较强,所以不能全面反映土地利用空间分布差异,有可能出现一些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特殊村镇个体。因此,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性分析的方法,并考虑分区的空间连续性,进行合理调整,最终得到全乡土地利用分区结果。

第五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说明

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目的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重要措施,但是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实际运用的可操作性一般比较差,尤其是难以落实到具体的空间与地块,缺乏空间特性。针对土地利用用途管制的不足,空间管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土地资源配臵调节方式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就是通过对利用方式的调整,以及不同发展特征的土地利用区域的划分,制定其有效而适宜的控制指导措施,在空间上建立合理的用地结构和布局,从而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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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的目的,综合考虑哨子河乡社会、经济、自然条件,结合地域差异规律,根据土地利用方向和开发潜力,加强乡域的土地利用的空间引导。

1.因地制宜原则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才能寻求到紧密结合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特点的利用战略。

2.综合效益原则

人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目的在于获取最大的效益,因此土地利用要达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的综合效益而非单项效益的最佳。

3.与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相衔接的原则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必须充分与全乡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相互衔接,分区的结果要与土地用途管制相协调。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划定说明 1.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城镇、工矿、村庄等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留用地区。

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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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是可进行适度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态功能损害的区域。同时,开发利用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严格限制乡、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3.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管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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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用途区的协调

为规范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加强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本规划坚持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并在用途管制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根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将镇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三个区域。按照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要求,将村镇建设用地区划入允许建设区;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划入禁止建设区;其余区域划入限制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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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实施效益与可行性分析

本规划的实施将会使哨子河乡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趋于和谐,人居环境更为理想,引领哨子河乡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一节 规划实施效益

一、环境生态效益

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管制,引导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

通过各功能区的生态绿地系统建设,结合城镇景观风貌的总体控制方案及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在实现城镇的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持续增长的同时,逐步形成了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保障人们健康对环境的需求。

二、经济效益

规划的实施,除了预期生产总值、GDP等经济指数会相应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资源节约及资源的综合利用,基本满足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为哨子河乡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用地保障。

规划的实施加强工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城镇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环境资源大幅度升值,城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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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x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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