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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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落实立德树人,以德育人,用活动育人

蓼子二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第二篇: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朱刘街道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 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人健 康卡,对学生定朝进行健康检查,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随 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提供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情况或资 料。

二、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向师生介绍卫 生保健、除害灭病等方面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 惯。

三、定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调查与预防工 作。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四、抓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师生小伤小病,能及 时处理和治疗。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 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 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 指导教职工防病治病。及时为新调进教职工办理医疗卡。

六、负责督促学生清扫教室和清洁区,检查环境卫生情 况,开展卫生评比工作。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运动卫生的 监控,经常巡视学生眼保健操情况。

七、管理好学生。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 疗理师生伤病应认真写好病历,对支出药品要认真作好记载。

第三篇:小学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寄料小学小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健康体检是学生健康的重要保证。健康体检除了确诊疾病以外,还有早期发现疾病,以达到早期预防、早期治疗的目的。为了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应当高度重视健康体检的工作。为此,我校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及时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2、建立学生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

3、根据条件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一次。

4、并将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及时告知家长,取得家庭的支持配合,并配合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5、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做好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及时做好常见病、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的群体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7、定期对教室、厕所等学生活动场所进行消毒。

8、传染病流行季节,落实专门人员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对教学楼、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药物消毒,各班主任负责每天教室的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各办公室由负责老师开窗通风。

9、学生每年有一次体检,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有分析,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10、教师每年有一次体检,学校有针对师生中主要健康问题安排的医疗保健知识讲座活动。

要积极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体检内容包括形态(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内科(心、肺、肝、脾)、五官(听力、耳、鼻、龋齿、沙眼、色觉、嗅觉、视力)、外科(头部、颈部、胸廓、四肢、皮肤、淋巴结)等常规项目。

为加强学生常见病防治,对学生进行血红蛋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检查对检出的患病学生将及时告知学校及家长,并协助及时予以矫治。

体检工作将严格按照《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

汝州市寄料镇寄料小学

2017年08月31日

第四篇:小学生管理制度

小学医务室管理制度

1、遵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按要求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要有总结。

2、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及营养指导。

3、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健康教育“五有”,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做好师生健康的管理,定期组织学生及教师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及教师体质健康档案。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5、认真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抓好学生的眼保健操。新学年负责教会一年级新生做眼保健操。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6、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口头通报,墙报宣传防治知识。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适当给予药物治疗,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7、随时处理学生的跌打损伤及小病小痛等,对偶发病、急诊病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

8、医务室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能乱丢乱放杂物及私人物品。室内药品要分类,摆放整齐,床铺要经常清洗消毒。

9、妥善保管医疗器械,按要求做好清洁消毒。

10、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评比。抓好各班包干区及公共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 小学医务室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自觉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2、主动热情担任防疫、防病、防近视、防病从口入工作,对突发性疾病能配合医疗部门积极做好防治工作。

3、做好学校卫生教育工作,协助教导处、办公室、大队部共同搞好卫生检查评比,为净化校园做扎实工作。

4、搞好学生及教师女子菌种及疫苗注射,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对患有传染病的儿童,主动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立即采取有力措施,隔离治疗。

5、协助总务处抓好师生的饮食及医疗事故安全工作。

学校医务室使用制度

1. 医务室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常见治疗和保健工作。

2. 要建立门诊制度,病例、处方的书写要规范,遇急重病人应进行紧急处理,力量不够应及时转院。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治疗、隔离、消毒、防止在学校流行。

3. 每年要组织入学新生和毕业生各体检一次,体检项目要按体质测试和健康检查两个基本要求进行,不得缺项。凡体检不合格和学生因病休学、退学者,应及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同时要建立健康档案,作为了解分析学生体质状况的依据。

4. 积极开展卫生保健宣传工作,每学期为学生安排1—2次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普及防病知识,促进学生身体健康。

5. 每2年组织一次对教职工的全面体格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结果进行归类分析研究,提出书面报告,包括全局性保健措施。

6. 配合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防疫、食品营养卫生、体育卫生及妇幼保健进行指导,监督。

7. 知道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 8. 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要事先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到指定供药部门采购。药物到货后,必须验收库存,属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9. 药品要由专人管理,防止霉变和过期失效,对剧毒药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10. 加强节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相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努力提高 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医务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 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离保值期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三、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 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四、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五、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 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六、经常检查医务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 立即报告后勤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七、医务室使用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八、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

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九、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十、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学校传染病预防制度

学校领导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预防保健协调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预防保健工作并有疫情报告人,具体防治制度如下:

一、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二、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制定晨检制度,做好晨检查,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缺课情况,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及时报告给学校保健室,学校疫情报告人逐级做好疫情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保健室、学校领导、疾病防控中心、市教育局体卫科、市卫生局。

四、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浸泡等。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

五、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应知识和要求,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就疹,养成勤洗手、不面对他人咳嗽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流行。当有疫情发生时,易感人群、密切接触者可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接种。

小学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人员与培训

1、卫生室保健老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并要通过药检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二、

采购与验收

1、学校卫生室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及药品经营商店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应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验收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陈列与储存

1、药品应有专橱存放,药橱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存放。

3、药品应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标示明显,定期上报药检局集中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药品使用

1、学校卫生室只能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应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应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发放药品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病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第五篇: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 王维斌经理对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安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 苏岩飞

副组长: 王维斌

段明霞

成 员: 梁作付

袁炳光 王善泉 王玉春 董善泉

伟 陈海峰 唐红岩

李秀珍

2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职责:

2.1分管领导要掌握全线整体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请示

报告。

2.2制定和修改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审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3 生产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目标,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并处理日常对外报表工作。监督《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的实施。

4 生产部负责防尘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突发性泄漏事项的应急救护工作。

5 办公室负责《急性职业应急救护预案》的建立及落实。内容含:第一部份 : 应急预案制度、现场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 现场急救及现场指挥;第三部份 :职业尘肺常规诊疗。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改进。负责完成职工健康监护定期体检工作,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

6 安质部负责对各个够本工段岗位的“三废治理”及达标排放的管理,对所有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定点进行监测,建立监测数据档案(含外来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月末报技安处。

7 办公室负责宣传、维护职工及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收集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女工四期保护、女工结婚、分娩、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8 办公室负责新进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的把关;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告知新进人员其作业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排。

9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管理

1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1.1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职业病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设竣工,需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2 各经部门对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3 所涉及《职业病目录》中的职业病种类:

3.1尘肺,

3.2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

3.3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

4 应按照规定向作业工人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

5 严格执行职工上岗前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转岗职业卫生培训。

6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7 认真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8 对班组岗位落实职业病防治防护措施不力,对个人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应及时纠正、整改。必要时给予处罚。

9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防治措施

9.1防粉尘措施:配备功能先进的袋式除尘器,可使作业点粉尘降为零。设置通风设备,搬运时加强抽风或通风,改善作业环境。定点定时喷水净化粉尘。在选用袋式除尘器应考虑以下几点:防爆结构设计、采用防静电滤袋及结构措施、设置安全孔(阀)、设置检测和消防措施、设置接地措施、配套部件防爆、防止火星混入除尘器、控制入口粉尘浓度和加入不燃性粉料。

9.2防噪音措施:防治噪声危害主要从消除或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防护着手。尽量减少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使用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及时修理或更换。

9.3防中毒措施:

9.3.1 作业工人进入粉尘室时务必戴好防尘口罩,穿好工作衣,戴上工作帽,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车间内打扫卫生时,应先洒水再清扫,坚持湿式清扫;

采用适当的生产工艺,包括加料、出料包装等方法,以减少空气污染,贮存中注意温、湿度;对粉尘在密闭情况下进行的操作,辅以局部吸风,辅以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直接接触。

第四章 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1 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2 员工变更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岗位时,单位违反职业卫生如时告知等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单位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

3 加强对员工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掌握职业病防治方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设施、器材和用品。

4 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业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 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7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进行岗位轮换。

8 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并按照下列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8.1接触粉尘作业的职工,档案保存至职工离职后30年;

9 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 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业病防治部门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

12 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第五章 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 单位应当请地方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其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向劳动者公布。

2 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 在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 在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 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6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 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

11、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3、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及时完善改进。

第六章 职业病诊断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地方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司的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报告。

3、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职业病防治部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办理。

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七章 职业健康监护

对新进和离岗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 1 2 由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或由特定医院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职业健康体检。

3 本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规定:

3.1对接触粉尘、从事电工作业人员2年进行体检。

4 患职业病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5 安质部对体检的各种资料、表格,统一归档管理,并设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对体检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第八章 附则

1 本制度解释权属山东禹城岩飞木业有限公司。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x0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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