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工业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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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业企业发展 工作措施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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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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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月1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市即召开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将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定为检验2009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求全市所有部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以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措施作为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的落脚点,帮助企业抢先机,度难关,求发展。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服务措施。现将各单位、各部门的服务措施摘录汇编成册,印发全市。望全市上下结合市政府办公室今年一月汇编的《扶持工业企业发展政策摘编》等,认真执行各项服务措施,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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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服务。

一是及时全面领会并下达上级政策。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非常多,对这些政策规定以及后续的政策规定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并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告之基层和企业,自觉运用上级政策规定指导服务基层和企业。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和企业积极开展调研,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原因,为面上的指导提供依据。

三是及时制订对策。及时提出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加快企业发展的,既符合国家和省精神、又对我市针对性更强的政策措施意见,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时参考,主动当好参谋,全力推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项目服务。

一是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上做好服务。在全力推进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汇报与沟通,全力以赴做好轨道交通二号线项目的报批工作,争取上半年取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准,完成初步设计审查与批复,保证年内实施建设。

二是在推进在建重要项目上做好服务。在加快推进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百世得太阳能等重大产业项目、东太湖整治等重大环保和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要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和协调工作,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速度。

三是在设立新的重大项目上有所作为。继续跟踪中央、省2009年的项目资金投向,主动衔接已上报国家和省的项目,全力争取尽可能多的重大基础设施、东太湖综合治理和社会事业项目列入资金安排计划,确保工作有新的成效。

(三)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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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做好2009年18项实事项目实施的协调服务。在进行实事项目目标分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和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关注民意反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二是搞好金融协调服务。设立市级5亿元创投引导基金,尽早出台《苏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我市创业投资发展。要在已有3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力争全年达到18家。

三是加强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协调服务。按照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不断增加有效投入。继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大力度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的保障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改革的协调服务。切实履行好改革的总体指导和协调服务职能,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行业协会改革、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优化整合等,抓紧制定重大改革政策,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注重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的协调服务。

(四)对上争取。

一是要做好改革政策的争取。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争取工作,力争有新的进展。

二是做好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的争取。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积极为企业争取到需要的棉花、粮食等进口配额。

三是做好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和其他各类专项项目和扶持资金的争取。及时掌握国家、省的政策规定,全面了解、掌握我市高技术企业的情况,把握工作先机,为我市更多的项目入选、并争取到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做好服务工作。

四是做好农村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的争取。通过积极努力,为我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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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农村龙头企业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

五是企业债券的争取。在企业有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为企业争取到企业债券指标,并积极协助其顺利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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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

一是坚持重点企业全程跟踪制度。对占全市规模经济总量52%的前250家企业实行领导直接挂钩联系制度,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做好要素协调配置,集中优质资源保重点、帮调整、促发展。

二是坚持“条块”挂钩联系制度。在全市主要行业选择100家代表性企业,建立一套覆盖主要工业行业和地区、以重点企业为样本的监测体系。做好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办公室工作,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准确把握全市工业企业发展趋势。

三是坚持健全中小企业动态分析网络。加强中小企业统计分析和分类指导,及时传递和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中小企业普遍性问题。

四是坚持经济形势分析制度。通过科学设置专题调研课题和组织各种形式的座谈活动,及时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提高经济分析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预见性、科学性。

五是坚持应对经营风险研究。高度重视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高风险企业负债、欠薪、集资等情况的动态跟踪,及时制订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防范企业因停产关闭、劳资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是加强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引导推进市场营销创新,破解国际市场低迷制约,抓住国家调整和振兴产业机遇,扩大外销市场,抢占内需市场。

七是加强投资项目导向服务。积极引导,放宽准入,政策扶持,扩大企业投资领域。尽快审批和开工一批投资项目,加大服务力度,加快项目进度,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性强的工业项目,为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增长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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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加强产品配套协作。组织全市重大项目的产品配套协作活动,突出抓好轨道交通和大飞机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所需仪器设备的本地化配套,支持有能力的本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尽快形成配套产业链。

九是突出重点强化激励。继续实施招商选资策略,主攻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努力引进一批优势内资项目。集中资源,优先配置,协调土地、能源等要素向高新技术项目倾斜。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在兼并重组、扩张发展等方面落实减税让利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做强做大,今年新增百亿元企业2~3家。

十是突出优化能源保供方案。优化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和电力供应方案,保障能源供应并向优势企业、重点行业倾斜;推动建成(7万KW)能效电厂建设工程。在电力资源紧张、供需不平衡时,优先保障人民生活等重点用电需求,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十一是突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在应对挑战中把握机遇,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确立以精密机械装备、光电通讯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

十二是突出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启动能源合同管理,排出10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整合政策、资金、技术要素进行重点扶持、动态监测。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十三是突出实施太湖流域五大行业整治。按照三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对化工、印染、造纸、电镀、食品五大重点整治行业建档立册,进行拉网式排查,列出太湖流域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需关闭、搬迁和改造的工业企业名单,加快实施整治改造。

十四是注重做优做强,推进地标型企业培育。着力把地标型企业培育工作放在营造政策环境、提供特需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上。主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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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企业用足用好做大做强、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政策,切实保障生产要素供给,积极实施扩大品牌效应,真正为培育企业成为“城市名片”创造良好氛围。

十五是注重高新技术产业两倍增计划。支持企业争创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助企业落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培育一批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

十六是注重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强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争创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名品,新增国家级品牌25只、省级品牌64个。

十七是注重推进企业人才培养。以“教育热线、清华研修、企业沙龙”为抓手,创新培训手段,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推动企业家快速集聚、创新创业。举办高端讲座6期、苏州企业系列大讲堂10期和总裁高级研修班100名。

十八是构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开展金融创新周、金融服务企业行等活动,深入企业、特色产业基地进行现场对接,主动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及时向企业推介金融新品。与人民银行联合推行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通过金融顾问这种直接服务方式,为处在不同成长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各种有效融资解决方案。

十九是构建融资担保平台建设。支持担保公司通过增资做大做强,通过优质服务培育担保品牌。鼓励担保公司扩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担保服务。加大上上市培育服务力度,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和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政策激励。探索开展发行苏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试点工作。

二十是构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行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为企业技术创新搭建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技术研发信息网络,开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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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研究实验室,实施研发装备共享。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资源,积极推广共性技术运用。

二十一是构建循环经济平台建设。继续与清华、苏大等高校开展循环经济项目合作,建立完善循环经济信息和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最新的交易信息、行业趋势和政策资讯。继续举办节能技术和产品交易会,力争成为全国最有影响力循环经济论坛和产品交易博览会。

二十二是构建新型物流平台建设。加快新型业态发展,积极拓宽物流运作模式,建立网上实时交易系统,联结生产和用户两个环节,为制造业发展提供配套和服务,做大做强我市现代物流产业。

二十三是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活动透明度,做到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做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的公开化、透明化。各种面向企业的政策性资金项目,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向社会公示制度。凡公开事项通过本委网站、新闻媒体、文件、公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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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一是发挥职业教育优势,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来确定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培养更多企业急需的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是依托职业院校,开展短期职业训练、在职在岗训练、业务函授学习等,为企业职工更新知识、强化技能训练提供教育资源。

三是建立和完善弹性学习制度,积极推行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积极推进继续教育,方便企业职工、群众学习知识,掌握技能。

四是积极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工程”,开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五是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六是深入开展创业教育。每个职业学校结合专业,建设学生创业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举办全市创业教育论坛,强化创业氛围,交流创业经验,促进创业教育的开展。

七是为外地来苏创业,投资开办企业人员及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学享受与本地市民的同等待遇;办好国际学校,为外商子女就学提供便利、优质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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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一是积极调整慈善募集方式,主动为企业释疑解惑。不组织大规模的企业劝募活动,不下达指导性捐款标准,募集重点由劝募转为在捐赠优惠政策方面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上门走访募捐大户,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企业释疑解惑,暂停收取2008年度“百家协议认捐企业”认捐款7000多万元。

二是积极为福利企业减负,促进福利企业稳健发展。深入各市、区福利企业调研,与企业家座谈,了解经营情况,并及时取消了福利企业3~5%的管理费、1%免税金和工本费等,将减免税由一年一退调整为一月一退,以减少企业资金运作成本。

三是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监管,重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指导各类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精英人士的智慧,通过组织召开合作交流洽谈会,交流信息、开拓市场,同时为会员提供实用的致富技术。

四是积极探索养老事业新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采取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床位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及民间力量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

五是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优质高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地名申报和现场勘察,加强地名法规、地名知识宣传,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对镇以上建制规划建设的道路名称,对建筑规模超过5000户的居民住宅区名称,对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名称进行现场会办,与申报单位充分协商酝酿,努力提升新生地名的科学性和文化内涵。加强对镇村行政区划调整指导,及时办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审核、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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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的引导作用,在优化结构的前提下积极扩大有效投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已有规划的项目,加大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抢抓机遇,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报批工作,抓紧启动开工一批新的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转贷地方国债资金,用大规模财政投入刺激经济增长。

二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认真落实房地产交易的契税等政策,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支持扩大农村消费,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工程,鼓励发展农村连锁、配送、专卖等现代流通业态。落实旅游专项资金,开发乡村游等特色旅游活动,繁荣旅游市场。

三是支持开放型经济稳定增长。完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机制,综合运用出口退税、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保持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尽快出台(已有初步方案)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外贸出口的工作措施。

四是落实减负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燃油税费改革,以及出口退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高新企业发展、房地产交易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取消和停征1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强化财政资金扶持。凡是符合要求的各类资金,要加快拨付,做到早拨付、早见效。有效运用财政杠杆,促进信贷投放向中小企业、“三农”、外贸出口等领域倾斜,通过财政金融有效配合增强经济发展支撑力。安排3000万元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吸引金融机构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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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来苏。尽快出台《苏州市地产优质品牌产品推荐目录》,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牌予以重点扶持。发展农村金融,扶持农村小额贷款组织。

六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在为企业整个层面做好服务的同时,要借这个机会,着眼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集中力量支持发展装备制造、光电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抓好软件产业、服务外包、商务、金融业和物流业。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规模型企业。推行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支持实施节能改造重点项目。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支持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的治理。

七是支持促进就业增长。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推动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充分就业、稳定就业的环境。落实好《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确保就业再就业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解决好双失业职工、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困难人员就业问题。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引导、帮助、扶持市民实现创业富民。

八是健全农业企业生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巩固政策性保险险种,开展高效农业、农机具保险。完善农业担保网络体系,在县级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加快建立全市农业担保公司的联保体系。加大支农投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九是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改进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为企业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设立“企业之窗”专栏,归集财政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维护好外商投资企业专区,增强政策文件的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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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度和时效性。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将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全部对外公开。

十是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把为企业服务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时将把为企业服务工作情况列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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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一)建立50家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系点。

一是在各行业中挑选有代表性并有人才人事服务需求的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联系点,确定主要联系人和联系部门,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每年走访联系企业不少于两次,深入掌握企业的用人需求、人才使用状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努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人才环境和优质的人才人事服务。

二是每年组织1~2次专题研讨沙龙或联谊会等服务联系点的公关活动,并组织好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系点的年会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和信息互通平台。

三是及时、准确掌握服务联系点的规模、业务发展、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完善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更新。通过苏州人事网、苏州人才网、会员邮件、信函等形式及时宣传国家、省、市人才人事政策和重要活动信息,并做好政策咨询和指导工作。

四是采取政策宣传、疏导思想、化解矛盾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定企业军转干部思想,凡政策明确能办之事,坚决落实到位;重点解决重病、长期患病企业军转干部特困补助,健全完善走访慰问制度;加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适应性培训,切实帮助提高创业、就业技能,继续开展创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

五是每年免费为企业举办两次讲座,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主动送教上门,为企业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对参加培训的企业,相关费用可以予以优惠。

六是积极宣传政策,办理好在企业工作满三十年且成绩显著的高级专家提高5%退休费比例的工作。

七是因地制宜,为企业提供相关人事考试的集体报名和集体领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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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积极探索人才测评技术,努力配合企业选拔聘用人才,为企业选拔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规划。

(二)建立50个领军人才服务联系点。

一是以在苏工作院士、苏州市杰出人才、“333”优秀专家、姑苏领军人才、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服务对象。

二是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线,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活动告知联系对象。

三是定期走访联系对象和召开高层次人才座谈会,了解掌握领军人才在工作、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协调加以解决。

四是对联系对象反映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领导和相关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建立50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服务联系点。

一是主动征集了解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进站博士和项目的需求,并组织相关联系点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聘博士后人才,努力消除“空壳运转”现象。

二是积极帮助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健全吸纳高层次人才的载体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省级以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左右,全面促进我市的企业博士后工作。

三是主动关心,积极服务进站博士后,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全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专家评估拟出站博士后的科研成果,推动企业产、学、研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建立50个企业留学回国人员服务联系点。

一是积极完善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政策机制,以政策推动和保障海外留学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合优势资源,构筑创新、创业、创优的新机制,积极改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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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围绕留学人才创业载体建设,搭建留学人才创业发展平台,积极协助留学回国人员来苏自主创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中心;为联系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培训以及工商、税务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提升留学人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三是充分利用江苏省留学生回国创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互通;积极主动获取企业对人才和项目的供需信息,为企业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做好服务,推动引智工作发展。

(五)建立50个毕业生就业援助点。

一是在市区原有就业援助体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和补充就业援助单位,并对就业援助单位进行授牌,确保建立由50家以上用人单位组成的就业援助网络。

二是定期走访就业援助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在毕业生人才引进方面的实际困难,宣传我市毕业生接收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多接收苏州市区毕业生特别是特困家庭毕业生。

三是优先推荐市区特困家庭毕业生,用好市政府实事项目资金,对接收苏州市区特困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按照每接收1名特困家庭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并通过本地媒体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表彰。

四是给予就业援助单位关于见习基地方面的政策倾斜,优先将就业援助单位列入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六)建立50家企业职称评审服务联系点。

一是走访50家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学会,上门宣传职称文件政策,召开企业座谈会,积极听取职称申报和评审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运用网络、媒体等多种现代手段广泛宣传职称评审政策,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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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申报人评审进度,规范公示评审结果,切实提高职称评审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三是在不影响国家职称评审计划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地方职称评审,为企业晋升资质提供保证;与相关协会组织联系,组织开展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职称的理论提高班;探索在专业单一、人数集中、企业急需的专业开展专场评审,有效满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七)建立50家人才中介服务和培训服务联系点。

一是在全市50余家人才中介机构及200余家社会培训机构中选择专业性强、业绩较好、社会诚信度较高的单位建立联系点。

二是及时发布年度人才发展报告、人才需求专业目录、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目录等系列人才开发目录,提供专业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是按照《关于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和相关政策,加大对人才中介、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全力帮助其做大做强。

四是以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为抓手,整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扶持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人才培养工作;规范市场,引导人才中介、培训机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

(八)建立50家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联系点。

一是及时了解联系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和问题,指导联系点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

二是与联系点单位建立情况反馈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就改革情况进行及时的协调和沟通。帮助联系点探索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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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与联系点及其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联系点单位改革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联系点单位大胆试验、勇于突破,创造性开展改革工作。

(九)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实现50个乡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一体化管理。

一是在镇和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即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设机构,实行人员、标识、药品、财务、服务、信息、制度、考核等的统一管理。

二是到2012年,新增3100个编制,实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卫技人员配备到位、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加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总体目标。

(十)强化人事宣传工作,免费为50家企业赠送《中国人事报》和《苏州人事》。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办好人事网站、《苏州人事》等载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人才人事和编制管理工作的宣传。

二是在现有为企业免费赠送100份《苏州人事》基础上,继续免费向50家企业赠送《中国人事报》和《苏州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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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社保局: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即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方针理念,成立了服务经济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困难企业的重点联系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发展运行、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等方面的实际状况,深入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服务措施。

二是下调企业医疗、工伤保险征缴费率。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期间,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下调为8%;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由现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下调为0.5%。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期间,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待遇不变,预计将为企业减负3亿元。有条件的市也可根据各险种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

三是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率。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基金当期收支仍有结余的市,可申请在1至2年期限内将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一次性从2%降到1%。

四是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是明确5~10级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结付途径。减轻用人单位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负担,将与单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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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级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结付范围,预计将为企业减负约5000万元。

六是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缓解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苏州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并符合展期条件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贴息采取“以奖代息”方式,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七是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用工成本。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全额补贴。对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用工补贴。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新招用的女45周岁和男5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200元/月的岗位用工补贴,补贴时间暂定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原规定执行,不再重复享受岗位用工补贴。预计每年企业将得到政府岗位用工补贴近0.5亿元。继续执行好现行就业促进扶持政策,妥善处理政策衔接问题。

八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为困难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承诺本年度不裁员和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年初减少不超过5%的困难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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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保人数予以每人每月480元的“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九是发放培训补贴,减免技能鉴定费用。对经企业自主申报、核准列入试点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企业,按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企业300元/人、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经企业自主申报,核准列入开展企业内外来及农村劳动力岗位技能培养的企业,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2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列入开展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企业,职业技能鉴定费减免30%;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帮助企业开展技能培训,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费减免30%。

十是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单位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的企业;对连续5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用工在300人以上,且在经济困难时期不裁员,积极组织职工集中开展技能培训的企业,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企业可按核准的计划实施培训,劳动保障培训鉴定部门按实际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数,参照当地失业人员社会培训标准,最高不超过50%给予企业补贴。对用人单位吸纳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并取得与从事岗位相同的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培训费用的50%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十一是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每年10月份调整。目前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每月,原计划2008年10月起调整为950元每月,根据部省相关文件精神,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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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是指导企业依法适度调整工资支付标准,妥善解决经济补偿支付问题。企业因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安排职工放长假、轮休作业、脱产半脱产培训等,或经过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指导企业与其工会或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制定和修改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实际情况,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应支付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如及时、集中支付有困难的,困难企业可在与其工会或职工平等协商一致后,承诺支付期限,并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十三是简化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方便企业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工时制度。对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出口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若干工种岗位、非国有企业中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等,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指导企业完善工作时间和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帮助企业依法合理地减少人工成本支出。

十四是配合实施企业调整举措,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服务工作。高度关注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关停并转迁现象,及时协调处理职工分流过程中涉及劳动保障的相关问题。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合理的人员分流方案,落实经济补偿政策,妥善解决职工劳动关系调整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因企制宜原则,采取双方协商办法,落实多种可行措施,妥善安置职工,实现平稳过渡。

十五是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减少或避免违法成本。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优势,为企业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把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与企业用工备案有机结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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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真正实现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监控,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及时提醒企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以减少或避免违法用工的成本;切实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处能力,积极构筑劳动争议防控和调解、仲裁体系,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双向维权服务。

十六是建立劳动纠纷处理联动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防控体系和大调解格局,相继建立了与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共建的融审判、仲裁、执法、调解为一体的劳动纠纷处理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与市外经贸局、市台办、市工商联共建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作用的联动机制。帮助企业快速协调处理集体劳动争议、重大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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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和审核工作,改进审批流程,压缩网上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开展前期规划管理工作。做好市委市政府2009年重点工程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服务工作,畅通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企业服务,为发展服务。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进一步优化对企业的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主动服务,急企业所急,企业提出的问题,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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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一是全力确保防汛安全。完善防洪防台应急预案,抢抓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一些低洼区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力度;建立起现代化的防洪调度、防洪管理、防洪保障体系,确保汛期企业不受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做好蓝藻防控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蓝藻防治和打捞项目经费,购买先进的专业设备,加强蓝藻后续处理方案研究,力争实现干化后统一处置;认真组织开展蓝藻打捞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打捞效率;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水利枢纽引水、调水、激活水系,改善水环境的功能。

三是做好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按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把企业水平衡测试工作作为深化我市节水工作的一个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帮助企业在抓好测试、落实水量平衡的同时,提出合理用水的途径和提升节水工作水平的建议,为企业最大程度利用水资源,节约成本多作贡献。

四是抓好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市区金墅港二期整治、横山水厂迁移、西塘河应急水源等工程,展开各供水企业安全供水保障措施的检查;加快研究沿江三市管网的相互连接点以及常熟与昆山、昆山与太仓管网连接方案,力争实现全市供水网络的互连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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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

一是尽快将千家万户的零星土地向种养大户集中、向合作经济组织集中、向农业保护区集中,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扶持发展连片千亩、万亩以上的蔬菜、花卉、果品、水产等现代农业基地。大力发展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培育“公司+基地+农户”的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农机化发展力度,条件成熟的市(区)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适应机械化作业、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积极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农业、开发农业,为各类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是加强镇、村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到位提供保证;加强新品种、新肥药、新农艺、新农机的培育、引进、示范和推广,切实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结合科技入户、农民培训等项目的实施,积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到田头和地块,面对面地对农民实施技术指导。继续抓好各类农业紧缺人才的培养,为苏州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技术支撑。

三是全面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确保产品监测合格率95%以上。进一步做好农业环境“体检”和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扫尾工作,划定可用区与禁用区,开出整治恢复处方,为发展精准农业作好准备。

四是继续加大优质农产品推介力度,通过举办各级各类农交会、农博会、农展会,定期开展农产品广场推介和绿色农产品进社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建立各级各类农产品专卖店、直供店,推动优质农产品进超市,通过基地直供和批发直供两种方式,逐步形成数量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公道合理的农产品保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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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新局:

一是开展一次“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的专题教育,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切实完善服务措施,确保企业满意。

二是想企业、基层所想,急企业、基层所急,帮企业、基层所需,对关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全局,改善投资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是加强沟通和联络,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和基层发展建设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结对”帮抚工作,及时解决基层和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四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文化产业运行动态,跟踪了解机关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方面情况。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力争年内开通联网审批,推行“阳光审批”。对重大项目审批,设立“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是通过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向社会、企业、经营户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途径,确保企业和基层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反映。

六是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资、民资、内资投入苏州的经济建设,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苏州创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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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一是突出企业资产的安全性目标。关注企业国有资产营运质量和安全,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审计调查,摸清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总体情况、投资回报情况,投资参股企业的管理情况,对投资立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成因,为整合企业资产资源提出建议。同时,市审计局还将开展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调查,帮助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强安全性,抵御金融风险的冲击。

二是突出企业运行的平稳性目标。在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按照中央、省、市的总体要求,把审计关口前移,加大任中审计力度,注重发挥信息预警作用。把被审计企业确定为联系监测点,在审计中关注金融危机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生产和销售环节、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及时掌握并向党委、政府反馈企业发展趋势和运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提出审计建议,服务政府和领导的宏观决策和管理。通过审计,继续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强化对投资企业和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控制,加大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为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三是突出企业环境的宽松性目标。一方面是为改善企业负担,结合财政审计开展对非税收入改革情况的审计调查,揭示和纠正对企业收费方面的违规现象,为企业减负服务;另一方面是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情况开展调查,反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担保行业生存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原因,为发展市区担保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出建议与对策。今年审计部门还将开展对再就业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通过促进就业和强化保障,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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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一是提高环评项目审批质量及效率。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前提下,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支持经济效益好、产品附加值高、属于产业鼓励类的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会审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产业政策、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重大项目,实行急事急办、随到随办。试行建设项目分阶段竣工验收制度,缩短竣工验收周期。同时严把环境准入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技术改造、投资拉动等名义恢复生产,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反弹。

二是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在继续对危害百姓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对诚信守法,治污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转的重点企业,适当减少监督执法频次。对环境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对存在偷排直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并督促帮助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期尽快恢复生产。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费缓缴手续。

三是努力服务企业发展。确保每年预算安排的市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支持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央、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争取更多的环保资金投入。全面推行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指导帮助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环保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及时发布治污适用技术导则,为企业治污设施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提升企业治污能力。主动做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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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上市辅导期的环保指导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因环境违法等行为受到银行信贷制约的企业,如果整改到位,及时向银行反馈,为期获得信贷支持创造条件。

四是坚决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环保产业协会和环境科学协会的作用,把发展壮大环保产业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培育、规范环保中介机构和市场,引导和扶持企业进入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环保咨询、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等领域。充分发挥苏州高新区环保产业园和各静脉产业园的载体作用,积极向企业提供、推荐投入少、见效快、符合环保要求的工艺、治理技术和设备,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充分利用在苏高校和境内、外科研机构资源,提高环保企业自主产品研发能力。及时公布重大环保项目的设备和技术需求信息,支持辖区内环保企业参与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是强化基层工作指导。认真执行环境信访目标管理、领导信访接待和下访、信访定期排查和分析、重大信访案件听证以及信访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市环保局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下访活动,现场接待,现场办公,推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企业发展和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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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一是组织好全民健身月暨首届体育节等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活动,丰富企业文化,营造和谐的劳资环境。

二是体育场馆为大型房展、商贸展销等企业提供优质、优惠服务,搭建会展商贸大平台。

三是深入体育经营单位和体育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调研,积极提供服务,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扩大体育经营从业人员队伍,组织培训,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实行优惠收费政策。

四是大力推动体育社团实体化进程,简化审批程序,加强行业服务和指导。

五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国内外体育交流,通过民间方式加强和国际国内各界的联系,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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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机关效能。 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行统计职能、服从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意识。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深刻感受和体会企业在当前不利的经济形势下所面临的各种困难,急企业所急,把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克难求进的方针、政策中。

二是增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建立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了解基层实情,帮助基层破解统计工作难题。

三是增加有效监督。通过政风行风测评等统计调查方法,了解掌握企业对政府部门在工作指导、帮助,为企业解忧和减轻负担等方面的需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二)围绕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统计监测应急制度。

统计监测应急制度分立18个类别57个指标,根据不同内容建立日报、周报、旬报和半月报制度。及时监测反映工业、投资、贸易、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走势;建立部门统计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反映财政收入、用电量、交通运输量、存贷款总额、商品房销售、进出口等重点数据的发展变化情况;建立县(市)、区《主要指标旬报统计制度》、《重点工业企业跟踪调查制度》,监测分析全市及各区域经济运行情况;采取问卷、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把握全市行业生产经营、外向型经济、投资、消费、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等发展变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计专报制度,提供统计信息咨询。

(三)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做好“三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服务发展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年定报制度,切实做好统计年定报工作,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围绕市委“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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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扩、双转”要求,确定研究方向,做好统计重点课题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目标实施和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围绕科学发展、节能减排、社会发展、新型工业化等考评体系,做好专项统计监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监测。

二是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认真执行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的日报、旬报、半月报制度,及时监测工业、投资、贸易、出口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走势,及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企业的困难、意见和要求通过专报形式予以反映。

三是做好服务社会工作。积极发挥统计监测预警职能,加强对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生态环境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指标的监测评价,为市委、市府掌握情况,制定对策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网上直报系统,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基层企业统计信息采集处理系统在减轻基层负担,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时效,增强统计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存储、管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今年将进一步改进完善基层企业统计信息采集处理系统,优化操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满足多方需求。

(五)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切实帮助和指导基层搞好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培训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继续加大《统计法》和《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力度。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使企业增强依法自觉履行统计义务的责任意识,积极推进企业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务必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立足于教育、指导,重点是督查、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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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

一是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在制定《苏州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导则》基础上,通过举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会、体系培训班、对重点企业上门辅导服务、实地参观现场等形式,重点辅导首批100家企业,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完善应急管理,帮助企业提高应急能力。编印《苏州市常见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手册》,在部分化工企业中建立常见危化品事故应急分队和应急技术专家小组,健全我市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帮助高危企业迅速提升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结合企业工商年检,对中小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和集中检查,制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规范和ABC分类监管实施意见,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是规范现场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规范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程序、移交及跟踪,形成务实高效、动转顺畅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针对部分企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帮助企业聘请专家,组织对企业生产技术工艺管理上的问题及隐患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方案及建议;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建立监管台账,实施跟踪管理,逐步建立重大隐患档案资料库。

五是加强安全培训力度。采取上大课、送学上门、集中办班等形式,为企业有关人员提高各类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同时要开展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等专项培训,力争全年培训人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0%。

六是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局行政许可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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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会议由每周一次增加到每周两次。对新设立化工企业及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避免企业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上走弯路、费时间;要主动为一些不在专门化工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出主意、想办法、找出路,实行分类指导。

七是开展“监管服务年”活动。建立局领导企业联系点制度和重点企业走访制度,主动深入企业,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促进企业安全稳定发展。

八是开展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承诺活动,要求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项目、服务成效方面作出承诺。

九是建立服务跟踪评价制度,由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到基层企业征求机关干部服务企业的意见,定期进行点评,及时改进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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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一是确保2009年我市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的完成。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管理,切实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准确灵活地把握调控的时机和力度,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重视价格形势分析,科学预测价格总水平和具体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及时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政策建议,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二是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坚决贯彻国家、省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政策,编印新的《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收费年审制度,结合换发《收费许可证》,会同市作风办、财政局组织涉企收费专项大检查,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涉及企业的收费标准有弹性的,一律要求按最低标准收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价费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鼓励扶持中小企业和个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创立的中小企业,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安置残疾人员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政策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中小企业和个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改革房价管理方式。从今年1月1日起暂停审批普通住宅商品房的价格,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提高其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活跃当前房地产市场。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价费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适用房、定销商品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价格管理。进一步清理各类涉房收费,强化对依托行政职能的强制服务收费的监管,重点整顿涉房垄断行业的收费行为,努力降低建房成本。

五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苏州旅游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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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格,按规定免费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面清理整顿门票价格,实行一票制。尊重游客自愿选择,制止强制销售行为。强化游览参观点门票信息报告与价格备案制度的落实,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继续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在每吨蒸汽已降价20元,市区200多家企业可减少成本2000万元的基础上,依据煤炭价格行情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适度调整我市热力价格水平,继续减轻企业负担。

七是认真落实好社区药品实施政府补贴和社区让利政策。加大对社区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规范社区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切实减轻居民用药负担。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把政府补贴社区让利的范围积极向农村推进,扩大惠民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经济实惠。

八是努力化解热点民生价费矛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免费教育政策,加强服务(代办)性收费管理,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落实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

九是全面启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全市在街道、乡镇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站,在社区、村委会建立价格监督服务点,在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以及各类专业交易市场内设立价格监督服务台,在大型生产、经营企业和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设立价格监督员,切实营造有利于扩大消费、促进内需的良好价格环境。

十是积极推动市区农贸市场价格调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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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逐步解决农贸市场蔬菜等主要副食品批零差价率过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区农贸市场价格信息采集与发布系统,通过农贸市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布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调控引导市场价格走势。积极推行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长效管理,下功夫规范经营者的明码标价行为,促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是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大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让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十二是强化成本调查和监审。面向广大企业,提供全面的价格指导和价格咨询服务,及时发布重要工农产品的成本、供求和价格信息,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强化对有关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价格的成本监审,努力为政府制定价格、购买公共服务,提供科学的成本依据。

十三是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扩大监测品种和监测范围,重点做好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基础原材料等价格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对全市190多个价格监测点进行整合,建立以主要批发交易市场,专业生产、批发企业为龙头的价格监测新型网络体系和数据共享平台,及时反映市场变化,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真实可靠的价格行情,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四是加强价格认证服务。牢固树立价格认证为企业、群众和基层服务的观念,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工作在调解企业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搞好价格服务、维护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拓展价格认证服务领域。认真做好政府委托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拆迁补偿价格鉴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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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是优化市场价格环境。组织开展各项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开展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专项检查,确保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组织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活动,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坚决制止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十六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充分展示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对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做到有询必答、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复,为企业解忧、为群众维权、为基层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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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一是加快拓展粮食批发市场的经营业态和服务空间,与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和“粮食银行”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交易,开办网上粮店,为市民提供多种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对粮食的需求。

二是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服务,要及时收集信息,并作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后及时提供给市场正确的信息,以起到控制、防范市场风险的作用。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水平。要通过调研,为企业在提供政策、争取政策、落实政策方面的服务;要通过调研,确定帮助指导企业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开展有效的、优质的服务。还要重点开展对水稻价外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建立联系制度,继续帮助指导改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在粮食部门的深化改革中,改制企业作出了具大贡献,我们要继续保持与改制企业的联系,要继续关心爱护他们,关心他们经济运作和发展状况;尤其要关心改制企业职工的分配情况和内退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继续帮助指导改制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拓展服务范围,努力搞好为全系统粮食企业的服务。工程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保证广大职工的收入来源,确保职工生活继续改善,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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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局:

一是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行政许可审批进程。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办事须知,确立操作模式和时限,缩减企业申办时间。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打造“绿色通道”。针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指导帮助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优化项目方案,提高办结率。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做好企业资质服务管理。主动为企业做好咨询服务。热情指导园林绿化企业申办资质,减少园林绿化企业市场咨询成本。由原来定期批次会审改为小批次会审或逐家会审,符合条件及时审定或申报,缩短审核时间。

三是融服务于管理中,为企业发展创造平台。严格招投标规定,完善有利于园林绿化企业发展的相关收费机制。免费为中标单位提供专业技能及管理知识培训,派专人驻场协调,做好现场指导。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指导养护单位加强病虫害防治。

四是加强行业协会指导,促进企业全面发展。制定出台《苏州市园林绿化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指导会员单位利用网站平台,了解各种行业新动态。针对性、系统性地组织举办业务讲座或技术培训,提高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园林景区管护,不断塑造苏州园林经典形象。加强遗产科学保护,深度开发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保护系统。恢复和挖掘园林文化,加强对园林文化内涵的研究、整理、保护和利用。加强宏观策划,深入做好调研工作,积极发展具有优势资源支撑、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具有鲜明特色的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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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

一是按照《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好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创制性立法,提高有利于促进发展、服务企业、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出台效率,更好地服务“保增长、促发展”大局。对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行政策文件,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清理和废止;对随意增设行政许可项目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排除各种影响经济发展的干扰因素。

三是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求减少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一网公开、四网运行、七网监督”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对“两集中、两到位”、“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更好地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

四是大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努力推行行政指导人性化执法理念,少用、慎用罚款处罚办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行政处罚运行平台及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系统,逐步实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程序控制,切实树立服务型政府形象。

五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突出“保增长、保企业、保民生”重点,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各项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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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

一是以继续解放思想为动力,服务质量上水平。牢固树立“依法履责,注重服务,与国企和谐共进”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聚心合力,扎扎实实为国企服务。坚持班子成员与企业挂钩联系制度,畅通机关与企业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协助企业在市场把握、经营管理、投资决策、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帮助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强化成本管理和营销管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抓住机遇,实现低成本扩张。

二是以帮助国企保增长促发展为根本,尽心尽职有作为。国资监管的探索性工作要创新,常规性工作要创优,求真务实,促进国资公司平稳较快增长。在布局结构调整方面,坚持有进有退,扶优扶强;在投资管理方面,引导国资公司突出主业,错位发展;在资本运营方面,鼓励企业加大上市力度,培育新的上市资源,形成梯队;在企业维稳、和谐发展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化解矛盾,维护来之不宜的稳定大局;在营造国资发展环境方面,提高服务效能,减少审批环节,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是以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为抓手,塑造国资新形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在全机关积极倡导“管理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理念,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工作中继续注重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改进工作,努力为国企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度,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重点工作部署督办制度,做到不延误、不积压;坚持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提高机关干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以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为契机,通过思想教育、业务学习、能力培训,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树立国资崭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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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室: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研人员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增强新形势下企业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敏感性,按照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的原则,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产品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加强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分析,特别是对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倒闭、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等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

三是定期分析形势,掌握经济运行走势,为基层发展提供及时信息。认真研究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给基层以积极的指导,在扩大内需、扩大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竭尽全力为基层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政策的积极效应发挥到最大程度。力所能及的为企业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理顺思路,尽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四是充分利用载体,及时传达企业呼声,力所能及的为企业排忧解困。充分利用政府调研网络的优势,以帮助基层、服务基层为己任,沉下身子、深入一线,掌握基层的实际困难,了解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企业释疑解惑,克服困难。真正掌握企业所思、所盼、所求,主动为企业着想,理解基层加快发展的迫切愿望,积极支持基层的改革实践。

五是及时总结,积极探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新途径。开展深入企业调研,倾听基层呼声专项活动,积极研究宏观经济形势下,经济政策趋势和应对措施,提出对策建议,建立与企业的沟通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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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局:

(一)政策落实突出一个“快”字。

一是《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主要从社区商业规划、社区商业结构调整、品牌企业进入社区、创新社区商业服务、强化社区商业长效管理等方面推动规范我市社区商业发展,扩大城市消费,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二是《苏州市家电下乡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从工作机构的建立、各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以及家电下乡的工作机制、检查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三是《苏州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市政府《加快苏州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建设改造提升的基本要求、主要措施和扶持政策,促进我市商业街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加快推进。

四是《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根据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及苏政办发[2009]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精神,出台我市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意见,促进我市城乡市场繁荣和流通企业发展。

(二)工作推进强调一个“实”字。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在前三年建设的近3000家标准农家连锁店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家店的服务功能,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和村镇区划调整相结合、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相结合,鼓励一网多用,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加快培育和评定一批示范店,进一步做大农村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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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商业。以前二年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建设为基础,以《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的意见》为指导,推动社区商业建设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支持骨干企业到社区开设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利店、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及维修店。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社会资源,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

三是加快改造提升城市商圈。以规划为引导,加快建设全市标志型的商业发展区域和大型商贸设施项目,特别是要加快南门商圈、石路商圈的改造提升工作,加快金鸡湖东商圈招商引资和配套建设,引导和推动狮山路商圈尽快形成集聚能力,大力引进一批国际大型商贸企业、新型业态、著名时尚品牌进驻,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商贸业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四是大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以市政府出台的《加快苏州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积极推进《苏州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强化特色街区服务平台的投入,力争三年内建设60条特色商业街区,打造20条市级特色街区,创建2条以上国家级商业特色街区。

五是千方百计扩大消费。以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消费为主导,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大力推动节假日消费,利用好全年的各种节假日,开展各种主题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加快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和会展品牌,促进会展消费。突出做好迎新春大型购物节、商品采购大会、中国苏州美食节等节庆活动,带动住宿、餐饮、旅游、交通、通信等行业发展。促进银行卡消费,加快发展信用消费,开拓网上消费新空间,筹建苏州网上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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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服务体现一个“优”字。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发展信心。一是加强各种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努力把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扶持和资金帮助,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帮助企业发展。二是主动协调配合,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促销过程中遇到的各类交通、物流、展位、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节省和压缩营销费用,减少各种中间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开展各种营销服务开辟便捷通道。

二是加强服务咨询,促进商贸企业投资。一是全面加强与各市区商贸招商工作的对接,理清商贸投资项目,建立重点投资商贸项目库,开展重点商贸项目定点联系和重点跟踪服务活动。二是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和咨询,为广大投资企业提供更好的咨询以及各项投资服务,将服务贯穿在投资咨询、选址、申报开业等各环节,努力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商贸企业来我市投资。

三是加强预测预警,维护市场运行稳定。一是加强调研工作。针对市场运行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开展调研活动,从新政策的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趋势、商贸投资走势、市场供求变化、商品交易市场运行等6大方面实施不间断的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市场和企业的运行情况,分析企业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为企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二是加强市场监测。完善监测网络,重点加强对穿着服饰、家电IT、日用百货和主要副食品的市场供求和市场热点的跟踪,及时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加强预测预警工作,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

(四)加强监管注重一个“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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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力度,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放心肉”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加强市场运行监管。积极完善流通领域执法机制,加强协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和农村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保护正当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大中型商场、超市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逐一登记,列出时间表,抓紧整改;对排查出的重要隐患按要求逐级上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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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wm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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