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关系定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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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定义研究

赵健君、贾东海

【内容摘要】民族关系是民族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本文系统地研究了国内民族理论界提出的各种“民族关系”的定义;并将民族关系定义为:民族关系是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人类自从有民族分化以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为谋求生存与发展,在一定的社会意识指导下形成的民族之间的共生关系,即民族之间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在物质生存资料上互通有无、精神文化上取长补短的相互往来的联系和影响,或在相互对抗中,敌对双方民族之间的封闭隔绝状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研究民族关系定义的基础上,系统地比较研究了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这一对民族理论基本范畴之间的理论逻辑关系,并实证性地分析了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结构。 【关键词】民族关系;定义;民族问题;民族关系体系

【作者简介】赵健君,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中心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贾东海,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中心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政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3. 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6)04-0028-09

民族关系是民族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充分认识民族关系的结构、种类、内容和特点,即对民族关系作出准确的定义,对完善民族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

和现实意义。目前,在我国民族理论界对民族关系内涵与外延的界定,特别是对其中民族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民族关系与民族理论学科的其他基本范畴(如民族、民族问题等)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仍有一定争议,这些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民族理论学科体系的构建。因此,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比较研究民族关系界定方面的争论,理清民族关系与民族理论其他范畴之间的关系;以中国民族关系现状分析为基础,在理论层面解析民族关系的基本结构,以期构建中国民族理论基本范畴之间的理论逻辑框架。

一、关于“民族关系”定义争议的解析

目前,民族理论界对“什么是民族关系”有多种不同的界定,主要的研究视角、观点或定义有两类:

(一)以“阶级分析”理论这一冲突理论为指导,通过分析阶级关系在民族关系上的表现或渗透,来界定民族关系,分析民族关系的结构、性质和特点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 “民族关系是不同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相互联系。在阶级剥削制度下,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压迫、民族歧视和民族掠夺的一面。进入帝国主义时代后,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不仅在国内压迫剥削少数民族,而且对外推行民族沙文主义,残酷压迫和奴役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挑拨离间,人为地制造民族间互不信任的敌对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的物质基础,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变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已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团结、平等、互助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

2. “人类的发展伴随着各种领域交往关系的扩大,对这类关系从族体视角划分或观察,就可以统称为民族关系。有人将民族关系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占统治地位的民族的统治阶级和其本民族的人民及其他各民族人民间的关系;二是处于被统治地位的各民族的统治阶级或上层集团各自和其本民族人民及其他各族人民间的关系;三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各民族的统治阶级或上层集团相互间的关系;四是各族人民相互间的关系。”[2]

3. “民族关系一般不指本民族内部,而是指有族际内涵的关系,大体可简明概括为三类关系:一是国家和代表国家的统治阶层和各级执政权力阶层与各民族人民的关系;二是处于不同地位的各民族的统治阶层或权力集团相互间的关系;三是各族人民之间的相互关系。”[3]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类观点在我国民族理论界占主导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除了在这一时期,国内社会科学中政治价值观主导一切,甚至走向极端,多数学科以政治学的研究方法和视角来审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本学科领域的问题外,更多与民族理论学科的构建和形成过程有关。在民族理论学科构建过程中,所吸纳的知识板块多数来自于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学、民族学等学科,并且当时民族理论以研究现实民族问题与民族政治关系为核心内容,这一学科的基本定位,使民族理论研究的视角,基本保存在以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为基础的政治研究领域,使民族理论染上了很强的政治学科的色彩。当然也正是这一关注社会现实的研究特色,使民族理论在民族学科群中特色鲜明,使其具有了很强的社会服务功能。这一研究方法的缺陷在于,它总是以特定的政治思想为基础进行相应的研究分析,如果其依据的政治思想发生变迁,其构建的知

识体系可能会因此而过时,不能适应社会变迁或反映社会现实。所以,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民族理论界开始反思和重新定义“民族问题”这一与民族关系紧密相关的概念。对民族关系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开始转向从民族本身,以民族为社会主体来考察民族之间的社会联系及其内容和结构。这一研究方法的转变,形成了民族理论中第二类“民族关系”的定义,即民族关系是民族之间的关系。

(二)从民族之间的联系来定义“民族关系”。由于对“民族关系是民族之间的关系”理解不同,即在现实社会中,哪些社会关系属于民族关系(如哪些社会主体之间的联系属于民族关系,民族之间哪些内容的社会联系属于民族关系),对这些范围的界定不同,又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民族关系的定义。

1. 民族关系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民族之间的关系,必定要有一定的社会规范,作为民族交往中的行为准则,民族之间的交往有着不同的范围,因而民族关系也有着不同领域:①政治领域的关系,即各民族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②经济领域的关系,即各民族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③文化领域的关系,即不同的民族文化在现实中的地位问题。这三个方面的关系,既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不能彼此替代。因此不同领域的关系,应有各自具体的行为准则。那么很清楚,民族关系的行为准则必须由政治、经济和文化三方面的具体准则构成。”[4]

(2)“民族关系当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之间的问题,它包括单一民族与单一民族之间的联系与矛盾,包括单一民族与统一的多民族之间的联系与矛盾,

也包括统一的多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与矛盾。民族关系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两者之间联系统一,另一方面是互相间矛盾,只有联系统一,这样的民族关系世界上没有出现过。同样,民族关系中只有矛盾和斗争这样的民族关系也不会存在。既然两个民族在一起,要交往,就不可能经常处于战争状态,总有相对和平的经济交往、文化交流时期。”[5]

(3)“所谓民族关系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主要包括政治关系(政治上的对抗、隶属、结盟、联邦、平等、民主等关系)、文化关系(宗教、科技、文艺的交流,风俗习惯的相融性,语言的相互影响)、民族体的交融关系(民族体之间的同化、融合)等。从民族关系的形式和范围而言,有国内民族间的交往关系,一民族与数民族的交往关系,数民族之间的交往关系,民族之间的直接交往关系、间接交往关系(通过某一政体发生关系)等。从类型上看,民族关系又有平等和不平等之分,而且民族关系既有社会属性,又有民族属性。”[6]

(4)“民族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并受社会政治制度制约的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费孝通指出:‘民族关系当然是指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接触和影响而言。’[7] 由此可见,民族社会关系不是指一个民族内部的各种社会关系,而是指不同民族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一个民族国家内不同民族集团之间、不同民族国家之间乃至由多个民族国家所构成的国家联盟同其他的民族国家联盟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8]

(5)“民族关系是指民族之间各种联系的总和。它是复杂社会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存在形态主要表现为民族间、民族地区与中央之间关系的团结、和睦、协调以及矛盾、冲突、对立两种形式,其特点和发展趋势是由社会发展规律所制约的。”[9]

(6)“民族关系,又称族际关系,是人类自从有民族分化以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为谋求生存与发展形成的民族之间的共生关系,即民族之间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物质生存资料上互通有无,精神文化上取长补短的相互往来的联系和影响,或在相互对抗中,敌对双方民族之间的封闭隔绝状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10]

2. 民族关系是由民族特征引起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民族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以民族出身或族籍为依据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民族关系受生产关系的制约,但不是直接的生产关系,是通过它的政治外表起作用的,故确切地说,民族关系是直接受制于人们的政治关系”。“民族关系的具体表现,从宏观上看往往表现为一个民族同另一个民族(通过民族的代表实现)的关系,从微观上看,则从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族的成员在交往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其中大多数不属于民族关系。我们不能把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所有关系不加分析地一律视为民族关系,这样做在政治上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会影响人际关系的正确处理。当前在理论界和实际生活中,存在着扩大民族关系范围的倾向,即把其他的社会关系人为地当作民族关系对待,如有的同志把农牧、工牧矛盾,边界争议,投资分配,扶贫,招生招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视为‘民族之间出现的’问题加以处理,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各自不同的原因,唯独和民族出身或族籍没有关系。如果硬把这些问题拉扯到民族关系上,使问题复杂化,反而不利于民族关系的处理。”“民族关系是属于政治方面的问题。”[11]

(2)“民族关系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客观现象,特别是多民族国家在民族和

社会发展中必须处理的社会问题,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在人们的交往联系中不仅具有社会性,而且具有民族性,本质上涉及到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的社会关系问题。各民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既不是都属于民族关系,也不是都不属于民族关系。衡量是否构成民族关系的关键是看这种关系中是否有民族性内容,具有民族性内容时才成为民族关系。民族关系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民族群体之间的关系,这种基本表现形式还通过若干具体形式反映在社会现实生活中。民族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既具有广泛性,又具有有限性。”[12]

3. 民族关系是民族内部、民族之间等社会关系构成的。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1)“民族关系是特定历史阶段中客观世界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与相应的客观存在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状态,它既是民族存在的条件和方式,又是民族这种人们共同体的基本属性之一。上述相应的客观存在,包括民族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从时间上看,民族关系是一个动态过程;从空间上看,民族关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系列的网络结构;从关系载体上看,既存在内在的民族关系,又存在外在的民族关系,前者包括同一民族内部不同支系之间的关系,本民族成员与本民族整体的关系等,后者包括民族与自然及整个社会环境的关系和族际关系。”[13]

(2)“民族关系是指民族内部、民族之间、多民族及跨国或跨地区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和平、战争或和平与矛盾并存的交往关系。这个定义从类型上将民族关系划分为民族内部关系、民族之间关系、多民族之间关系及跨国或跨地区民族之间关系等四种类型;在范围上将民族关系概括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范围内;在形式上将民族关系确定为和平、

战争或和平与矛盾并存三个方面。”[14]

从中国民族理论界目前已有的这些“民族关系”的定义来看,当前,第一类民族关系定义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已逐渐从民族理论中民族关系定义的主导理论的地位退出;第二类民族关系定义中:第一种观点在民族理论界认同度较高;但第二种观点由于强调民族关系的民族性特征,在民族理论界有较大的影响;第三种观点所主张的民族关系包括民族内部的社会关系的论点,虽然大家一般持否定态度,但受目前民族理论中相关范畴含义的影响,如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等观点的影响,还有部分学者坚持这一观点。第二类民族关系的定义在研究方法上,放弃了以某种政治理论为基础分析民族关系的方法,采取了以民族这一社会实体为观察对象,分析民族之间客观的社会联系为出发点的认识方法。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在学术上采取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克服研究者自身的社会利益追求和思想观念对其研究成果或理论科学性的影响。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经历了政治浩劫后对政治生活的厌倦,对复杂的政治现象在认识上简单化,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对社会科学研究影响的结果。这一研究方法所追求的科学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是正确的,但社会研究无法回避其必须服务于社会的客观现实。所以,抛弃民族理论学科的政治和社会服务功能是不现实的。

综上所述,我们将民族关系定义为:民族关系是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人类自从有民族分化以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民族为谋求生存与发展,在一定的社会意识指导下形成的民族之间的共生关系,即民族之间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在物质生存资料上互通有无、精神文化上取长补短的相互往来的联系和影响,或在相互对

抗中,敌对双方民族之间的封闭隔绝状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

二、民族关系与民族理论其他范畴之间关系的解析

由于对民族关系的定义,涉及到民族理论体系的构建。所以,界定民族关系的含义,必须研究民族关系与民族理论其他范畴之间关系,在此主要分析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之间的关系。

关于“民族问题”,其定义亦争议颇多,主要观点有:

1. “民族问题,就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的长期历史过程中基于民族差别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的总和。它不仅表现于各民族之间(民族差别、民族矛盾、民族斗争、民族压迫等),而且渗透于每一个民族的内部(经济、政治、语言、文化、思想、风俗习惯等),贯穿于民族兴亡的始终。”“民族问题是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从产生到消亡全部问题的总和。”[15] 民族问题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民族自身的发展;二是民族之间的关系;三是民族与阶级、国家等的关系。”“无论是从民族之间产生问题的根源,或民族自身类型的变化,或民族内部的差异来看,都是民族内部自身发展的结果,都属于民族问题的范围。”[16]

2. “民族问题只限于民族之间的矛盾,更明确地说,即是由民族关系和民族差别所产生的矛盾的总和。”“世界上之所以存在各种各样的民族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还存在各种各样的民族;不同民族的存在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基础和前提,不同民族没有了,民族问题自然就不存在了。这就是说民族问题只能产生于

民族之间。”[17]

3. “民族问题就是表示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相联系的一系列社会现象的总括性的概念。凡是同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直接有关的社会现象,都属于民族问题,包括民族本身的特点、内部状况和发展趋势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和民族之间的矛盾等等。”“社会实际并不存在离开各民族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的抽象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矛盾,当然也就不存在不包括各民族特点和内部因素的所谓民族问题。”“民族问题不仅包括了民族关系和民族矛盾,而且更包括了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自身的事务和问题。”[18]

4. “民族问题,概括说来,就是民族之间的矛盾的问题。它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并且贯穿于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全过程。民族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性质。”[19]

5. “民族问题(national question)指民族从形成发展直到消亡之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不同民族和民族集团间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生的各种矛盾。民族问题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它随着人们形成为不同的民族而发生,也将随着民族差别的消失而消失。”[20]

6. “民族问题是指涉及民族生存、发展及各种相关利益的社会矛盾。其要点为:第一,‘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矛盾,因为‘问题’就是矛盾,或者只有发生矛盾才会产生问题,有矛盾,有问题才需要解决。这就把‘民族问题’与一般民族现象和事务区别开来了。第二,‘民族问题’是影响到民族整体状况的矛盾。‘涉及民族生存、发展及各种相关利益’的问题必然是影响到这个民族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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