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01-08 20:2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我们!不胜感激!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热门下载】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见到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其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来诉请法院进行解决。那么,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如何处理好与第三人的关系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包括但不仅仅指原告和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以及第三人。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受益人和受让人在诉讼中的当事人地位,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依照第七十四条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因此,撤销权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相当明确的。但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和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有待明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vyo.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