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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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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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背景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合理利用福州市的岸线资源,尽快形成福州港整体优势,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2004年福州市港务局和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共同编制了《福州港总体规划》。交通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2004年10月5日以交规划发【2004】556号文件批复了《福州港总体规划》。

为落实《福州港总体规划》和福建省港口发展“两集两散”的战略,2007年7月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福建省路港交通咨询中心编制完成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年3月编制完成了《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福州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补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福州港总体规划》和《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评价对象。

2. 规划目标

(1)福州港的规划功能和发展目标

规划功能:福州港将逐步建成以能源、原材料、集装箱和其他外贸物资中转运输为主的,具备运输组织、装卸储运、工业开发、现代物流、通信信息和综合服务等功能的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口。

发展的目标是:2010年基本适应腹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适应并适度超前腹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港口功能得到拓展,港口基本实现现代化。

(2)规划范围、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为福州市辖区内的闽江口下游两岸、福清湾、兴化湾、罗源湾的岸线资源和港口陆域、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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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基础年为2000年,水平年为2005年、2010年和2020年。近期指2010年,远期指2020年,2020年之后为远景。

(3)规划预测吞吐量

根据《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福州港预测2010年分担的货物吞吐量为1.01亿吨(其中集装箱300万TEU),2020年货物吞吐量为2.02亿吨(其中集装箱730万TEU)。

(4)岸线利用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规划港口岸线总长76.9km,其中闽江口内规划港口岸线19.3km;福清湾规划港口岸线4.1km、规划临港工业岸线3.5km;兴化湾北岸规划港口岸线8.5km、规划港口预留岸线16.5km;罗源湾南北岸规划港口岸线20km,规划港口预留岸线5km。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福州港总体规划》罗源湾港区规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增补。控规规划港口岸线和预留港口岸线41.034km。其中,北岸规划港口岸线11.693km;西岸规划港口预留岸线18.90km;南岸规划港口岸线10.441km。比《福州港总体规划》新增规划了北岸的将军帽岸段、濂澳岸段规划港口岸线和西岸的港口预留岸线。

《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福州港总体规划》江阴港区规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增补。控规规划港口岸线和预留港口岸线27.2km、临港工业岸线68.3km。其中,江阴作业区规划港口岸线9.8km、新厝岸段规划预留港口岸线4.8km;龙高半岛规划牛头尾作业区港口岸线7.6km、临港工业岸线9.6km、预留临港工业岸线10.6km,万安段规划万安作业区和临港工业岸线24.4km(环

评按:万安段万安作业区和临港工业岸线各占多少规划未明确)、韩瑶~东薛岸段规划临

港工业岸线11.4km;草屿岛规划预留港口岸线5km。

(4)港区布局规划

闽江口内港区规划了台江、马尾、青州、筹东、松门、长安、小长门、琅岐等8个作业区和长安预留发展区1段0.6km的港口预留岸线,规划用地503.7万m2。

松下港区规划了松下作业区1个作业区和牛角山以南段1段3.5km的临港工业发展预留岸线。松下作业区规划用地255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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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中罗源湾港区规划了碧里(含狮歧段)作业区、牛坑湾、可门3个作业区和古鼎屿~可门头1段5km的港口预留岸线,规划用地2478万m2。《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罗源湾港区设置狮歧、碧里、牛坑湾、将军帽、濂澳、西部作业区和可门作业区共7个作业区,其中西部作业区为远景规划作业区;对罗源湾港区南、北岸作业区共规划用地2917万m2(含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586万m2、可门作业区商贸用地110万m2),西部作业区用地面积约1752万m2。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江阴港区规划了西部作业区和东部作业区2个作业区和牛头尾~高山湾、仁屿~万安两段16.5km的港口预留岸线,规划用地1235万m2。《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江阴港区设置江阴作业区(含西部作业区和东部作业区)、牛头尾作业区、万安作业区和草屿远景作业区4个作业区,对江阴港区规划用地7910万m2,其中江阴作业区2060万m2,牛头尾作业区1660 万m2(含工业用地),万岸作业区3790万m2(含工业用地),草屿预留港口用地400万m2。

(5)港区功能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规划的各港区、作业区功能见表1。

表1 福州港各港区作业区的规划功能

序号 一 1 港区、作业区 闽江口内港区 台江作业区 规划功能 承担福州市能源物资、原材料、客运、沿海及近洋集装箱运输的综合性港区。 近期主要为福州市与闽江流域和沿海其它地区间的物资交流运输服务,以装卸小批量件杂货为主,为适应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将逐步改造为商贸、旅游、港口支持系统等泊位区。 近期是以水泥、钢铁、木材及非金属矿石等物资运输为主的杂货作业区,远期改造为港口管理城市旅游及商贸等泊位区。 主要承担沿海及近洋集装箱、客运和海峡客滚运输。 主要承担进口能源、建材为主的大宗散货装卸作业。 主要承担煤炭及河沙、金属矿石和成品油的接卸任务。 主要承担近洋集装箱、散杂货装卸和滚装运输任务。 主要为油品及液化气等危险品运输服务。 以油品化工及液化气运输为主的危险品作业区。 主要为福清元洪投资区和长乐工业区物资进出口服务的临港工业港区。 主要承担福清元洪投资区、长乐工业区物资进出口运输任务。 3

2 3 4 5 6 7 8 二 1

马尾作业区 青州作业区 筹东作业区 松门作业区 长安作业区 小长门作业区 琅岐作业区 松下港区 松下作业区 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表1 福州港各港区作业区的规划功能(续)

序号 三 1 2 四 1 2 3 港区、作业区 江阴港区 西部作业区 东部作业区 罗源湾港区 碧里作业区 牛坑湾作业区 可门作业区 规划功能 以集装箱、散杂货和化工品运输为主,并为临港工业服务的综合性深水港区。 以集装箱和化工品运输为主,为临港工业服务的深水作业区。 是以散杂货运输为主,为临港工业服务的深水作业区。 以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港区。 以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作业区。 以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作业区。是罗源湾港区的远景发展区。 以散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作业区。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罗源湾港区的功能为以大型散货(煤炭、铁矿石等)和油品运输为主,以集装箱、件杂货运输为辅的多功能、综合性深水港区,与《福州港总体规划》对罗源湾港区的规划功能基本一致。控规中进一步补充了可门作业区古鼎屿~可门段液散泊位区的油品运输功能(在《福州港总体规划》中,该段岸线规划为预留港口岸线的,但未明确其规划功能)。

表2 罗源湾港区控规各作业区规划功能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作业区名称 狮歧作业区 碧里作业区 牛坑湾作业区 将军帽作业区 濂澳作业区 可门作业区 西部作业区 规划功能 多用途码头作业区和港口支持系统功能 多用途和通用码头作业区 散货和多用途码头作业区 大宗干散货码头作业区 为临港工业服务的大宗散货原材料作业区 形成通用散杂货、大宗干散货、多用途和大宗液散运输功能 功能待定 《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江阴港区的功能与《福州港总体规划》对江阴港区的规划功能一致,也是规划为以集装箱、散杂货(干散、液散)运输为主,并为临港工业服务的综合性深水港区。但在具体作业区的设置及作业区功能分工上,两个规划内容不尽相同,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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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江阴港区各作业区规划功能比较一览表

作业区名称 西部作业区 东部作业区 《福州港总体规划》 规划的功能和布局 ⊙功能:以集装箱和化工品运输为主,为临港工业服务的深水作业区。 ⊙布局:西段为化工码头区,东段为集装箱码头区。 ⊙功能:以散杂货运输为主,为临港工业服务的深水作业区。 ⊙布局:自西向东建设江阴工业区大型企业所需的大型散货和通用码头。 ⊙牛头尾~高山湾和仁屿~万安港段合计规划港口预留岸线16.5km,未规划作业区的港界、布局及功能。 ⊙未规划该作业区。 《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功能和布局 ⊙方案一:中西部码头区规划为全集装箱码头区,后方陆域作为仓储物流区及综合服务区;以引进大型临港工业项目带动东部通用散杂码头区;新厝岸段随着基础工作的深入,预留为中小多用途泊位或作为功能待定区。 ⊙方案二:西部西段布置为化工码头区、西部东段布置为集装箱码头区,东部西段布置为多用途码头区、东部东段布置为散货和通用码头区。新厝岸段随着基础工作的深入,预留为中小多用途泊位或作为功能待定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荐方案一。 ⊙西段为陆岛交通码头和通用码头区,东段为大型液散、干散货码头区。作业区的东侧规划为临港工业用地。未规划作业区的具体港界。 ⊙规划为服务后方临港工业的工业港口岸线。未规划作业区的具体港界和布局。 ⊙规划为远景预留大型液散中转作业区。未作具体规划。 牛头尾 作业区 万安作业区 草屿作业区 3. 环境保护目标

3.1 环境敏感目标

规划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1)水产养殖区

主要涉及规划区域及附近的: ① 闽江口浅海养殖区;

② 罗源湾功能待定区(现状为养殖区)、罗源湾限养区; ③ 福清湾滩涂养殖区、福清湾浅海养殖区、福清湾围垦养殖区; ④ 兴化湾滩涂养殖区、兴化湾浅海养殖区、高山湾浅海养殖区、高山湾海珍品增殖区、草屿浅海养殖区。

(2)生态保护区

主要涉及规划区域及附近的:

① 长乐海蚌资源增殖区(省级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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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鳝鱼滩湿地(县级保护区,闽江口湿地保护预留区); ③ 蝙蝠洲湿地(闽江口湿地功能待定区);

④ 浦下洲湿地、芦歧洲湿地、道庆洲湿地(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04年12月主持榕科软科研(2001)01号课题《闽江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对策研究》认为应列入重点保护其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护性开发湿地)。

⑤ 福州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市级保护区) ⑥罗源湾松山渡头苍鹭、白鹭保护区(县级,拟议中) (3)水源保护区

主要涉及规划区域附近的: ① 马尾水厂水源保护区;

② 福清闽江调水工程峡南水源保护区; ③ 长乐市二水厂炎山水源保护区; ④ 琅歧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4)旅游资源

主要涉及规划区域附近的: ① 下沙旅游度假区; ② 船政文化—罗星塔景区; ③ 长门炮台;

④ 郑和公园~金钢腿景观 ⑤ 目屿岛旅游区 (5)沿海防护林带

主要涉及闽江口、罗源湾、兴化湾、福清湾沿海防护林带。 (6)环境空气

主要涉及福州市马尾区马限、罗星街道、亭江镇、琅岐镇,台江区瀛洲、鳌峰街道,仓山区城门镇,罗源县松山镇、碧里镇,连江县坑园镇、下宫镇,长乐市营前镇、航城镇、猴屿乡、松下镇、江田镇,福清市城头镇、江阴镇、平潭县南海乡(草屿)等8个县(区、市)19个乡镇(街道)的居住环境空气质量。

(7)声环境

主要涉及港区及疏港通道可能影响的福州市马尾区马限、罗星街道、亭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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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岐镇,台江区瀛洲、鳌峰街道,仓山区城门镇,罗源县松山镇、碧里镇,连江县坑园镇、下宫镇,长乐市营前镇、航城镇、猴屿乡、松下镇、江田镇,福清市城头镇、江阴镇、平潭县南海乡(草屿)等8个县(区、市)19个乡镇(街道)的居住环境声环境质量。

3.2 环境保护目标与保护要求

(1)实现节约、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岸线、土地、水、环境容量和景观资源。 (2)规划实施后,区域生态功能保持稳定,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充分保护。 (3)环境敏感目标得到充分保护,达到并满足区域生态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4)规划实施对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置,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各类污染源排放得到有效监控,防止溢油、泄漏、爆炸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环境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促进港口规划建设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障社会稳定。

4. 规划方案分析

4.1 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

(1)闽江口内港除马尾作业区、青州作业区外,其余的台江、松门、小长门、筹东作业区已建的各码头基本上沿闽江南、北岸公路呈狭长带形、斑点状分散布局,形不成集约化作业区的规模,由此产生污染不易集中控制,环境风险不易集中防范,岸线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对周边村镇发展制约较大等环境问题,随着城市的发展,在未来的规划年内这种规划功能上的矛盾将日显突出。

(2)闽江口内港临近福州城市,闽江口沿岸地形狭长腹地狭窄,城镇村镇化程度较高,闽江河口及上游有若干城市饮用水取水口,沿江分布有串珠状的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闽江口湿地功能预留区,环境条件敏感、生态环境脆弱,由于历史原因,闽江口内港煤炭、建材、矿石散货和通用件杂、集装箱、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功能的码头并存,存在功能结构不合理状况,由此容易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产生环境生态风险。

(3)福州港部分码头建设使沿岸河口、海岸带生境受人工干扰、部分生态功能受到损失,景观的破碎化与今日的公众和社会对生境景观的保护性利用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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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保护要求不相适应。

(4)福州港各港区区域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福州港现状污染防治能力未能完全满足和达到环境管理的要求。

(5)各港区溢油应急手段和设施建设无法满足风险防范要求,一旦出现重大的溢油或泄漏事故,难于应付大面积的严重事故状况。

(6)福州港码头泊位经营体制多样,福州港尚未设置专职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福州港现状污染防治能力、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

4.2 规划特点分析

福州港规划的发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港口规模扩大,港区向集约化发展,吞吐量增长速度较快; (2)各港区功能逐渐趋向专业化发展,运输功能部分得到结构性调整; (3)港口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罗源湾港区和江阴港区;

(4)闽江口内港主导功能为服务城市功能,松下港区主导功能为服务临港工业主导功能,罗源湾和江阴港区兼有发展物流商港和服务临港工业的双重主导功能。

(5)各港区资源、环境、社会区域环境类型多样,规模、功能、布局不同,环境条件不一,环境影响各异。

4.3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趋势分析

本次规划的罗源湾港区、江阴港区各作业区的形成均需要较大规模的围填造陆、开山辟地,闽江口内港区的新增作业区也需要一定数量的围填造陆,围填和造地工程对海洋、河口冲刷淤积、纳潮量水等动力条件、环境容量和海洋、河口、陆域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的压力和不利影响,港口规划实施带来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给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带来压力和不利影响。此外,还涉及区域发展与稳定如何协调的正、负面并存的社会环境影响。

4.4 规划制约要素分析

福州港总体规划的主要制约要素是:

(1)与上层次和同层次的规划目标能否相协调; (2)区域资源能否支持港口规模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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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域河口、海洋、陆域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和功能的稳定性能否得到维持和保障;

(3)污染物排放对居住、生态等环境敏感区的污染影响是否可控,环境影响能否相容;

(4)规划能否做到对社会环境影响趋利避害; (5)环境风险事故能否最大限度得到预防控制。

5.区域环境资源现状

(1)资源

① 福州市土地资源紧张,闽江口沿岸可用于港口建设的土地资源匮乏,罗源湾、兴化湾和福清湾区域可供利用的建设用地紧张,港区建设需主要采用填海挖山方式获得建设用地。

② 福州市水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不均匀,主要待开发的罗源湾港区和江阴港区附近淡水资源量不足,水资源供应需跨区解决。

③福州市港口岸线资源多,岸线类型齐全,宜港深水岸线主要集中在罗源湾和兴化湾区域。

(2)环境质量

①福州市海洋环境压力依然较大。2007年度海洋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在开发活动程度较高、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部分近岸海域、港湾和江河入海口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

福州市辖区内的闽江口、罗源湾、福清湾等主要海湾的环境质量除了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外,也呈现出季节变化的特征。夏秋季总体环境状况较好;冬季与初春海水富营养特征较为明显,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指数较低,海洋环境状况相对较差。海水中的无机氮含量罗源湾和兴化湾全年基本都维持在高位;化学需氧量含量大部分符合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石油类含量除了兴化湾较高外,其余海湾符合国家一类或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沉积物中重金属、有机碳、石油类含量大部分都符合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除了个别海湾石油类超标外,海洋生物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福州市主要海水养殖区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砷、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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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等重金属大部分能达到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涉海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基本上能控制在环境影响评价所确定的范围之内。

② 大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③ 福州港各港区噪声环境状况普遍可以达到GB3096-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但部分紧近港区的居住环境也存在噪声污染状况。港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率较高,部分港区地处农村,周边生活垃圾大都无序堆放,部分倾入附近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3)生态环境

总体而言,福州港口规划所在区域的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处于较为完整和稳定的状态,但其内部具有明显的景观异质性。其中闽江口的生态环境功能较为脆弱,受人类活动的干扰,部分湿地功能受损,景观表现较为破碎。罗源湾、兴化湾和福清湾区域的陆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罗源湾内养殖业过度发展,福清湾生活、工业污染源的排放已成为影响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状况的主要影响源,陆域生态方面,沿海防护林带的生态功能部分遭到人类活动的损害。

(4)社会经济

福州港规划港区所在城市区域是近年来福州市经济增长较快的区域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福州港规划区域闽江口内港周边城镇发展密集,罗源湾和江阴港区规划区域涉及拆迁和罗源湾、兴化湾渔业养殖业,松下港区规划区域涉及少量渔业养殖业。福州港规划所在区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6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6.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大部分的规划方案实施后整体上不会对区域海洋和陆域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可逆的影响。

存在问题的规划方案有:

(1)闽江口内港区规划方案中壁头泊位区上游有浦下洲湿地,下游有道庆洲湿地,规划作业区本身也直接占用芦歧洲,以上沙洲、泥滩草洲类型湿地是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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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口串珠状湿地的组成部分,因此壁头作业区建设对这些湿地生态影响较为严重;象屿泊位区泊位紧邻蝙蝠洲湿地功能待定区,污染物迁移轨迹经过梅花水道的鳝鱼滩湿地功能预留保护区,对蝙蝠洲、鳝鱼滩湿地存在不利影响和较大的环境风险影响。

(2)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罗源湾港区南北岸近远期规划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罗源湾港区远景西部作业区规划方案,对海域的围填范围过大,由此造成的岸线、滩涂、海洋初级生产力、海洋生物损失较为严重,进而对罗源湾区域生态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性产生的影响较为严重。

(3)江阴港区规划方案中草屿作业区位置介于福州市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中的平潭中国鲎特别保护区、塘屿列岛特别海洋保护区和东甲列岛坛紫菜繁育特别保护区之间,与上述保护区距离在2~5km范围内,草屿作业区规划对保护和维持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独特而脆弱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十分不利。控规中的江阴作业区、牛头尾万安区域的岸线利用和作业区规划方案造成的岸线、滩涂、海洋初级生产力、海洋生物损失也较为严重,可能对兴化湾区域的生态结构和功能的稳定性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除了以上部分规划方案会对区域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区产生严重或较大的不利影响外,其余规划方案实施对区域海洋陆域生物群落的完整性、敏感物种的生存影响不明显,对海洋陆域初级生产力、海洋生物和植被造成的局部生态损失不会导致区域生态结构和功能的根本性破坏和变化,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可以满足港口规划目标的要求。

6.2水动力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大部分的规划方案实施后整体上不会对河口、海湾的纳潮量、流场、水交换率、冲刷淤积等水文动力环境造成重大的影响,影响对局限于局部及可接受的范围。

《福州港总体规划》闽江口内港区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大潮时各水道研究断面纳潮量变幅在-0.2%~-1.7%,小潮时变幅在-0.1%~-1.6%,对闽江口大范围的潮位变化无明显影响,但对长门水道和梅花水道的潮量分流比会有一些影响,部分落潮量改道梅花水道入海,落潮时梅花水道潮量增加0.9%,而长门水道减小1.7%,加上闽江口其他推荐实施的围填工况,对闽江口COD的总的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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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小于1553.0t/a。流态方面工程实施前后对闽江口流速变化影响较小,仅在港区围填的拐角处,会出现局部回流,河段流矢量与工程前后明显偏转。闽江口内港区规划方案实施后对闽江口水动力、环境容量的影响较小,是可以接受的。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松下港区的规划方案实施后,与松下港关系较大的东断面纳潮量减少0.4%,西断面纳潮量的涨落潮量基本没有变化,松下港的建设对环境容量影响较小。工程实施后,与现状相比,含沙量分布基本上没有变化。松下港区岸线平直后,涨潮时工程前沿的水流与岸线平行,这里原来的缓流区消失,工程区对临近海域的流场影响不明显。该规划方案实施后对福清湾海域水动力、环境容量的影响轻微,是可以接受的。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罗源湾港区的规划方案实施后,填海造地使罗源湾纳潮量减少5.25%(大潮)和5.14%(小潮),环境容量约损失1876(t/a),流场变化和泥沙冲淤积仅发生在港区前沿范围内,属可接受的影响。在已规划罗源湾北岸、南岸港口作业区的基础上,再规划西岸的西部作业区,海域大面积填海造地将使罗源湾纳潮量减少18.2%(大潮)和10.99%(小潮),由此造成的环境容量损失和生态环境影响是不可接受的。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江阴港区的规划方案对湾内纳潮量变幅影响大潮时为-3.74,小潮时为-4.41%~-4.88%,小于5%,是可行的;流场变化和泥沙冲淤积仅发生在港区前沿范围内,属可接受的影响。因此《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江阴港区的规划方案是可行的。而《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扩大了江阴作业区的围填范围,增加了牛头尾作业区、万安作业区和草屿作业区,其对纳潮量、流场、水交换率、泥沙等水文动力影响、环境容量影响、海洋生态资源的影响无疑会加大,目前区域尚未开展相关的基础调查和数值模拟研究。

存在问题的规划方案有:

(1)罗源湾港区在已规划罗源湾北岸、南岸港口作业区的基础上,再规划西岸的西部作业区,海域围填将使罗源湾纳潮量减少18.2%(大潮)和10.99%(小潮),是不可接受的影响。

(2)江阴港区控规中扩大了江阴作业区的围填范围,新增牛头尾、万安、草屿作业区规划方案,因尚未开展相应的基础研究工作,水动力影响尚难定论。

6.3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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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规划目标确定的远期2亿吨吞吐量的条件下,按照本环境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污水处理处理方案进行落实,规划实施后废水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没有明显影响,除靠近排放口的小面积混合区外,可以满足港区内及水域的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可以满足港口规划目标的要求。因此,在采取相应措施后从水环境影响来说规划目标是合理的。

6.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港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干散货装卸粉尘和堆场扬尘,油品、化学品装卸储运时产生的含烃废气和化学品废气;供热锅炉燃烧废气;到港船舶、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等。

根据各港区功能定位,主要产生大气环境影响的干散货物装卸主要集中于闽江口内港的筹东、松门作业区,松下港区的松下作业区,罗源湾港区的狮歧、碧里、将军帽、可门作业区和江阴港区的江阴东部作业区。

预测表明,闽江口松门作业区当码头工况在2台以上卸煤机同时作业时,在北风情况下,打石坑村受到超标影响。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当码头工况在3台以上卸煤机和卸矿机同时作业时,先锋村和长基村均受到超标影响。罗源湾将军帽作业区在恶劣大风条件时,新澳村将受超标影响。

闽江口筹东作业区、罗源湾可门作业区、江阴港区、松下港区当码头工况在2台卸煤机和卸矿机同时作业时,超标范围均位于港区范围内,港区外周边环境的TSP浓度均不会超过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对港区外周边环境影响小。

油品、化学品装卸储运时产生的含烃废气和化学品废气、供热锅炉燃烧废气、到港船舶、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在达到规划目标确定的远期2亿吨吞吐量的条件下,规划实施后港区大气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大多可以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区的要求,除松门作业区附近的打石坑村、狮歧作业区附近的先锋村、将军帽作业区附近的新澳村外,其余均可以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二级标准的目标,区域大气环境承载力可以满足港口规划目标的要求。因此,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从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福州港的规划目标是合理。建议对松门作业区功能进行调整,结合作业区开发对先锋村和新澳村实施搬迁,各散货码头厂界与厂界外不同功能区之间规划时留足100m的缓冲带,并采取喷淋水雾作业、设置防尘网和加遮盖物等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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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存在问题的规划方案:

松门作业区附近的打石坑村、狮歧作业区附近的先锋村、将军帽作业区附近的新澳村难于达到环境空气二类区的要求。

6.5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港口作业噪声源有船舶噪声、码头装卸噪声、堆场作业噪声等。相比之下,集装箱堆场与港界的距离较近且作业瞬时噪声也较大,因此是对港界影响最大的噪声源,而集疏运噪声则是最大的流动噪声源。

根据各港区功能定位,集装箱货物装卸主要分布于闽江口内港的青州、长安、筹东洋屿泊位区,松下港区的松下作业区,罗源湾港区的碧里、牛坑湾、可门作业区和江阴港区的西部作业区。

除长安作业区由于前屿矶头至东岐规划的2个集装箱泊位与英屿村距离较近,可能受港区噪声影响外,青州、洋屿、松下、碧里、牛坑湾、可门作业区和江阴港区西部作业区的产噪装置与居民区距离均超过100米,因此港界噪声不会对居民区产生影响。但集疏运通道途径的村庄较多,将受到集疏运交通噪声的明显影响。

根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港口规划实施后港界和疏港公路两侧的噪声整体水平均会有所提高,通过加强噪声源的优化布局,利用噪声在距离上的衰减、周围绿化带的阻挡等措施后,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仅限在小范围内,可以避免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规划的集疏运方案和港区规划方案在规划实施阶段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布局优化建议和噪声预防措施后,港区的规划目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控制要求。

存在问题的规划方案:

长安作业区在英屿村两侧规划集装箱泊位,受两侧港区噪声影响,英屿村难于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要求。

6.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必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MARPOL73/78公约附则Ⅴ和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控制。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由船舶自备的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初步处理,船舶垃圾经防疫部门检查疫情后经福州港各港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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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业区的垃圾收集转运装置收集、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港口接收单位应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许可证。

(2)港区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

港区各类固废应实施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尽量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系统。污油和油渣应交由具有从事接收、贮存、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无法回收的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运往省危险固废处理中心处置,并签署委托处置协议,执行危废转移处置五联单制度。港区和作业区应配备与产生量相匹配的垃圾清扫用具(含垃圾车),垃圾转运箱,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应采取防漏、防晒、防渗、防火、防爆、防扩散、防流失等措施。

采取以上固废处置方式,福州港产生的固体废物可以实现部分综合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减至最低。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的各港区和作业区建设规划应对具体设施的布置和配置加以进一步的具体规划。

6.7风险事故影响分析结论

闽江口的油码头发生溢油事件时,若溢油发生在象屿码头泊位,漂浮的油膜在潮流作用下,落潮时不到0.5个小时,漂浮的油膜就达到长乐猴屿乡水产养殖,2小时到达鳝鱼滩湿地;在涨潮时,3.9个小时可漂移到上游的福清引水工取水口,4.4个小时可漂移到上游的长乐第二水厂取水口,5.0个小时就可漂移到上游的马尾水厂备用水源取水口附近。

在松下港的牛头湾作业区发生溢油,在涨潮时,油膜往南漂移,经过2小时后,油膜向西南方向漂移进入福清湾。当溢油发生在落潮时,油膜往北漂移,经过3小时油膜到达长乐滨海度假村。在松下港一旦发生溢油事故,将对福清湾浅海养殖区、福清湾滩涂养殖区、福清湾围垦养殖区以及长乐滨海度假村产生影响。

在江阴港的江阴作业区发生溢油,在涨潮时,油膜往兴化湾内漂移,经过5小时后,油膜到达湾顶的江口镇。当溢油发生在落潮时,油膜往东南方向漂移,经过6小时油膜到达江阴半岛以南海域。

在罗源湾港区发生溢油,正常气象条件下,高潮时溢油的漂移时间为40h,湾内影响面积47.97km2。落急时溢油时间为47h,湾内影响面积18.03km2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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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潮时溢油的漂移时间为39h ,湾内影响面积28.94km2。涨急时溢油的漂移时间为36h,湾内影响面积40.07km2。大风不利情况下,影响面积更大。罗源湾港区5km范围内有松山镇养殖区、碧里乡养殖区、坑园镇养殖区、下宫乡养殖区。码头前沿一旦发生溢油,将严重影响周围海域的水产养殖。

存在问题的规划方案有:

(1)象屿泊位区、琅岐作业区规划为液体化工散货作业区或泊位区,发生风险事故情况下对鳝鱼滩、蝙蝠洲等闽江河口湿地和闽江马尾水厂水源保护区、长乐二水厂炎山水源保护区、福清闽江调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琅岐经济开发区水源保护区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

(2)草屿作业区规划为液体散散货作业区,发生风险事故情况下对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独特而脆弱生态系统破坏十分严重。

(3)油罐库区与周边居民点距离在100m以内的有海星油库、红山油库、兴闽油库、亭江油库、东升油库、后安油库和吉安油库,以上油库罐区建设时与周边居住区距离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但客观地还是存在环境风险,应完善风险防范预案并限制周边村镇往油库方向扩展。规划建设的油品和液散泊位区与居住区的距离均可达到100m以外。

6.8 社会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福州港口规划的实施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建设福州省会中心城市有利的交通基础设施支撑保障。通过福州港口的建设有利于发挥港口的辐射和聚集作用,使生产资料实现充分而便捷的交流与配置,这不仅对福州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还有力地推动着周边腹地经济的发展。福州市港口总体规划的实施,不仅扩大了港口规模,还将带动临港加工业、物流业等大批的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城市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规划实施后将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改变人口的空间结构,促进区域物流、能流、信息流及人才的流动,提高周边地区土地价值,有效改善港区周边的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及服务环境,加快规划区域周边的城市化进程。

但福州港口的开发和建设也带来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包括占用部分土地、农田和水产养殖区,影响当地的水产养殖和农业,造成部分居民房屋拆迁影响。目前,这些区域的养殖业是当地及周边民众的主要经济来源,港区的建设将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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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些民众的经济收入及近期劳动力出路造成较大的影响。部分港区发展涉及移民安置转业问题,对受影响群体的生产生活环境将会有较大的影响和对传统渔业文化产生一定冲击。

受福州港口规划影响的区域主要涉及罗源湾内罗源、连江两县的松山、碧里、马鼻、透堡、官坂、坑园、下宫等六个乡镇的滩涂养殖区、浅海养殖区; 福清湾滩涂养殖区、福清湾浅海养殖区、福清湾围垦养殖区和兴化湾滩涂养殖区及兴化湾浅海养殖区。受港区规划占地影响涉及部分拆迁的村庄主要包括罗源县碧里乡的先锋村(狮歧作业区)、梅花村(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区)、廪头村(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区)、溪边村(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区)、牛坑村(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区)、廪尾村(牛坑湾作业区物流园区)、新澳村(将军帽作业区)、濂澳村(濂澳作业区)、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作业区)、下宫村云淡自然村(可门作业区)、福清市江阴镇壁头村(江阴作业区)等村的部分居民区。

建议政府应组织编制与港区建设规划同步的移民转业安置规划,并制定相应的补偿、安置、再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配套的优惠政策,保障受影响民众的利益和发展权益,妥善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否则将引起其他社会问题。

7 规划方案协调性分析结论

7.1 与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性

(1)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协调性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提出要构建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港口布局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等年吞吐量超亿吨的大型深水港口;到2010年建成两个吞吐量达亿吨大港,港口年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港口总体能力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到2020年建成三个吞吐量达亿吨大港,港口年吞吐量达6亿吨,实现“以港兴城”,推动临港产业发展。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

(2)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性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海峡西岸港口群。到2010年,基本形成福州、厦门两个亿吨大港,全省港口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福州主枢纽港重点开发外海深水港区,江阴港区以西部作业区大型集装箱码头、东部作业区冶金深水泊位为主;罗源湾港区以可门作业区、将军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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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区大型能源、矿石深水泊位为主;闽江口内和松下港区分别以长安、洋屿作业区内贸集装箱运输和滨海工业区临港工业泊位为主。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3)《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协调性 《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充分发挥福州主枢纽港优势,合理调整规划布局,扩大港口规模,完善港口配套基础设施,形成规模化、大型化、集装箱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港口群。规划2010年福州港货物吞吐量超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1200万标箱。江阴港区主要建设可靠泊第五、第六代集装箱码头等,实施江阴港区二、三期工程,重点建设6-8个5万吨级以上集装箱码头、1个20万吨级钢铁厂配套码头、1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1个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2个4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启动牛头尾港、万安港前期工作等。罗源湾港区主要建设罗源湾港区北岸碧里、将军帽两大作业区和南岸可门作业区,重点建设将军帽30万吨级散货码头和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碧里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5万吨级通用泊位、可门火电厂7万吨级配套煤炭码头、可门5个5万吨级以上散货转运码头等。松下港区主要建设鑫海码头、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元洪码头二期工程等,为长乐滨海工业区和福清元洪投资区物资进出口服务。闽江口内港区主要建设长安作业区、洋屿作业区。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7.2与省市各专项规划的协调性

(1)与《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协调性

《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将全省沿海港口布局划分为二个层次,即厦门港和福州港两个沿海主要港口;泉州、莆田、宁德、漳州等四个地区性重要港口。全省沿海港口主要布局形成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石、粮食等运输系统。根据规划,福州港将发展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重要枢纽地位,同时大力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预计到2010年,福建沿海港口的吞吐量将超3亿吨,形成2个亿吨大港,集装箱吞吐量将超1100万标箱,适应福建省经济社会和两岸“三通”的发展需要。到2020年,福建沿海港口吞吐量将超6亿吨,形成3个亿吨以上大港,集装箱吞吐量将达2800万标箱。其中福州港分担的货物吞吐量2010年为1.01亿吨(其中集装箱300万TEU),2020年为2.02亿吨(其中集装箱7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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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TEU)。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的要求。

(2)与《福建省“十一五”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协调性 《福建省“十一五”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对于福州港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是:建成福建乃至国家的主枢纽港。重点开发外海深水港区。江阴港区以建设西部作业区大型集装箱码头、东部作业区冶金深水泊位为主;罗源湾港区以可门作业区、将军帽作业区大型能源、矿石深水泊位为主;闽江口内和松下港区分别以建设长安、洋屿作业区内贸集装箱运输和滨海工业区临港工业泊位为主,增强主枢纽港作用。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福建省“十一五”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要求。

(3)与《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州市“十一五” 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专项规划》的协调性

《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海陆联动、以港兴工、资源优化整合和科技兴海的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原则;发展规划指出,海岸带与海湾要以《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重点发展厦门、福州、湄洲湾(南、北岸)等主枢纽港,成我省海洋二、三产业的重要基地。规划提出推进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海岸、海岛、近海、远洋多层次的海洋开发格局,通过“坚决压缩近海捕捞,积极拓展远洋渔业,努力提升水产养殖,培育发展休闲渔业”、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促进海洋渔业发展。《福州市“十一五” 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专项规划》提出加快福州港由单一的河口港向海港发展,工业经济向江阴、罗源湾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集聚,推进海洋经济强市建设,实现我市由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的根本性转变。福州港总体规划是省市海洋经济规划的组成部分,符合《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州市“十一五” 建设海洋经济强市专项规划》的要求。

7.3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性

福州港四个港区所在的福州市、罗源县、连江县、马尾区、长乐市和福清市均把港口建设和发展作为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产业,在相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一致提出大力发展港口运输,并依托港口建设,发展临港工业,进而增强城市的经济实力。《福州城市总体规划》、《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连江县城市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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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规划》、《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长乐市城市总体规划》,福州港及其所辖闽江口内港区、罗源湾港区、江阴港区、松下港区的规划均已分别纳入了所在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因此福州港总体规划符合相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7.4 与海洋功能区划的协调性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规划的作业区或预留作业区、航道以及锚地大多能与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中划定的相应的功能区能够一一对应(详见表8-3),且位置与面积基本相当,因此福州港总体规划中的作业区、锚地和航道规划布局基本符合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

7.5与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

福州港总体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能与福州市、各港区所在县市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相一致。

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性方面,福州港各港区布局规划中大部分作业区均位于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三类区或四类区,仅有江阴港区的万安作业区、草屿港区预留区位于兴化湾东部二类区规划范围内,松下港区、松下港区预留发展区在长乐东部海域二类区内,罗源湾港区西部作业区在罗源湾中部三类区内;部分航道和锚地位于三类区,大部分航道和锚地位于二类区,各港区内不涉及海域环境功能一类区。

存在问题:

(1)规划规模问题:《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提出我省港口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建成两个吞吐量达亿吨大港,港口年吞吐量达3亿吨以上,港口总体能力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到2020年建成三个吞吐量达亿吨大港,港口年吞吐量达6亿吨。《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分解给福州港承担的任务是吞吐量2010年达到1亿吨,2020年达到2亿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尚未确定全省沿海港口的发展规模。《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远景全部实施后,可形成通过能力39453万吨,《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远景全部实施后,可形成通过能力34620万吨,即远景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和江阴港区的吞吐量可达到7.3亿吨。环评认为,福州市岸线资源相对充足,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的港口岸线与预留港口岸线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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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福州港区、作业区规划方案环评推荐意见一览表(续)

序号 港区作业区名称 环评意见 三 6 7 罗源湾港区 西部作业区 可门作业区 不推荐西部作业区规划方案布局。 推荐可门作业区规划方案。规划布局上作业区港界与周边不同功能区之间应预留功能缓冲地带,部分用于恢复和建造防护林带,作业区固定和移动噪声源布局上和周边前屿、颜岐、象纬、坑园、下宫等村庄居住区之间应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散货码头大气无组织排放源与以上村庄之间应满足环境保护距离要求。 四 1 江阴港区 江阴作业区 推荐《福州港总体规划》中的东、西部作业区规划方案,暂缓推荐《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江阴作业区方案一、方案二规划方案。规划布局上作业区港界与后方工业区之间应规划建造绿化防护林带,西部作业区液体化工码头罐区与周边不同功能区之间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东部作业区散货码头大气无组织排放源与周边不同功能区之间应满足环境保护距离要求。 2 牛头尾作业区 暂缓推荐牛头尾作业区规划方案。 3 万安作业区 暂缓推荐万安作业区规划方案。 4 草屿作业区 不推荐草屿作业区规划方案。

(3)水域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松下港区水域布局规划中,规划的作业区水域功能、规划航道、锚地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相一致,符合《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环评予以推荐。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罗源湾港区水域布局规划中,规划的狮歧、碧里、牛坑湾、将军帽、可门作业区水域功能、规划航道、锚地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相一致,符合《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环评予以推荐。濂澳作业区水域功能在《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划为濂澳限养区,建议《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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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市海洋功能区划》根据濂澳作业区规划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环评不推荐西部作业区水域功能作港口功能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江阴港区水域布局规划中,规划的作业区水域功能、规划航道、锚地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相一致,符合《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环评予以推荐。《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水域布局规划中,规划的江阴作业区港口水域边界大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划的江阴作业区港口水域,因其作业区尚需深入论证,环评暂缓推荐;规划中牛头尾、万安作业区港口预留区现状是高山湾浅海养殖区和围垦养殖区,目屿锚地区临近高山湾海珍品增殖区、牛头尾航道预留区穿越高山湾海珍品增殖区,因其作业区尚需深入论证,环评暂缓推荐;草屿预留发展区现状为草屿浅海养殖区,因该作业区和水域航道、锚地规划对福州市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存在的不利影响大,环评不推荐。

《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规划有闽江口三类疏浚物倾倒区、闽江口外倾倒预留区、松下港倾倒区和江阴港倾倒预留区等疏浚物倾废区,福州港总体规划中应补充各港区疏浚物倾废区规划,进行倾废区选化专项论证。对于可能受航道、锚地、倾废区影响的区域,应当进行跟踪评价,开展专项的生境保护研究,以此制定相应的生境保护措施。

(4)集疏运规划

福州港口集疏运规划符合《福建省“十一五”海峡西岸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综合交通建设规划。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在加强具体路径方案的优化布局,利用噪声在距离上的衰减、加强沿线绿化林带的建设的基础上,交通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局限在较小的影响范围内,港口的集疏运规划具备环境可行性。因此,本评价推荐福州港总体规划集疏运方案。

(5)给水规划

福州港口供水规划符合《福州市“十一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江阴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规划》、《环罗源湾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福州港口水资源的利用量占水资源利用承载力的权重较小,港口供水规划不会造成资源承载力的破坏性的影响,因此,本评价推荐福州港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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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规划的供水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江阴港区和罗源湾港区均是通过区域调配和流域调配来满足港区及临港工业的发展,港口生产时应注意采取节水措施,鼓励中水回用。

(6) 排水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福州港江阴

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排水规划提出的仅是排水的规划原则,没有具体的规划方案,这是规划的重要缺陷。应根据相关海洋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补充各港区的港区污水处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排污口设施方案及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线规划。

环评建议:

(1) 闽江口内港区

①台江作业区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依托洋里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马尾作业区和青州作业区污水应纳入马尾区污水管网依托马尾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松门作业区污水尚无条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各码头应根据各环评报告书批复,自建污水处理站在规定的水域排放。

④长安作业区污水应纳入长安投资区污水管网依托长安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时应注意衔接,当长安作业区泊位先于长安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应自建污水处理站引至《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中预留的亭江预留排污区排放。

⑤小长门作业区污水尚无条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各码头应根据各环评报告书批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的水域排放,当琯头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纳入琯头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⑥筹东作业区榕通码头~河沙码头段的榕通码头、长通码头、吴钢码头位于长乐二水厂炎山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禁止设排污口,其余已建各码头应根据各环评报告书批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的水域排放,当长乐污水处理厂管网建成后,接管纳入长乐污水处理厂处理。

⑦琅岐作业区污水在琅岐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自建作业区污水处理站,在《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中预留的琅岐预留排污区排放,琅岐镇区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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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理厂建成后纳入琅岐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松下港区

松下作业区和牛头角以南规划港口预留区的各码头在长乐滨海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应根据各环评报告书批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的水域排放,当长乐滨海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接管纳入长乐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

(3)江阴港区

在江阴工业集中区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江阴作业区码头应根据各环评报告书批复,自建污水处理设站施在规定的水域排放(目前江阴1#、2#、3#共建污水处理站)。根据《江阴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规划》,工业集中区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和排海管规划于2010年建成,当工业集中区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江阴作业区污水应接管纳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罗源湾港区

《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在罗源湾北岸规划有白水预留排污区和将军帽预留排污区,在罗源湾南岸规划有可门预留排污区,《环罗源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罗源湾北岸中期(2015年前)建成白水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在白水预留排污区排放,远期(2020年前)建成将军帽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在将军帽预留排污区排放,规划罗源湾南岸远期(2020年前)建成可门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在可门预留排污区排放。

①罗源湾北岸狮歧、碧里作业区污水应纳入白水污水处理厂处理,港区规划应补充作业区污水与白水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的衔接方案。在白水污水处理厂建成之间,已建码头按环评批复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水域排放,拟建码头要求自建污水处理站在码头前沿水扩散条件好的区域排放,并应经环评论证和海洋部门批准。

②牛坑湾、将军帽、濂澳作业区污水应纳入将军帽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将军帽污水处理厂建成之间,已批复码头按环评批复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水域排放,拟建码头要求自建污水处理站在码头前沿水扩散条件好的区域排放,并应经环评论证和海洋部门批准。

③可门作业区污水应纳入可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可门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已批复码头按环评批复要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定水域排放,拟建码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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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求自建污水处理站在码头前沿水扩散条件好的区域排放,并应经环评论证和海洋部门批准。

(7)环境保护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规划总体上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但内容不够全面,环评建议规划对港口生态建设、岸线土地资源保护、沿海防护林带保护和恢复重建、海洋生态保护与补偿、港区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港区水、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缓冲带设置、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管理、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等规划内容进行补充深化。环评建议的环境保护规划内容见10.2节。 (8) 其他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其他配套规划对环境影响小,本环评予以推荐。建议补充港

区锅炉建设规划和消防规划。

8.2环境规划与减缓规划环境影响对策 8.2.1 环境规划内容

(1)生态港口建设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需补充建设港口生态建设规划目标。环评建议内容和要

求见表9。

表9 福州港口生态建设规划目标

规划内容及指标 规划建设目标 2010年 2020年 明确提出建设福州港口生态通过优化规划建设、功能结港口发展目标,编制生态港发构调整基本实现生态港口目展建设规划。 标。 岸线土地资源利用 林业生态保护与恢复重建 海洋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 港区环境质量达标率 港区污水处理达标率 港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港区噪声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港区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率

节约利用土地、岸线资源。 实现对岸线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 复重建的有效运行机制。 的有效运行机制。 100% 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到30%。 100% 100% 100% 建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制度,生态保护初见成效。 制度,生态保护初见成效。 100% 100% 100% 100% 100% 30

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港区与周边环境协调性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环境管理 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得到初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实现整步改善。 达到省内港口先进水平。 体优化。 达到国内港口先进水平。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初见成效。 行。

(2)岸线土地资源保护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需补充岸线和土地资源利用保护规划。环评建议内容和要求见表10。

表10 福州港岸线和土地资源利用保护规划

资源环境保护指标 岸线保护 则。 土地资源保护 保护要求 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减少耕地和滩涂资源占用量,占用的基本农田实行“占一补一”。 对基本农田、海岛和景观岸线实施特别保护。不毁损、影响未规划利用自然岸线的沿岸防护林、岸线形态和滩涂资源。 2010年 2020年 将原规划的“深水深用、浅水浅用、远近结合、协调发展”原则,调整为“保护为主、分期规划、适当利用、协调发展”原(3)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需补充福州港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规划。环评建议

内容和要求见表11。

表11 福州港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复重建规划 林业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指标 生物多样性 林业生态保护 林业生态恢复 敏感区保护 林业管理 2010年 2020年 港区所属区域林地生物群落和湿地功能基本接近现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的生态环境。 恢复和重建建设毁损的沿海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林等防护林带。 闽江河口鳝鱼滩、蝙蝠洲、芦岐洲、浦下洲、道庆洲、罗源湾渡头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港区建设用林、涉及湿地区域开发建设得到林业部门审批。 (4)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需补充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规划。环评建议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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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见表12。

表12 福州港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规划

海域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指标 生物多样性 均匀度 海水理化指标 海水养殖 敏感区保护 生态补偿工程 海洋管理 2010年 2020年 港区所属水域、海域生物群落基本接近现状,港口水域、海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港区所属水域、海域生物均匀度基本接近现状水平,港口水域、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港区所属水域、海域水环境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质量要求。 港口建设、运管与地方养殖规划相协调。 福州市平潭岛礁海洋特别保护区、长乐海蚌资源增殖区得到有效保护。 实施闽江中华鲟放流计划,选择适宜海区进行人工鱼礁建设。 编制工程用海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疏浚倾废区选化报告,排污口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管理部门要求。 (5)港区污染控制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需补充完善港区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内容。环评建议内容和要求见表13。

表13 福州港污染控制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环境保护指标 水环境指标 环境空气指标 声环境指标 港区环境质量达标率 水污染物排放指标 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港区污水处理率 港区污水处理达标率 港区中水回用率 港区大气污染物 排放达标率 港区噪声污染物 排放达标率 港区固体废物 收集处置率 红线内绿化率 30% 100% 100% 固废分类收集,收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船舶污染物处置符合73/78防污染公约的各项附则的要求。 达到15%。 2010年 满足所在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质量要求。 厂界达到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厂界达到GB3096-1993中的III类标准。 100% COD、氨氮、石油类排放满足所在行政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要求。 TSP、SO2排放满足所在行政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要求。 100% 100% 60%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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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布局规划与环保安全距离设置

各码头规划布局应与周边环境设置必要的缓冲带,环评建议的内容和要求见表14。

表14 福州港各类码头布局原则和环保安全距离设置规划

内 容 布局规划 要 求 规划布局上,各散货码头厂界与厂界外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规划留足50~100m的缓冲带,各集装箱、通用件杂码头厂界与厂界外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规划留足30~50m的缓冲带,各成品油码头厂界与厂界外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规划留足50~80m的缓冲带。厂内平面布局上,各作业点、运输通道、堆场、库区等产污单元、产污环节和风险源,布局上应避让环境敏感目标,与厂外不同功能区之间,满足环保安全距离要求。 对码头布局和单个项目环评的要求 控制指标 各码头规划建设方案及相应的项目环评,应根据各码头的具体规模、布局和运输货种,根据计算的大气、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环保安全距离,确定与厂外不同功能区之间应设置的缓冲带宽度。 码头厂界外TSP控制标准为0.3mg/m(GB3095-1996二级标准),厂界与散货码头边界间为过渡区TSP控制标准为0.3~<1.0mg/m3,散货码头边界TSP控制标准为1.0mg/m3(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防护林带 厂界外应恢复毁损的沿海防护林带;厂区内堆场、库区边缘应设置5~10m防护林带,散货、成品油码头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m的防护林带。 绿化指标 厂区红线内绿地率达到15%。 3(7)清洁生产、循环经济

环评建议《福州港总体规划》需补充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规划建设内容,建议的内容和要求见表15。

表15 福州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建设规划

规划内容 制度建设 2010年 2020年 港务局建立清洁生产考核和奖建立福州港清洁生产管理体励制度,倡导循环经济发展。 系,制定循环经济实施计划并有效运行。 100%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环境监理制度执行率 港口生产水耗 港口生产电耗 港口生产单耗 港口综合单耗

100%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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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物资回收率 港区中水回用率 80% 30% 100% 60% (8)环境管理

福州港总体规划需补充环境管理建设规划内容,环评建议内容和要求见表16。

表16 福州港环境管理建设规划

规划内容 环境管理机构 2010年 2020年 确定港务局-分局专职的环境管设置港务局-港区分局-作业区-理部门和专职人员,建设单位设立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 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达到国内港口先进水平。 实现管理信息化达到国内港口先进水平。 完善环境教育机制,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并有效运行。 100% 100% 对于可能受作业区、航道、锚地、倾废区影响的区域,应当进行跟踪评价,开展专项的环境保护研究,以此制定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补救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水平 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环保宣传教育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环保设施达标率 跟踪评价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 省内港口先进。 建成环境管理台帐,初步建立信息采集处理系统。 建立环境教育机制,针对工程建设进行环境教育宣传活动。 (9)风险风范和应急预案

福州港总体规划应明确提出编制福州港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培训队伍、配置器材,完善网络,实施有效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

8.2.2 减缓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及雨天产生的地面径流,将携带大量污染物和悬浮固体,建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减少施工废水的排放,具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应在相应的项目环评中给予详细分析和评价。主要环保措施有:

① 在施工区建设排水明沟,污水应集中沉淀后再利用于堆场、料场喷淋防尘、道路冲洗、车辆冲洗等,减少悬浮固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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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② 施工区内的喷淋渗出水、清洗水、雨水等应排入设计的排水明沟,陆域设施施工时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则应进行统一收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 散料堆场四周应用石块或水泥或水泥砌块围出超高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

⊙港区生活污水

通过港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港区生活污水全部能够实现纳管得到有效处理。建议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港区绿化。

⊙港区地面冲洗及初期雨水

成品油码头、化学危险品码头的初期雨水应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成品油码头、集装箱码头、通用件杂码头、散货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地面冲洗水应收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散货码头堆场的喷淋废水、成品油码头、集装箱码头、通用件杂码头、散货码头的地面冲洗水通过经处理后应提高循环回用率。

⊙港区含油污水

港区生产产生的含油污水主要指油码头扫管带入油罐需定期排放的含油污水,港区作业机械、船舶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含油污水和地面冲洗产生的含油污水。作业区域四周应设置挡护,污水应经排水管沟纳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洗箱、洗罐废水

有洗箱作业的集装箱码头产生的洗箱废水和液体散货码头更换运输品种时产生的洗灌水,应全部纳管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有效处理,洗箱、洗罐废水成分复杂,环境危害性较大,福州港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应将其作为重点跟踪监控的对象,实施向有洗箱洗罐作业时向环保局报备的制度。

⊙船舶油污水管理措施

进出港船舶应遵守MAPRPOL73/78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船舶舱底油污水经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到港外以规定的航行方式在海事部门批准的区域内排放,排放应符合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靠港船舶带进港的船舶含油污水或废油,应由福州市海事局认可的专业接收机构接受进行废油回收并处理达标排放。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未规划压舱水处理设施,船舶压舱水应经自备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到港外以规定的航行方式在海事部门批准的区域内排放。到港船舶应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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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船舶防污文书,油轮应将油类作业情况记入《油类记录簿》,非油轮应记入《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接受海事部门监督检查。

⊙船舶洗舱水

福州港总体规划中未规划洗舱废水处理设施。闽江口内港、罗源湾、兴化湾和福清湾内分布有养殖区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所处环境条件不适宜进行洗舱作业和排放洗舱废水。船舶应在港外在海事部门批准的区域以规定的航行方式排放洗舱废水或在其他有条件的港口洗舱后进港作业。

⊙船舶生活污水

接受到港船舶生活污水的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消毒处理工艺。 (2)大气污染环护措施 ⊙施工大气污染环保措施

应定时清扫施工场地土建材料,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措施(如配备洒水车),减少施工场地的二次扬尘;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和堆放方式,四级以上风力的天气,应加蓬布覆盖或库内堆存或设置临时施工建筑材料仓库,用于水泥等起尘材料的存放。应控制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装载量,车辆应加后盖,避免撒落物引起二次扬尘污染。

⊙散货扬尘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散货(煤炭、矿石等)粉尘扬尘污染防治是福州港口环境保护重点之一。 电厂煤炭和矿石专用码头应采取全封闭作业方式,作业区煤炭矿石装船、卸船等采用同步喷淋设备;货场内采用皮带机运输时,应封闭作业;堆场应采用喷淋降尘、防风网防护、加遮盖物和进库相结合等方式抑尘。总体上使产尘点防尘率在2010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对于其他作业区的散货作业环节分别提出防尘对策如下:

①进场:防止散货运输及卸车时产生大面积粉尘飞扬,进场前,需对其喷水加湿,建议设置加湿站,其表面水分提高到7%~8%。

②堆场:根据天气情况决定每日喷水次数和水量,含水量一般为6%~8%,基本不起尘。及时清扫地面撒落物,并增加一些覆盖布或挡风板。

③运输及装卸:对于接卸的抓斗,可尽量降低落差高度,减少粉尘扩散;接卸漏斗是最大的煤尘发生源,可以采取湿式防尘系统,在接卸漏斗上端设置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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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嘴,接卸时,开启喷嘴,分散在空气中的水滴将裹带、吸着尘粒降落,减少扬尘。

⊙油气污染防治措施

成品油及液体化工码头应采取密闭管道输送、先进的浮顶罐储存,并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及化学品吸收罐,对无组织排放的油气、化学品蒸气进行吸收处理。

⊙场地地面扬尘和车辆、流动装卸机械燃油尾气防治措施

根据天气情况经常性地喷水,及时清扫撒落地面物,并对运输货物增加一些覆盖布或挡风板,以降低车辆、装卸机械产生的地面扬尘。

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使汽车和机械设备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车辆、装卸机械燃油产生的尾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港口施工期噪声管理

福州港规划建设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时间,选择性能良好的高效低噪施工设备,声强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范围的要求。

⊙合理布置港区内设施

建议将高噪声的作业场所与车间布置在距离港界80m以内,集装箱等高噪声作业区控制在港界外200m较为合理,其他作业区高噪声场所距离港界的控制距离在100m左右。针对环境特点,在港区的具体港区布置时,将高噪声场所布置在距环境敏感目标和港区内职工宿舍远的地方。在港界外100m的范围内不要新建居住、文教机关等噪声敏感点。

⊙改善设备、优化管理

选用先进的港口机械与高效的工作流程,降低装卸作业噪声;对福州港散杂货、集装箱作业区的固定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措施,减少设备运行噪声;对港区装卸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组织定期检修,保持其良好运行,淘汰落后和超期服务的设备设施,防止噪声超标;在特定作业区,选择安装隔声罩、减振装置等设备,减少噪声。

⊙集疏运通道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规定集疏运通道路线,避免穿越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和居住、文教机关等噪声敏感目标较多的区域,加快专用疏港通道建设,避免疏港车流对市政交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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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合理调配疏运负荷,减少夜间车流量。车辆交通噪声防护应与车辆尾气控制综合考虑,加强路况的监督管理,保持港区疏港道路畅通,控制鸣笛次数,合理疏导车辆;限制疏港道理车辆的车速,提倡采用新型车辆;积极建设疏港公路两侧的边坡绿化带,以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船舶垃圾

船舶垃圾必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MARPOL73/78公约附则Ⅴ和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控制。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由船舶自备的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加工处理,船舶垃圾经防疫部门检查疫情后经福州港的垃圾装置统一接受转运生活垃圾处置厂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港口接收单位应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许可证。

⊙港区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

污油和油渣必须交油具有从事接收、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接收处理,或送往专业危险固废处理中心处置。配备与产生量相匹配的垃圾清扫用具(含垃圾车):垃圾桶或垃圾箱,垃圾应实施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尽量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系统。固体废物储存场地,应采取防漏、防晒、防渗、防火、防爆、防扩散、防流失等措施。

(4)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围填等施工过程要与海流、渔业活动等相协调,以减少悬浮物对周遍海域的影响。疏浚挖泥回填工程的施工应先建设围堰,再回填造陆。围堰溢流口应设置再弱流区,而吹泥管口应远离溢流口,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的污染。

港口挖泥作业时应使用产生悬浮物较少的挖泥船和作业工艺,并在挖泥区采取设置防污膜与泥舱内投加絮凝剂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满舱溢流中悬浮物流失量。应将悬浮物和工程扰动对渔业的影响作专项评价,从而对施工进行进行合理安排,疏浚及外抛作业应尽量避开附近水产养殖高峰期。

在港池、泊位炸礁工程施工中,应避开休渔季节,以保护周遍的渔业功能区的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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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池和航道疏浚物应运至海洋部门批准的倾废区倾废。 ⊙填海与取土的生态保护措施

在填海造地时采用先建围堰的施工程序,既先围后填的方法,采用促淤,减少土石方的围填量,节约资源。在开山取土填海造地时,实行复土造地,事后需及时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加强陆域生态环境保护。为保护土地资源,需开辟专门弃土场地,储存并提供港区绿化、种植植物和花卉的表层土壤。规划实施应该合理的安排各码头工程的进度,分期施工,杜绝多头并进的施工方式,减轻工程对生物的大规模扰动,减少工程对渔业的影响。

⊙码头结构形式

积极采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高桩梁板结构。 ⊙绿化措施

进行港区、作业区、码头绿化专项设计,采用立体绿化方式,多维度进行绿化,最大限度利用有限的空间。

港区绿化率整体达到15%。厂区内堆场、库区边缘应设置5~10m防护林带,散货、成品油码头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至少5m的防护林带。在港界和道路旁植树和铺设草坪。在港区主要疏港路向陆一侧建设绿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8m;港区与后方工业园区之间绿化隔离带宽度应大于12m。

⊙海滨景观保护

景观是环境质量的一项直观指标,良好的景观也是一种旅游资源。要竭力保护自然海滨景观,维持海滨环境和景观的美学价值。

⊙景观建设

对原有港区进行景观改造,新建港区建构筑物应具有时代感,使福州港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的现代化港口,成为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新景观。

⊙生境补偿

港区各厂界外应恢复毁损的沿海防护林带。

应对海洋生境和海洋生态功能采取一定补偿措施。在本次港口规划实施中,应结合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对福州港相应水域海域开展生境补偿,实施闽江口中华鲟放流计划,选择适宜海区进行人工鱼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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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其他建议

⊙土地资源利用

福州市海滨地区的土地资源比较紧张,通过围垦造地、削山填海等工程手段获得的港口陆域十分宝贵,应实行严格的土地节约政策,建议总体规划针对港口生产区用地规模作进一步论证,根据实际运输需求划分开发时段,对规划期内不能得到有效利用的港区用地,应保留其原规划用途进行规划和用地申报,循序渐进开发。对土地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应提高土地利用率。

⊙水资源利用

港口本身消耗水量不大,福州市供水能满足规划需要, 但为了落实中央节约用水的倡议,建议各新建港区采取循环利用方式,尤其在喷淋、清洗港区时,应进一步降低港口水耗。

⊙能源利用

根据国家“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节能成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之一。福州港需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在保证港口吞吐规模的同时,消减能耗。

⊙补偿与安置

本次规划的新港区的建设将占用部分海洋渔业功能区,这将导致功能区内从事渔业生产的居民减少生产场地、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应编制对这部分群体提供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和转业安置规划。经济补偿和安置计划应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循序渐进开发,原则上应保障受影响群体的生活质量不下降,转业有出路,最终收入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9. 总结论

福州港总体规划是《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纲要》和《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

规划》的具体体现,符合《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和规划所在县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总体上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可以支撑福州港总体规划的实施,规划在吸纳报告书提出的规划调整意见和减缓规划环境影响对策措施、协调好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关系后,具备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可更有利于实现建设生态港口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因此,本规划在调整后从环境资源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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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uw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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