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调研思考 精品

更新时间:2024-03-09 21:2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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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调研思考

****市现有402个事业单位,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37个,副科级事业单位53个,股级事业单位312个;从经费拨付情况分,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282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26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94个;具备法人资格应登记的事业单位有376个,已登记的事业单位314个,未登记的事业单位62个(其中农村小学未登记的有57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有26个。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的问题1、经营性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流于形式。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

但在实际操作中,登记管理机关只能凭事业单位自己送来的年度分析报告进行审核,特别是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自己做帐,所以对报告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情况的真实性、事实的客观性,难以把握。

往往是要求事业单位填个表,盖个章,贴个花,就算年检了。 年检工作只是走个过场,流于形式。

2、部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及时变更。

在年检中发现一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发生了变化,不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有的单位干脆就隐瞒不报,有的不在规定时间办理变更登记,只有通过年检才发现有的单位相关事项发生了变化,甚至超过了半年以上,才到登记管理机关与年检一并进行。 从而造成了登记事项失真,时效性差,不准确。 3、重资料,轻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年检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这个法定时间一过,也就标志年检结束,其他时间,主要是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和变更登记等业务,很少有时间去对事业单位实施监督。

而年检在一个季度完成,又时值春节放假,对登记管理部门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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