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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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亳政秘[2017]261号 【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5 【实施日期】201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政秘〔2017〕2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5日

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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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

也是全面推进“五大发展”关键阶段。为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7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67.19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79万吨、0.60万吨、1.73万吨、2.11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5%、14.3%、11%、8.8%。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6.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消费结构

(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现代中药、食品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白酒饮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煤炭煤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绿色管理。支持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加快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不断提高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效率。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对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行煤炭消耗减量替代政策,新建项目能效水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建材、化工、船舶、煤炭、印染、造纸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处置或关停。

(二)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深入实施亳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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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做大做强现代中医药、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培育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引导节能环保制造和服务企业发展。到2020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主要增长极。

(三)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推广多能互补能源利用方式,推进天然气与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风电、光伏发电等发电端配套建设燃气调峰电厂,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商业流通等领域,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6%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5.9%。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四)推进工业节能增效。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从单位产品能耗领先企业中遴选推荐能效领跑者,加快行业整体技术进步。依法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加快节能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节能信息化改造。推动煤炭、水泥等行业能源消费由增转降,进一步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吨水泥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五)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严格落实《加快推进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强化建筑节能,2017年起,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2020年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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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

系,率先对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为主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到2017年末,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建设更多绿色星级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60%。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宜技术,提升绿色施工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和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重点推动沿涡港口铁水联运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规划发展模式,促进低碳出行。提高铁路电气化水平,全面推进货运车型、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应用环保、高效、低耗的新能源车船,加大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节能环保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7%,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2%。推进生态工程技术在设计、建设、养护和营运等全过程综合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交通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加强港口、公路服务区、枢纽站场水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型污水处理技术应用。

(七)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在商贸流通和物流企业推广标准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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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标准周转箱循环共用、绿色包装循环利用,鼓励新能源配送车辆应用。贯彻执行绿色

商场、绿色饭店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开展《节约型餐饮》省级标准宣传,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推动餐饮企业加快转型。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企业利用仓库屋顶进行光伏发电、设备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开展仓库节能照明系统改造,加快智能设备和节能新技术集成应用。

(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报废更新和渔船更新改造,加强节能农业机械、节能降耗渔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推广应用,发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发展农业节能大棚。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解决农村照明、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推动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开展秸秆成型燃料生产,推广秸秆成型燃料炉具。实施天然气下乡,推进农村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村散煤使用量,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农村地区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引导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

(九)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在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建筑,率先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浅层地能、空气源、绿色照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产品和技术。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引领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20%,市直机关及所属在亳州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在全市创建3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单位,建设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资源节约监管体系。

(十)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做好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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