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分包合同范本

更新时间:2024-04-14 20: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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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挖土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 挖土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按设计图纸、基坑围护图纸、塔吊基础图纸、挖土专项施工方案及联系单修改确定的土方开挖、外运、倒土、土方处置、挖机路基板的自理使用。施工场内的减震沟、洗车池、化粪池、泥浆池的土方开挖与清运,遗留建筑和建筑垃圾清理、临时道路修筑、场内土方短驳及短驳土方至指定堆土点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翻土,工程桩和围护桩桩头挖运、基础边坡修整、基础地梁、承台、电梯井、集水井、排水沟及底板的人工修土,砖胎模部分土方回填、场内外道路、运输车辆的高压清洗、清理保洁,以及后续基坑四周土方回填、地下室顶板局部土方回填、基坑外四周平整、协调并处理好当地一切外围关系及办理相关渣土清运、夜间施工等一切手续。 三、承包方式

1、本地下室土方挖运工程实行统包的方式承包。乙方必须对本工程土方挖运分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包。

2、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如发生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造价:

1、地下室土方大底板开挖的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已含码头土方处置费、运输费,土方挖、平、驳、修、排水及回填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并包含所有土方回填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工程量暂定 立方米,合计造价 元。大底板以下承台、地梁等下翻部分的开挖的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已涵盖土方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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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驳、修、排水及回填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工程量暂定 立方米,合计造价 元。综合单价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辅材、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提供建筑业统一发票)、政策性文件规定(包括以后码头费用涨价等因素)及本合同包含的所有一切风险等费用。乙方不能以不理解或误解图纸为由要求调整单价。

2、结算方式: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联系单和现场实际测量的自然地坪标高及总包合同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结算规则。基坑内、外修筑临时车道的工程量不计。塌方引起多挖部分不计(因乙方施工原因塌方)。地梁、承台等砖模及以外超出部分不计。集水井、坑中坑等按图纸计算放坡部分,超出部分不计。超出甲方要求的多挖部分不计。并经项目部各主管部门会签项目负责人确认签证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最终结算方量不得高于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审计最终核定方量。因建设单位原因或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停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格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现场因修土、砖模边侧回填需要留置坑内的部分土方,只计算开挖机械费用,此土方工程量为现场方量进行测量,由甲乙双方施工员签字,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3、 以上合同总造价(暂定): ( 元)

五、施工工期

1、乙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昼夜分班施工。 2、挖土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通知书为准,挖土总工期 天(不涵盖支撑梁施工和养护时间),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节点内完成或施工速度缓慢,经甲方指出后乙方如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安排另外施工队伍或其它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因此而造成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修土工作必须及时跟进,当天开挖完成的部位,当天必须修土到位。否则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按时或提前完成;甲方根据每周进度计划,对乙方进行进度考核,如连续一周无故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5、若甲方在实际施工当中考虑到其他原因必须对施工总进度网络及生产计划作较大变动及缩短工期,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并确保按甲方修改过的总进度网络及生产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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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和其它工种衔接。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严格按各部位划分的施工进度要求通知单组织施工,并无条件接受通知单要求的处罚措施。

6、如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气象局批示的台风、暴雨及市内大检查),乙方必须确保节假日、夜间正常施工。

7、工期延误按10000元/天罚款。如确因特殊情况,经建设、监理、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现行相关行业标准、优质工程细部标准等严密组织高素质人员进行制作、施工、验收;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的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2、本工程土方开挖时乙方必须详细阅读地质勘察报告熟悉土质情况,严格执行事先确定的施工方案,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挖土深度严禁超过设计标高、修土工作与土方开挖同步,严格保护工程桩、支护桩不受碰损。土方开挖时,对工程桩周围必须确保合理对称开挖,严禁单边开挖,造成土体水平推力,从而引起工程桩侧向位移或断裂,严禁在工程桩超灌部分未被截断的情况下,挖机拍打工程桩,一经发现罚款 元/次;土方开挖时不得留陡坡,以免基坑内土体滑移而引起工程桩偏位。如发生,乙方应负全责,并承担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人工修土、砖模回土必须按照甲方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若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既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让其他劳务班组代替乙方进行修土和砖模回土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用全部从第一次拨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施工,服从甲方、监理方的监督指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如由于乙方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包括工程桩等受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运输车辆过支撑、围梁位置,应严格按施工方案对支撑构件进行保护。挖机在支撑上挖土时,应垫路基板并对大部分支撑注意保护。

4、基坑内挖出的土方及时外运,基坑四周范围内不得堆土,否则使基坑围护结构变形过大,危及基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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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主、监理、甲方有权随时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对乙方的施工工艺、方案、记录、现场实体、人员技术等进行全数或抽样检查,发现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完成,并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相应损失,如不及时整改,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6、乙方不仅要保护自身的产品,也要保护好其他工种的成品,将优质、完整的工程完成并交付给甲方。严禁蓄意破坏成品,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将严肃处理,严重的移交当地执法机关查办。

7、基坑土体开挖施工期间加强对基坑支护结构、工程桩等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如因挖土原因造成的桩损伤、断裂及桩基偏位等影响桩质量的问题,从而造成的加固费用及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款支付:

1、在第一次付款时扣留 万元工程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质量、工期保证金,参加项目部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考核,如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的考核要求,愿意按照考核制度接受处罚并承担项目部相应的损失。保证金在主体竣工验收合格扣除应扣款后退还乙方(不计息)。

2、地下室挖土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 并同时扣留 万元质量保证金;地下室顶板砼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主体结构验收备案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 ,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

3、以总工程款价的 建筑业发票作为支付凭证,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注:付第一次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土方清运证(原件)及码头处置证明(原件),清运证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八、技术管理

乙方应严格按照地下室施工技术专项方案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工程桩的安全。有关方案措施,征得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违反技术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其他机械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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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挖运所需的机具和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必须保证场内的机械配备数量大于或等于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机械配备数量,机械设备配件损耗及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上述机械及工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不再另行计取。

2、劳保用品(包括雨衣、雨鞋、手套等)由乙方自理,安全帽必须由甲方统一购买,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长驻现场,在开挖前必须办理好宁波市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如办理手续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场外一切市容、城容、环保、治安、交通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及处罚。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牢记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宁波市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严禁野蛮施工、严禁漏、滴、洒而影响市容。

3、每次土方挖掘,必须注意施工顺序,密切配合好甲方排水要求,保护好排水设施,确保用水用电安全,每天挖土时场地内必须有专人指挥。

4、乙方应安排专人维护场内、场外通道的保洁与管理,并及时清除淤泥保持畅通整洁。乙方负责处理场外发生的因市容、城容、环保、治安、交通等违法事宜,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必须教育所属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或进行犯法活动,一经发现,处以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现场内不得留宿闲杂人员及与施工无关的妇女、孩子,一经发现,处以每次5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负责人、安全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呈报甲方。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1名,负责后勤,配合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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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tl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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