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02 16:47:03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泸市府发[2016]50号 【发布部门】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7 【实施日期】2016.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通知

(泸市府发[2016]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国发〔2015〕7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5〕5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6〕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量体裁衣”式残

1 / 10

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

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让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量体裁衣”式服务,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具体任务

(一)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完善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制度。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扩大资助范围,适当提高资助标准,更好地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2.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靠家庭供养的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或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2 / 10

3.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按照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相衔接,与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统一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范围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泸州市户籍低保对象,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应补尽补,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均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核定范围。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气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4.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减免困难残疾人家庭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金。对重度视力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等不宜居住高楼层的残疾人家庭,应以适宜方式安排方便出行的低楼层居住并进行无障碍改造。各地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三类两档两级”补助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对属于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的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给予最高标准补助。到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二)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

1.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增收。各级财政和残联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征收额15%的比例,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对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残疾人的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制定落实对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奖励政策。除创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外,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

3 / 10

业保障金。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快

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积极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认真落实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招用失业残疾人企业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按规定对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进行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创业和带动辐射能力强、扶贫效果明显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扶贫基地、残疾人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给予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创办小微企业,鼓励和支持各类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器为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按规定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当按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扶持。探索残疾人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小型汽车在符合驾驶和运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城乡社区与地铁站及公交站点间的短距离运输服务。

2.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全面纳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时,优先对识别出来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扶持,并纳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动态管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贫困县考核指标。统筹培训资源,帮助扶贫对象家庭掌握更多实用技术。落实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发展,重

4 / 10

点扶持具有地方特色及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

业、零售商业等各类增收项目。组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合作经济组织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残疾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合法收益。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加强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自主参加的职业培训可以按规定予以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作为日常巡视检查和年度劳动执法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残疾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建好市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三)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1.强化残疾预防、康复等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计划,减少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环境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和发展。分级建立残疾报告制度,残联与卫生计生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优先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残疾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进一步加大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辅具配置等重点康复项目实施力度,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等在技术、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依托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将符合条

5 / 10

件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好泸州市残疾人

康复中心。

2.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深入落实我省《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不断满足初中毕业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入学需求,逐步提高初中毕业残疾学生升学率。特殊教育学校普遍开展学前教育,按政策规定标准减免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确保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对符合学生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要按不低于3%的比例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逐步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每生每年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落实国家通用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国培计划”对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倾斜力度,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办法,落实特教津贴,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3.深化“量体裁衣”式服务。推进以“智慧量服”为载体的工作新模式,到2017年每年为15万以上残疾人提供“一人一策”的“量服”服务。深化以制度性入户调研为依托的密切联系残疾群众长效机制,每年深入辖区内每个残疾人家庭开展至少一次入户调研;深化以需求为导向的多元服务机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量身定制和落实“一人一策”的发展方案和帮扶方案,将各项政策和项目真正落实到每一名残疾人身上;深化以残疾群众直接监督为主的新型全民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深化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管理信息化机制和实据、量化决策机制,实现对残疾人信息的精确管理、集成管理和

6 / 10

全域全程信息化管理。2017年,“量服”平台向广大残疾人全面开放,残疾人可通过手

机app、电脑等反映需求,办理相关业务并进行评价。

4.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丰富特殊人群试听读物,公共文化机构无障碍设施、各级公共图书馆特殊人群阅览专区覆盖率达100%。电视台逐步加配手语或字幕,政府网站逐步实现无障碍浏览,有条件的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其所属新闻网站开办残疾人专栏节目。广泛开展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培训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打造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5.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影像制品加配字幕,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等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视觉引导等无障碍服务。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研究制定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四)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全社会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落实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公益慈善类助残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政策。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实施公益性创投等方式,为服务残疾人的公益慈善组织提供初创期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加快建立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困难残疾人救助无缝衔接。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

7 / 10

公益性医疗、康复、养老、托养、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积极利用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

信贷支持力度。

2.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制度,鼓励更多人参加志愿助残服务。广泛开展“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实施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残疾人服务领域,开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已经施行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将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鼓励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共同服务残疾人群体。

3.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残疾人服务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资本、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服务业,加快形成多元化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落实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力度,将残疾人康复、托养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市、县(区)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2016年底前要明确承担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为残疾群众提供就业培训、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研究制定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办法。积极支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等服务。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8 / 10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残联要认真履职,加强规范化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残疾人专兼职干部的能力,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地方各级体育彩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应严格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 》规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和福利事业。

(三)强化权益保障。加快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建设好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不断下放办事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每年表彰一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和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融入社会,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细化措施,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9 / 10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0 / 1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tfa.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