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2-05 18:1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激励和引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力推进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管理规范化示范校为主线,以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实验、示范和辐射

作用,带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学校

管理规范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办学特色多样化的目标,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校原则。依法治校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现行有关教育法规政策。

(二)科学精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教育规律办事,提高管理及决策的科学性,细化管理和工作人员职责,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建章立制与细节落实并重。

- 1 -

(三)示范发展原则。通过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申报学校不断规范管理,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辐射作用,主动传播先进的

教育思想、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成果,激励更多的学校积极参与创

建活动,促进全县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效益为先原则。提高效益是规范化管理追求的终极目标,通过实施学校规范化管理,使教职员工不断形成良好的效益意识、敬业精神和工作作风,最终达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三、创建对象和内容

创建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创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校务管理、功能室管理、校园管理、安全管理等。

四、创建时间

2013年秋学段,县直中小学校、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及三分之一的小学应进行申报,2014年5月底前完成创建,为全面推进示范校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本。其余学校2014年9月底前申报,2015年5月底前完成创建。

五、基本程序

(一)申报阶段。申报学校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和测评,认真撰写自评报告,确认符合示范校申报条件后,填写《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申报表》,于每年10月份前交县教育局督导室。

- 2 -

(二)评估阶段。根据学校的评估申请报告,教育局督导室在申报次年的5月份,组织相关科室赴申报学校,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查看、随堂听课等方式按照100分制量化评估(部分项目由局相关科室提供数据,评估组予以审定),进行排名,经集体讨论形成评估意见,并向申报学校进行反馈。

(三)确认阶段。评估组将申报学校的评估意见上报县教育局,经局党委研究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发文授牌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学校重新进行申报。

六、示范性学校的管理

(一)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教育局督导室组织人员对已确认的示范校定期复查(一般二年左右),经复评合格的学校,保留原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责成限期整改,一年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示范校称号。

(二)实行随访制度。教育局督导室组织人员对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进行不定期随访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示范校称号。

(三)实行“一票否决”。评估实行计划生育、信访稳定、行风建设、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切实成效,教育局成立“创建博爱县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组 长:杨国庆

副组长:褚中身 罗秀虎 闫吉旺 刘小仲 李晓红 左 芳

- 3 -

成 员:李 林 李国有 徐 玲 邱 红 刘保红 刘永吉

杨广庆 刘全占 许文红 刘艳花 刘松伟 琚 敏 张 亮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罗秀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部署。各校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要把开展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中来。学校校长和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积极推动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校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精细化、可操作性、实效性原则,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履责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确保责任人责任心到位、管理行为到位、管理效果到位,事事、处处体现管理者的规范意识和精品意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栏、主题班会和《简报》等宣传平台,认真开展形式多

- 4 -

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大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把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确保他们了解、支持、推进学校管理工作,营造“抓管理、比管理、促质量、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督查,力求实效。教育局将把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作为学校评先和学校干部、教师评优、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全县质量奖评比表彰活动中,对当年授予“管理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前三名学校分别给予奖励。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管理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标准 2、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3、博爱县中小学管理规范化示范校得分汇总表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 5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t8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