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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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市”建设指导意见

一、总则

1、“数字城市”建设是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为了提高我公司全业务综合运营能力,提升中国移动品牌形象,省公司要求各分公司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字城市”建设,并制订本指导意见以规范建设管理。

2、“数字城市”建设由省公司计划建设部归口管理。 3、目前,“数字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平安城市、电子政务、城管通、数字化校园、应急管理系统等项目,各分公司应积极参与所有项目的投标。投标中要讲究策略,既体现中国移动“正德厚生”的宗旨,又要保证企业利益。

4、各分公司应在相应市州平安城市、电子政务、城管通三个项目中,确保一到两个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建设内容中标。

二、“数字城市”相关项目建设程序

1、各分公司应尽快成立“数字城市”建设相应的管理和工作机构。

2、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沟通,了解当地“数字城市”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在相关系统招标建设工作启动前,完成投标的各种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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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分公司要及时向省公司计划建设部汇报当地“数字城市”建设情况。省公司计划建设部将牵头召集法务、财务、市场、集团客户、数据部、传输办和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分公司的“数字城市”建设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

4、积极参与“数字城市”建设投标,在平安城市、电子政务、城管通系统建设中,确保1-2个项目中标。

5、一旦有项目中标,各分公司应立即以正式文件形式,按《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向省公司提出项目的立项申请。

6、省公司计划建设部、法务、财务、市场、集团客户、数据部、传输办和采购中心等部门应协助分公司做好合同签订等工作。

7、省公司计划建设部协同分公司委托设计部门进行项目可研和设计的编制工作。

8、省公司及时下达可研和设计批复。

9、各分公司在省公司采购中心的指导下进行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

10、项目实施时,各分公司应定期向省公司计划建设部报送《工程建设周报》,内容主要包括投资完成及工程施工进度、存在的困难、建议等。

11、施工完成后,各分公司应在省公司计划建设部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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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下组织进行工程验收,并及时完成资本支出MIS录入、转资及工程决算等工作。

三、“数字城市”业务指导意见 (一)平安城市系统业务指导意见 1、业务背景 (1)业务需求

“平安城市”建设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客户(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到2008年底,全省要建设1个省级监控中心和14个具有管理控制平台的市(州)监控中心;123个县(市、区)建成基本覆盖城区主要道路、广场、车站、码头、出城口、治安卡口等公共部位的治安电子防控系统。

(2)业务前景

省里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城市电子治安防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确保项目的推进。根据目前城区实际面积,14个市(州)前端摄像机的安装数量要求将达到10个/平方公里;县(市)城区5个/平方公里。覆盖范围除了政府要求的防控点以外,还可延伸至重要集团客户及有相应业务需求的集团单位。

(3)项目意义

通过“平安城市”项目建设,一方面满足客户需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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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重要集团客户满意度和湖南移动全业务运营能力,强化品牌形象;另一方面借助政府力量为我公司管线资源的布放和延伸提供便利,为今后有线业务的开展及行业应用的深化创造基本条件。

2、商务模式 (1)商务对象

目前“平安城市”建设从电子防控覆盖对象上来说,主要分为公共面监控和社会面监控。公共面主要指道路、广场、车站等公共治安场所,服务对象为政府职能部门;社会面主要指其他行业用户及小区、网吧、门面等社会场所,服务对象为集团客户。

公共面监控作为本次电子治安防控系统建设的重点,也是政府部门最关注的需求点,应作为“平安城市”项目切入的契机。

社会面监控相对公共面监控而言,创收快、市场广,能满足集团客户电子监控需求并辐射到行业信息化应用,是“平安城市”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的营销重点及创收来源。

(2)业务模式及利益分配

在公共监控方面,根据客户倾向,建议采用集成模式,由运营商负责一次投资建设系统及相应的运行维护,并向客户按月收取与投资部分相应的平台、线路(及设备)租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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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在操作上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模式: 模式一(全租):我公司作为整体服务提供商,负责整体投资及工程实施(含前端设备、系统平台、网络线路),并负责运行维护。

模式二(半租):我公司提供网络及平台(前端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负责集成实施及运行维护。

(注:公共面的控制平台及存储系统需专用。)

在社会监控方面,在公共面监控完成的网络线路覆盖范围内,建议采用按需布点的模式。根据客户需求由我公司投资建设前端设备并接入统一的控制平台,客户按前端点数量进行租赁。

3、营销策略

各分公司在“平安城市”项目营销中,一方面必须加深与政府、公安的关系,积极介入项目的规划和启动,同时高度关注竞争对手情况,处理好与各设备和集成厂家的竞合,利用各方关系共同营销。

⑴ 各分公司应加强与政法委(综治办)、公安部门、主管市级领导的联系、沟通,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同时继续加大对公安部门的营销力度,弱化其他运营商在“平安城市”项目中的主导或优势地位。

⑵ 各分公司应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本地重要集团客户有线覆盖及后续业务开展、集团客户捆绑和稳定方面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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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并确保湖南移动在重要城市、重点区域的“平安城市”项目中中标。

⑶ 网络是业务的基础,各市州分公司在商务招标中务必确保由我公司提供网络接入,且在网络建设的实施中政府部门能给予支持和提供便利。

⑷ 在系统平台方面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营销策略:

公共面监控应建议用户建设专用平台,以此抑制其他运营商同质产品(如电信“全球眼”平台)的推广,可通过我公司投资建设或与厂家竞合来共同推进。

社会面监控应建议用户使用我公司自建的统一的系统平台。

⑸关于前端、存储等部分,建议采用开放的合作态度,考虑厂家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推进,化解投资风险和压力。

⑹成功中标的各市州分公司应重点关注集团客户(尤其是交通和金融行业)和小区、网吧、门面等用户,确保在“平安城市”项目的网络基础建设完成后,能真正将电子监控及其他各类行业信息化应用辐射到集团客户。

4、业务流程

(1)各分公司业务部门应牵头做好项目前评估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测算项目风险,把握项目建设的投入产出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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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在建设成本与收益之间取得平衡。主要工作包括:客户需求了解、安装点调查、运营模式探讨、效益评估、总体方案制订。

(2)项目前评估工作完成后,各分公司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联系,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发展预测,结合现有管线、设备及相关系统资源情况,提出具体业务需求及项目集成建设实施方案,报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实施工程建设。

(3)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注重客户的业务使用感受,各分公司业务部门要对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其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遇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省公司相关部门。

(二)电子政务系统业务指导意见 1、背景说明

2008年4月18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公布,并于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实现2010年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处理的目标。

通过电子政务内网系统的建设,一方面能得到政府信息化平台标准接口的主导权,另一方面通过系统的移动接入实现移动信息化的应用开发,深度捆绑政府机关、单位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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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既有利于我们后续业务的深入拓展,又使其它竞争主体难以介入,最终逐步发展到协同政务。

2、商务模式 ⑴ 商务对象

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是政府部门及其直属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所能辐射到的公务员和参与政务流程的公众。

⑵ 业务模式及利益分配

在电子政务的业务模式上,主要分为基于PC客户端的业务应用和基于手机终端的移动信息化业务应用。

基于PC客户端的业务应用以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为基础,以网站建设为主体,嵌入各类关键政务流程(如公文流转、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整合各类信息化应用(政务信息库、办公、邮件系统、视频会议等)。

基于移动手机终端的移动信息化业务应用通过电子政务系统与MAS的对接,实现电子政务系统的移动接入与移动OA、手机邮箱等应用。

在电子政务的利益分配上,基于PC客户端的业务以政府内、外网传输线路租用、IDC主机托管、政务网站开发、行业应用(如视频会议)服务为主要收益来源;基于手机终端的移动信息化业务以相应的终端信息服务费和MAS功能服务费为主要收益来源。

3、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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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选择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与流程,作为电子政务系统优先发展的重点业务,并通过移动电子政务平台与移动信息化系统的整合,突出移动终端优势。

⑵ 在项目建设的业务需求沟通中,要牢牢把握移动优势,通过示范城市(湘潭)的案例介绍和观摩,强调利用移动信息化解决政务系统的“信息孤岛”问题。

(三)城管通系统业务指导意见 1、业务背景 (1)业务需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市承载的经济社会活动量越来越大,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管理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十一五”规划把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作为了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2)业务前景

2007年1月29日,国家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2005年~2007年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阶段,2008年~2010年为全面推广阶段。

2005年7月,北京东城区政府和北京移动携手率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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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全国第一个“城管通”系统,先期切入了数字城管市场,目前建设部正在全国推广北京东城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2006年4月,中国移动与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合作纪要》,并已在28个试点城市开展了与城管部门的合作,全国目前有2万多台“城管通”专用终端,2008年底终端数要求达到3万台。

(3)项目意义

参与数字城管项目建设能通过相关系统平台的搭建以及能提供现场信息快速采集与传送的行业应用定制终端、软件和业务服务,利用实时无线通讯技术和在第一时间内详实准确地提供关于城市管理的现场资料,为城市管理部门的快速响应和科学决策奠定基础并以此捆绑集团客户。

同时,能逐步侵蚀中国电信具有传统优势的固定网络、呼叫中心外包、IDC业务等领域,并以参与城市信息化建设为机会,逐步接入相关政府单位,在提高其他运营商进入数字城管领域的壁垒和成本的同时,掌握未来3G数字城管应用的主导权。

2、商务模式 (1)商务对象

数字城管的服务对象是城市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下属的城管、协管人员。

(2)业务模式及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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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通的主要业务推广模式应是一站式集成模式,将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与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紧密结合,实现通信、终端、系统、应用的总业务集成,具体业务包括提供相应的建议与咨询,提供传输、专线、定制终端、SIM卡、呼叫中心、定位及定向通话服务等。

从利益格局上来说,在集团客户侧以传输线路、呼叫中心、系统平台租用费和其他业务服务(如GPS等)使用费为收益来源,在集团成员侧以终端服务及通信费为收益来源。

3、营销策略

⑴ 建议充分利用我公司10086呼叫中心,为数字城管12319服务热线提供承载;并通过其他业务支撑系统(如行业网关和MAS)且不断加以完善,为数字城管提供专业运维平台。不但有效减少数字城管的一次性建设成本,同时降低日常运营成本。

⑵ 整合产业链合作伙伴,加强与政府部门介入较深的项目集成商和开发商的关系,进一步把握准营销方向。

⑶ 密切跟踪其他运营商在数字城管项目方面的动态,牢牢把持并强化移动在本领域的优势地位。进一步强化客户沟通,组织召开现场会,突出移动优势,开展示范城市(长沙)的客户现场观摩,挖掘商机。

⑷ 将公众参与和公众获知作为重要内容,在原有的短信、电话、信件、批示等方式的基础上,考虑增加WAP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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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信等新的沟通方式,使公众也能以方便、直观的方式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捆绑客户。

4、业务流程

(1)各分公司业务部门要与政府及城管部门加强沟通,结合数字化城管的信息收集、信息登记与核实、任务立案、任务分配与处理、核查结案、综合评价这六个工作流程,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积极主动理解,深度挖掘用户业务需求。

(2)客户需求明确后,各分公司相关部门应紧密合作,以捆绑客户、整合资源、降低成本、发挥功能、提高效率为原则,制订突出移动信息化应用、体现移动终端优势的解决方案,报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根据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实施工程建设。

(3)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各分公司业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联系,深层次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优化终端与系统应用、帮助协调合作伙伴、不断创新服务与业务模式,争取以“城管通”项目为契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四、“数字城市”建设方案指导意见 (一)总体建设思路和原则

各分公司在项目建设中须在满足政府及相关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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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前提下合理的控制系统建设规模,同时,充分利用已有网元的功能和处理能力,避免重复建设。相关项目建设应遵循下述原则:

1、“数字城市”相关项目属于综合业务系统,包含了数据业务系统、传输网络设备及线路等建设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遵循集团公司及省公司下发的数据业务系统、传输网络设备及线路建设相关规范。

2、项目建设中应尽量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包括传输资源、数据业务和集团业务产品,发挥中国移动的整体优势。

3、合理平衡市场战略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业务发展策略,对于一般性和竞争性业务,原则上须在生产期内(数据系统生产期为5年,传输系统为10年)收回全部投资及运维成本;对于战略性业务,可以只考虑直接投资成本,即只考虑数据承载网的接入层和汇聚层的投资,原则上须在生产期内收回投资及运维成本。

4、数据业务应用系统部分的建设需采用插件化、灵活及可扩展的体系架构,具有开放的标准化接口,以方便实现移动信息化业务和应用的快速开发部署及推广。

5、各分公司选择系统集成商、评估建设方案时应重点考虑其所采用的硬件设备和第三方软件的标准化、开放性、可移植性,即系统采用的第三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传输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数据网络设备、存储设备、数据库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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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间件软件、操作系统软件等)不应限定为某个厂商的产品,以确保后续进行系统扩容时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合理控制扩容成本。

(二)传送网建设原则

1、原则上建议利用IP城域网使用VPN技术搭建传送网,若招标方明确不能采用该建设模式,则需建设独立的传送系统。

2、核心层、汇聚层主要采用光纤直连或IP传送技术(波分、粗波分等);接入层由于点多面广、带宽要求不高,以末端光纤接入(交换机直连、PON等技术)或MSTP等有线接入为主、5.8G无线接入为辅。

3、光缆线路建设:

核心、汇聚层:现有移动城域传送光缆已覆盖城域范围内大部分区域,只需补充部分资源即可满足核心层、汇聚层光缆需求。

接入层:解决重点单位及集团客户“最后一公里”接入的管线及光缆建设。

(三)平安城市系统 1、重点建设内容

平安城市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三台合一”调度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及移动警务通等。其中视频监控系统和移动警务系统可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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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需要覆盖广泛的光传输网络支撑,是我公司将光缆延伸到集团单位、住宅小区的重要机会;移动警务系统可发挥我司移动通信网络及业务系统的优势,便于将各项移动数据业务嵌入到公安信息化办公流程中。

2、方案需考虑的问题

(1)建议提供集传输线路、应用平台、系统集成、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

(2)传输系统

核心层和汇聚层可组建环粗波分系统,利用粗波分设备的1+1通道保护方式对每一波的业务进行保护,提高传输网络的安全性。核心、汇聚层组网所需光缆大多可利用现有的光纤资源。

前端监控点接入建议采用EPON技术减少光纤资源需求。

(3)视频监控建设方案

尽量采用组播技术来进行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对于视频资源的存储,建议采用集中式存储,选用性价比高的IP-SAN体系结构。

(4)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建设方案

可采用SMS/GPRS两种方式实现,考虑到SMS方式存在传送时间不确定、容量有限(140个有效字节)及带宽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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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等缺点,建议采用GPRS方式实现。

(四)电子政务系统 1、重点建设内容

当前电子政务系统在网络建设方面的重点是市县两级的城域网汇聚以及企事业单位专线接入。我公司可通过参与项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的城域网汇聚层和接入层资源建设。

应用平台方面重点推广移动办公解决方案,积极主导政府信息化平台标准接口,推动移动数据业务的应用。

2、方案需考虑的问题

(1)服务器设计方面:尽量采用PC服务器,对性能要求较高的应用部署,可采用PC服务器集群的方式满足。

(2)存储系统方面:由于电子政务应用所需存储容量不大,但要求性能较高,因此可采用FC SAN结构集中建设存储系统。

(3)数据备份方面:建议采用磁带库的解决方案。 (五)城管通系统 1、重点建设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城管通业务业务规范》、《城管通业务总体技术要求》、参照现阶段城管部门的建设需求,现阶段我司具备的较有优势的建设内容包括四个部分: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统、无线网关系统、移动通信子系统以及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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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提供从信息系统到移动终端的整体解决方案。

2、方案需考虑的问题

(1)呼叫中心:充分利用现有10086客服中心资源,扩容排队机中继数量,采用配置RSA远端座席的方式,建立远程呼叫中心。

(2)无线网关:引入MAS服务器,并针对用户需求对GPRS系统接口和LBS系统接口进行二次开发。

(3)传输接入方案:建议采用5.8G无线接入。

五、投标、投资及资产管理 (一)合同谈判

1、总体要求:合同谈判要基于项目成本、盈亏平衡点、投资回收期等方面统筹考虑。

2、针对各地市“数字城市”的建设周期和施工要求具有差异性,由各分公司自行组织项目施工和施工材料的采购谈判。

3、凡属于集团公司集采范围的产品必须纳入集采,若各市州的政府、公安、城管等需求单位对安防、摄像等专业设备提出特殊要求和技术规范时,需请需求单位提供纸质的技术规范、推荐建议等资料,分公司根据推荐资料选择三家以上厂家进行谈判,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投资方式及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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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市”项目的投资属于资本开支,项目投产后主要采取出售、经营租赁两种方式,并且建设的传输资产只能用于经营租赁,不能用于出售。

一、 出售方式

政府一次性出资购买数字城市资产的产权,我公司按固定资产转让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收到的政府出资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收入”,数字城市项目形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面净值”。收到出售款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异,如果是利得则计入“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如果是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二、经营租赁方式

我公司拥有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的产权,并负责后续维护,政府按年支付租金。收到的政府租金计入“移动网业务收入-出租设备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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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t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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