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及损耗品管理

更新时间:2023-04-12 10:1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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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1 、化验室仓库应干燥、阴凉、通风,远离火、水、电、震源。仓

库及化验室均应配备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的完好

程度,遇有失效或损坏情况应及时更换。

2、化学试剂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应尽量减少空气、温度、光、

杂质等的影响。药品柜和试剂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包好存于暗柜中。3、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

期限。

4 、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

官能团分类。严禁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性物质等不相容化合

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应分类存于专用仓库中。5、保护试剂瓶的标签。万一掉失应照原样贴牢。分装或配制试剂

后应立即贴上标签。绝不可在瓶中装上不是标签指明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不可乱倒,要慎重处理。

6 、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随用随领,有毒试剂必须两人共同称量,登

记用量。

二、水样采集

1 、必须在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所取样品能真实反映生产状况时取

样。如在生产设备有异常时取样,需注明。

2、如需在采样现场添加固定剂的,采样人员必须按规定操作,保

存好水样。

3 、如用碘量法测定水中溶解氧,水样常采集到溶解氧瓶中。采集

水样时,要注意不使水样曝气或有气泡存在采样瓶中。可用水

样冲洗溶解氧瓶后,沿瓶壁直接倾注水样或用虹吸法将细管插

入溶解氧瓶底部,注入水样至溢流出瓶容积的1/2—1/3。

三、标准方法和标准物质

1、各检测项目原则上按照国家标准操作。如有改进,需写出与标准

方法的测试比较结果。

2、测试使用标准溶液的浓度要符合实际检测中的精密度要求。

3、每年各化验室对测试方法书面陈述一次,重点为未按标准方法测

定的步骤。

4、按规定使用标准物质

四、实验室用化学试剂

1 、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纯度需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2、化学试剂应妥善保存以防变质,应尽量减少空气、温度、光、

杂质等的影响。

3 、化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

类,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有机物按官能团分类。

4、保护试剂瓶的标签。万一掉失应照原样贴牢。分装或配制试剂

后应立即贴上标签。绝不可在瓶中装上不是标签指明的物质,无标签的试剂不可乱倒,要慎重处理。

5 、取固体试剂时,用清洁的牛角勺从试剂瓶中取出;如试剂结块

可用洁净的粗玻璃棒或瓷药铲将其捣碎后取出。液体试剂可用

洗干净的量筒倒取,不要用吸管伸入原瓶试剂中吸取液体,取

出的试剂不可倒回原瓶。

6、易燃易爆试剂必须随用随领,有毒试剂必须两人共同称量,登

记用量。

六、计量器具

1、定期对计量仪器(天平、分光光度计,PH计)进行校准,期限为

每年一次,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使用。

2 、刻度量器允许使用范围

3 、比色皿校正

在比色检测前,对比色皿进行校核,偏差控制在0.002以内。

七、标准溶液的标定

1、要求至少两人同时进行标准溶液的标定。

2 、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人员,日期,涉及的试剂批号,使用的仪器,环境条件等均需在原始记录本上完整记录。

八、原始记录及数据整理

1、应用原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本上,不应事后抄到本

上。

2 、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数据及操作人员。

3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数位记录,发现

观测失误应注明。

4 、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

另写更正数据。

九、校准曲线

1 、定期做校准曲线,每季度至少重做一次,每次做两条。试剂、

使用的仪器等有所变化时,需重做校准曲线。

2 、为定量判断校准曲线的线形关系,必须用不少于5个浓度的标

准溶液极其测量信号值绘制校准曲线,要求相关系数的绝对

值 r ≥0.999。

十、质量评定方法

定期进行质量评定工作,原则上为每月一次。通过质量评定,检验测定方法的可行性、化验室间、化验室内的分析误

差、反映化验室及其分析人员的水平。

1 、平行双样

(1)平行双样的测定,有助于减小随机误差,对测定进行最低限度的精密度检查。

(2)控制方法

A. 将所有待测样品,包括平行双样重新排列编号形成密码样,

交分析人员测定,最后报出测定结果,将密码对号检查是否

合格。

B. 容许差: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应大于标准方法或

统一方法所列相对标准偏差的2.83倍(可参见《水和废水监

测分析方法》表2-6和表2-7规定的室内容许差)。对未列相

对标准偏差的方法,当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教好,可参照

下表。

2 、加标回收

(1)用加标回收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测定结果的准确度,但有局限性,因为样品中某些干扰因素对测定结果具有恒定的正偏

差或负偏差,并均已在样品测定中得到反映,而加标结果就

不再显示其偏差,此外,加入的标准与样品中待测物在价态

和形态上的差异、加标量的多少和样品中原有浓度的大小等,

均影响加标回收结果。但当加标回收率超过所要求的范围时,

测定准确度一定有问题。

(2)控制方法:

在取样品时,另分取一份,加入适量的标样,重新编号形成

密码样交化验人员测定,报出测定结果进行检查。注意加标

量不能过大,一般为样品含量的0.5—2倍,且加标后的总含

量不应超过测定上限;加标物的浓度宜较高,体积应很小,

一般以不超过原始试样体积的1%为好。

(3)加标回收率一般控制在70--120%之间。

3、使用标准参考物

以标准参考物为未知样,考核化验室分析人员的技术水平或

化验室间分析结果的相符程度,从而帮助分析人员发现问题

和保证化验室间数据的可比性。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t7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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