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笔记 自考模拟题 自考讲义【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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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

《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

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一编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二编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儒家的法律思想

第五章墨家的法律思想

第六章道家的法律思想

第七章法家的法律思想

第三编封建社会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八章秦汉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第九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十章隋唐时期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发展

第四编封建社会宋至鸦片战争前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十一章理学的兴起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第十二章宋明时期改革家的法律思想

第十三章辽、金、元各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第十四章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

第五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鸦片战争至辛亥革命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十五章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

第十六章太平天国的法律思想

第十七章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第十八章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

第十九章清末礼法两派在法律思想上的斗争

第二十章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

1.1.神权法发展变化的过程为A.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B.形成于夏代,灭亡于西周C.形成于殷商,极盛于西周D.形成于西周【A】1.2.夏禹的儿子夏启以暴力夺取王位,因同姓有扈氏不服,大战于甘,作《甘誓》说:“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这反映了A.夏代已有刑罚出现B.夏代奴隶主争斗十分激烈C.夏代奴隶主贵族已有“天命”、“天罚”思想D.夏代已出现皇帝【C】1.3.“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在当时的宗教迷信中主宰一切的至上神被称为A.祝B.天C.上苍D.上帝【D】

1.4.殷商奴隶主欺骗人民主要利用的手段是A.“明礼仪”B.“修来世”C.“占卜”D.“敬天”【C】1.5.殷商统治者的刑罚观是和天命神权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敬鬼神”是为了使民A.“明礼仪”B.“畏天命”C.“畏法令”D.“修来世”【C】

1.6.“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体现了“代天行罚的思想”这出自____之口。A.夏启B.夏禹C.周文王D.商汤【D】

1.7.西周“以德配天”中实施“德”的手段是指A.敬天B.祭祖.C.保民D.不攻伐【C】

1.8.提出“以德配天”理论的思想家是A.周公B.管仲C.邓析D.孔子【A】

1.9.对夏、商、西周时期的神权法思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神权法思想极盛于夏朝B.商取代夏的统治,使神权法思想面临着巨大挑战C.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动摇是因为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思想D.周公之所以提出“以德配天”的思想命题是为了解释天命应该并可以为西周承受【D】

1.10.“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所反映的法律思想是A.天命无常B.致天之罚C.以德配天D.天下大同【C】

1.11.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最早出现于A.西周B.夏C.东周D.商【B】

1.12.西周“以德配天”君权神授说的提出,意味着A.神权的某种动摇B.神权的更加稳固C.神权已经被抛弃D.神权根本没变化【A】

2.1.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A.嫡长继承制B.分封制C.世卿世禄制D.君权神授制【A】

20.21.孙中山“五权宪法”的精华是A.直接民权B.社会契约C.天赋人权D.权力制衡【A】

20.22.章太炎“限袭产之数”主张的实质是限制A.人身权B.继承权C.契约权D.房产权【B】20.23.中国近代曾对“国家为主体,人民为客体”的说法提出严厉批判的思想家是A.章太炎B.孙中山C.谭嗣同D.杨度【A】

1.1.夏朝的神权法思想的主要内容有A.天命B.顺天C.天罚D.君权神授E.保民【AC】

1.2.商王专门豢养了一批向上帝请示的人,叫做A.bB.祝C.祭司D.巫E.士【ABD】

1.3.能体现出“周灭商是上天的意志,周人统治天下是上天给予的权力,从而为西周政权披上神圣外衣”的是A.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B.吴天有成命,二后受之C.惟命不于常D.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E.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AB】

2.1.西周宗法制是和以下哪些方面紧密结合的A.垄断制B.分配制C.世袭制D.分封制E.神权制【CD】

2.2.西周实行宗法制的目的是A.维护封建统治B.保障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不被分散或削弱C.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秩序D.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E.防止外国的侵略【BCD】2.3.周公所制的礼是从殷礼中继承下来,并运用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主要是调整哪些方面的行为规则的总和A.政治B.经济C.军事D.法律E.教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其他方面【ABCD】

20.9.章太炎在量刑、刑罚等问题上提出了一些独特的主张,诸如A.轻盗贼之罪B.轻谋反之罪C.宽平省刑D.轻谋叛之罪E.重谋叛之罪【ABCE】20.10.下列思想家中受到章太炎谴责和批评的有A.管仲B.商鞅C.秦始皇D.董仲舒E.黄宗羲【DE】

20.11.章太炎重视法律,但也不轻视道德的作用。他提出的革命道德的要求有A.知耻B.重厚C.耿

介D.必信E.诚直【ABCD】

20.12.孙中山先生新民权主义的新内容集中体现为A.取消列强在华特权B.主张“直接民权”C.恢复关税自主权D.实行耕者有其田E.强调“主权在民”【BE】

20.13.章太炎设计的“中华民国”方案,在宪法思想上看,具有的特点是A.主张直接民权B.抑强辅微C.否定代议制D.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E.抑富振贫【ACD】

1.1.天罚

1.2.神权法思想

1.3.君权神授

1.4.“率民以事神”

1.5.以德配天

2.1.嫡长继承制

2.2.“世卿世禄”制

3.1.“国之四维”

3.2.“作内政而寄军令”

3.3.“三国五鄙”论

3.4.“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3.5.“铸刑书”

3.6.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3.7.“竹刑”

3.8.令顺民心

4.1.儒家

4.2.“为国以礼”

4.3.德主刑辅

4.4.“仁”

4.5.《论语》

4.6.“礼乐兴,刑罚中”

4.7.“杀身成仁”

4.8.举贤才

4.9.性善论

4.10.“罪人不孥”

4.11.“暴君放伐”

4.12.“性恶论”

4.13.“隆礼而王”

4.14.明分使群

4.15.“节用裕民”

4.16.“有治人,无治法”

4.17.无讼。

4.18.民贵君轻。

5.1.墨家学派

5.2.《兼爱》

5.3.“义,利也”

5.4.《天志》

5.5.“以天为法”

5.6.“一同天下之义”

5.7.“赏当贤,罚当暴”

5.8.“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5.9.不党父兄,不偏富贵

6.1.“无为而治”

6.2.“君人南面之术”

6.3.“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6.4.“绝仁弃义”

6.5.“绝圣弃智”

6.6.“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6.7.“道法自然”

6.8.法令滋漳,盗贼多有

7.1.法家

7.2.“兴功禁暴”

7.3.“禁奸止过,莫若重刑”

7.4.“燔《诗》《书》而明法令”

7.5.“事断于法”

7.6.“立公弃私”

7.7.“权重位尊”

7.8.“立天子以为天下”

7.9.“法与时转则治”

7.10.信赏必罚

7.11.抱法处势

7.12.定分止争

7.13.兴功禁暴

8.1.“五德终始”说

8.2.“事皆决于法”

8.3.“以法为教”8.4.“与民休息”说

8.5.“文武并用”论

8.6.“除收孥诸相坐令”

8.7.董仲舒

8.8.“罢黜百家,独尊儒术”8.9.“三纲五常”

8.10.“阳德阴刑”

8.11.“性三品”说

8.12.谶纬神学

8.13.“文武张设”

8.14.原心论罪

8.15.春秋决狱

9.1.律学

9.2.《泰始律》

9.3.张杜律

9.4.《律本》

9.5.《律表》

9.6.“纲举网疏”

9.7.“名教”

9.8.玄学

9.9.“存留养亲”

9.10.理直刑正

10.1.《开皇律》

10.2.“安人宁国”

10.3.“国家法令,惟须简约”10.4.九卿议刑制

10.5.《唐律疏议》

10.6.“道统论”

10.7.法起源于“势”

10.8.“理大罪,赦小过”

11.1.理学

11.2.“理同气异”

11.3.朱熹

11.4.“存天理,灭人欲”

11.5.《四书章句集注》

11.6.“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11.7.《大学衍义补》

11.8.“应经合义”

11.9.“原情定罪”

12.1.“君臣共理天下”说

12.2.“审刑名”

12.3.熙宁新法

12.4.“三不足’’理论

12.5.“法制无常,近民为要”

12.6.“大明法度,众建贤才”

13.1.“与皇家无服者皆不入议”

13.2.“赏罚不滥,即是宽政”13.3.《便宜一十八事》

13.4.《陈时务十策》

13.5.“治国崇文事,拔贤尚赋词”

14.1.《明夷待访录》

14.2.“一家之法”

14.3.“天下为主君为客”

14.4.“天下之法”

14.5.“趋时更新”

15.1.“更法改图”

15.2.礼乐刑罚起源于农

15.3.《海国图志》

15.4.“师夷长技以制夷”

15.5.“广收天下之人才”

15.6.“治法在人”

16.1.“天法”

16.2.《天朝田亩制度》

16.3.“天下婚姻不论财”

16.4.《资政新篇》

16.5.“法制以遵行为要”

16.6.“刑外化之以德”

16.7.“国家以法制为先”

17.1.“以礼自治,以礼治人”17.2.“一秉于礼”

17.3.“严刑以致)‘安”

17.4.《劝学篇》

17.5.“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17.6.“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

17.7.中体西用

18.1.戊戌变法18.2.“公车上书”

18.3.《孔子改制考》

18.4.君主立宪制

18.5.三权分立

18.6.“太平之世不立刑”

18.7.“去九界”

18.8.《饮冰室文集》

18.9.《新学伪经考》

18.10.太平之世不立刑

18.11.“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

18.12.《仁学》

19.1.“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19.2.《大清新刑律》

19.3.情法两尽

19.4.“凡律无正条者,皆不得处罚”

19.5.礼法之争

20.1.主权在民

20.2.直接民权

20.3.五权宪法

20.4.权能分治

1.1.天罚是神权法思想指导下的刑罚思想,夏代已经产生。奴隶主统治阶级把施行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其刑罚是代天行罚,给其残酷的刑罚蒙上了神圣的外衣。其实质是以神权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欺骗。

1.2.神权法思想是流行于我国夏、商、西周奴隶制国家时期的法律思想。其主要观点是认为统治者的权力是由上天(神)所赋予的。人们要服从上天的意志,就要服从统治者的意志。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1.3.君权神授亦称“王权神授”,是宣称君主(国王)的权力为神授予的学说。中国历代君主自称“受命于天”,以证明其权位的神圣性。如《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受)天命”。殷商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广泛流行,《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圆方。”商统治者企图说明其祖先是上帝的子孙,他们承受天

命来统治人世,就是自然合理的了。西周统治者也认为,他们统治天下是上天给予的权力,“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这说明周取代商而起是天命,谁也不得违抗。以后历代王朝大都宣扬这种君权神授说,以证明其权位的神圣性和统治的合法性。更多自考资料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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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商代进入高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在当时的宗教迷信中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一“帝”或“上帝”。殷商奴隶主宣称其祖先是上帝的子孙,因而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违抗王命等于违抗神命,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殷商奴隶主利用“占卜”来欺骗人民,使之“敬鬼神,畏法令”。

1.5.以德配天是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教训所提出的思想命题。“德”指道德、德行,“天”即天命。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

2.1.嫡长继承制是我国古代一夫多妻社会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旧称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长子称为嫡长子。而嫡长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夏朝已经有王位世袭制,但是存在有“父死子继”制和“兄终弟及”制两种形式。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王位继承人。到西周,从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并将其与宗法制结合,以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此制度为后来的封建政权所继承。

20.3.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其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他希图通过“五权宪法”来保证人民主权和直接民权。“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治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为“能”,故称“权能分治”。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它作为一种政治方案和宪法原则,实际上是具有资产阶级为领导的,由小资产阶级、工人、农民等联合专政的色彩。

20.4.权能分治是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核心内容。

把政权和治权分开,选举权、罢免权、44制权、复决权等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五项“治权”由政府实施。“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因此称“权能分治”。

1.1.简述夏、商的神权法思想。

1.2.简述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及其意义。1.3.简述“以德配天”说的重要意义。

1.4.简述神权法思想在夏、商、西周的变化及其意义。

2.1.简述西周的宗法制。

2.2.简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

2.3.简述周公的“明德”论。

2.4.简述周公的刑法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意义。

3.1.简述子产的刑法思想。

3.2.简述邓析的法律主张。

3.3.简述子产和邓析法律思想的区别。

3.4.简述管子改良周礼的主要内容。

4.1.简述孔子、孟子、荀子三者思想的差异。4.2.简述儒家的仁学与仁政说。

4.3.简述“礼治”思想的发展过程。

4.4.简述孔子重义轻利价值观的内容。

4.5.简述孔子的宽刑慎杀、反对冤狱的思想。4.6.简述儒家“举贤才”的主张。

4.7.简述孟子性善论的内容。

4.8.简述孟子“惟仁者宜在高位”的思想。

4.9.简述荀子法律思想中儒、法合流特点的具体体现。

4.10.简述荀子“隆礼”论的内容。

4.11.简述荀子的重法论。

4.12.简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思想。

4.13.简述孔子“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5.1.简述墨家学派和儒、道、法诸家相比,具有哪些明显的特点?

5.2.简述墨家“兼爱”与儒家“爱人”的区别。

5.3.简述墨家“以天为法”的自然法思想。

5.4.简述墨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主张。

6.1.《老子》对人定法的批判及其重要意义。

6.2.简述“天道”自然无为论。

6.3.简述《庄子》崇尚自然法,反对人定法的主张。

6.4.简述《庄子》的反仁义反圣智论,并对其加以客观评价。

7.1.简述文化专制论的内容及其影响。

7.2。简述商鞅“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

7.3.简述商鞅的“法治”论。

7.4.简述商鞅刑赏论的内容。

7.5.简述韩非提出哪些运用和贯彻赏罚的原则?

7.6.简述韩非论“术”的内容。

8.1.简述秦朝“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8.2.简述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内容。

8.3.简述贾谊礼法结合的思想。

8.4.如何理解“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8.5.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原因。

8.6.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

8.7.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特点。

8.8.简述王充批判“天刑”论的主要内容。

8.9.简述汉初黄老思想在法律、政治方面的表现。

9.1.简述晋代律学的特点。

9.2.简述杜预《律本》中的法律观。

9.3.简述张斐的“理直刑正”理论。

9.4.简述刘颂的重法主张。

9.5.简述王弼“名教出于自然”的法哲学观。

9.6.简述嵇康“任自然”的法哲学观。

9.7.简述鲍敬言的无君论思想。

10.1.简述唐太宗及其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10.2.简述《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

10.3.简述唐代贵族、官吏犯法时减免刑罚处分的规定。

10.4.简述韩愈的“道统论”在法律思想上有何反映?

10.5.简述柳宗元的法律起源于势说。

11.1.简述朱熹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11.2.简述丘濬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总结和发挥。

11.3.简述丘濬慎刑恤狱的司法原则。

12.1.简述范仲淹的法律思想。

12.2.简述张居正法律思想的要点。

12.3.简述张居正“信赏罚、一号令”的法律思想。

13.1.简述金世宗“严格吏治”的法律思想。

13.2.简述耶律楚材的法律思想及其实践。

14.1.简述黄宗羲“学校议政”的思想。

14.2.简述黄宗羲“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观。

14.3.简述王夫之“同条共贯”、“相扶成治”的法律体系说。

14.4.简述王夫之具有民主因素的立法思想。

14.5.简述黄宗羲“有治法而后治人”的思想。

14.6.简述王夫之具有民主因素的立法思想。

15.1.简述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法律思想的特点。

16.1.简述洪秀全的“斩邪留正”,“除妖安良”的思想。

16.2.简述洪仁玕的“恩威并济”与“教、法兼行”的法律思想。

17.1.简述曾国藩“振之以猛”、严刑重责的法律思想。

17.2.简述张之洞的整顿中法、采用西法的主张。

17.3.简述张之洞的宽猛相济、刚柔结合的法律思想。

17.4.简述张之洞“中体西用”的法律思想。

18.1.简述康有为“托古改制”的思想。

18.2.在康有为的理论中,改变旧法的步骤有哪些?

18.3.简述梁启超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18.4.简述梁启超法治、人治“相须为用”说。

19.1.简述清末礼法之争中礼教派、法理派的主要观点。

19.2.简述沈家本“会通中外”的法律思想内容。

19.3.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内容。

19.4.试述沈家本的以法治国论。

19.5.简述沈家本“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的法律思想。

20.1.简述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

20.2.简述章太炎维护人民权利平等的法律思想。

20.3.简述章太炎“专以法律为治”的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20.4.简述章太炎“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

20.5.简述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思想的基本含义。

1.1.简述夏、商的神权法思想。答:在我国奴隶制社会里,奴隶主阶级同时控制着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文化。他们编造“天命”、“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就是力图神化其统治权力,使之合法化。相传夏代奴隶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对奴隶进行欺骗,给夏王的统治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到了商代,统治者编造了许多上帝立商的神话,从血缘上找到了充当上帝代理人的合法依据,并为垄断神权找到了借口。

1.2.简述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及其意义。答:变化: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为此提出了“以德配天”说。意义:一方面是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开始重视民心向背。

1.3.简述“以德配天”说的重要意义。答:“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统治者已认识到必须注重人事,重视人心向背,关怀小民,“知小民之依(隐痛)”。

1.4.简述神权法思想在夏、商、西周的变化及其意义。[答案](1)夏代已经出现了“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2)商代把刑罚蒙上一层神圣的外衣,“代天行罚”,同时把它说成是国王的权利。(3)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一次重大变化,提出“以德配天”说。更多自考资料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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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简述西周的宗法制。答:宗法制是我国古代奴隶主贵族维护世袭统治秩序的一种制度。它源

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系家长制,经过长期演变,到周代趋于成熟。在周族内部,原来就有一套维护族长权力和调整内部关系的宗族之法,即族规。到西周初期,由于周公“制礼作乐”,把这种宗族之法系统化了,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族长由嫡长子继承的规定,同时也是王位继承的规定。所谓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按照周公所制宗法制度的规定:天子按照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下的“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但只能封为诸侯或卿大夫,是从属于“大宗”的“小宗”。这些诸侯同样按嫡长子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其他庶子、次子由诸侯另封为卿大夫。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卿大夫是“小宗”,依次类推。宗法制既用于同姓贵族,也用于异姓贵族。这样从天子以下,在全国范围形成了一个树状的宗法系统。其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们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这种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2.2.简述礼治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答:“亲亲”和“尊尊”为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长辈);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所称的“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20.4.简述章太炎“抑富振贫”的经济立法主张。[答案]章太炎为了“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曾提出“置四法”,其经济立法主张综合起来就是“抑富振贫”。具体内容有:均配土地;官办工厂;限

制继承权;统一货币;稳定赋税。章氏这一主张与孙中山“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等主张是基本相通的,反映了革命派的革命热情。

20.5.简述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恢廓民权,限制元首”思想的基本含义。[答案](1)章太炎认为代议制只是间接民权。总统制便于实现直接民权,真正做到主权在民。为了防止总统权力过分膨胀,他又提出“恢廓民权、限制元首”。(2)其办法是,在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实行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再加教育独立,变成四权分立。

(3)辛亥革命前后,章太炎对四权做了修正,并增加了纠察权。这样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已基本接近,但体系上不如“五权宪法”周密。(4)章太炎这一思想的核心在于强调“主权在民”。他认为人民才是国家权力的主体。这是十分可贵的。

2.1.试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1.试述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的重要意义。

4.1.论述孔子的德治论的主要内容。

4.2.试述比较先秦儒家的人治思想。

4.3.论述孟子“仁政”思想的主要内容。

4.4.论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思想的内容。

4.5.试论荀子隆礼、重法的法律思想。

5.1.试述墨家以“兼爱”为核心的法律观。

6.1.试述《老子》的“无为而治”论及其对统治者“有为”的批判。

7.1.试述法家“法治”与儒家“礼治”的对立。

7.2.试述法家对“法”的解释。

7.3.谈谈慎到的“权重位尊”的“势治”论。

7.4.试论韩非的“变法论”。

8.1.试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8.2.试述董仲舒的主要法律思想。

8.3.论述董仲舒法律思想的特点及影响。

9.1.论述北魏孝文帝政治改革中的法律思想。

10.1.试述封建纲常法律化在《唐律疏}义》中的反映。

10.2.试述白居易的崇礼重法思想。10.3.试论李世民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及其在立法、司法活动中的表现。

10.4.试论《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11.1.试述理学对封建法律思想的影响。

12.1.试述王安石严格执法的思想。

13.1.试述耶律楚材的封建法制取代落后习惯法的法律思想。

14.1.试述王夫之“趋时更新”的法律时变观点。

14.2.试述王夫之“严以治吏”与“宽以养民”相结合的法律思想。

15.1.试述魏源的“因势变法”理论。

16.1.谈谈洪秀全法律思想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16.2.简评《天朝田亩制度》。

17.1.试述洋务派的法律思想。

18.1.试述康有为实行“君主立宪”的法律思想。

18.2.试述梁启超的“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的三权分立说。

18.3.试论谭嗣同“冲决一切封建网罗”的思想。

19.1.试述沈家本的法学盛衰说。

19.2.清末围绕《大清新刑律草案》曾引发一场激烈的论争,试述其中各派之观点,并加以评论。

19.3.试述沈家本的资产阶级法治主张及其意义。

20.1.试述孙中山“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律观。

20.2.试论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和权能分治理论。

2.1.试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答:礼和刑都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所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礼与刑在适用对象上虽有所不同,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是相对的。礼所规定的义务,庶人必须无条件地遵守;个别奴隶主贵族严重危害奴隶主阶级的整体利益时,如犯上作乱、“放弑其君”、“不孝不友”、“贼杀其亲”等,也

要处以刑罚。当然,即使用刑,他们也常常享受各种特殊照顾,如“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公族无宫刑”。

3.1.试述子产铸刑书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的重要意义。答:(1)内容。公元前536年,子产将刑法条文首次铸在刑鼎上,从而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也可以说是世界历史上的首创。刑书一公布,立即遭到保守势力的反对。晋国贵族叔向给子产写信说:“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他认为,把法律公布出来,会导致国家灭亡。而成文法的公布,破坏了贵族们临时制刑、任意定罪的特权。子产辩驳道:其一,公布成文法是为了救世,是郑国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为了挽救国家的危亡;其二,他认为,铸刑书并没有违背礼的原则,而是对传统礼治的改良。(2)铸刑书的意义在于,首先,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法的合理性,打破了“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司法状态。也使定罪量刑有一个公开和统一的标准,使奴隶主责族任意定罪的特权被限制。公布成文法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子产的贡献,是在思想上使过去的礼、刑相分走向礼、刑统一。后来法家肯定子产公布成文法的举动,认为是法治的内容和前提,这说明子产是法家的先驱人物。其次,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从实质上看,子产的刑法只不过是用封建等级制度取代奴隶主贵族等级,但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这就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创造了前提。第三,成文法的公布标志着奴隶制的瓦解,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为新兴地主阶级开始掌握政权,建立新的统治秩序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0.2.试论述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和权能分治理论。[答案](1)“五权宪法”是孙中山独特的宪法思想,也是他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他试图通过“五权宪法”来保证人民主权和直接民权。“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故称“权能分治”。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四权。政府实施“治权”,采用五权分立体制,即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与此相应,中央政府实行五院制:“一日行政院,二日立法院,三日司法院,四日考试院,五日监察院。”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一种中国式的近代革命民主主义的宪法学说。孙中山批评某些留学生把“五权宪法”说成是标新立异时,强调指出,宪法应适合中国国情。他的“五权宪法”确是近代具有中国特色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主义宪法学说。“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五权宪法”作为一种政治方案和宪法原则,实际上具有以资产阶级为领导的、由小资产阶级及工人、农民等联合专政的色彩。(2)孙中山真诚地希望增加监察、考试两权,就可弥补三权分立的不足,克服代议制的缺点,矫正西方选举制和聘任制的弊病,造就一个“集合中外之精华,防止一切流弊”的五权分立的政府,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完美最良善的政府”,从而实现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义国家的理想。但实际上这只能是一种主观的空想。首先,国家权力本是一个整体,国家机关的分工不等于分权,孙中山却以为“五权宪法”、权能分立可以实现“直接民权”。显然是过于幼稚了。其次,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也受到其世界观上的局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孙中山不能不明确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总想超越革命阶段,幻想建立“万能的政府”、“全民国家”,实现“全民政治”,这就使他不能陷入搞主观社会主义的设计中去,而这种设计越细,主观性、幻想性也就越重。总起来说,孙中山的一生是不断进步的光辉的一生。他在探讨和融合中西法律学说中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丰碑。作为一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法律方面同样达到了革命民主主义的思想高度,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遗产和有益的启示。

第一节夏、商奴隶主的“天命”、“天罚”思想

一、夏代的神权法思想

1.“天命”、“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就是力图神化他们的统治权力,使之合法化,并把反映他们的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

2.“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最早出现于夏朝。

二、神权法思想在商代的发展

殷商奴隶主以迷信鬼神著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

第二节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 一、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及其意义 1.神权法思想在两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同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为此提出了“以德配天”说。

2.意义:一方面是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开始重视民心向背。

3.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的思想家是周公。

4.“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所反映的法律思想是以德配天。

二、“以德配天”说的意义

1.周公之所以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

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

2.西周这种“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的提

出,也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

3.以周公为代表的“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不仅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一节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礼治 一、礼治的基本原则

周公所制的礼,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工具。它始终贯穿着这样几个原则,即:“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中“亲亲”和“尊尊”是它的基本原则。

二、礼治的基本特征

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2.宗法礼制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第二节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 一、“明德慎罚”

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为了使天命不冉转移,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说,所谓“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因此,对于统治者本身来说,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绝对不可骄奢淫逸。

二、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1.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最早提出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思想家是周公。

2.周公“慎罚”说的主要内容是:(1)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3

.周公的“明德慎罚”说,虽然只是适应周初政治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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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学说

一、三民主义的立法指导思想

1.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是孙中山为了解决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会改革三大历史任务而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经济和理论纲领,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三民主义分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两个阶段。

(1)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三民主义中的首要问题,其基本任务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即推翻清朝政府,光复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围家”。旧民族主义视满族为异族,包含着某些大汉族主义色彩,又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经过重新解释的新三民主义和民族主义,基本上克服了旧民族主义的不足,把反帝当作了首要任务。

(2)民权主义。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其中心内容是“反对帝制,建立民国”,实质是要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

(3)民生主义。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中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是三民主义政纲中的社会革命纲领。

2.孙中山把民牛主义门纳为解决“土地”和“资本”两大问题。

3.在新三民主义阶段.孙中山将“耕者有其田”和“节制资本”规定为新民生主义的主要原则。

二、五权宪法和权能分治学说

1.孙中山“五权宪法”的精华是“直接民权”。

“五权宪法”作为一种政治方案和宪法原则.实际上具有以资产阶级为领导的、由小资产阶级及工人、农民等联合专政的色彩。

2.孙中山真诚地希望增加监察、考试两权,就可弥补三权分立的不足,克服代议制的缺点,矫正西方选举制和聘任制的弊端,造就一个“集合中外之精华,防止一切流弊”的五权分立的政

府,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完美最良善的政府”,从而实现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义国家的理想。但实际上这只能是一种主观的空想。

3.总起来说,孙中山的一生是不断进步的光辉的一生。他在探讨和融合中西法律学说中建立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丰碑。作为一位“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法律方面同样达到了革命民主主义的思想高度,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遗产和有益的启示。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无分。

1.宗教中迷信“帝”、“上帝”出现于A.夏B.商C.西周D.汉【B】

2.“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表现了A.“天命”思想B.“天罚”思想C.敬天保民D.以德配天【B】3.标志着宗法制度进一步完备的是A。嫡长继承制B.亲亲C.尊尊D.周公制礼【A】

4.孟子“仁政”思想在法律思想上的体现是A.省刑罚B.罪人不孥C.罪止于一身D.为民制产【A】5.“罪人不孥”的提出者是A.孔子B.孟子C.荀子D.墨子【B】

29.孙中山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是A.五权宪法B.直接民权C.间接民权D.三权分立【A】

30.章太炎认为实现民主共和国必须A.推翻帝国主义B.推翻满清王朝C.推翻封建土地制度D.建立议院政府【B】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个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墨家认为“一人一义,十人十义”,天下乱如“禽兽然”的原因是在于人们没有统一的是非标准B.墨家主张“一同天下之义”,天子“上同于天”,大家以天子的是非为是非C.墨家设计的宝塔式的封建国家的思想成为后

来法家主张中央集权的“法治”理论的前奏D.墨家的“一同天下义”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是想使“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用国家强制力自上而下地加以贯彻,统一人们思想避免社会混乱E.墨家幻想依靠“天”的权威和力量来“一同天下之义”,反映了小生产者政治上的较弱性【ABCDE】

32.先秦诸子中,主张人性“恶”的思想家有A.孔子B.荀子C.商鞅D.韩非E.孟子【BCD】33.下列是丘濬的观点的是A.“应经合义”,顺情便民B.“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君以民存,亦以民亡”C.“国以民为本”、“君以民为天”D.“治狱必先宽”、“寓忠爱之意于鞫讯之中”E.以公理而灭私情【ABCDE】

34.黄宗羲指出“一家之法”、“非法之法”的弊端是A.使法令繁密B.造成有法不依C.压抑了贤才D.造成了狱吏残害人民E.宦官专权【ABCD】35.太平天国的法律思想内容相当丰富而且颇具特色,它包含A.农民阶级平等平均思想B.资产阶级民主要求C.皇权主义D.宗教迷信色彩E.反封建、反侵略思想【ABCD】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五刑

37.“相地而衰征”

38.任法而制

39.“法者国之权衡”

40.庆历新政

36.五刑是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商、周时期指墨刑、劓刑、剩刑、宫刑、大辟。《汉书·刑法志》说:“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实际上刑条不一定有多么多。隋至清代,五刑则指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37.“相地而衰征”是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的租赋原则。“相”,视、观察。“衰”,依照一定的标准递减。这是说,区别土地的好坏,根据不同的等级定额征税,使农夫在好地和坏地上的收益大致差

不多。这是管仲对传统贡赋制度的改革。

40.庆历新政是北宋仁宗时范仲淹主持的变革运动。当时,朝政昏暗,官吏腐败,内忧外患加剧。仁宗庆历四年(1045年),参知政事范仲淹上疏,向仁宗提出十项政治改革建议,主要内容有:考核官吏,整顿吏治,惩办贪污,裁汰冗官,改革科举,选拔贤才,发展农桑,轻徭薄赋,实行军屯,加强边防。在法律制度上,范仲淹主张革故鼎新,严明赏罚,审刑名而杜绝冤狱,提高司法官吏素质,提高审判质量等。这次革新史称“庆历新政”。新政在保守派的攻击下,不到一年便失败了,范仲淹等人纷纷被贬官。庆历新政揭开了封建社会后期的变法序幕。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41.简述管仲在政治法律上革新思想的主要内容。42.简述孔子“为政在人”的人治论。

43.简述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

41.简述管仲在政治法律上革新思想的主要内容。答:管仲在政治法律上革新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下:(1)“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这是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管仲所说的“旧法”包括西周的礼制和刑罚制度,他主张礼的作用,特别是礼的强制作用,视“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也坚持周礼的宗法等级原则。同时对周礼进行了改造:一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君主集权制。二是突破“礼不下庶人”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教导民众。三是打破“亲亲”原则,任用贤能。四是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2)“作内政而寄军令”。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上将三者结合起来,这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管仲对传统的分封采邑制进行了改造,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和“三国五鄙”制度,建立了具有封建性质的行政管辖制度和军事编制制度,强调“以威治民”。’(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的立法主张。管仲主张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

的习性,以建立和维护新的封建制度,提出“令顺民心”、“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著名论断。视经济利益为言行表现的基础。提出“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为特征的重商主义立法思想和“均分地力”、“与民分货”、“相地而衰征”等农业政策。管仲在政治法律上的革新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

42.简述孔子“为政在人”的人治论。答:孔子强调统治者特别是最高统治者必须有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力服人,其实质是强调统治者个人的作用,也就是主张人治。孔子认为,最高统治者的道德、人格和行为,应当成为人们的榜样,并要形成一种风气。孔子认为,上行下效,统治者个人的行为至关重要。只要统治者先正其身,从修身入手,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统治者应当“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种“为政在人”的人治思想把国家政事的兴废,完全寄托在统治者个人身上;社会的治乱,完全系于得人或失人。孔子所讲的“为政在人”的“人”.是平民百姓,而是指“仁以为已任”的贤人。

43.简述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答: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特点表现为:(1)反封建性。他们尖锐地揭露和批判清朝的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不平等、暴虐、黑暗和腐朽。(2)民主性。他们热情地设计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方案,宣传和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主张学习西方的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建立保障人民主权和民主自由的新法制。(3)民族性。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学说、章太炎的“四权分立”主张,都是力图将资产阶级民主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的具有民族性的法律思想。尤其是“五权宪法”,堪称为近代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学说。’‘(4)一定的反帝性。他们坚决主张推翻已成为“洋人的朝廷”的清政府,建立主权平等的民族独立国家,要收回治外法权,在通商口岸制定适用中外的法律。这不但是反封建的,而且也是反帝国主

义侵略的。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4.论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思想的主要内容。45.试论述孙中山的法治思想与实践。

44.论述荀子“有治人、无治法”思想的主要内容。答:(1)荀子继承和发挥了儒家人治论的思想,明确提出了“有治人、无治法”的主张。认为国家的治乱决定于有没有“治人”,是否贤人当政,而不在于有没有良好的法律。“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在荀子看来,有能够使国家安定的人,而没有使国家自行安定的法。他作为先秦儒家中最重视法律的代表,在“人治”与“治法”之争中,仍然坚持儒家的“人治”。他认为,法和人比较起来.人是首要的,是第一位的。法律是由人制定和执行的,而法律能否执行得当,与其说法律重要,倒不如说执法人更重要。如果遇到“上好权谋”、“上好曲私”、“上好贪利”,那么,那些显示信用、公正、公平的法律都归于无用。只要有了善于治国的君主,法律即使简略,也能通行天下。反之,如果法律离开善于治国的人,尽管它很完备,也会造成混乱。

(2)荀子主张“人治”重于“法治”,还由于他看到国家大事既复杂而又经常变化,倘若法律不甚完备,就会产生各行其是的状况,危害国家。有了善于治国的人,即使有法律规定不到的地方,也可以“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3)荀子所谓.“治人”,是对“贤人政治”而言。贤人政治,是以圣明的君主为中心,并以贤臣相辅佐,所以荀子特别强调君主本人必须十分贤智。45.试论述孙中山的法治思想与实践。答:孙中山很重视法治。他一生都在渴望建立一套民主、进步的法制。他认识以“国家除了官吏之外,次重要的是法律”,主张以“最宜之法治,适应于吾群,吾群之进步,适应于世界”。孙中山就任I临时大总统后,立即着手立法工作。他在《咨参议院法制局职制》中说:“窃维临时政府成立,所有一切法律命令,在须行编订,法制局之役,刻不容缓”。

不久就成立了法制局,编订法律。他在给内务部令文中还指出:“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决定宣布乃为有效”。这些都说明孙中山强调法治,力求做到有法可依。在孙中山的主持和推动下,民国政府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积极推行资产阶级法制。例如:(1)严禁刑讯体罚。孙申山在《大总统令内务、司法两部通饬所属禁止刑讯文》中提出:“刑罚之目的在维持国权、保护公安。……故其罚之之程度,以足调剂个人之利益与社会之利益之平为准。苛暴残酷,义无取焉。……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鞫狱”;审判“当视证据之充实与否,不当偏重口供”。接着,又进一步规定:“不论司法行政各官署,审理及判决民刑案件,不准再用笞杖、枷号及他项不法刑具,其罪当笞杖、枷号者,悉改科罚金、拘留。”尽管这些法令在当时并没有认真地贯彻执行,但孙中山按照资产阶级罪刑相应的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力图克服封建的残酷刑罚,推行资产阶级法制的思想主张,则是值得肯定的。(2)提倡司法独立。孙中山根据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司法“为独立机关”,“必须应法官考试合格人员,才能任用”。《中华中国临时约法》也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由此可见,孙中山提倡司法独立的基本精神,就是主张由谙习法律的人从事审判,排除行政干扰,以确保依法断案。(3)保护民权。孙中山指出,清王朝推行民族压迫政策和责贼有等的法律,严重地蹂躏了人权。他根据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原则。在通令《开放蛋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中明确指了:“若闽粤之蛋户,浙之惰民,豫之丐户,及所谓发动臣暨披甲家为奴,即俗所称义民者,又若薙发者并优倡隶卒等,均有特别限制,使不得与平民齿。一人蒙垢,辱及子孙,躁躏人权,莫此为甚。……为此特申令示,凡以上各种人民,对于国家社会之一切权利,公权若选举、参政等,私权若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之自由等,均许一体享有,毋稍有歧异,以障人权而彰公理”。这个法令解放了在清王朝统治下处于社会最低层的“贱民”,使他们享有法律上的一切平等权。此外,孙中山在《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中,还强调保护人民的人身权,禁止买卖人口。

(4)革除陋俗。孙中山适应世界发展潮流,重视精神文明。他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即要求涤荡旧习,运用法律手段来革除陋俗。如规定剪掉辫子,不遵办者以违法论;劝禁妇女缠足,故违禁令者给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无论何种赌博,一律禁止;严禁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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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总结专题13篇

第一篇:顶岗实习总结

为了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本人进行了为期个月的顶岗实习。这个月里的时间里,经过我个人的实践和努力学习,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对村的概况和村委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村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及内部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同时,在与其他工作人员交谈过程中学到了许多难能可贵经验和知识。通过这次实践,使我对村委会实务有所了解,也为我今后的顺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实习工作情况

村是一个(此处可添加一些你实习的那个村和村委会的介绍)我到村村委会后,先了解了村的发展史以及村委会各个机构的设置情况,村委会的规模、人员数量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忙清理卫生,做一些后勤工作;再了解村的文化历史,认识了一些同事,村委会给我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指导人;然后在村委会学习了解其他人员工作情况,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

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我遵守了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我在村委会主要是负责管理日常信件的工作,这个工作看似轻松,却是责任重大,来不得办点马虎。一封信件没有及时收发,很有可能造成工作的失误、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很感谢村委会对我这个实习生的信任,委派了如此重要的工作给我。在实习过程中,在信件收发管理上,我一直亲力亲为,片刻都不敢马虎。

为了做好信件的管理工作,我请教村委会的老同事、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整理出了一套信函管理的具体方法。每次邮递员送来的信件,我都要亲自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的函件,如果发现有损坏的函件,我马上联络接收人亲自来查收。需要到邮局领取的函件,我都亲自到邮局领取,并把信函分别发放到每个收件人的手里。对于收到的所有信函,我都分门别类的登记,标注好收发人的单位、姓名还有来函日期等等。我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受到了村委会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他们的鼓励下,我的工作干劲更足了。

在工作之余,我还经常去村民家里,帮助他们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也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学会了许多技能。我学会了一些常见农作物的生长特征,也学会了怎么给农作物施肥,洒药。这些,都将是我今后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

短短个月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这次实习是我从学校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在这里,我感受到了村民们的纯朴,也体会到了农村生

活的不易,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作为当代大学生身上肩负的使命。在这次实习生活中,村委会的叔叔、阿姨们对我十分的照顾,在工作中,在生活上都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也对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通过这次实习,锻炼了我的做事能力,养成了对人对事的责任心,也坚定了我加强学习,提升自我价值的信心。

二、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在此次在村村委会顶岗实习的工作中,确实让我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同时我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第一,该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在村务工作的处理上,方式方法比较粗放。

第二,村委会工作人员思想比较守旧,缺乏对新事物、新观念的学习和认识。

第三,村委会的现代化办公水平还比较低,虽然配备了电脑等现代化办公工具,但是实际的利用程度很低。

第四,村委会人员由于不是国家编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不是很积极。

三、实习的心得体会

刚开始去村村委会实习的时候,我的心情充满了激动、兴奋、期盼、喜悦。我相信,只要我认真学习,好好把握,做好每一件事,实习肯定会有成绩。但后来很多东西看似简单,其实要做好它很不容易。

通过实践我深有感触,实习期虽然很短,却使我懂得了很多。不仅是进行了一次良好的校外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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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会计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从我踏进实习单位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将经历一段特殊的不平凡的并且充满收获的人生旅程,那旅程必定在我的生命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必定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绚烂多彩的回忆,必定会给我带来生命中无与伦比的财富。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我们大学期间的最后一门课程,不知不觉我们的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了,在这个时候,我们非常希望通过实践来检验自己掌握的知识的正确性。在这个时候,我来到圣鹿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这里进行我的毕业实习。

二、实习内容及过程

为了达到毕业实习的预期目的。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我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在整个的实习工程中,我总共做了以下的一些工作,同时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1.工作能力。在实习过程中,积极肯干,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胜任单位所交给我的工作,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多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贡献。

2.实习方式。在实习单位,师傅指导我的日常实习,以双重身份完成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向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

3.实习收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教学的实践任务。二是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三是在实习单位受到认可并促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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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工厂车间顶岗实习总结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踏上了期待已久的顶岗实习之路,当我坐上离开学校的的班车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将经历一段特殊的不平凡的并且收获的人生旅程,那旅程必定在我的生命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必定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绚烂多彩的回忆,并定会给我带来生命中无与伦比的财富。那时候对自己的未来希,希在那里能大展拳脚,实现自己的抱负。那时候想的是多么多么的好啊,直到此刻我才觉得我当时是那么的幼稚,不可能你刚出来什么都没有就让你做好的岗位。

是的,顶岗实习的生活是艰辛的挑战的。当我们来到实习点面对一间间产房和一条条流水线时,很多人后悔为什么当初选择了到海信科龙顶岗实习,但是我想说,这是我所预料到的,这也是我想要的,我知道人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中才能磨练出坚强的意志,我也知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认得道理,我自然还不是人上人,但是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渴成功,都渴自己有限的生命能创造出的价值,都渴为更多的人做出自己能做的一切,都渴在看来你的生命无可,我自然也比例外。我知道我的实习之路还刚刚开始,我要经历的还有很多。到啦海信科龙之后,尽管他们很就帮我们把食宿解决啦,但那里生活习惯和在湖南的时候相差太大,吃的很不习惯。对我们湖南人来说菜里面没有一点辣椒是吃不下的,因此在那里的时候开始一段时间都只是吃一点点饭,很快身材就“苗条”啦。

我的实习岗位被分配在总装车间箱发组,面对一台台发好泡的冰箱从自己流过,而我的工作就是和这些冰箱打交道。我在这里做的装冰箱的托板,是将托板固定在冰箱上,这个岗位说难也不难,就是要你记得哪种型号的冰箱用哪种托板,要不要带电容,是几微法的电容。要分清楚,不能弄错,不然会导致以后的环节出错,冰箱制冷时有可能电容会发爆炸。所以这个一定要很认真的做,不能粗心大意,害别人帮你善后。

带我的师傅是一个个中专生,开始时我觉得做这个很简单,不用学,一看就会,做是会做,不过不是最省力的方法,就那么做啦一天,做得很累,后来,我看师傅做看他做的很轻松很快,我就在想为什么

我不行呢,难到是我不如他,我知道我不是只是我不够虚心,不想学,看不起这个岗位,是我的态度,既然找到的根本原因,那就好解决啦。后来,仔细看师傅的动作,怎么最省力,怎么最舒服。并且不懂的地方虚心讨叫那些老员工。就这样到我正式独立上岗时,我也像我师傅那样独立上岗啦,并不用要人帮忙啦。

就这样一直到今年,我把我那条的岗位都学会啦,并且我自己也当师傅啦,而且是带三个徒弟,分别教他们不同的岗位该怎么做,开始当别人师傅时我觉得很好玩,终于不用自己做啦,可以徒弟来做啦,就这样想,所以当徒弟一来时,我就给他做啦,当时我是舒服啦,不过后来就不是那么的啦,我没有认真的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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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师范系中学顶岗实习总结

大一的时候就知道大三的上学期学校有顶岗实习活动,也知道这个机会对于我们师范生来说很难得,所以我毅然地选择了顶岗。不知道顶岗的生活会是怎样,学校怎么样,学生好不好管,会是收获满满还是不如不曾经历过,一切都充满疑惑。曾经问过师哥师姐,答案却是相差甚大,一切都是未知数。可转眼间,实习已接近尾声,中学是一个小社会,是大社会的一个缩影,顶岗实习是大学步入社会的一个缩影,是大学进入社会的一个过渡。在这为期半年的实习中,我们有最初的迷茫、紧张、陌生到现在的习惯、大方自然,工作、生活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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