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协动力伞考核标准

更新时间:2024-06-06 00:2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航协动力伞考核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动力伞运动的宣传,航空体育运动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喜爱,全国各地开展动力伞运动的单位和个人也越来越多。为了切实加强对动力伞运动的管理,确保飞行安全,促进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公平合理检验飞行学员的飞行水平,根据《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如下《动力伞学员考核标准》: 一、人员要求

参加考试的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2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

1.3经过教练指导完成二十小时、五十架次以上飞行训练和理论学习; 1.4持保险公司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5完整填写动力伞运动证书申请表,自备四张一寸浅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二、 考试场地及气象要求:

2.1考试场地平坦开阔,无扰乱气流,面积不小于150米乘100米;(用白灰水或可以固定的白布在着陆场设:间距10米和20米标志,用于考试评分;{见考场示意图})

2.2不影响起伞和起飞助跑;

2.3净空条件良好,起飞延长线上无影响起飞的障碍物; 2.4有起飞不顺利时保证安全着陆的备份距离;

2.5降落五边航线及延长线上净空条件良好,有能够保证复飞的备份距离; 2.6飞行区域无降水;

2.7飞行高度以下无云雾,水平能见度不小于一公里;

2.8地面风速不大于5米/秒,空中风速不大于7米/秒; 三、 飞行器材要求

3.1飞行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的有关规定; 3.2考试前做好飞行前油料等的各项准备和检查; 四、 飞行考试程序

4.1参加飞行考试的学员列队向考官报到,由考官宣布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 4.2准备考试的学员向考官报到“学员XXX请求飞行考试”待考官同意后,该学员开始做飞行前准备。

4.3检查伞具及动力机械,穿戴好服装,头盔;

4.4观察周围情况,确认螺旋桨周围五米内没有无关人员后启动发动机; 4.5在确认伞具和发动机正常后,伸手向考官示意请求起飞,得到考官绿旗放飞指令后方可起飞;

4.6所有考试科目完成后,到考官前报告飞行完毕,得到考官讲评认可后飞行考试完毕 ; 五、考试科目

5.1起飞:起飞方向不得左右偏差各15度,保证伞衣平稳上头,不产生左右摆动,起飞距离不超过50米,禁止做大角度上升起飞;(每人有三次起飞机会,三次起飞失败为不合格。)

5.2航线:动力伞爬升高度超过100米改平,开始走五边航线,转弯坡度不宜过大,航线轨迹清晰;

5.3水平8字飞行:高度50~100米,在30秒内完成水平8字飞行,要求不掉高度,轨迹圆滑;

5.4低空平飞:要求飞行员双脚离地面2米以下,平飞保持高度,飞行距离150米以上,航向偏差左右各不大于15度;

5.5复飞:以正常角度下滑准备着陆,收到考官复飞的口令后迅速完成复飞任务; 5.6着地复飞:完成正常着陆动作后,保持伞衣不落下,跟跑10米后再次起飞,方向偏离不得大于左右各15度,伞衣不落地;

5.7关车着陆:飞行高度100米以上,关闭发动机,按正常飞行航线降落在指定的区域内,框架和除脚以外的任何部位不得触地;

5.8连续盘旋:高度在150米左右,做连续单方向盘旋三周,要求平稳进入平稳改出;

5.9着陆:做一个完整的航线后,着陆在指定着陆区域内,着陆区范围为20米边长正方形,着陆区外降落不及格) 六、 飞行理论考试

6.1考官讲解考试内容和要求;

6.2学员拿到试题后首先填写姓名及单位; 6.3考试过程中要求独立完成,不得相互交流作弊;

6.4考试时间在一小时内完成,答完试题交卷后马上离开考场(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七、理论考试题库 法规条例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7.1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领导全国的飞行管制工作。 7.2组织和实施飞行,应当按照飞行预先准备、飞行直接准备、飞行实施和飞行讲评等阶段进行。

7.3飞行人员在飞行中,必须服从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和操作规程,正确处置空中情况。遇到特殊情况,民用航空器的机长,为保证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的安全,有权对民用航空器作出处置。

7.4空域通常划分为: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和空中危险区等。

7.5国家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目标上空,可以划设空中禁区、临时空中禁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任何航空器不得飞入空中禁区和临时空中禁区。 7.6位于航路、航线附近的军事要地、兵器试验场上空和航空兵部队、飞行院校等航空单位的机场飞行空域,可以划设空中限制区,未经飞行管制部门许可的航空器,不得飞入。

7.7位于机场、航路、航线附近的对空射击场或者发射场等,根据其射向、射高、范围,可以在上空划设空中危险区或者临时空中危险区,在规定时限内,禁止无关航空器飞入。

7.8国(边)境线至我方一侧10公里之间地带上空禁止划设临时飞行空域。 7.9临时飞行空域的划设,由申请使用空域的航空单位提出方案,经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划定,并通报有关单位。

7.10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获准飞出或者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航空器,实施飞出或者飞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飞行和各飞行管制区间的飞行,必须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批准;飞行管制区内飞行管制分区间的飞行,经负责该管制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飞行管制分区内的飞行,经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7.11组织与实施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申请。飞行申请的内容包括:任务性质、航空器型别、飞行范围、起止时间、飞行高度和飞行条件等。各航空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

《动力伞运动管理办法》部分

7.11动力伞运动俱乐部是开展动力伞运动训练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航空运动协会章程的规定; (2) 有符合本办法飞行条件规定的动力伞;

(3) 具有一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动力伞飞行教练。 (4) 开展动力伞飞行训练场地和保障条件。 7.12动力伞飞行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年满16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

(3) 完成动力伞教学训练大刚规定的训练内容和时间,经理论和飞行考试合格; (4) 持有中国航协频发的《动力伞飞行记录本》

7.13动力伞起飞场地条件:场地平坦、开阔、无紊乱气流,面积通常不小于150米×100 米。

7.14动力伞飞行对气象条件要求:飞行区域无降水 ,能见度不小于1公里,地面风速不大于5米/秒,空中风速不大于7米/秒。

7.15动力伞飞行时,飞行员必须佩带头盔、穿坚固轻便的飞行鞋,配带对讲机、飞行仪表。

7.16未经批准,禁止动力伞在城市、人口稠密、和宽阔水域上空飞行。 飞行原理部分

7.17翼展与平均气动弦长之比称为展弦比。 7.18机翼翼弦与相对气流所夹的角叫做迎角。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ph6.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