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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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卫生局检查室反映。

附件:1.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2.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基本原则: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与时限

从2008年起,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医务人员医

德考评制度。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

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标准与方法

考评标准: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基本标准分80分做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具体考评标准见附件)。

考评方法: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实行医德考评档案计算机管理。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五、考评结果与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80?94分无一项扣10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3年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应当予以奖励。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省卫生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对部分考核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各市(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地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落实医德考评制度,负责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 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医德考评专门机构成员应当包括医院领导、医务、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工会等职能科室负责人。

(二)制订工作方案。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各单位可针对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所辖医

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要注重建立切实可行的考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附件2:甘肃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oh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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