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煤公司矿井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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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煤办字?2014?288号

关于印发《焦煤公司矿井救护队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焦煤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机关有关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加强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3?707号),进一步规范矿井专兼职救护队建设与管理,完善焦煤应急救援体系,促进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焦煤公司矿井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6月5日

焦煤公司矿井救护队管理办法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加强煤矿企

业兼职救护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13?707号),进一步规范矿井专兼职救护队建设与管理,完善焦煤集团应急救援体系,促进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特制定焦煤公司矿井救护队管理办法(试行)。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

(一)各生产矿井兼职救护队属于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和焦煤公司救护大队指导。

(二)矿井救护队队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从事矿井救护工作。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从事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兼职救护队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井骨干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兼职组成,配臵专职队长(科级)、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三)各矿井救护队机构编制和人员结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救护小队人员不少于9人。兼职救护队配臵不少于2个小队(其中1个小队以救护为主)。 二、职责与任务

(一)救护队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认真开展预防性检

查,熟悉矿井生产地区及巷道布臵、硐室分布,以及包括安全防护系统在内的安全生产系统等情况。参与员工岗前培训,宣传普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臵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能力。

(二)救护队配备与矿井生产调度室直通的电话或事故警报。救护队队员必须与所属救护队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接警后迅速归队开展救援。

(三)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四)救护队队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加强体质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工作需要,爱护救护仪器装备,切实维护保养好仪器装备,确保达到完好标准。

(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人数不得少于6人。 (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兼职救护队必须按照矿井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出动,积极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并协助专职救护队完成事故救援工作任务。

三、装备、设施及管理

(一)救护队应配备符合《矿山救护规程》要求的技术装备和训练器材。救护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安全规定。

(二)兼职救护队应有电话值班室、办公室、装备室、修理

室、氧气充填室和学习、训练、休息的场地和训练设施。

(三)实行救护仪器装备统一采购、集中维护检修制度。由救护大队负责,对矿井救护队申报仪器装备更新计划统计汇总,履行招标采购程序,严格新购仪器装备质量把关;加强各矿井救护队在用仪器装备的管理,定期培训指导,及时检查维护氧气呼吸器等主要救护装备,确保性能可靠,台台完好。 四、培训与训练

(一)救护队实行计划管理。必须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日程表,日常工作及训练有计划、有落实,认真完成训练和演习任务。

(二)救护队指战员必须按照“训练有素、救援有招、作风顽强、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相应的救护培训、再培训,取得资质证书,有计划地开展理论学习、体能训练、救援演练及救援技能竞赛,强化学习、训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高温浓烟演习训练,提升应急救援素质,适应救护工作需要。

(三)兼职救护队员(包括正副小队长)岗位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180学时);每年至少复训一次,时间不少于15天(6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矿井救援工作。兼职救护队员应协调好本职工作与救护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队员身体素质良好、救援技能过关。

(四)各救护队要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及考核情况。

五、应急救援

(一)各矿井救护队除负责本单位的事故救援外,积极做好外援的准备。焦煤公司所辖救护大队、中队、矿井专兼职队统归焦煤公司调度室调动,没有焦煤公司调度指令,不得随意对外接受应急救援任务。

(二)事故处理初期,事故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利用本单位救援队伍、医疗、物资和设备等资源。处理过程中,若救援力量不能满足需求时,前线抢险救援指挥部负责向焦煤公司请示调集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协助救援。 六、队伍管理

(一)各矿井是救护队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的深刻含义,重视救护队的建设,安排专项安全资金,用于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设备购臵、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兼职救护队员本职工作与救护工作之间的关系,应优先保证救护队伍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救护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检查、评比,评估应急处臵能力。按要求参加救护工作会议,定期总结汇报救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救护队应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和《焦煤公司兼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要求,建章立制,制定工作制度。特别要明确兼职救护人员的学习、训练、上岗值班、考核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救护队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检。

(四)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规定落实兼职救护队指战员的劳动保障,由焦煤公司拨付不少于300元/人〃月的兼职绩效考核工资,在二次分配和绩效工资中体现。各矿井要制定兼职救护队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成立以安全矿长牵头的考核机构,实行动态管理,逐月考核兑现。

(五)对在应急救援和安全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应急救援和安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2、在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中,对防止灾情扩大或减少伤亡和损失做出重大贡献的;

3、在救护工作中有创新、发明,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或推广新技术有显著成效的。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情节、造成后果的性质、损失大小,给予处分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时,应召不到、畏缩不前、临阵脱逃或者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

2、在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及处理各种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扩大的;

3、在事故救援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参与事故瞒报、谎报的。

七、考核

(一)救护大队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在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各专兼职救护队的帮扶指导与考核,履行对各救护队的业务指导与考核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救援技能竞赛。

(二)将专兼职救护队建设管理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范围。救护大队不定期动态抽查矿井救护队的标准化建设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督促“五定”整改,并提出追责处理意见,于月底前报送安监局,由安监局落实对责任人员的安全“双基”建设考核处罚或追责处理。严重问题包括如下情形:

1、对救护队伍建设不重视,要求不严、训练松懈,没有按要求完成演习训练计划,或没有完成管理部门布臵的训练任务,导致队员素质低、技能差,队伍战斗力不符合要求的;

2、组织机构不健全,影响救护队资质或审验的; 3、氧气呼吸器、苏生器等主要装备仪器损坏、不及时补充的;

4、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不达标的;

5、缺员不及时补充,值班小队人员少于6人或出动时人员少于6人的;

6、救护队员不经培训(复训)合格,无证上岗的; (三)每季度,焦煤公司救护大队组织对专兼职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进行对标排序,并在月度救护

队长例会上通报。

八、信息管理

(一)救护队的信息管理实行年、季、月报制度和重大事件不定时上报制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检情况、季度报表、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年度工作计划应分别于当月月底、下季度第一个月月初、年底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救护大队。电子信箱:jiaozuozyh@163.com。

(二)救护队年、季报表经救护大队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及时报送公司安监局。

主办单位:安监局

抄送:焦煤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

焦煤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nu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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