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企职工群众监督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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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企职工群众监督机制建设

作者:樊君

来源:《经营者》2016年第13期

摘 要 职工民主监督也是企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监督制约的效果,决定着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国企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关节环节,如果监管缺失或不到位就容易产生廉洁风险,甚至滋生腐败。未来国企资产监督改善的方向不仅要提高监督机构的地位和授予法权,还要拓宽监督的渠道,建立各类监督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群众的监督意识。 关键词 职工群众监督 机制建设

当前,在国有企业中有党内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及职工监督等各种形式,可以说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齐全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一定的监督机制。国有企业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完善的“大监督”机制,如何有效建设职工群众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企业内部贪腐现象发生,这是完善现代化国企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课题。 一、职工群众监督的必要性

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是推进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我国国企现实情况看,领导干部一般党政“一肩挑”,党委委员身份排序与董事会、经理层行政序列基本一致,虽然中央、国资委层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权力腐败也起到了相应的积极效果,但是从近年来腐败案例分析看,内部监督还是缺失或者说效力低下的,在有限条件下扩大监督范围和扩展监督渠道不失为解决监督疲软的有效途径。客观原因是,企业的治理体系存在有待破解的天然屏障,党政“一肩挑”的结果是权力高度集中,纪委或审计监督同属党委及经理层管理,下级监督上级太远,近年来监事会融入公司经营的“大监督”体系建设对国企的预防腐败及风险防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客观上监事会与董事会结构上是制衡关系,但管理人员在行政上仍是双重领导,存在同级监督弱化。

职工群众监督是最基础、最广泛的监督形式。一方面,我们的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这让职工群众监督有着天生的“基因使命”,另一方面,董监高代表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身份,而职工群众是被聘用劳动方,二者形式上既对立又统一。职工群众监督的广泛性使得企业资产的支配者和管理者多了一层监督与制约,接受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可促进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开性和开放性,从而提高监督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推进职工群众监督机制建设 (一)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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