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更新时间:2023-07-29 10:05: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核心提示:自2005年第一批获得批准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走向市场,4年多来企业年金预期的“井喷”局面并没有出现。而对于专为企业年金而生的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的发展状况却是生死存亡,没有退路。

  企业年金的春天姗姗来迟。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为2525亿元,与此前预计的1万亿元相去甚远,

  主管机构众多,政策模糊,限制了企业建立年金的积极性,而“中国特色”国情更使国际上通行模式难以寻找空间。僧多粥少,价格战频现,高额前期投入令其入不敷出,39家年金管理机构正为生存而战,惨烈拼杀。

  一些机构眼观前途无望,逐渐淡出这一领域;另一些正用其他业务弥补企业年金的亏损希冀熬过冬天,而专为企业年金而生的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成为最艰难的生存者。

  “我们不知道多长时间能够盈利,因为至今没看到盈利点在哪里。”一养老保险公司人士如此慨叹。

  但4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7期《求是》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让众多年金公司看到了春天希望。

  1. 遥远的“蓝海”

  自2005年第一批获得批准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走向市场,4年多来企业年金预期的“井喷”局面并没有出现。

  4月16日,在博时基金举办的“2010年企业年金投资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透露,至2009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为2525亿元,2005~2009年的4年间,平均每年增加461亿元。

  这样的速度远低于此前2010年达到1万亿元的发展预期。同时,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仍在低比例徘徊,2009年,参加企业年金的参考人数约为1300万人,与2.2亿参加基本养老的人数相比仅为5%-6%.

  作为整个社保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市场曾经被称为一片“蓝海”。

  世界银行曾预测,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三大年金市场。

  世行对中国的预测并非没有依据,中国正高速进入老龄化社会。数字显示,2008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接近1.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按照国际公认标准,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
0%以上,就是老龄化社会。

  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社会需求似乎为企业年金赐予了丰厚土壤,但现实却令人沮丧。截至目前,建立企业年金的多为效益良好的大型国企,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对企业年金兴趣寥寥。

  一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管理层人士称,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超亿元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石化、石油、铁路、航空、邮政和电信等高收入行业或垄断行业,这些领域的国有大型企业占据了90%以上的企业年金基金。

  上述人士表示,建立企业年金的首要条件是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并希望通过这一方式进行员工福利安排,给员工归属感,留住优秀员工。中小企业本来意识较弱,又无雄厚的实力,更因当前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不合理而观望。

  企业年金设立流程长期而复杂。按照规定,设立企业年金,要先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报备,在取得方案复函后,选择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签署合同,再由受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并取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

  一位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型企业负责人说,报备审批时限按规定为20个工作日,但往往会被无限期拖延。

  2. 市场争夺战

  在既定资源投入下,规模越大越有可能站稳脚跟,于是,蓝海变成了红海,价格战的序幕拉开。

  企业年金市场的另类行情让数量众多的年金管理机构陷入被动。业务扩张的速度远低于预期,激烈竞争则导致了管理费率大幅度下滑,年金管理变成了典型的高投入低产出行业。

  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领域能像企业年金这样,将所有的金融行业一网打尽,银行、保险、基金、券商、信托公司均参与到年金市场的争夺战。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全表示,企业年金市场当下最大的问题是供需失衡,供给方的火拼场面与需求方的反应冷淡形成极大的反差。

  从年金的供给方来看,劳社部于2005年和2007年先后两批发放企业年金管理资格,到目前为止,年金领域共拥有各类金融机构39家。其中,专业养老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4家,寿险公司2家,基金公司12家,证券公司2家,信托公司4家,银行10家,累计发放各类资格61个。

  在企业年金刚刚启动的最初两年,各金融机构都为取得年金管理资格费尽心机。

  “取得资格不容易,取得资格后才发现真正的运作更不容易。”一年金管理机构负责人表示,“原来以为做企业年金考验的就是专业能力、系统建设、风控水平,做起来才发现,最关键的其实是营销能力
,是客户资源。”

  除了传统的上门沟通、制作方案、请客吃饭,目前企业年金拓展中最为时尚的做法是请客户上门到管理公司考察,包括考察受托、考察投资、考察账户、考察风控、考察队伍、考察软硬件等,这期间的差旅费用、方案制作费用等成本达到了金融行业营销中前所未有的高度。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的营销既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又涉及到财务支出,往往需要年金管理机构的最高层亲自出马,不同金融企业最高层在目标企业碰头的场面屡屡发生,企业年金的营销成为了“一把手与一把手的对话”。

  在既定资源投入下,规模越大越有可能站稳脚跟,于是,蓝海变成了红海,价格战的序幕拉开。

  美世咨询一专门负责养老业务的人士表示,在各机构管理人具体操作时,管理费用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企业规模等因素而有所调整,但是不得高于23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所规定的最高上限。目前,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各机构收取的企业年金管理费用大都远低于23号令规定的最高上限,相对于其运营成本,可谓杯水车薪。

  国内采取信托模式进行企业年金管理,该模式中涉及4个管理角色: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其收费标准主要依照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3号令)而定。该办法第八章明确提到: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分别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财产基金净值的0.2%、0.2%和1.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总经理赵卫星曾坦承,在以委托人为导向的年金市场,为了在大型项目的招投标中取胜,有些管理机构过度承诺低收费甚至零收费,万分之几的管理费非常普遍。

  四个角色组成的信托模式初衷是为了发挥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制度效应,按照23号令规定,受托人负责选择和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委托人为导向的市场中,虽然我们拥有受托人资格,但是一般客户在选择管理人的时候会对不同的资格管理人从头选到尾,受托人对其他管理人的选择一般没有太多发言权。”一位年金管理机构人士称。

  对此,另一年金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采用信托模式是正确的选择,但将资格分拆得过于细碎,无形抬高了建立企业年金的成本。并且收费结构不太合理,年金管理机构的营销费用没有列支的渠道。

  这位人士建议,最好能够设置初始费用,类似基金行业的认购费,用以支持年金高昂的营销成本,让机构分享制度性红利。

  管理
部门也注意到了企业年金领域的血拼场面。2009年3月,人社部下发《关于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的通知》指出,以零收费或低于成本的价格承诺向客户提供服务,以折扣、折让或管理费返还等形式变相降低收费标准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将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暂停接收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等措施,直至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取消企业年金管理资格。

  年金管理机构也以自律公约的方式进行自救。一年金管理机构人士透露,“各群组就各业务资格的收费底线进行了‘自律’,或者企业招标时入围投标的机构事先约定一个价格,基本是在劳社部规定的上限基础上打五折。”

  但无论是《通知》还是自律,都不具有强制性,争夺份额的冲动仍然占了上风,“逐渐开始有人违背,所谓的自律也就逐步瓦解。”上述人士称。

  2009年底人社部举办的企业年金会议上,设定管理费下限曾被明确提出,但至今未见规定出台。

  3. 养老保险公司困惑

  而对于专为企业年金而生的养老保险公司,企业年金的发展状况却是生死存亡,他们没有退路。

  高投入低产出现状,让一些银行、基金公司和信托年金管理机构逐渐淡出年金领域,把工作重心放到了其他业务条线上。“对他们来说,年金业务多半不是主营业务,公司业务条线众多,辗转腾挪的空间较大。”一业内人士称。

  自2004年以来,保险业先后成立了5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共18个企业获得了年金管理人资格,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710亿元,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660亿元。投资管理的企业年金占投资管理业务总量的45%,保险业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具有优势。

  但是,由于养老保险公司业务的专一性,企业年金市场的激烈竞争对其冲击则愈显巨大。原劳动社会保障部曾明确要求,养老保险公司要专注于企业年金业务。但与银行和证券、基金公司相比,虽然养老保险公司具有精算和人员、网点方面的优势,但劣势也很明显。

  自从劳社部在第二批资格授予中给予银行受托人资格以来,原有的银行与养老保险公司的合作格局被打破,银行不需要养老保险公司可以凑足一付牌,而养老保险公司因没有托管资格,离不开银行。

  同时,银行手握大量客户资源,即使短期亏损,也可通过其他业务条线弥补,因此短期内压力并不明显。

  曾经一度银行对设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呼声很高,终未获得劳社部批准,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证券、基金公司则属于所有年金管理机构中生存状态最好的群组。上述人士表示,“企业年金的营销时代,将逐渐过渡到资产
管理的时代,比拼的是投资管理能力,而那正是证券、基金公司的主业。”

  劳社部规定的投资管理费上限远高于其他企业年金管理的收费标准。投资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一般分为基础管理费和绩效管理费,后者高于前者,两者合计即使按上限打五折,也可以赚取不少管理费收入。

  以博时基金为例,已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签约及中标的企业年金客户超过320家,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作规模超过140亿元。博时基金已将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由两年前的战略业务逐渐变成主营业务之一。

  在连年的高投入低产出重压下,养老保险公司不得不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开始明显违背劳社部对养老保险公司专注企业年金的规定。

  本报记者获悉,成立最早的平安、太平养老保险公司都已将传统的保险业务调整为重要业务线,加大了对传统业务的投入和考核。

  太平养老内部人士透露,2009年,太平人寿的团险销售队伍和业务管理部门划拨到太平养老,下一步还将把精算等部门进行划拨。

  “现在太平养老还是以交叉销售的方式销售团险,保费仍计入太平人寿,但为了生存已经在经营团险业务上大下功夫。”这位人士说。

  平安养老则转身更早。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第一季度,平安养老保费收入13.16亿元,是2009年同期4.38亿元的3倍。平安养老一内部人士透露,去年平安养老所做的团险业务仍有部分放在平安人寿核算,今年会逐步全部划过来,因此2010年平安养老的保费收入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一高层人士称,“现在已经把很多精力放在团险上,只能什么创造价值做什么,这样既机动地解决了现有队伍的生存问题,又保持了应对潜在机会的张力。”

  用团体业务养企业年金成为养老保险公司的无奈选择,但熟悉保险业务的人都明白,在寿险公司的三大渠道中,团体业务本就属于盈利能力最弱的渠道,最困难的两部分业务被放到一起,养老保险公司面临的压力仍然巨大。

  在机构铺设上,平安养老的机构最多,共有35家分公司和127家中心支公司;太平养老设有8家分公司;国寿养老和泰康养老采取的都是在各地团险部门内设立年金中心的形式,而长江养老的主要精力则放在上海一地,仅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年金中心。

  知情人士称,机构铺设数量和方式不同,也就意味着不同的前期成本投入。目前国寿养老正打算在上海和江苏开设两家分公司,泰康养老则在北京和上海设分公司,因为有的企业不认可年金中心,认为这不是正式批设的机构。

  获批资格的不同也导致了不同的价值创
造能力。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和长江养老都同时具备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而泰康养老和国寿养老则仅具备受托人资格,把投资管理人资格放在了系统内的资产管理公司。

  一家养老保险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如证券、基金公司依靠投资管理费获得了较好的生存空间一样,该公司内专门做大型战略客户企业年金的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部门已经实现盈利,但完全是靠投资实现的。

  “如果不做投资管理人,仅做受托人,实现盈利的希望非常渺茫。”该人士称。

  国寿养老内部人士表示,国寿集团已计划将国寿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人资格转到国寿养老名下,以强化后者的拓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2007年1月成立的国寿养老保险公司在第二批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虽进场较晚,却显示出强大的业务拓展能力。并且作为所有养老保险公司中唯一的国有公司,国寿养老在与央企谈判时占尽先机。

  至今年第一季度,国寿养老受托管理资产175.97亿元,与平安养老的差距缩小为48.6亿元,去年同期二者的差距为86.7亿元。

  但国寿养老没有建立自己的团队,而是利用国寿股份的团险队伍开拓企业年金市场。早年以团险起家的国寿股份所拥有的销售人员远超过其他几家寿险公司,而在市场拓展初期,其激励措施也明显强于同业。知情人士透露,“其他养老保险公司一般都按收取的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支付业务员佣金,而国寿则按年金规模支付,在管理费长期打折的情况下,相同业务国寿业务员拿到的佣金将可能是其他养老保险公司的数倍。”

  4. 呼吁政策破冰

  最核心的是企业年金缴费的税前列支比例,而各主管部门的政策却至今难以统一。

  年金管理机构艰难求存,与政策密切相关,这涉及多个主管部门,除了人社部,还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资委等。

  2004年1月,原劳社部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号,俗称“20号令”) ,规定“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约等于8.33%)。

  此后国资委发[2005]135号《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央企的税前列支比例做出了规定,称“中央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企业缴费列入成本的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4%.”

  而2008年3月,《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文,俗称“34号文”)对企业年金的税优政策进行了全国统一,要求“各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要统一按照工资总额4%的比例进行税前列支”。

  2009年6月,国税总局又下发《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
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可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可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无论是国资委、财政部还是国税总局,其规定都远低于劳社部最早规定的8.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内部人士称,与企业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年金相关的税收政策由于不同的政府部门从不同角度考虑存在不一致,人社部正在与财政部、国税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将逐步考虑统一的年金税优政策。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限额偏低,难以发挥激励作用,目前已有众多省市发布了本地区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5%的限额甚至低于部分省市现行标准,难以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今年的两会表示,加拿大和法国企业年金税前列支分别为18%和22%,国内按照职工工资的5%列支,制约企业设立年金的积极性。

  而针对个人缴费部分,一直被业内广泛呼吁的EET模式(即企业年金缴费和投资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征税)却千呼万唤不出来。

  2009年12月,国税总局下发694号文《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业内引起极大震动。

  694号文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国税总局的这一规定在2009年底将企业年金带入了另一个低迷期。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针对上海中小企业年金市场的调研显示,国税总局颁布694号文后,由于税优体现不明显,有9%的中小企业停止企业年金的缴费、30%正在考虑停止缴费、30%考虑降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30%考虑采取其他模式。

  从国际经验看,美国、加拿大及大多数欧盟成员国都采取EET模式,在该模式下,对企业的缴费部分或全部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允许在一定比例内递延或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鼓励企业和职工进行缴费,并调动他们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与其他税收模式比较,EET模式的优惠幅度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税收优惠对企业年金发展的引擎作用,该模式目前已成为国际上企业年金税收模式的主流。在694好文出台前,国内大部分学者、业内人士以及企业都主张采用
EET模式,提高税收优惠幅度,加快企业年金制度的建设速度。

  一位长期从事企业年金研究的人士表示,“规定之所以没有在个人退休领取年金环节扣缴税款,主要是基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

  国税总局在下发694号文时曾做出解释,对企业年金在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

企业年金期待政策破冰 养老保险公司生存困惑

得税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多年实行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对个人的退休金是征税的,税务机关不仅具有完备的个人收入信息和健全的征管机制,而且具有全国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国内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项税制,且对退休工资或退休金予以免税,不具备将企业年金递延至个人退休领取环节征税的基本条件。

  “如果在年金领取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则税务机关必须在企业建立年金后的数十年随时监控年金的运行,且保存数十年的个人信息,从目前看,税务机关还不具备这方面的征管能力。”该人士称。

  除了税收政策,被讨论多时的中小企业集合年金计划管理办法也迟迟未现身。

  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是指由受托人发起设立的,能为多个委托人提供集中统一的基金管理和服务的年金计划。与一般的企业年金计划不同,集合计划针对的客户群主要是中小企业,能够降低其参与企业年金的成本,通过集合运作提供基金受益。

  工商银行副行长李晓鹏呼吁,现在中小企业的企业年金业务需求很大,但是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成本问题。

  原因在于,企业年金的成本跟规模有一定关系,不管企业大小做一笔就要交一笔的钱,这种费用小企业承担不了,或者小企业承担的比例要高于大企业,所以现在中小企业办理年金的需求无法发掘出来。

  多家年金管理机构已经自行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集合计划产品,但因没有正式获批而不能直接进行股票投资,只能投资偏股型基金,收益水平相应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下一步的企业年金开拓。

  陈良在4月中旬的企业年金研讨会上表示,政府
部门计划修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指引和研究建立企业年金市场评价体系,“今后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力度会加大,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年金管理机构已经进行了大规模的资源投入,在低迷中徘徊5年后,正焦急等待企业年金的春天。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lfm.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