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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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亚超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YC/QP-8301 修订版次 修订页次 A0 全部 修订人/日期 陈猛/2015-1-16 审批人/日期 苏州亚超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本/次 A/0 生效日期 YC/QP-8301 页次 1 OF 2 2015-1-18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辅料、外协件、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员和品检员和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 3.2 生产车间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2 采购负责对进料中的不合格品联系供方处置和改善; 3.4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置的验证和特采的审核; 3.5 总经理负责不合格品特采的批准。 4 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a) 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使用的不合格。 4.2 进料检验不合格品的标识和处理 4.2.1 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可采用退货、挑选、特采等。 4.2.2 如检验后判定为“退货”,则由仓库开出“退货单”实施退货。如属重大不合格,则,由采购部开出的“异常处理单”反馈供应商及时纠正,如属客供物料,则由业务反馈客户处置。 4.2.3 采购物料如验收不合格但物料使用时不影响随后产品或最终产品的质量,可以申请特采,执行《供方管理和采购控制程序》,并由品检员在产品上注明“特采”。同时使用部门需对此批物料严格跟踪控制。 4.3 制程、成品检验及库存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处理 4.3.1 制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可采用返工、报废等。 4.3.2 制程、成品检验及库存中发现不合格零部件、半成品、成品应明显标识,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确定处置方式。参照《制程及检验控制程序》。 4.3.3 制程、成品检验及库存中出现数量较多或属严重、批次性不合格品应参照《制程及检验控制程序》,予以明显标识,同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执行《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 4.4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顾客投诉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问题对待,品质部应组织苏州亚超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版本/次 A/0 生效日期 YC/QP-8301 页次 2 OF 2 2015-1-18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有关规定;业务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合理要求。 4.5 不合格品经返工或返修后应再次进行检验或确认。 4.6 进料验收、制程中或库存产品检验状态不明确的应进行再确认和重新标识。 5 相关文件 5.1 供方管理和采购控制程序 5.2 制程及检验控制程序 5.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 入库单 YC/QR-7431 6.2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YC/QR-8301 6.3 异常处理单 YC/QR-8302 6.4 特采申请单 YC/QR-7432 6.5 退货单 YC/QR-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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