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更新时间:2023-09-01 01:0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 第九章光结局和夜结局推荐度:
- 相关推荐
第九章 房产税法 、城镇土地 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含义
以房屋为课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 收入为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属于财 产税中 的个别 财产税 --- 单项 财产税 (房屋)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不涉及农村)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三、房产税的课税对象
房产:即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遮风避语,可 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 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 套设施,也属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 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税。
四、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国务院批准) 县城 建制镇(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工矿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五、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 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 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 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5.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按 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的规定。
六、计税依据----从价计征
1. 按计税余值计税----经营自用房屋---原值 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2. 按租金收入计税----出租房屋
计税方 计税依据 法
税率
计税公式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 损耗后的余值;原值明显不合 年税率 理的应予评估;没有原值的由 1.2% 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 的价值核定租金收入(包括实物收入和货 币收入);以劳务或其他形式 抵付房租收入的,按当地同类 房产租金水平确定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 房
应纳税额=应税房 产原值×(1-扣 除比例)×1.2% (这样计算出的 是年税额)
12%
从租
应纳税额=租金收 入×12%或4%
4%
需要注意的特殊问题
以房产联营投资: (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 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联营企业为纳 税人); (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 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 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 入计征房产税。
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 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中央空调、电气及智 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 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 产税。
(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 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 应设施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 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 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 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 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七、税率---比例税率1. 计税余值---1.2% 2. 租金收入---12% 3.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 暂减按4%征收
个人出租住房有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 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 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 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 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八、税额计算
分别计算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2% 房产余值=原值-10%~30%的费用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额×12%
举例
某企业2010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 4000万元,6月底办理移交手续,将原值200 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 给某商场存放货物,7月1日起计租租期1年, 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8月10日对委托施工 单位建设的生产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 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4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 (房产余值扣除比例20%)
例题解答
(1)(4000-200)×(1-20%)×1.5%=36.48 万元 (2)200×(1-20%)×1.5%×1/2=0.96万元 (3)500×(1-20%)×1.5%×4/12=1.6万元 (4)1.5×6×12%=1.08万元
九、减免税优惠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但对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 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全 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本身业务范围 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于其所属的附属 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单位公务、业务的 用房,应照章纳税。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但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 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 照相馆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 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 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 税房产,应照章纳税。 (五)央行(含外管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 产。 (六)经财政部批准
免税的其他房产。
正在阅读:
汉钟螺杆制冷压缩机说明书09-04
2011年全国各地100份中考数学试卷分类汇编第10章平面直角坐标系与坐标(含答案)09-26
证券交易新空间一书中的精华包含所有源码10-08
2020年执行力培训活动心得体会范文三篇09-10
农业科学研究野外观测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图文10-07
北师大版三年级数学上册《买矿泉水》“五步尝试教学”学案03-14
论文翻译——超表面理论及应用05-30
- exercise2
- 铅锌矿详查地质设计 - 图文
-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堆肥系统设计方案
- 陈明珠开题报告
- 化工原理精选例题
- 政府形象宣传册营销案例
- 小学一至三年级语文阅读专项练习题
- 2014.民诉 期末考试 复习题
- 巅峰智业 - 做好顶层设计对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
- (三起)冀教版三年级英语上册Unit4 Lesson24练习题及答案
- 2017年实心轮胎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目录)
- 基于GIS的农用地定级技术研究定稿
- 2017-2022年中国医疗保健市场调查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目录) - 图文
- 作业
- OFDM技术仿真(MATLAB代码) - 图文
- Android工程师笔试题及答案
- 生命密码联合密码
-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机械基础》模拟试题
- 选课走班实施方案
- 税法
- 耕地
- 土地使用
- 占用
- 城镇
- 房产
- 脱硫BOT合同范本 2
- 拼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 NOK油封标准
- 中考化学选择题专题分类汇总
- 国家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可行性分析报告
- 2016中考·思品(人教)第一部分 教材知识梳理(八下)课时10 我们
- 公开课《这片土地是神圣的》说课稿听课笔记评课记录
- 人体解剖学章节练习题及答案
- 交流变频多联机和直流变频多联机的原理
- be动词、变复数、否定句、一般疑问句练习、单数变复数、人称代词的用法及练习题
- 生物化学第七章 生物氧化
- 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口落户申请表
- 银联卡跨行业务地区代码标准(2016年3月版)..
-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 感受家乡新变化主题班会总结
- 拟投入材料试验仪器和质检设备表
- 九年级数学下册 28.1 锐角三角函数专题训练新人教版 精
- 云南师大附中2016届高考适应性月考卷一模理科综合试卷(Word版,含答案)
- 就业指导之职业生涯规划
- 2012年高考地理专题复习第8单元-人类与地理环境的协调发展-地理-新课标-湖南教育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