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2010版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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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为统一铁路工程概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1.0.2本规则适用于铁路工程设计阶段编制概预算和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现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铁建设〔2010〕223号,房屋工程除外)配套使用。 1.0.3 除执行现行铁路工程预算定额和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1.0.4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单位: 1.以体积计算的子目——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子目——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子目——米或公里(m或km)。 4.以重量计算的子目——公斤或吨(kg或t)。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子目——台、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 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有效位数应按以下规定取定: (1)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平方米”、“米”的取2位,第3位4舍5入。

(2)计量单位为“公里”的,轨道工程取5位,第6位4舍5入;其他工程取3位,第4位4舍5入。

(3)计量单位为“吨”的取3位,第4位4舍5入。

(4)计量单位为“个、处、孔、组、座”或其他可以明示的自然计量单位和“公斤”的一般可取整,小数点后第1位4舍5入。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共性计量规则

2.1.1岩土施工工程分级见表1。

表1 岩土施工工程分级

注:1.软土(软黏性土、淤泥质土、淤泥、泥炭质土、泥炭)的施工工程分级,一般可定为Ⅱ级;多年冻土一般 可定为Ⅳ级。

2.表中所列岩石均按完整结构岩体考虑,若岩体极破碎、节理很发育或强风化时,其等级应按表对应岩石的 等级降低一个等级。 2.1.2土石方数量以体积计算时,开挖与运输数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筑数量以压(夯)实后体积计算。土石方体积如需换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可按表2系数换算。

表2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

2.1.3平整场地指厚度在±0.3m及以内的原地面挖填及找平、压实等。挖填土方厚度超过±0.3m时,按土石方挖填数量计算。

2.1.4平整场地数量按设计平整场地面积计算。 2.1.5沟槽、基坑开挖、回填

2.1.5.1沟槽、基坑开挖数量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筑数量以压实体积计算。

2.1.5.2当在天然土层上挖沟槽、基坑,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计算挖沟槽、基坑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坡度见表3。

2.除另有规定外,其他构筑物基础所需工作面宽度见表4。

2.1.5.6挖管道沟槽,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管道外径加0.6m计算。计算管道沟土石方开挖数量时,除另有规定外,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石方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开挖体积的2.5%计算。

2.1.5.7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设计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0.1m,双面加0.2m计算。除另有规定外,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2.1.5.8沟槽、基坑开挖的工程量,放坡开挖的按规定的放坡系数及预留台阶后的沟槽、基坑设计容积计算,支护开挖的按支护外围面积乘沟槽、基坑深度计算。除另有规定外,沟槽、基坑深度是指设计图示沟槽、基坑中心地面或开挖面标高至沟槽、基坑底面标高的深度。 2.1.5.9沟槽、基坑回填的工程量按设计开挖体积扣除回填面标高以下构筑物(含基础及垫层等)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槽回填的工程量,管径500mm以上的,按开挖体积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计算;管径500mm及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借方回填的数量应通过换算系数计算。

2.1.6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2.1.7土(石)方运距,挖方区重心至填方或堆方区重心之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2.1.8汽车运输,运距按1km进级,不足1km者按1km计;轻轨斗(平)车、铲运机运输,运距按100m进级,不足100m者按100m计;翻斗车运输,运距按200m进级,不足200m

者按200m计;其余运输方式按10m进级,不足10m者按10m计。

2.1.9砌体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体积计算,除另有规定外,不扣除预留孔洞、预埋件的体积。勾缝、抹面按设计砌体表面勾缝、抹面的面积计算。

2.1.10混凝土的体积,按混凝土设计尺寸以实体体积计算,除另有规定外,不扣除混凝土中钢筋(钢丝、钢绞线)、预埋件和预留压浆孔道等所占的体积。

2.1.11非预应力钢筋的重量按钢筋设计长度(应含架立钢筋、定位钢筋和搭接钢筋)乘理论单位重量计算。不得将焊接料、绑扎料、接头套筒、垫块等材料计入工程数量。

2.1.12预应力钢筋(钢丝、钢绞线)的重量按设计图示结构物内的长度或两端锚具之间的预应力筋长度乘理论单位重量计算。不得将张拉等施工所需的预留长度部分和锚具、管道、锚板及联结钢板、封锚、捆扎、焊接材料等计入工程数量。

2.1.13钢结构的重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含焊接材料、下脚料、缠包料和垫衬物、涂装料等的重量。

2.1.14复合地基处理桩(包括石灰桩、碎石桩、搅拌桩、旋喷桩、砂桩、CFG桩等),其桩身体积按设计桩长×设计桩截面积计算,其桩长按设计桩顶至桩底的长度计算。 2.1.15钢筋混凝土管桩的数量按设计图示桩顶至桩底的长度计算。 2.1.16各类桩基如需试桩,按设计文件要求计入工程数量。

2.1.17桩帽(板)混凝土按设计体积计算,桩帽(板)钢筋按设计重量计算。

2.1.18工程量以面积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其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各类井和1m2及以下的构筑物所占的面积。

2.1.19工程量以长度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按设计图示中心线的长度计算,不扣除接头、检查井等所占的长度。

2.1.20各种光缆、电缆、导线敷设(架设)的工程量,按设计长度计算,并将附加长度计入工程量。附加长度包括垂度、弛度、预留长度等。

2.1.21除另有规定外,工地设场预制的小型构件,其运输及操作损耗,素混凝土构件按2%、钢筋混凝土构件按1%计算,计入工程数量。

2.1.22除另有规定外,拆除数量的计算执行所对应的新建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2.2.1.2路堑开挖按照设计开挖线计算土石方数量。

2.2.1.3光面(预裂)爆破数量按设计边坡面积计算。 2.2.1.4路堤填筑按照设计填筑线计算土石方数量,护道土石方、需要预留的沉降数量计入填方数量。

2.2.1.5清除表土及原地面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按设计确定的数量计算,并纳入到路基填方数量内。清除表土厚度及原地面压实沉落量应根据具体情况由设计确定。

2.2.2路基防护及加固工程

2.2.2.1全坡面护坡、护墙其挖基数量仅计算原地面(或路基面)线以下部分;骨架护坡挖基需另计在坡面开挖沟槽的数量。

2.2.2.2砂浆锚杆按设计锚杆长度计算。

2.2.2.3喷射混凝土按喷射面积乘设计厚度以混凝土体积计算。 2.2.2.4沙漠路基防护

1.铺卵石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 2.栽草方格按设计外围面积计算。 3.铺黏土按设计实体体积计算。

4.树条沙障、刺铁丝网按设计长度计算。 2.2.2.5地基处理

1.插塑料排水板按设计长度计算。

2.钻孔按不同地层的设计钻孔长度计算。压浆按设计压浆体积计算。 3.强夯加固地基分夯击能及夯击编数按设计夯击面积计算。 4.地基垫层按设计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2.2.2.6铺设土工材料

1.铺设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等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计算,工艺要求的搭接和回折部分不另计,但特殊设计需要回折的,回折部分另行计算并纳入工程数量中。 2.路基边坡斜铺土工网垫按照设计铺设面积计算,定额中已经包括了撒播草籽。 3.透水软管按设计软管敷设长度计算。 2.2.2.7填筑砂石等按设计填筑体积计算。 2.2.2.8铺设排水管道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2.2.3路基支挡结构工程 2.2.3.1锚杆挡土墙

1.锚杆、锚索制安按所需主材(钢筋或钢绞线)重量计算,附件重量不得计入。其计算长度是设计有效长度,按规定应留的外露部分及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均已计入定额。

2.钻孔及压浆应区分土石质按设计钻孔长度计算。 3.锚墩、承压板制安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2.3.2加筋土挡墙

1.编织带拉筋按设计拉筋长度计算。

2.钢塑复合带拉筋按设计拉筋带重量计算。 2.2.3.3挡土墙栏杆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2.3.4防水层、伸缩缝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2.2.3.5抗滑桩孔深是指设计开挖面中心标高至桩底标高的长度,开挖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断面积乘以设计孔深计算。

2.2.3.6桩身混凝土数量按桩顶至桩底的长度乘以设计桩断面积计算,不包括护壁混凝土的数量。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实体体积另计。 2.2.4其他

2.2.4.1路堤填筑压实应区分铁路等级或设计速度按设计压实后体积计算。

2.2.4.2过渡段填筑压实应区分路桥、路涵、路堤与硬质岩路堑过渡段,按设计压实后体积计算。

2.2.4.3级配碎石拌制按设计压实后体积计算。

2.2.4.4沉降板、位移桩按设计观测断面数量以“个”计算。

2.2.4.5洒水按设计要求以洒水重量计算。

2.2.4.6在斜坡上挖台阶按设计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2.4.7路拱、路面、底面、边坡修整按设计修整面积计算。 2.2.4.8割草、挖竹根按设计外围面积计算。 2.2.4.9挖树根按树的数量以“棵”计算。

2.2.4.10喷播植草、喷混植生、栽植露地花卉、花坛内应季花草、铺草皮、撒草籽、铺设植生袋和花卉、草皮养管按设计外围面积计算。 2.2.4.11栽植香根草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2.2.4.12穴植容器苗按设计数量以“穴”计算。

2.2.4.13灌木、乔木栽植、养护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2.2.4.14绿篱栽植及养管分单双排按设计栽植长度计算。 2.2.4.15栽植攀援植物按设计数量以“株”计算。 2.2.4.16换填种植土按设计换填体积计算。

2.3桥涵工程

2.3.1桥梁长度

梁式桥按桥台(挡砟)前墙之间的长度计算;拱桥按拱上侧墙与桥台侧墙间两伸缩缝外端之间的长度计算;框架式桥按框架顺跨度方向外侧间的长度。涵洞长度系指设计图示进出口帽石外边缘之间中心线长度。 2.3.2第一章 下部工程 2.3.2.1第一节 挖基及抽水

1.挡土板支护工程量按所支挡的基坑开挖数量计算。

2.基坑深度一般按坑的原地面中心标高、路堑地段按路基成形断面路肩设计标高至坑底的标高计算。

3.井点降水使用费的计算,以50根井点管为一套,不足50根的按一套计。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日历天数计算,24小时为一天。

4.无砂混凝土管井应区分不同管径按设计管井长度计算。与无砂混凝土管井配套的水泵台班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日历天数计算,24小时为一天,每天每台水泵计3个台班。不足8小时的,按1个台班计算。 5.基坑抽水应区分不同出水量,按地下水位以下的湿处开挖数量计算。已含开挖、基础浇(砌)筑及至混凝土终凝期间的抽水。

6.抽静水定额仅适用于排除水塘、水坑等的积水。工程量按设计抽水量计算。 2.3.2.2第二节 围堰及筑岛 1.土坝、土袋围堰 (1)围堰堰顶宽度按2.0m计算,长度按围堰中心长度,高度按设计施工水位加0.5m~1.0m计算。

(2)围堰填筑坡度,土坝围堰按外侧1:2、内侧1:1计算,土袋围堰按外侧1:1、内侧1:0.5计算。

(3)堰底内侧坡脚距基坑顶缘距离按1m计算。 (4)围堰内填心数量,按设计填筑数量计算。 2.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计算。

3.钢围堰制作、拼装按设计的围堰身重量计算,不包括工作平台的重量。

4.拼装船组拼拆除按设计使用次数计算。 5.下沉设备制安拆按设计使用墩数计算。 6.钢围堰浮运按设计确定所需的浮运重量计算。

7.双壁钢围堰在水中下沉的工程量按围堰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施工设计水位至原河床面中心标高的高度计算。

8.双壁钢围堰在覆盖层下沉的工程量按围堰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河床面中心标高至围堰刃脚基底中心标高的高度计算。

9.钢围堰拆除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拆除数量计算。

10.双壁钢围堰基底清理的工程量按围堰刃脚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计算。 11.钢围堰内抽水按设计所需抽水量计算。 12.浮箱组拼拆除按设计所需的只数计算。 2.3.2.3第三节 定位船、导向船及锚碇设备

1.定位船舱面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所需数量以“艘”计算。 2.导向船舱面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墩数计算。 3.联接梁按施工组织设计使用重量计算。 4.锚碇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锚的数量计算。 2.3.2.4第四节 钻孔桩及挖孔桩 1. 钻孔地层分类见表6。

2.钻孔桩孔深是指护筒顶标高至桩底设计标高的深度。钻孔数量按不同地层的设计钻孔长度计算。钻孔长度,陆上以地面标高、水上以河床面标高、筑岛施工以筑岛平面标高、路堑地段以路基设计成形断面路肩标高至桩底设计标高的长度计算。

3.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桩顶至桩底的长度)加1m乘以设计桩径断面积计算,不得将扩孔因素计入工程量。

4.水中钻孔工作平台的工程量,一般钻孔工作平台按承台面尺寸每边各加2.5m计算面积,钢围堰钻孔工作平台按围堰外缘尺寸每边加1m计算面积。

5.钢护筒和钢导向护筒的工程量按设计重量计算,包括加劲肋及连接部件的重量,不包括固定架的重量。当设计确定有困难时,可参考表7所列计算。当设计桩径介于表列桩径之间时,采用内插法计算。

6.钻孔用泥浆和钻渣外运工程量按钻孔体积计算,计算公式为: V =0.25πD2H (m3) 式中: D—设计桩径(m); H—钻孔深度(m)。 7.声测管数量按设计所需钢管重量计算。

8.挖孔桩孔深是指设计开挖面中心标高至桩底标高的深度,开挖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断面积乘以设计孔深计算。

9.挖孔桩桩身混凝土工程量按承台底至桩底的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断面积计算,不包括护壁混凝土数量。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实体体积计算,木护壁按设计孔壁面积计算。 10.挖孔抽水按设计地下水位以下的开挖体积计算。 2.3.2.5第五节 钢筋混凝土方桩与管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与沉入的工程量按承台底至桩尖的长度乘以桩断面积计算。桩靴按设计重量计算。方桩接头按设计接头个数计算。

2.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工程量按承台底至桩尖的长度计算。 3.钢管桩制作的工程量按设计重量计算。

4.钢管桩沉入的工程量按承台底至桩尖的长度计算。

5.船上打桩工作平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打桩船数量计算。 2.3.2.6第六节 管柱

1.管柱下沉定额中未含管柱的数量。预制管柱的工程量按承台底至柱底的长度计算。钢桩靴按设计重量计算。

2.管柱下沉的工程量按设计的入土深度计算。 3.管柱及钻孔内清孔洗壁按设计管柱根数计算。

2.3.2.7第七节 沉井

1.沉井支撑垫木铺拆按沉井刃脚周长计算。 2.沉井土模制作按设计的土模实体体积计算。

3.沉井陆上下沉的工程量按沉井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原地面或筑岛平面中心标高至沉井刃脚基底中心标高的高度计算。

4.浮运钢沉井在水中下沉的工程量按钢沉井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设计施工水位至原河床面中心标高的深度计算。

5.浮运钢沉井在覆盖层下沉的工程量按钢沉井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河床面至沉井刃脚

基底中心标高的高度计算。

6.沉井基底清理的工程量按沉井刃脚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计算。 7.沉井内壁管路制安拆工程量按沉井混凝土实体体积计算。 8.沉井外管路制安拆

(1)泥浆、风水干管路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2)泥浆管路及地表围圈、空气幕管路、钢沉井打气管路按设计所使用墩数计算。 (3)沉井射水吸泥管路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9.拌泥浆工作台按设计座数计算。 2.3.2.8第八节 墩台

1.混凝土冷却管制安按设计管道重量计算。

2.劲性钢骨架的工程量按设计钢结构重量计算,不包括钢筋的重量。 2.3.3第二章 上部工程 2.3.3.1拱桥

1.钢拱架安拆按设计所需钢材重量计算。 2.木拱架按设计所需木材体积计算。

2.3.3.2梁体内预埋钢件按设计钢件重量计算。 2.3.3.3架设T梁

1.架设铁路桥T梁按设计数量以“单线孔”计算。 2.架设公路桥T梁按设计数量以“片”计算。

3.架桥机安拆、调试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次数计算。 4.桥头线路加固按设计桥梁座数计算。 2.3.3.4架设钢梁

1.架设简支钢板梁按设计数量以“单线孔”计算。 2.架设钢桁梁按设计杆件和节点板的重量计算,不包括附属钢结构、检修设备走行轨和支座、高强度螺栓的重量。

3.钢桁梁架设用上下滑道按设计滑道长度计算。

4.钢桁梁纵移、横移按设计钢梁重量与移动距离之乘积以“tm”计算。 5.钢桁梁就位按设计孔数计算。

6.浮箱压重安拆按设计压重与次数之乘积以“t次”计算。 7.钢桁梁拼装脚手架制安拆按设计脚手架杆件重量计算。 8.临时走道制铺拆按设计走道长度计算。

9.吊索塔架制安拆按设计塔架杆件重量计算,吊索塔架卸载与走行按钢梁孔数计算。 10.安全网安拆按沿桥梁的长度计算。 11.钢梁面漆按钢梁构件的重量计算。 2.3.3.5钢管拱

1.钢管拱按设计重量计算,不包括支座和钢管拱内混凝土的重量。 2.系杆按设计重量计算,不包括锚具、保护层(套)的重量。 2.3.3.6斜拉桥

1.斜拉索的工程量按设计斜拉索重量计算。不包括锚具、锚板、锚箱、防腐料、缠包带的重量。

2.斜拉索张拉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每根索为一根次。

3.斜拉索调索的工程量按设计要求计算,每根调整一次算一次。 4.斜拉桥钢梁的工程量按设计杆件和节点板的重量计算,包括锚箱重量,不包括附属钢结构、检修设备走行轨和支座、高强度螺栓的重量。

2.3.3.7支座

1.简支梁金属支座、板式橡胶支座按设计简支梁单线孔数计算。 2.盆式橡胶支座按设计支座个数计算。 3.钢桁梁金属支座按设计的支座重量计算。 2.3.3.8桥面 1.铁路桥面

(1)钢筋混凝土栏杆安装按设计栏杆双侧长度计算。 (2)铁路桥面防护网按设计网面面积计算。

(3)桥上电缆槽、明桥面风水管路按设计桥长计算。 (4)护轮轨按设计铺设长度计算,不包括弯轨和梭头的长度。弯轨和梭头按桥梁座数计算。 (5)梁端伸缩缝按横向设计敷设长度计算。 2.公路桥面

(1)人行道栏杆按设计栏杆单侧长度计算。

(2)梳形板按设计的铸钢梳形板及与之连接的钢料重量之和计算。 (3)氯丁橡胶条按设计敷设长度计算。 (4)毛勒按设计重量计算。

(5)沥青路面按设计表面积计算。

(6)桥面排水管路按自公路面至钢梁底的设计直线长度计算。 3.桥上设施

(1)围栏、吊篮支架、栏杆、检查梯、铁蹬、护栅按设计金属构件重量计算。

(2)桥梁拼装式检查工具按设计套数计算,固定设备按桥梁孔数计算,悬吊式检查设施按设计套数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梁检查车轨道按设计长度计算。 (4)通信、信号、电力支架按设计套数计算。

(5)T梁防震落梁挡块钢材数量按设计钢材重量计算。 4.缆索吊

1)钢塔架、地锚钢结构、索鞍、主缆、牵引索、缆风索、锚绳钢铰线等按设计金属件重量计算。

(2)地锚混凝土按设计混凝土实体体积计算。 2.3.4第三章 涵洞工程 2.3.4.1倒虹吸管

(1)钢筋混凝土倒虹吸管身及套管数量按设计管身长度计算。 (2)倒虹吸附属设施按设计数量以“单孔座”计算

(3)铸铁管管节按设计管身长度计算。曲管或丁字管安装按管件设计重量计算。 2.3.4.2渡槽

(1)渡槽双侧人行道栏杆按设计长度计算。 (2)止水缝按设计孔数计算。 (3)支座按设计重量计算。

2.3.5第四章 既有线顶进桥涵工程

2.3.5.1顶进框架式桥涵身重量按设计的钢筋混凝土桥涵身和钢刃脚的重量计算。 2.3.5.2打拔槽钢桩的数量按不同桩长的设计根数计算。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计算。 2.3.5.3底板隔离层及润滑层按设计面积计算。 2.3.5.4桥涵身涂石蜡按设计涂层面积计算。 2.3.5.5桥涵身止水缝按设计止水缝长度计算。

2.3.5.6钢构件、预埋钢件按设计钢件重量计算。

2.3.5.7桥涵身顶进的工程量按设计顶程计算,即为被顶进的结构重心移动的距离。 2.3.5.8接缝处隔板与钢插销的工程量按桥身外沿周长计算。 2.3.5.9框架桥人行道栏杆按设计单侧栏杆长度计算。 2.3.5.10既有线加固

(1)横抬梁法加固按设计加固股道数计算。 (2)施工便梁法加固按设计加固孔数计算。 2.3.6第五章 其他工程

2.3.6.1防水层、防护层(纤维混凝土除外)和伸缩缝按设计敷设(喷涂)面积计算。纤维混凝土防护层按设计混凝土体积计算。

2.3.6.2枕木垛、木支架搭拆按设计木料体积计算。 2.3.6.3吊轨梁、扣轨梁安拆按设计单线长度计算。

2.3.6.4军用梁、钢万能脚手架安拆按设计军用梁重量计算。

2.3.6.5使用满堂式支架搭拆定额时,满堂支架的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满堂支架空间体积=梁底至地面的平均高度×[梁的跨度(Lp)-1.2m]×(桥面宽+1.5m) 2.3.6.6现浇梁支架堆载预压重量按设计梁重乘以1.2的系数计算。 2.3.6.7桥上电缆槽

(1)电缆槽按设计电缆槽长度计算。

(2)电缆槽托架按设计托架重量以“t”计算。 2.3.6.8拆除及凿毛 (1)拆除砌体与混凝土按砌体与混凝土的实体体积计算。 (2)混凝土凿毛按设计表面凿毛面积计算。 (3)拆除钢板梁按拆除孔数计算。

2.3.6.9航标灯支架制安按设计所需设置航标灯的墩数计算。 2.3.6.10限高防撞架按设计防撞架钢结构重量计算。 2.3.6.11零小构件防腐处理按设计构件重量计算。

2.3.6.12铁路便线轨道铺拆及使用按设计便线长度计算。 2.3.6.13栈桥应区分不同水深按设计长度计算。

2.4隧道工程

2.4.1隧道长度

按隧道进出口(含与隧道相连的明洞)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以端墙面与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双线隧道按下行线长度计算;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长度计算。设有缓冲结构的隧道长度应从缓冲结构的起点计算。 2.4.2第一章 洞身开挖、出砟

正洞洞身开挖、出砟工程数量,按图示不含设计允许超挖、预留变形量的设计开挖断面数量计算,包含沟槽及各种附属洞室的开挖数量。挤压性围岩,按设计单独提出加大的预留变形量,计入开挖量中。不扣除定额中包含的预留变形量。

出砟运距系指隧道工程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划分的正洞独立施工段落中最大独头运输距离,当通过辅助坑道施工正洞时,应根据不同施工方向分别计算运距。 2.4.3第二章 支护

2.4.3.1喷射混凝土的工程数量,按喷射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混凝土体积计算。喷射面积按设计外轮廓线计算。

2.4.3.2锚杆工程数量按锚杆设计长度计算。砂浆锚杆按每根长3m、直径22mm考虑,中空锚杆、自钻式锚杆按每根长3m考虑,当杆径变化时,可调整其钢筋及锚杆体规格。

2.4.3.3格栅钢架、型钢钢架工程数量,按设计钢架及除螺栓螺母以外的联接钢材的重量计算。

2.4.3.4超前支护

(1)管棚钻孔与顶管按设计钻孔与钢管长度计算。 (2)超前小导管按设计钢管长度计算。 (3)注浆按设计注浆体积计算。 2.4.4第三章 洞身衬砌

2.4.4.1正洞洞身衬砌混凝土拌制、浇筑及运输的工程数量,按图示不含设计允许超挖回填、预留变形量的设计衬砌断面数量计算,包含沟槽及各种附属洞室衬砌数量。 2.4.4.2模板

(1)洞身模板按设计洞身长度计算。 (2)沟槽模板按设计沟槽长度计算。

2.4.4.3防水板、明洞防水层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2.4.4.4止水带、盲沟、透水软管按设计长度计算。

2.4.4.5拱顶压浆工程数量,设计时可按每延长米0.25m3综合考虑。 2.4.4.6明洞衬砌

(1)砌体与混凝土按设计实体体积计算。 (2)拱顶回填按设计回填实体体积计算。

(3)黏土防水层按实体体积计算,甲、乙、丙种防水层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2.4.5第四章 通风及管线路

正洞通风及管线路按设计隧道长度计算。 2.4.6第五章 洞门

2.4.6.1洞门砌体与混凝土按设计实体体积计算。 2.4.6.2钢制检查梯按设计钢材重量计算。 2.4.6.3洞门装饰按设计面层表面积计算。 2.4.6.4洞门牌及号标按设计个数计算。 2.4.7第六章 辅助坑道

2.4.7.1辅助坑道开挖、出砟数量,均按图示不含设计允许超挖、预留变形量的设计开挖断面数量计算,包含沟槽及各种附属洞室的开挖数量。

2.4.7.3斜井开挖、衬砌数量,应包含井身、井底车场、砟仓、水仓与配电室等的综合开挖、衬砌数量。

2.4.7.4辅助坑道通风及管线路按设计辅助坑道长度计算。

1.平行导坑长度为洞口至平导尽头的距离,贯通的平行导坑为两洞口间的距离。

2.斜井(有轨)长度为井口至斜井井身与井底车场中心线相交点的斜长加井底车场到隧道边墙内轮廓线的距离。

3.横洞及无轨斜井长度为洞口至隧道边墙内轮廓线的中心线距离。 4.竖井长度为锁口至井底的距离。 2.4.8第七章 材料运输

材料运输,按正洞和辅助坑道分别计算,其材料重量的计算范围仅为第二章全部子目,第三章中第四节、第五节全部子目。 2.4.9第八章 改扩建

2.4.9.1圬工拆除按设计拆除实体体积计算。

2.4.9.2混凝土、岩体凿毛按设计表面凿毛面积计算。 2.4.9.3凿槽按设计凿槽长度计算。

2.4.9.4衬砌按设计混凝土体积计算。

2.4.9.5凿排水槽、堵漏注浆、堵漏嵌缝按漏水缝长度计算。 2.4.9.6喷止漏浆液按设计喷射面积计算。 2.4.9.7线路加固

(1)扣轨梁按设计数量以“组次”计算。 (2)支墩按线设计加固路长度计算。 (3)钢拱架按设计数量以“架次”计算。

2.4.9.8管线路铺拆按设计所需各种管线路长度计算。

2.4.9.9管线路使用、照明用电按设计改扩建隧道长度计算。 2.4.10第九章 监控量测

2.4.10.1地表下沉与底板沉降、拱顶下沉按设计测点数量计算。 2.4.10.2隧道净空变化按设计基线条数计算。

2.5轨道工程

2.5.1第一章 铺轨

2.5.1.1铺轨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每股道的中心线长度(不含道岔)计算,道岔长度是指从基本轨前端至辙叉根端的距离,特殊道岔以设计图纸为准,铺轨工程量不扣除接头轨缝处长度。 2.5.1.2道岔尾部无枕地段铺轨,按道岔根端至末根岔枕的中心距离以“km”计算。 2.5.1.3长轨压接焊作业线、长轨铺轨机安拆与调试,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次数计算。 2.5.1.4长钢轨焊接按设计接头数量以“个”计算。

2.5.1.5钢轨打磨应区分不同开通速度按设计打磨铺轨长度计算。

2.5.1.6应力放散及锁定按设计放散及锁定次数和长度,线路以“km”计算,道岔以“组次”计算。

2.5.2第二章 铺道岔

铺道岔工程量应区分道岔、岔枕类型,道床形式,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2.5.3第三章 铺道床

2.5.3.1铺底砟、线间石砟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乘以设计长度以“m3”计算。

2.5.3.2正线铺面砟工程量应区分不同开通速度按设计断面乘以设计长度并扣除轨枕所占道床体积以“m3”计算。

2.5.3.3站线铺面砟工程量应区分木枕、混凝土枕按设计断面乘以设计长度并扣除轨枕所占道床体积以“m3”计算。

2.5.3.4轨道调整应区分不同开通速度按设计铺轨长度计算。 2.5.3.5线路沉落整修按设计铺轨长度以“km”计算。

2.5.3.6道岔沉落整修应区分不同岔型、开通速度按设计铺轨长度以“组”计算。 2.5.3.7沥青水泥砂浆固结道床。 1.道床按设计长度计算。 2.过渡段按设计处数计算。

3.强化基床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 2.5.4第四章 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 2.5.4.1安装轨距杆分类型(普通、绝缘),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2.5.4.2安装轨撑垫板、防爬器分轨型,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5.4.3安装防爬支撑分木枕、混凝土枕,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5.4.4安装钢轨伸缩调节器分轨型及桥面、桥头引线,按设计伸缩量以“对”计算。 2.5.4.5安装护轮轨按设计长度以“双侧米”计算。 2.5.5第五章 线路有关工程

2.5.5.1平交道口

(1)单线道口面板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单线道口面板钢筋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

(3)单线道口面板道口卧轨按道口通行宽度以“m”计算。 (4)股道间道口钢筋混凝土体积按设计数量以“m3”计算。 (5)股道间道口栏木按线路间道口面积以“m2”计算。

道口面积计算公式为:道口面积=道口宽度(道口铺面宽)×道口长度(相邻两股道枕木头之间距离)。

2.5.5.2车挡、挡车器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5.5.3线路及信号标志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5.5.4轨道常备材料中铺轨备料按铺轨设计数量以“km”计算。

2.5.5.5轨道常备材料中铺道岔备料按设计或有关规定计算出的实际备料数量以“组”计算。 2.5.6第六章 其他工程 2.5.6.1拆除工程

1.拆除线路分枕型按设计拆除长度以“km”计算。

2.拆除道岔分枕型、岔型按设计拆除数量以“组”计算。 3.拆除防爬器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4.拆除轨距杆按设计拆除数量以“根”计算。

5.拆除道岔转辙器按设计拆除数量以“组”计算。

6.拆除道口分单线、双线按设计拆除数量以宽度“m”计算。 7.拆除车挡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8.拆除桥上护轮轨按设计数量以“双侧米”计算。路基地段减半。 2.5.6.2其他

1.钢轨钻孔按设计钻孔数量以“孔”计算。 2.锯钢轨按设计锯口数量以“个”计算。

3.线路起落道分起落道高度、枕型按设计数量以“km”计算。

4.道岔起落道分起落道高度、岔型、枕型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5.拨移线路分枕型按设计数量以“km”计算。

6.拨移道岔分枕型、岔型按设计拨移量以“组”计算。

7.更换钢轨分钢轨类型及轨枕类型按设计数量以“km”计算。 8.道岔替换线路分枕型、岔型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9.抽换轨枕分轨型、枕型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10.清筛道床按设计数量以“m3”计算。 2.5.7第七章 封锁线路作业工程

2.5.7.1大型机械清筛道床按清筛类型、开通速度,按线路长度以“km”计算。 2.5.7.2拨接线路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5.7.3换铺无缝线路按设计长度以“km”计算。

2.5.7.4更换提速道岔按道岔类型及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2.5.7.5应力放散及锁定按设计放散及锁定次数和长度,线路以“km”计算,道岔以“组次”计算。

2.6通信工程

2.6.1第一章 挖沟及铺设通信管道

2.6.1.1路面开挖与修复分路面类型与厚度,其面积按设计沟槽长与沟槽上口宽加0.1m的乘积计算。

2.6.1.2挖填光(电)缆沟区分土石类别与沟深按沟的设计长度计算。 2.6.1.3挖砌光(电)缆槽道区分槽道型式及规格按槽道的设计长度计算。 2.6.1.4光(电)缆沟回填后夯实按设计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2.6.1.5清运余土、清理道砟按设计所需清运、清理体积计算。

2.6.1.6 挖管道沟及人孔坑区分土石类别及沟深按设计开挖体积计算。 2.6.1.7回填夯实按设计回填体积计算。

2.6.1.8既有管道疏通按管道孔数与设计长度的乘积计算。

2.6.1.9支拆管道沟挡土板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支拆人孔坑挡土板按设计人孔坑个数计算。 2.6.1.10管道沟抽水区分水流强弱按设计段数计算。两个人孔坑之间为一段。人孔坑抽水按设计的人孔坑个数计算。

2.6.1.11管道基础区分不同管孔型式及基础厚度按设计的管道长度计算。

2.6.1.12铺设通信管道区分不同管道孔数及管道型式按设计的管道长度计算。包封混凝土管道按设计包封的管道长度计算。

2.6.1.13引上管道区分管型及孔数按设计引上管根数计算。

2.6.1.14砌筑人(手)孔区分孔数及型式按设计的人(手)孔个数计算。 2.6.2第二章 杆路

2.6.2.1立电杆应区分不同地形条件、土石类别,按设计的电杆根数计算。 2.6.2.2装撑杆应区分不同土石类别,按设计的撑杆根数计算。

2.6.2.3装拉线应区分不同土石类别、杆高和拉线形式,单方拉线按设计的拉线条数计算,双方拉线、V形拉线与高桩拉线按设计组数计算。 2.6.2.4杆上附属装置

(1)工作台及上杆钉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电杆地线应区分布置形式按设计条数计算。

2.6.2.5架设吊线按设计的每条吊线长度计算,辅助吊线按设计数量以“条档”计算。 2.6.3第三章 敷设光(电)缆

2.6.3.1敷设埋式光(电)缆区分不同芯数或缆型、地形条件,按设计单条长度(含附加长度)计算。

2.6.3.2敷设管道光(电)缆、架空光(电)缆区分不同芯数或缆型,按设计单条长度(含附加长度)计算。

2.6.3.3附加长度包括设计规定的预留长度和垂度、弛度、自然弯曲度等。附加长度计算规定见表 8。

2.安装集群移动通信馈线按设计条数计算。10m为一条,若馈线长度超过10m,超过部分按设计长度另计。

2.6.17.2安装集群移动通信设备按设计数量以“台”、“套”、“架”、“站”等计算。 2.6.17.3集群移动通信调测。单机站按设计系统数计算,每增加一个信道按设计信道数计算。 2.6.18第十八章 安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 2.6.18.1安装与调测卫星通信天、馈线系统

1.安装与调测卫星通信天线应区分天线抛物面直径按设计数量以“副”计算。

2.安装卫星通信馈源网络及馈线,安装调试卫星通信天线电动控制系统、步进跟踪系统、自动跟踪系统按设计套数计算。

2.6.18.2安装与调测卫星通信射频室外单元系统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6.18.3安装与调测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按设计数量以站(系统)计算。

2.6.18.4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系统调测按中心站、远端站、可移动站的设计数量计算。 2.6.18.5安装与调测卫星通信小口径地球站(VSAT)设备 1.安装、测试室外单元系统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安装与调测室内单元设备、测试控制中心站监控设备按设计套数计算。 3. VSAT控制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按控制中心站设计数量计算。 4.安装与调测VSAT端站设备按端站设计数量计算。

2.7信号工程

2.7.1第一章 挖、填电缆沟

2.7.1.1路面开挖面积按设计沟长与沟上口宽加0.1m的乘积计算。 2.7.1.2挖填电缆沟和站台上挖砌电缆槽道、揭铺电缆沟槽盖板的长度按设计沟、槽径路的中心线长度计算。

2.7.1.3探测地下电缆按设计探测径路长度计算。

2.7.1.4清运余土、清理线间道砟按设计所需清运、清理的体积计算。 2.7.2第二章 电缆敷设及防护

2.7.2.1敷设电缆长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L=(L0+X×G+Α)×1.02 式中:L——电缆总长度(m); L0——电缆沟长度(m);

X——股道间距(最小值取5.5 m); G——电缆穿越股道数; Α——电缆预留长度, 包括: 室内:储备量5m,电缆入室至分线柜15m(按分线柜设在二楼),分线柜作头4m。 室外:每端储备量2m(当设备间实际长度为20m以下时为1m),每端出入土及作头2m。电缆接续处每端作头2 m。电缆过桥、隧两端储备量各2m。 1.02为敷设电缆自然弯曲系数。 2.7.2.2电缆防护

1.砂、砖防护按设计电缆沟长度计算。 2.沟槽内填砂防护按设计填砂体积计算。 3.电缆槽防护按设计电缆槽长度计算。

4.电缆过股道钢管防护按设计防护处数计算。

5.电缆过桥涵、过隧道钢管、槽防护按设计钢管、槽的长度计算。

6.过桥两端水泥包封按设计处数计算。一桥一槽的两端为1处。 7.电缆引入室内封堵入口按设计封堵处数计算。 8.信号电缆成端按设计根数计算。

2.7.2.3电缆接续按设计接续处数计算。 2.7.3第三章 室外信号设备基础及加固 2.7.3.1信号机、道岔、箱盒基础

1.信号机基础按设计基础个数计算。

2.继电器箱基础、变压器箱基础、分向盒基础、电液转辙装置液压站箱基础、雷达天线基础按设计对数计算。

3.接线盒基础、电缆盒基础、信号机梯子基础、固定连接用混凝土枕基础、道岔握柄基础、导管调整器基础、拐轴基础、导管导轮基础、无柄道岔及脱轨表示器基础、道岔局部控制盘基础、发车表示器按钮柱基础按设计个数计算。 2.7.3.2信号停车标柱及电缆标桩 1.停车标柱按设计根数计算。

2.电缆电线埋设标、地下电缆警示牌、电缆接续标、引入桩按设计个数计算。 2.7.3.3预制信号机卡盘钢筋混凝土电缆槽 1.信号机卡盘、底盘按设计个数计算。 2.电缆槽(带盖)按设计槽长计算。

2.7.3.4信号机托架及峰顶摘钩显示盘基础按设计基础个数计算。 2.7.3.5室外信号设备加固

1.砌筑、培土按设计砌体、培土实体体积计算。

2.防护围桩和室外设备基础地面硬化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一件设施指某一具体物件,如一架信号机,一个变压器箱等。

2.7.4第四章 信号机及室外箱、盒、盘安装

2.7.4.1矮型色灯信号机按设计信号机架数计算。桥上安装架按设计组数计算。 2.7.4.2高柱色灯信号机

1.挖机柱坑应区分土质、机柱长度按基坑个数计算。 2.安装高柱色灯信号机按设计信号机架数计算。 2.7.4.3信号表示器按设计表示器组数计算。 2.7.4.4信号标志按设计个数计算。

2.7.4.5信号托架及机构按设计托架数计算。

2.7.4.6 LED发光盘按设计数量以“一灯位”计算。信号机构的每一个显示即为一个灯位。 2.7.4.7室外箱、盒、盘安装

1.各种箱、盒、盘按设计个数计算。

2.灌注冷封胶按设计所需灌注重量计算。 3.电缆盒内加端子按设计端子套数计算。 2.7.5第五章 道岔转辙装置安装 2.7.5.1电动、电动液压转辙装置

1.安装电动、电空、电动液压转辙装置区分不同牵引点个数和道岔型号按设计道岔组数计算。 每一组道岔各牵引点的转辙装置按一“套”(多牵引点道岔含多组单机转辙装置;复式交分道岔按尖轨部分含两组单机转辙装置和心轨部分一组双机转辙装置)计列,每一组道岔不管牵引点个数的多少都按“组道岔”计列。 2.安装道岔防护罩按设计防护罩个数计算。

3.道岔密贴检查器、道岔转辙机表示缺口检查器按设计检查点数量计算。

2.7.5.2机械转辙装置

1.安装锁闭器、脱轨器、导管调整器、拐肘按设计组数计算。 2.导管装置按设计导管长度计算。

2.7.5.3道岔表示器及脱轨表示器按设计表示器组数计算。 2.7.6第六章 轨道电路、区间自动闭塞和应答器室外设备安装

2.7.6.1站内轨道电路 1.交流轨道电路(非电化)和25周相敏轨道电路(一送一受用)、97型25周相敏轨道电路(一送一受用~一送三受用)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2.25周相敏轨道电路(一送多受用)按设计送(受)电端数计算

3.高灵敏轨道电路(一送一受)按设计区段数计算,单受按设计受电端数计算。 4.安装空扼流按设计组数计算。

5.安装扼流变压器、扼流适配器按设计台数计算。 6.半自动闭塞轨道电路按设计处数计算。 7.驼峰轨道电路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2.7.6.2移频和交流计数区间自动闭塞

1.移频自动闭塞区间箱和交流计数(电码)自动闭塞区间箱按设计处数计算。 2.安装扼流变压器应区分单双设置按设计组数计算。 3.移频轨道电路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4.自动闭塞方向电路调试按设计数量以“一方向”计算。 5.有绝缘区段自动闭塞系统调试按设计信号机数量计算。 2.7.6.3UM71和ZPW-2000无绝缘轨道电路

1. UM71和ZPW-2000轨道电路区间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2.轨道电路空心线圈、调谐单元、补偿电容、匹配单元、空心线圈防雷器(单元)按设计个数计算。

3. ZPW-2000电码化室外隔离盒安装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4. ZPW-2000轨道电路调试,正线按设计数量以“一方向”计算,侧线按设计股道数计算。正线“一方向”指同方向接车和同方向发车。 5.无绝缘轨道电路调试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2.7.6.4轨道绝缘

1.钢轨接头绝缘按设计绝缘对数计算。 2.轨距杆、道岔方钢按设计根数计算。 3.道岔连接杆绝缘按设计组数计算。 2.7.6.5钢轨接续线和道岔跳线

1.钢轨接续线应区分连接方式、标准轨长度按设计铺轨长度或设计处数计算。 2.单动道岔、交叉渡线道岔、复式交分道岔跳线按设计道岔组数计算。 3.道岔双跳线按设计根数计算。

4.轨道电路极性交叉跳线按设计组数计算。2根为一组。

5.电气牵引连接线、扼流变压器中点连接线、中点与钢轨连接线按设计连接线根数计算。 6. 扼流变压器中点连接板按设计连接板块数计算。 2.7.6.6计轴设备和点式应答器

1.计轴设备电子接线盒按设计个数计算。

2.计轴设备传感器按设计对数计算。 3.点式应答器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7.7信号电源设备安装 2.7.7.1电源屏

1.各种电源屏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色灯电锁器电源按设计组数计算。

3.区间自闭电源切换箱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7.7.2不间断电源和不间断电源柜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7.7.3电源引入防雷

1.防雷箱按设计个数计算。

2.点式应答器电源防雷按设计处数计算。 2.7.8第八章 室内布放线缆

2.7.8.1布放线缆应区分型号、规格,按设计线缆单条长度计算。

布放线缆的长度除考虑设备间的实际距离外,还应考虑室内沟、槽、管路的拐弯等因素,在电线两端各按 0.15m,电缆两端各按0.2m留有做头的余量,其工程量按设计根据室内设备布局计算。

2.7.8.2接向通信通道尾纤按设计根数计算。30m为一根。 2.7.9第九章 信号室内设备安装

2.7.9.1操作显示设备按设计所需安装台数计算。 2.7.9.2分线设备 1.各种分线盘、柜、架按设计架数计算。 2.电缆引入室内按设计引入根数计算。 2.7.9.3电缆走线架按设计长度计算。 2.7.9.4组合架、柜按设计架数计算。 2.7.9.5其他架、柜

1.列控中心机柜按设计数量以“站”计算。 2.其他各种架、柜按设计架数计算。

3.车控信息传递设备系统调试按设计数量以“站”计算。 4.站间闭塞计轴室内设备按设计安装套数计算。

5.半自动闭塞机、操纵箱、轨道测试盘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6.电缆绝缘测试端子排按设计块数计算。

2.7.9.6断路器、报警装置和线端套管打字、绕环 1.断路器、报警器按设计个数计算。 2.多功能熔丝装置按设计组数计算。 3.线端按设计个数计算。 2.7.9.7信号设备系统调试

1.联锁试验按设计联锁道岔数量计算。 2.站(场)间联系按设计处数计算。

3.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按设计组数计算。 2.7.10第十章 计算机联锁及检测系统安装 2.7.10.1计算机联锁系统

1.计算机联锁系统安装与调试应区分联锁道岔数按设计站数计算。 2.计算机联锁系统区域联锁安装应区分联锁道岔数按设计套数计算。 3.计算机联锁系统接口柜按设计架数计算。 2.7.10.2车站和区间中继站信号微机监测系统 1.中心总机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套数计算。 2.系统调试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3.车站分机安装与调试应区分车站联锁道岔组数按设计站数计算。 4.中继站分机安装与调试按设计站数计算。 5.报警总机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7.10.3机房环境监测系统

1. 机房环境监控设备按设计套数计算。 2.系统调试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7.11第十一章 调度集中CTC、列车调度指挥TDCS(含调度监督)系统安装 2.7.11.1调度集中(CTC)系统

1.CTC系统调度中心总机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台数计算。

2.CTC系统调度中心背投显示屏、中心表示盘按设计安装套数计算。 3.CTC系统各站设备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4..CTC系统调试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7.11.2列车调度指挥TDCS(含调度监督)系统

1.TDCS(含调度监督)系统中心总机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台数计算。 2.TDCS(含调度监督)系统车站分机安装与调试按设计套数计算。 3. TDCS(含调度监督)系统调试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7.12第十二章 道口信号安装

2.7.12.1道口信号机按设计架数计算。

2.7.12.2道口控制盘、控制箱按设计个数计算。

2.7.12.3道口通知音响装置、道口信号电源按设计处数计算。 2.7.12.4道口信号调试按设计处数计算。 2.7.13第十三章 机车信号安装

2.7.13.1机车信号安装按设计所需配置机车台数计算。 2.7.13.2主体化机车信号

1.主体化机车车载信号设备按设计所需配置机车台数计算。 2.应答器车载设备按设计安装设备台数计算。

3.应答器车载设备与其他设备接口调试按设计处数计算。 2.7.13.3驼峰机车信号

1.驼峰移频机车信号内燃机车车上设备、到达场地面通道、驼峰场地面通道按设计处数计算。 2.驼峰移频机车信号站内设备按设计站数计算。 3.驼峰无线机车遥控和机车信号

(1)车上设备按设计所需配置机车台数计算。

(2)驼峰信号楼设备地面主机按设计主机台数计算。天线按设计处数计算。

(3)地面室外设备有源点式应答器按设计股道数计算。峰顶踏板按设计块数计算。 (4)驼峰无线机车信号系统调试按设计系统数计算。 2.7.14第十四章 驼峰信号专用设备安装 2.7.14.1室外设备

1.测长区段按设计区段数计算。 2.测长防雷装置按设计组数计算。

3.雷达天线、雷达防雷装置、电磁踏板按设计台数计算。

4.测重装置、限界检查器、停车器、峰顶摘钩显示盘、减速器、按设计台数计算。 2.7.14.2室内控制柜按设计台数计算。 2.7.14.3驼峰信号设备系统调试

1.进路控制按设计联锁道岔数计算。

2.进路和速度控制按设计数量以“场”计算。 3.停车自动控制系统调试按设计股道数计算。 4.驼峰调车作业单传递系统

(1)主机安装按设计处数计算。 (2)分机安装按设计台数计算。

(3)系统调试按设计数量以“场”计算。 2.7.15第十五章 接地装置 2.7.15.1室内接地

1.接地铜板按设计块数计算。

2.室内网格地线按设计网格面积计算。

3.室内设备接地连接按设计连接缆线长度计算。 4.电缆屏蔽的相互连接按设计条数计算。 5.敷设网状接地铜线按设计铜线长度计算。 2.7.15.2室外接地

1.室外设备安全接地、电缆屏蔽的相互连接按设计处数计算。 2.信号机安全连接与接地按设计信号机架数计算。

3. 室外环形地线、室外环形地线与室内网格地线连接按线缆设计长度计算。 4.接地电缆、贯通地线铜缆按设计缆线长度计算。 5.接地铜缆连接按设计连接处数计算。 2.7.15.3制作安装接地极

1.角钢接地极按设计组数计算。

2.角钢接地极每增加一根角钢按设计增加根数计算。 3.安装地线盘按设计个数计算。

4.铜板接地极、石墨接地线按设计接地处数计算。 5.加降阻剂按设计所需重量计算。

2.7.16第十六章 信号检修测试设备安装

2.7.16.1信号检修测试设备按设计安装台数计算。 2.7.16.2开关柱按设计个数计算。

2.7.16.3测试环线按设计环线长度计算。 2.7.16.4测试区段按设计处数计算。

2. 8电力工程

2.8.1第一章 基础

2.8.1.1基坑开挖的工程量按基坑的设计容积,以“m3”计算。

2.8.1.2基础浇筑以“处”计算。当设计采用的基础体积与本定额不同时,应按照本定额混凝土体积增减1m3子目调整。

2.8.1.3基础防腐按地面以下基础表面积,以“m2”计算。 2.8.2第二章 变电设备

2.8.2.1变压器安装按设计不同容量以“台”计算。 2.8.2.2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所以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取此项费用,按设计要求以“台”计算。

2.8.2.3杆上变压器台、落地式变压器台、杆上检修台制作安装、落地式变压器台围栏制作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8.2.4箱式变电站安装应区分单台、双台以“站”计算。

2.8.2.5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1.8%)。

2.8.2.6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8.2.7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计算。 2.8.3第三章 配电设备

2.8.3.1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2.8.3.2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安装按设计数量以“组”、“台”计算。 2.8.3.3高压成套配电装置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2.8.3.4蓄电池

1.蓄电池架安装按设计层数、排数不同以“m”计算。 2.穿通板组合安装按设计不同孔数以“块”计算。 3.蓄电池安装按设计容量大小以“组”计算。 4.母线安装按设计不同的材质、直径以“组”计算。 5.蓄电池充放电按设计不同的容量以“组”计算。 2.8.4第四章 小型太阳能发电站

2.8.4.1太阳能电池组安装按功率大小及安装形式以“组”计算。 2.8.4.2并网逆变器安装按交流输出功率不同以“台”计算。 2.8.4.3专用蓄电池安装以“A·h”计算。 2.8.4.4控制器安装以“套”计算。 2.8.5第五章 绝缘子、母线

2.8.5.1悬式绝缘子以“串”计算,其他绝缘子以 “个”计算。

2.8.5.2软母线及其引下线、跳线和设备连接线均以“组/三相”计算。 2.8.5.3带形铜母线以“m”、带形铜母线伸缩节头、铜过渡板子以“个”计算。 2.8.5.4母线桥制作安装以“处”计算。

2.8.5.5封闭型、密集型母线安装分别以“m/单相”和“m/三相”计算,其中: 1.封闭型母线按设计共箱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2.密集型母线按设计母线的轴线长度计算。 2.8.6第六章 控制、保护屏及低压配电柜

2.8.6.1控制、继电保护设备及低压配电柜安装均以“台”计算。 2.8.6.2端子箱及电器、仪表、小母线安装以“个”计算。

2.8.6.3铁构件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成品重量“t”计算。 2.8.6.4电力远动系统安装

1.中央处理器柜及远动终端柜安装以“面”计算。 2.模拟屏安装以“列”计算。

3.不间断电源装置安装以“组”计算。 4.视频摄像头安装以“个”计算。 5.远动终端箱安装以“台”计算。 2.8.7第七章 低压电器

2.8.7.1第一节 动力、照明控制电器安装 1.盘、柜配线分不同规格以“m”计算。

2.盘、柜、箱配线的外部进出线预留长度按表9计算。

3.端子板外部接线按设备盘、箱、柜、台的外部接线图示接线头数量以“个”计算。 2.8.7.2第二节 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1.滑触线安装按设计要求以“hm/单相”计算,其附加和预留长度按表10规定计算。

2.室外滑触线安装中横担安装以“组(处)”计算,吊线器安装、护墩制作以“个”计算。 3.移动软电缆安装以“根”计算。

4.滑触线支架安装以“副”计算,指示灯安装以“套”计算。 5.滑触线拉紧装置安装及挂式支持器制作安装分别以“套”计算。 2.8.7.3第三节 电梯电气安装

1.电梯电气安装均以“部”计算,按层、站数分列定额子目。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如需要增减时,按增减厅门、轿厢门的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2.电梯提升高度,以每层4m以内为准,超过4m时按增减提升高度相应定额计算。

3.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以“个”计算,按手动、电动和小型杂物电梯分列定额子目,增减提升高度以“个”计算,按每提升1m计算。 2.8.8第八章 母线架构、穿墙板、防护栏杆

2.8.8.1母线架构、设备支架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2.8.8.2穿墙板、绝缘挡板按设计数量以“块”计算。 2.8.8.3高压网栅按设计数量以“组”、“间隔”计算。 2.8.9第九章 室内外照明

2.8.9.1普通灯具安装按设计种类、规格以“套”计算。

2.8.9.2荧光灯具安装按设计安装形式、灯具的种类、灯管数量以“套”计算。 2.8.9.3工厂灯及防水防尘灯安装按设计安装形式以“套”计算。

2.8.9.4工厂其他灯具安装按设计灯具的类型、安装形式、安装高度以“套”计算。 2.8.9.5艺术花灯安装按设计灯头数量以“套”计算。 2.8.9.6路灯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2.8.9.7节日灯安装按设计安装的形式、位置,以“套”计算。节日灯安装分为垂直彩灯、水平彩灯及垂直彩灯下部、顶部安装。节日灯安装定额中灯具包括灯泡及灯座各一个。

2.8.9.8开关、按钮安装按设计安装形式、种类,开关极数以及单、双控,以“套”计算。 2.8.9.9插座安装按设计电源相数、额定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插座插孔个数以“套”计算。 2.8.9.10安全变压器安装按设计容量以“台”计算。 2.8.9.11电铃、电铃号牌箱安装按设计电铃的直径、电铃号码牌的规格(号)以“套”计算。 2.8.9.12风扇安装按设计风扇的种类以“台”计算。

2.8.9.13投光灯塔安装按设计灯塔是否升降、灯塔高度以“座”计算。 2.8.9.14投光灯塔及灯桥电气设备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座”计算。

2.8.9.15照明配电箱、灯桥电容器箱、集中控制箱制作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8.9.16桥梁警卫照明、投光灯在电杆及混凝土墙上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8.9.17航道标志灯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2.8.9.18铁梯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副”计算。 2.8.10第十章 配管配线

2.8.10.1各种配管应区分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按设计数量以“hm”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8.10.2管内穿线的工程量,按设计的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单线“hm”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 以上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的相应定额。 2.8.10.3线夹配线工程量,按设计的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在木、砖、混凝土)以及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hm”计算。 2.8.10.4绝缘子配线工程量按设计的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以线路延长“hm”计算。

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设计的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绝缘距离的长度以“hm”计算。 2.8.10.5槽板配线工程量,应区别槽板材质(木质、塑料)、配线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导线截面、线式(两线、三线),以线路延长“hm”计算。

2.8.10.6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以单根线路延长“hm”计算。

2.8.10.7线槽配线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单根线路延长“hm”计算。

2.8.10.8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内缘距离,以延长“hm”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2.8.10.9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以“套”计算。

2.8.10.10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钢)、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延长“hm”计算。

2.8.10.11动力配管混凝土地面刨沟工程量,应区别管子直径,以延长“m”计算。 2.8.10.12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接线箱半周长,以“个”计算。

2.8.10.13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以“个”计算。 2.8.10.14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分别综合在有关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2.8.10.15连接设备导线和配线预留长度,按表11所列数值计算。

2.8.11第十一章 架空电力线路

2.8.11.1杆坑和拉线坑的工程量按不同的地质分类和深度以“个”计算。 2.8.11.2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计算。

2.8.11.3杆塔立杆,分别杆塔形式、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

2.8.11.4拉线制作安装按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组”计算。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表12所列数值计算。

2.8.11.5横担安装按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和截面以“处”计算。

2.8.11.6导线架设,分别导线类型和不同截面以“条公里/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按表13所列数值计算。

2.8.11.7导线跨越障碍物架设定额其计量单位“处”是指一个跨越物档距内仅跨越一种跨越物。如同一档距内两种及以上跨越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1.跨越河流架设定额,仅适用于有水的河流(或湖泊)。在架设期间,凡人能涉水而过的河流或正值干涸时的河流(或湖泊),均不能视为跨越河流。对需采用特殊施工的大跨越架线工程,可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2.跨越高压线电力线定额是按停电跨越考虑。如需带电跨越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4.0。 3.被跨越物间距离等于或小于50m时,按一处计算;大于50m而小于100m时,按两处计算,以此类推。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长度。

4.广播线不作为被跨越物。 5.20m以内河流不考虑跨越。 2.8.11.8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2.8.11.9步行钉、电杆保护桩、拉线保护管安装、石围子制作、及相序标志图形模板制作、图形模板制作均以“处”计算,电杆刷字以“km”计算。 2.8.11.10桥墩上线路支架、变台承力索安装以“处”计算。 2.8.12第十二章 架空电力线路与接触网合架

2.8.12.1低压电力线路、弯灯与接触网软横跨支柱共杆架设以“组”计算。

2.8.12.2 10kV自闭线路、贯通线与接触网支柱共杆架设按设计数量以“基”计算。 2.8.12.3低压引下支架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8.12.4室外电器箱制作按设计数量安装以“个”计算。 2.8.13第十三章 电缆

2.8.13.1挖、填电缆沟的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hm”计算。

2.8.13.2电缆沟盖板揭、盖,每揭、每盖1次按电缆沟设计长度以 “hm”计算,如又揭又盖,则按2次计算。

2.8.13.3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照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增加2m。 2.垂直敷设时,管口距地面增加2m。

3.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缘以外增加1m。 4.穿过排水沟时,按沟外缘以外增加1m。

2.8.13.4铁质电缆槽道沿桥梁安装,按不同的规格以“hm”计算,电缆槽道已含支架、弯头等。

2.8.13.5电缆敷设按单根以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沟内(或架内)敷设三根各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2.8.13.6电缆在山地、丘陵等地段敷设时所需的施工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按实另计。 2.8.13.7电缆敷设定额未考虑因波形敷设增加长度、弛度增加长度、电缆绕梁(柱)增加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该增加长度应计入工程数量之内。电缆敷设附加长度按表14规定计算。

2.8.13.8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均以“个”计算。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一根电缆两个终端头考虑。中间电缆头设计有图示的,按设计确定;设计没有规定的,按平均250m一个中间头考虑。

2.8.13.9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按相应定额另计。

2.8.13.10钢索的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2.8.14第十四章 防雷接地

2.8.14.1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计算,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m计算。若设计有管帽时,管帽按加工件计算。

2.8.14.2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接地母线、接地引下线、避雷引下线敷设,均按延长“m”计算,其长度按设计图示水平和垂直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

2.8.14.3接地跨接线以“处”计算,每跨接一次按一处计算,户外配电装置架构均需接地,每副架构按“一处”计算。

2.8.14.4避雷针的制作安装,以“根”计算,独立避雷针安装以“基”计算。长度、高度、数量均按设计规定。独立避雷针的加工制作应执行铁件制作定额或按成品计算。独立避雷针的安装中未包括其基础的制作,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8.14.5少长针消雷装置安装以“根”计算,按设计安装高度执行相应的子目。

2.8.14.6利用建筑物内主筋作接地引下线安装以“m”计算,每一柱子内按焊接两根主筋考虑,若焊接主筋超过两根时,可按比例调整。

2.8.14.7断接卡子制作安装以“套”计算,按设计规定装设的断接卡子数量计算,接地检查井内断接卡子安装按每井一套计算。

2.8.14.8建筑物避雷带、接地引下线等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2.8.15第十五章 电气调试

2.8.15.1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重复计算。

2.8.15.2变、配电所系统调试,按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当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应按两个系统计算。

2.8.15.3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动机的控制方式、功率,以“台”计算。

2.8.15.4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系统或回路内,仍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调试费用。 2.8.15.5硅、可控硅整流设备试验调整按一套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2.8.15.6起重机电气调试定额以“台”计算,按不同的起重量分别计算。双小车、双钩梁起重机按定额乘以系数1.3。

2.8.15.7电梯电气调试以“部”计算。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的电梯,按相应的定额乘以系数1.5。

2.8.15.8电线路调试按设计长度以“km”计算。 2.8.15.9接地网调试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变电站连为一体的网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自己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设计有要求),虽然在最后也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个避雷针均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个“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组计算。如一台杆上式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2.8.15.10逆变器调试按设计的交流输出功率不同,以“台”计算。

2.9 电力牵引供电工程

2.9.1第一章 接触网工程 2.9.1.1第一节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按设计的不同基坑类型以“个”计算。 2.9.1.2第二节 基础浇制

基础浇制按设计的不同基础类型以“个”计算。 2.9.1.3第三节 立杆

1.立杆按设计采用的不同杆型以“根”计算。

2.硬横梁架设(包括预配)按设计采用的梁型、长度以“根”计算。 2.9.1.4第四节 支柱整正、回填

1.支柱整正按设计数量以“根”或“处”计算。 2.横卧板、锚板、底板按设计数量以“块”计算。 3.培土、砌石按设计数量以“m3”计算。 2.9.1.5第五节 桥隧预埋

桥隧打孔、浇筑、植入化学锚栓按设计的桥支柱类型及隧道内悬挂类型,以“处”计算。 双线隧道“1处”包括上、下行线,不得重复计算。 2.9.1.6第六节 支柱接触悬挂装配

支柱接触悬挂装配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支柱装配和底座安装应配套使用。 2.9.1.7第七节 隧道接触悬挂安装

1.隧道接触悬挂安装按设计的单、双线隧道及接触网悬挂类型、支持结构形式,以“处”计算。

2.双线隧道接触悬挂安装定额均包括上、下行线的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3.定额未含双线隧道绝缘锚段关节,当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4.定额中已含绝缘子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2.9.1.8第八节 下锚装配及拉线安装

1.下锚装配及拉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双线隧道下锚装配定额均已含上、下行线的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3.隧道外补偿器按成套装置考虑。 2.9.1.9第九节 软、硬横跨节点安装

软、硬横跨节点安装按设计的单、双承力索和节点型号以“组”计算。定额中已考虑定位绳弹簧补偿器和悬吊滑轮防磨条,不得重复计算。 2.9.1.10第十节 隧道外接触悬挂绝缘子预配

隧道外接触悬挂绝缘子预配按设计选型,以“处”计算。 2.9.1.11第十一节 架线

1.架设接触线按设计长度,以“条公里”计算。

2.承力索、附加导线长度按设计锚段长度与预留长度之和计算。 (1)转角下锚时预留长度为2.5m/根。 (2)终端下锚时预留长度为2.0m/根。 2.9.1.12第十二节 悬挂调整 接触线及承力索调整、吊弦安装调整按设计长度,以“条公里”计算,其他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9.1.13第十三节 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处)”计算。 2.9.1.14第十四节 接地安装

接地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9.1.15第十五节 回流线安装

回流线安装分为单支和双支回流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9.1.16第十六节 供电线安装

1.供电线安装分单支和双支供电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当设计采用的形式与本定额中供电线与正馈线、N线、保护线合架的形式不符时,应另行计算。

2.9.1.17第十七节 加强线安装

加强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当加强线在隧道外单独架设时,选用按本定额有关子目另计。

2.9.1.18第十八节 正馈线、保护线

正馈线、保护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9.1.19第十九节 架空地线安装

架空地线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定额中含保安器安装。 2.9.1.20第二十节 其他

1.支柱防护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本定额按浆砌片石考虑,当采用其他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防护栅制作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本定额中立交桥和腕臂柱防护栅分别按6m2/处和2m2/处考虑,当实际尺寸与本定额不符时应另行计算。 3.绝缘子包扎、拆除、清洗按设计数量以“串”计算。

4.号码牌、高压危险牌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块”计算。其中号码牌已包括与支柱连接的肩架,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5.限界门标志牌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每处包括8块限界门标志板。

6.断合、禁止双弓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每处电分相为1组。应按单、双线及行车速度分别选用。

7.冷、热滑试验按设计数量以“条公里”计算。 2.9.1.21第二十一节 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拆除工程量。 2.拆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或砌石按设计的拆除体积计算。 2.9.2第二章 牵引变电工程

2.9.2.1第一节 基础、架构及母线

1.基坑开挖根据土质,按设计开挖体积计算。

2.基础浇制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其中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及电抗器基础均包括排油坑砌制。

3.母线架构、母线架构配件、设备支架安装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4.避雷针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5.软母线及绝缘子

(1)软母线安装按设计的软母线截面大小以“跨/3相”计算。

(2)引下线、跳线及设备连接线安装,按设计的导线截面大小以“跨/3相”计算。 (3)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15所列数值计算。

2.9.2.2第二节 变压器安装

1.变压器安装按设计的不同容量以“台”计算。

2.变压器通过试验,判定绝缘受潮时才需进行干燥,故只有需要干燥的变压器才能取此项费用,按设计要求以“台”计算。

3.变压器油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按设计要求以“t”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定额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要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断路器及其他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油过滤数量(t)=设备油重(t)×(1+损耗率1.8%) 2.9.2.3第三节 室内外设备安装 1.断路器、互感器、电力电容器及电容器柜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2.隔离开关安装应区分单极、双极和三极,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3.避雷器、放电装置、保安器、抗雷圈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包括预埋螺栓、基础抹面等。

4.配电装置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等,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执行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5.绝缘子安装

(1)支持绝缘子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悬垂绝缘子、耐张绝缘子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串”计算。 (3)穿墙套管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6.电容器安装按设计的不同电压等级、容量,以“台(组)”计算。 7.硬母线安装

(1)硬母线安装按设计的不同截面和每相片数以“m”计算。定额中未含支持绝缘子和钢构件配置安装。

(2)硬母线配置预留长度按表16所列数值计算。

8.高压室预埋件

(1)打眼和预埋螺栓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绝缘子托架安装按设计的不同托架长度,以“个”计算。

9.远动装置安装中,远动盘、中继盘、视频监控盘安装包括电力电缆、高频电缆及信号电缆的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2.9.2.4第四节 蓄电池

1.铅酸蓄电池抗震架安装按设计的不同容量、电压,以“组”计算。 2.穿通板组合安装按设计的不同孔数,以“块”计算。 3.铅酸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安装按设计的容量大小以“个”计算。定额内已含电解液的数量。 4.蓄电池充放电、蓄电池维护应区分酸性、碱性,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2.9.2.5第五节 其他

1.防护网栅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定额中已含网栅立柱基础及接地材料。 2.高压室绝缘挡板制作按设计数量以“块”计算。 3.接地装置及回流轨焊接

(1)接地极安装按设计数量以“根”计算,包括挖、填坑及接地极与接地母线焊接。

(2)接地引下线安装、户外接地母线敷设、户内及电缆沟内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数量以“m”计算。

(3)回流轨焊接按设计数量以“hm”计算。 (4)接地电阻降阻处理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

4.设备编号、牌类制作、涂漆按设计数量以“所”计算。 5.受电前试验按设计数量以“所”计算。

6.照明灯安装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定额中已含连线、开关、熔断器、接线盒。 2.9.2.6第六节 电气调整

1.变压器系统调试按设计要求以“系统”计算。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风冷及油循环装置等一、二次回路的调试及空投试验。

2.进线、馈线系统调试按按设计数量以“系统”计算。每个电压侧为一个“系统”,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控制设备及一、二次回路的调试。

3.特殊保护装置调试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继电器本体及二次回路的调试。

4.所内公用装置调试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包括装置(蓄电池及直流装置、中央信号装置、220V以下硅整流设备)本体及二次回路的调试。 5.自动装置调试按设计数量以“系统”计算。包括自动装置本体、继电器及二次回路的调试。 6.母线系统调试按设计的母线电压,以“系统”计算。包括母线耐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电压互感器、绝缘监视装置的调试。 7.避雷器、电容器调试

(1)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调试按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每三相为一“组”。单个装设的按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系统或回路内,仍按相应定额另外计算调试费用。

(2)保安器调试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3)电容补偿装置按设计的馈线电压、容量,以“组”计算。 8.接地装置的调试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按设计要求以“系统”计算。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等连为一体的网按一个“系统”计。

(2)独立接地极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如一台杆上式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为一个。 9.远动设备调试 (1)调度所系统调试按设计数量以“系统”计算,单体调试按设计数量以“面”、“台”、“套”计算。

(2)被控站单体调试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系统调试按设计数量以“站”计算。 2.9.3第三章 供电段工程

2.9.3.1设备安装按设计数量以“台(套)”计算。 2.9.3.2设备基础按设计数量以“座(套)”计算。预埋件按设备带考虑,不另计列。

2.10给水排水工程

2.10.1第一章 水源

2.10.1.1钻井总深度为地面标高至井底标高的深度。钻井工程量按设计井深范围0~100m、101m~200m、201m~300m、301m~400m、401m~500m分段计算。

2.10.1.2沉井下沉的体积按沉井外缘所包围的断面积乘以原地面或筑岛平面中心标高至沉井

刃角基底中心标高的高度计算。

2.10.1.3垫木的工程量按沿刃角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2.10.1.4沉井深按地面至井底的距离计算。 2.10.2第二章 管沟、基坑开挖及围堰

2.10.2.1管沟、基坑的划分:底宽7m以内,长边等于和大于短边三倍的按管沟计算,长边小于短边三倍的按基坑计算。

2.10.2.2管沟双面支撑挡土板,支撑面积按管沟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计算;基坑单面支挡土板,支撑面积按基坑一侧挡土板面积计算。 2.10.3第三章 铺设室外管道

2.10.3.1管道长度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支管从主管中心线开始计算长度。 2.10.3.2顶管工程量按设计的顶管长度计算。 2.10.4第四章 建筑物 2.10.4.1水塔

1.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实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砖水塔以混凝土与砖砌体交接处为基础分界;钢筋混凝土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筒身与槽底的分界,以与槽底相连的圈梁底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3.塔身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

4.砖筒身均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镟及砖出檐等并入筒 身体积内。

5.砖筒身中包括外表面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可按勾缝项目另行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6.钢筋混凝土塔顶与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7.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顶、球顶均执行本定额。 8.塔顶上铺保温材料时,另列项目计算。

9.塔顶槽底相连圈梁之间的直壁或斜壁为水槽壁。水槽壁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槽壁的柱、梁等并入槽壁体积中计算。

10.水塔脚手架按设计的不同高度水塔数量以“座”计算。定额中水塔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塔顶的全高。每座水塔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钉防寒板、抹灰及门窗油漆等不另计算脚手架费用。

11.铁件、铁梯、围栏、砖砌体加固钢筋等另列项目,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 2.10.4.2钢筋混凝土水池

1.池底体积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锥形底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计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2.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自底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按实体积计算。

3.肋形盖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球形盖、无梁盖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的体积在内。

4.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池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水池脚手架的工程量按设计池壁面积计算。 2.10.4.3检查井及化粪池

井(池)壁均不分厚度以实体积计算,凡与井(池)壁连接的管道和井(池)壁上的孔洞,其内径超过200mm时,应予扣除,所有管道或孔洞上部砖镟,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10.5第五章 附属工程

2.10.5.1第一节 水塔、水池附属工程

1.水塔配管安装应区分不同的管径按设计数量以“m”计算。 2.水池(井)配管、配件安装按设计数量以“t”计算。

3.法兰式套筒、套管应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4.水塔、水池浮标尺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5.水塔、水池通气帽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6.金属构件按设计构件重量以“t”计算。

7.水塔、水池防水按设计防水层面积以“m2”计算。 8.水塔保温按设计保温层体积以“m3”计算。 9.水塔管道保温按设计管道长度以“m”计算。 2.10.5.2第二节 其他附属工程

1.室外消火栓、公用拴、客车给水栓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2.各类阀门、罗纹水表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焊接法兰水表按设计数量以“组”计算。 4.钢法兰按设计数量以“副”计算。

5.钢管件、钢管三通、钢管异径管、钢喇叭口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6.钢筋混凝土井盖、铸铁井盖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7.木制保温井盖按设计井盖面积以“m2”计算。 8.钢筋混凝土水道标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10.6第六章 机械设备安装

2.10.6.1泵类、水处理设备按设计数量以“台”计算。

2.10.6.2泡沫发生器、泡沫混合器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2.10.6.3塑料斜管按设计管道长度以“m”计算。

2.10.6.4玻璃钢斜板按设计的各层斜板面积之和以“m2”计算。 2.10.6.5各种铸铁闸门、堰门按设计数量以“座”计算。 2.10.6.6格栅按设计格栅重量计算。

2.10.6.7各种控制仪表按设计数量以“台(块)”计算。 2.10.6.8各种输入、输出组件按设计数量以“件”计算。 2.10.6.9集中检测装置及仪表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2.10.6.10仪表回路模拟试验按设计要求以“套”计算。

2.11站场工程

2.11.1第一章 基础开挖及填筑碾压

2.11.1.1沟槽与基坑壁支护的工程量按设计开挖体积计算。

2.11.1.2基坑抽水工程量按地下常水位以下部分的开挖体积计算。

2.11.1.3原地面碾压按设计碾压面积计算。其余按设计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2.11.1.4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压实后的体积计算。 2.11.2第二章 砌筑

2.11.2.1伸缩缝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2.11.2.2止水带设计长度计算。

2.11.2.3防潮层、防水层按设计敷设面积计算。

2.11.3第四章 预制(钢筋)混凝土

预制钢筋混凝土花格围墙,其体积按设计外形面积乘厚度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2.11.4第五章 预制构件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2.11.4.1预制构件安装铺砌,除另有规定外,按构件实体体积计算。 2.11.4.2小方砖、大方砖、连锁砌块铺砌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 2.11.4.3检查坑排水管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2.11.4.4玻璃钢瓦按设计铺设面积计算。

2.11.4.5平过道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安装按预制板的顶面积计算。 2.11.4.6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设计金属结构重量计算。

2.11.4.7钢丝网栅栏板、刺铁丝栅栏、刺铁丝大门、铁丝网按设计面积计算。钢丝网大门按设计数量以“樘”计算。

2.11.4.8金属栏杆按设计数量以延长米计算。

2.11.4.9铝板悬挂式站名牌按设计数量以“处”计算。 2.11.4.10铸铁落水管、排水管按设计管道长度计算。 2.11.4.11铁皮落水管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2.11.4.12驼峰顶跨道岔钢板网块按设计数量以“块”计算。

2.11.4.13钢筋混凝土天桥梯段配件、支座及配件按设计数量以“座”计算。 2.11.4.14铸铁盖板按设计重量计算。

2.11.4.15检查坑防火钢板按设计钢板面积计算。 2.11.4.16铁爬梯制安按设计重量计算。

2.11.4.17涂装工程量按金属构件的成品重量计算。 2.11.4.18机械走行轨按设计长度以双侧米计算。 2.11.5第六章 道路、硬化面及树(花)池

2.11.5.1各类路面、基层、垫层的工程量按设计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和1m2及以下的构筑物所占的面积。

2.11.5.2人行道场地铺设工程量按设计面积计算。 2.11.6第七章 拆除

2.11.6.1拆除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按设计拆除实体体积计算。 2.11.6.2拆除道路、硬化面按设计拆除物的水平面积计算。

2.12 机务车辆机械工程

2.12.1设备安装与设备基础

2.12.1.1设备安装应区分各类设备的规格,按设计数量以“台”、“套”、“部”、“组”、“个”等计算。

2.12.1.2带基础的设备,其基础数量与设备数量相对应。 2.12.2金属结构制安

平台、梯子、栏杆、漏斗及料仓、设备支架等按设计金属构件重量计算。 2.12.3地上拱顶油罐

2.12.3.1油罐制安应区分不同容量,按设计座数计算。 2.12.3.2钢板开卷与平直按设计钢板重量计算。 2.12.3.3焊缝探伤

1.X射线探伤按设计拍摄底片的张数计算。 2.超声波探伤按设计所需探伤焊缝长度计算。

2.12.3.4油罐防腐蚀应区分不同容量,按设计油罐座数计算。 2.12.4工艺管道

2.12.4.1各类井、接头坑增加的工程量按沟槽开挖工程量的1.5%计算。 2.12.4.2支、拆挡土板的工程量按设计支护部分的开挖工程量计算。 2.12.4.3抽水的工程量按设计有水开挖体积计算。

2.12.4.4管道安装长度按设计管道的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法兰、管件所占长度。遇弯管时,按两管交叉的中心线交点计算。

2.12.4.5阀门安装应区分不同管径、材质,按设计个数计算。 2.12.4.6法兰安装应区分不同管径、材质,按设计对数计算。 2.12.4.7管道金属支架按设计所需金属材料重量计算。

2.12.4.8一般穿墙套管、弯头、三通、方形补偿器、波纹短管等应区分不同管径按设计个数计算。

2.12.4.9分水(汽)缸、集水(汽)缸应区分不同重量按设计个数计算。 2.12.4.10管道除锈、刷油、防腐蚀的面积按管材的外表面周长乘以管道安装长度计算,管件、法兰、阀门等凸凹部分不增不减。

2.12.4.11管道绝热的体积按绝热材料的截面积乘以管道安装长度计算。

2.12.4.12绝热管道保护层的面积按绝热材料的外表面周长乘以管道安装长度计算。 2.12.5其他

2.12.5.1引机车入库装置配线,不变部分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可调部分按设计长度计算。

2.12.5.2空气动力站自动装置道通调试、空气动力站系统调试按设计站数计算。 2.12.5.3空气管道压力调试应区分股道数按设计数量以“场”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jn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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