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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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手册(范本)

(仅限于在业主现场代表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使用)

╳ ╳ ╳ 工程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1.1编制依据

为确保项目施工管理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实现项目进度、费用、质量三大控制目标,参照有关规定和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

本手册规定了在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是项目施工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项目组、监理单位、承包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手册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1.2 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和调试的全过程,包括了公司与现场代表组之间、现场代表组与各有关支持部门(单位)之间、与各合同单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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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授权

**********有限公司授权现场代表组,按以下的项目施工管理体制,组织管理本项目的施工工作. 2.2组织机构

有限公司将向工作现场委派现场代表组.代表组由派一名甲方首席代表、一名甲方

副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助理)和若干成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共 人): (1) 首席代表(兼): (2) 副首席代表:

(3) 质量(技术)控制工程师,包括,专业分工为: 土建工程师:(包括给排水)

工艺工程师:(包括消防安全、环境工程) 设备工程师:(包括通风、采暖) 电气工程师: 仪表工程师:

(4) 进度/费用/合同控制工程师: (5) 安全工程师(兼) (6) 资料档案/行政员: 2.3工作职责

2.3.1首席代表工作职责

甲方首席代表在以下各方面全权代表甲方: a) 与实施工作有关的所有批准。

b) 根据合同的要求,提出变更和批准变更,出具证书。 c) 根据合同规定由业主负责的所有责任事项。

2.3.2副首席代表工作职责

在首席代表不在的情况下,副首席代表代为处理上述首席代表负责的事项。 2.3.3现场代表组工作职责:

(1)监督承包商进行实际的制造、安装、测试及试运转工作,保证上述工作符合合同要求; (2)针对合同中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和工程进度,监控项目的进展; (3)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

(4)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未完成工作,制定“未完工作清单”,并监督承包商按时完成; (5)澄清与解答技术问题,审查或确认承包商提交的“技术核定单”、“现场询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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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或确认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单”; (7)审核或批准承包商完成的“竣工图纸”;

(8)若发生意外事故,监督并协助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审查承包商的“事故报告”; (9)对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活动所需要的信息(输入信息)和产出信息(输出信息(10)进行传递、使用、分类和保存等工作,使施工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转,为后续工程 积累经验;

(11)监督承包商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承包商的施工活动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同时,监督承包商的文明施工,确保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协调:主要包括承包商间的协调和工程施工活动中各有关要素间的协调、施工生产要素协调(图纸、材料、设备、人力、资金)、施工现场时空协调。 2.3.4专业工程师工作职责 土建工程师工作职责: (1)

工艺工程师工作职责: (1)

设备工程师工作职责:

(1) 负责设备采购质量的控制。 (2)负责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督。 (3)负责设备安装质量的控制。 (4)负责承包商设备安装进度的协调。 (5)负责设备施工计划的审查。 (6)负责设备安装方案的确认。 (7)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尾工的处理。 (8)校核设备工程予决算、材料予决算。 (9)负责与设备有关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工作。 (10)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电气工程师工作职责:

1.负责电气工程设计的联系以及零星设计工作。 2.负责电气工程的施工管理、监督工作; 3.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和其它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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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 5.设计变更的审核和管理;

6.电气施工质量监督,电气施工技术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7.督促电气施工进度; 8.负责与其它工种的协调

9.电气阶段、主体、竣工验收及尾工的处理。 10.校核电气工程予决算、材料予决算。

11.负责与电气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工作。 12.处理与电气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仪表工程师工作职责:

(1) 负责仪表设备采购质量的控制。 (2)负责仪表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督。 (3)负责仪表设备安装质量的控制。 (4)负责承包商仪表安装进度的协调。 (5)负责仪表施工计划的审查。 (6)负责仪表安装方案的确认。

(7) 仪表系统工程竣工验收及尾工的处理。 (8)校核仪表工程予决算、材料予决算。

(9)负责与仪表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工作。 (10)处理与仪表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进度/费用/合同控制工程师工作职责 1、进度:

(1) 编制项目工作细分结构和工作编码结构;

(2)编制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和控制进度计划,建立项目计划体系; (3)审查、批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系统和控制程序;

(4) 负责工作变更单的记录、进度评估和审核,在变更被批准以后,对进度总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5)现场控制和监督承包商的实施进度; (6)接收、分析和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周、月报; (7)根据项目进度出现的问题,提出和采取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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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编制项目进度报告。 2、费用:

(1)根据合同规定,指导承包商建立符合项目组管理要求的费用控制工作程序和报告系统; (2)审核承包商的工作细分结构、报现场首席代表和公司批准; (3).审核承包商的月计划、周计划、报现场首席代表和公司批准; (4).审核检查承包商进度、费用量测方法;

(5)分析和核实承包商的周报、月报,以保证项目组收到真实而有效的项目状态报告; (6)在审核承包商进度的基础上,审核承包商的月度要求付款的发票并报现场首席代表和公司批准;

(7)监督承包商费用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费用动态,确定其发展趋势,发现问题,制定措施,报现场首席代表和公司审查;

(8)审核、记录现场变更单,审查承包商变更单的报价;预算变更单费用,分析该变更单对项目费用、进度的影响; (9)编制月报中的有关内容。

安全工程师工作职责 (1)

档案/行政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现场代表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2)协调现场代表组与其它单位部门的联系;

(3)负责现场代表组各种文件、资料、信件、传真收发处理工作,负责各种资料的打印、复印及装订工作;

(4)负责现场代表组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与现场代表组有关的接待工作; 2.4 公司与代表组的关系及工作界面

现场代表组由公司设立、隶属于公司领导的临时性机构,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由现场代表组负责实施和管理。公司与现场代表组的工作界面如下: 1、公司:

(1)负责现场代表组的人员的任命、更换; (2)负责项目施工的外部协调; (2)负责项目施工中重大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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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和款项支付; (4)为现场代表组提供施工管理中必要的生活服务;

(5)公司所作出的一切与现场施工有关的通知、决定,必须通过现场代表组,以书面形式来执行; 2、现场代表组:

甲方现场代表组将在工程的各个方面对本项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并竭力与其合作,落实并实现项目的质量、费用、进度三目标大控制;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项目顺利竣工投产。现场代表组负责:

(1) 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书面汇报,重大施工事项向公司书面请示. (2) 落实执行公司及各部门对施工工作的指导、要求和意见; (3) 对承包商的现场施工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 (4) 对承包商采办工作的审查、控制、监督;

(5) 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

(6) 设计资料和各种技术文件的接收、保管、分发,现场施工资料的汇总、立卷、归挡、管理; (7) 编写工程实施周、月报;

(8) 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的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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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进度/费用控制

3.1进度/费用控制的任务 3.1.1进度控制的任务

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根据不同管理层次,掌握工程进度情况,编制项目工作细则结构,建立项目各级进度计划。在工作细则结构和进度计划所确定的里程碑的基础上,建立本项目的进度衡量系统;审查、批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衡量系统;定期检查和报告各承包商施工进展情况,保证项目各个里程碑和投产日期的正点实现。 3.1.2费用控制的任务

费用控制的任务是正确把握好项目进度、费用和质量三大控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对所有影响工程费用的活动进行恰当而连续的有效控制,在保证项目按合理工期建成投产和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将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项目工程建设总费用计划内,为项目建成投产后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奠定基础。

3.2 进度控制依据

1) 经公司批准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 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施工工期定额规定; 3) 合同、订单中有关进度的条款或附件的规定;

4) 已获批准的每个工作包(采办包)的各级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等)。

3.3费用控制的主要措施

(1)施工前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机械利用率,并按合理的工期组织建设,以降低工程造价。

(2)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窝工停工,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因项目组(设计、图纸)的原因造成工程返工。

(3)加强工程监控,依据变更管理程序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订货变更、工作变更、合同外工程的追加、工程费用的变更等。 3.4 进度/费用控制组织系统

现场代表组设负责进度/费用控制的专业工程师一名,协助现场首席代表控制施工进度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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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各个承包商、供应商设立负责进度/费用控制的部门和专门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负责其承包的工程包的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并向现场代表组报告工作. 3.4 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的权力 3.4.1审核权

(1)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要认真审核各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严格行使审核权,保证承包商编制的工程(工作)进度计划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对进度计划应当审核:

1) 是否全部包括了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是否合理; 3) 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进度和其它要求;

4) 项目执行机构和人力资源动员计划是否满足进度计划; 5) 设备动员和材料采办计划;

6) 是否充分考虑了项目的限制因素及应变措施。

对进度报告应当审核:

1) 承包商的周报、月报是否满足项目执行程序的要求; 2) 前期落后计划的项目是否有周全的、科学的安排及进度保证; 3) 内容是否真实可信。

(2) 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要认真审查各类变更,包括业主、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变更单的报价;预算变更单费用,分析该变更单对项目费用的影响(做出分析比较); 3.4.2现场检查和监督权

控制工程师要掌握设计、采办以及各施工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和费用方面的有关数据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完成时间、交图日期、数量、各种采办订单/合同和施工项目的状况、记录各分项工作开始日期、完成日期和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动用的人力资源、涉及的费用等,实时掌握各分项工程(工作)的形象进度,督促存在工期延误的承包商(供应商)采取赶工措施, 审查各类变更的费用,对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3.4.3工作变更否决权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联系单、信息单等涉及施工进度、费用的事项,必须经过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的审核,对进度和费用的影响做出评价,并将这种变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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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反映到新计划之中。

现场代表(业主)发出的变更单、联系单、信息单等,若没有经过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签字审核,将不予批准,各承包商不得执行,否则不予结算.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发出的变更单、联系单、信息单等, 若没有经过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签字审核,将不予批准,各承包商不得执行,否则不予结算.

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单、联系单、信息单等,必须附加该变更对费用、进度影响的评价,必须经过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签字审核认可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结算. 3.4.4处罚与奖励

根据业主与各承包商签定的工程合同和目标责任书, 在报首席代表或公司批准后,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有权力根据其工期延误与合理提前,对承包商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奖励. 3.5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各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督促,对造成的延误,协助业主分析原因,制定赶工措施;必须针对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提出的所有的变更,进行进度和费用影响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向现场代表组汇报;必须按时按规定的格式要求向现场代表组提供月报、周报,其内容必须包含本次报告内容的进度和费用分析;对现场代表组及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单、联系单等,必须在规定的最快时间内给予答复或签署意见.

对于上述事项,由于其未执行或未及时执行、未答复或未及时答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现场代表组有权利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和本项目施工管理手册的要求进行经济处罚. 3.6对承包商的要求

本工程的各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里程碑点,按期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期延误,必须客观分析原因,制定赶工措施,报现场代表组核实;对现场代表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及联系单等,承包商必须在2天内,对变更及联系单等的内容对进度和费用的影响作出分析,报代表组后双方协商. 3.7工程结算

项目投资结算实行动态管理办法。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和工作量,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各承包商提出的工程款结算帐单和统计进度报表,并随时掌握设备材料调价和各种费率的变化情况,实现对项目投资的动态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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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竣工项目保修费用的处理

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问题,由原设计承包商负责。原设计承包商委托新的设计承包商修改设计方案,原设计承包商和新设计承包商连带负责。

因工程承包商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由工程承包商负责进行保修,其费用由承包商负责。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设备供应商负责进行保修,其费用由设备供应商负责。

保修措施、责任及保修费用处理方法等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在竣工项目决算付款时按合同规定比例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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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质量控制

质量的定义:

项目工程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决定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因此,现场代表组应把加强质量控制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实施项目三大控制的重点。 4.1质量控制目标和质量方针 4.1.1 质量控制目标

项目质量控制的目标是:正确把握好项目进度、费用和质量三大控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对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进行恰当有效而连续的监督和控制,使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管理和人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预防和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以及一旦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纠正,保证项目各个阶段、各个过程的每一项活动都符合质量要求,进而保证项目在规定的计划进度和费用范围内优质建成,为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装置能够连续长、稳、安、满、高效率运转奠定良好的基础。 4.1.2 质量方针

(1)按程序实施是质量保证的重要条件。无论项目组还是承包商、供货商均应严格按既定的程序工作。承包商/供货商的任何工作在其有关的工作程序被项目组批准之前不得超前进行。 (2)本项目所采用的任何一项设备、材料、零部件都不得采用试制品,未经使用验证的新产品原则上也不得采用。

(3)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规范的规定。 (4) 承包商、供货商应有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经项目组批准。 4.1.3 质量计划

承包商提交供审查、批准的文件、规格书、图纸须经全面审查、会签。确保达到项目要求所必须的资料提供完整性,要求所提供的资料应完整、清楚、准确、足够详细,能够满促项目计划的依据。

4.2质量控制组织系统 4.2.1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现场代表组负责设置质量控制的各专业控制工程师,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与控制。同时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的跟踪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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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承包商、供应商设立负责质量控制的部门,向现场代表组报告工作,并就有关质量控制事项与现场代表组联络协调。对关键设备的制造厂家,要求应明确质量主管并提供质量保证手册。 4.3质量控制程序

(1)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现场代表组质量控制人员应按照各承包商提交并获得批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计划,不间断对项目工程建设的各项活动进行控制。

(2)承包商和供货商应建立、执行和维护他们的质量管理程序和系统。必要时,现场代表组将审查和批准这些程序和/或验证承包商或供货商的质量控制程序是否与实际相符。 4.5采办阶段的质量控制

设备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项目的整体质量,关系到项目生产设施能否顺利调试、投产和投产后能否正常生产。因此,必须严格控制所采办的设备材料的质量。 4.5.1 厂商调查

(1)必要时,现场代表组将要求承包商对自己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厂商调查,要按照“择优择廉”的遴选原则,定选供应厂商。

(2)项目所有设备、器材、材料采购必须,只限于在批准的有能力满足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3)在采办定单签字前应对每个可能的供货商作出综合评价。 4.5.2 技术招标书

承包商技术招标的编制必须符合现场代表组个专业工程师提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4.5.3 技术澄清与谈判

承包商应组织好技术澄清与谈判,通过技术澄清与谈判,使供需双方对技术招标书的细则取得一致的意见,并形成正式的《技术澄清会议纪要》,最终修改、确定专用技术规格书和数据表等作为合同的技术文件,以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项目规定的要求。 4.5.4 签好采办合同

(1)采办合同必须全面、准确,有关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条款要明确、具体。为确保采办合同的质量,对关键设备的采办合同,在正式签字前, 现场代表组要对其进行审查满足本公司对合同的要求并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2)现场代表组,各专业工程师要对承包商的供货范围、供货要求、要求厂商提供的图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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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交货地点、支付条件、检验试验项目、机械保证期、辅机和备品备件供应情况等进行审查,以明确其是否满足要求、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4.5.5 厂商的设计图纸和资料审查确认

承包商采办的设备/材料厂商的设计制造图纸和资料,要交由设计单位核实,确认,会签. 4.5.6设备、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1)承包商 要严格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检验和试验应包括:中间检查监制、制造工艺监督、关键零部件试验、出厂前检验、到货检验与验收。施工所用材料的检验与试验应包括: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的检测与分析等。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可委托具有设备材料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检验,确保分析报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承包商对供货商设备、器材、材料的检验计划和要求,要报告现场代表组批准. 4.5.8 实施机械保证期制度

在产品投入后一定时期内,由于承包商应保证其供应的设备/材料的质量,对由于承包商过失(如设计错误、制造不良、用材不当、组装不当等),致使产品出现缺陷、故障或损坏时,应由承包商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也应负有赔偿责任。 4.6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6.1现场代表组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中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着重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1)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切实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 严格实施项目质量体系中有关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规定。

(3) 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除依据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外,还必须严格执行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等,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 确定质量控制点。要在各专业施工过程中分解设立(由监理工程师完成)若干个质量控制点,并按各控制点对最终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确定检查级别:

一级:重点质量控制点。由现场代表组、监理方、第三方检验代表(如果合同要求的话)和施工承包商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提交正式检验记录;

二级:次要质量控制点。由监理方、现场代表组、第三方检验代表、施工承包商质检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并提交正式的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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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一般质量控制点。由施工承包商进行自检,并有自检记录,以便查看。 4.6.2严格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按控制程序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质量。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可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1)

现场质量控制通用程序

即承包商专业施工队伍完成质量控制点施工工序后自检、承包商质检部门检查、再按控制点检查级别进行现场确认。如检查未获确认时,承包商专业施工队伍应进行返修和整改,然后重新按上述程序,申请检查确认。

(1)专业交接质量控制程序

在有两个以上承包商(或专业)作业的情况下,承包商之间、专业或工序之间的交接,必须坚持当某一承包商(或专业)工程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后发出交接检查通知,总承包商(或专业)按规定时间会同分承包商(或专业)和项目组的质量检验人员、监理方、第三方检验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专业的施工。如不符合要求,由已完施工的承包商(或专业)进行返修和处理,然后重新按上述程序,申请组织交接检查确认。

(2)现场质量控制的特殊程序

包括焊口检查程序、管道试压质量控制程序、压力容器的质量控制程序等,按有关专业施工检验规范执行。

4.6.3 施工质量的评定与验收。 (1)施工质量的评定。

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正确及时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质量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的评定,以决定能否验收。凡“不合格”的必须由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返修之后 ,重新进行检验评定。

(2)施工质量的验收。在承包商预验的基础上,现场代表组、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分阶段进行验收。它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统计分析,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做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了合同所要求的质量等级和质量要求,进而决定能否验收。

(3)经验收的单位工程必须有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参与验收的各方必须有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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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签证书,并及时办理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交接手续。 4.7设备调试和工程交接阶段的质量控制 4.7.1 调试阶段的质量控制

调试阶段的质量控制由现场代表组负责.调试阶段的调试工作划分为自然完工(即将每台设备按设计要求安装就位,全部配管、电器、仪表联接配置齐全)、设备单机预调试(即将安装好的机、电设备进行单机检查,然后进行管线吹扫、气密性试验、自动仪表动作校验、设备单机运转)、机械完工(每台设备检查无误后进行分系统的调试,各系统调试完成后即为机械完工)和联合调试。

4.7.2 工程项目交接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工程质量验收和经调试合格后,现场代表组要及时办理项目交接手续。此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主要是:确保提供完整、齐全、准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经分类整理、编目建档的项目工程建设和生产操作技术资料。 4.8报告和记录

报告和纪录是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现场代表组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报告制度。同时,要保存完整的质量记录。

在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项目质量月报和质量活动分析与质量审核制度。 质量月报:各承包商编制和报送质量月报,项目组根据各承包商提供的质量月报汇总编制项目质量月报。

质量事故分析: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各承包商编制要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和建议,每次分析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项目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文件和记录:质量文件是质量控制的依据,质量控制有效性的验证是质量记录。需要控制的质量文件应包括:

1) 工程项目所有设计文件、图纸、规格书、数据表(包括设计更改后的正式文件); 2) 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 采办文件、订购单及采办合同; 4) 项目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及其附件;

5) 项目所有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各种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各项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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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程序等);

6) 设计评审和质量审核的文件(如设计审批文件、设计评审或质量审核会议纪要

等);

7) 第三方检验的书面文件。

4.9 单项标记和控制

4.9.1各承包商要对所有材料、零部件,包括部分预制部分的分组件,应始终按如下要求进行控制和明确地标记。

1) 2) 3)

具备规格规定的标记和跟踪要求

能准确地找到适用的图纸、规格书、质量记录或其它有关文件 只有已经接受的合格项目才能使用和安装

4.9.2 各承包商采用的标记可以是直接在实物上作标记(如打印、标牌、永久标记材料标记),或使用能进行跟踪的记录牌(如货运卡片、标签等)。

4.9.3 各承包商采用在实物上直接标记时应注意:

1) 2) 3) 4)

标记方法、位置及性质不对被标物的功能或质量造成危害。 标记应清楚明确。

标记应转移到同一项目分开的部件上。

当由于后续作业可能使标记磨损或模糊不清时,应进行标记转移。

4.10 不合格和改正行动

4.10.1 不合格报告和改正行动依据本章规定及有关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颁发和管理。承包商和供货商应建立、执行和维护他的改正行动和不合格处理程序和系统。现场代表组将按下列规定的原则进行审批并监督其执行。

4.10.2 与规定和/或双方确认的要求不相符的项目、服务或工作应尽早发现、鉴别并作出报告。各承包商在接到现场代表组的“现场联系单”或“工作联系单”指出的不合格内容后,必须对不合格项目应作如下控制:

(1)防止未经许可项目的不当使用及与合格项目混放在一起。 (2)对不合格项目作出明确标记,直到作出适当处理决定为止。

(3)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应由认可人员依照批准的程序作出。如果决定修正使用,则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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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要求进行再检验。必要时可增加检验和/或实验。

(4)保存不合格项目、服务或工作的记录。作出方便可靠的标记,记录不合格的性质和范围。同时,这些记录应有客观证据,证明那些修复的项目已经作过所有应作的检验,并且修正工作是按照批准的程序进行的。

(5)对处理意见和结果及时向代表组汇报.

4.10.4 必要时,项目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不合格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10.7 当对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决定是返工或修理时:

(1)所有返工或修理的工作应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之下进行,不降低质量。返工或修理工作应批准的返工或修理程序进行,若是与发证机构要求有关的不合格,在实施处理前,返工或修理程序应取得发证机构的书面认可。

(2)所有返工或修理的项目最低限度应按原先的要求进行相同程序和形式的检验或试验。必要时可要求增加检验和/或试验以证明返工或修理工作的质量是否满意。 4.11 搬运、存储和运输

各承包商所有材料接收工作应按照有关的项目管理程序及本章规定进行。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承包商自己采办的设备/材料都由使用该设备的承包商负责搬运、存储和运输. 4.11.1 在整个制造、安装、储存和运输期间,所有项目和材料均应予以标记、保护、妥善装卸和存放,防止丢失、损坏、变质、污染、遗失标志版或其它影响原有用途的损坏。 4.11.2 必要时对特殊包装材料、运输包装、环境条件及搬运设备应作出规定。

4.11.3 对有特殊要求和/或储存期限制的项目和材料,在超过储存期间后将不许发出和使用。

4.11.4 项目或材料只能由授权人员发放。

4.11.5 只有在全部规定的制造、检验、试验工作已经完成,必要的文件已经齐备时,材料、项目、零部件才能从某一制造现场发放或移到另一现场。

8.11.6 材料、零部件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应有包装,使品质得到保护。包装尺寸应适合安全运输的要求,包装上应有运达地点的标记。 4.12 记录、文件及证书

4.12.1 在工程项目实施各阶段的质量活动,各承包商均应保存有足够的质量记录,并应以易于收回的方式装订。现场代表组要控制的质量记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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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设计过程控制记录、重要的工程计算书、设计评审及

设计回访总结等;

2) 设备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工序控制记录、成品验收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书、

进货检验和验证记录等;

3) 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记录、施工的中间检查记录、专业(工序)交接记录、

测试设备和量具的校准(或检定)记录、各种调试记录、工程验收记录等;

4) 性能考核的各种原始记录; 5) 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6) 各种合同审查记录(报告、备忘录等); 7) 各专业(工种)技术培训和考核记录(或证书); 8) 质量成本报告;

9) 其它本手册要求的记录和附加记录。

4.12.2 各承包商所有记录均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注明日期,便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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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施工管理

5.1施工管理程序

现场代表组应包括项目组的各种职能,如施工、合同、控制、质保、行政等,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1)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管理由现场代表组的专业工程师按专业分工负责。 (2)合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未按合同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冲突的技术方面事宜,应由首席代表会同合同工程师与承包商进行技术澄清与谈判。 (3)进度与费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商的实际进度偏离了合同规定要求,或承包上提出的与设计要求不符的“工程变更单”;或公司本身认为需要更改的由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单”等,凡牵涉到工程费用及进度的变化,应由首席代表会同控制代表对上述情况予以澄清、认证。 (4)采办管理 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

对由公司供货的材料/设备,应由合同工程师、专业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对该部份材料/设备进行验收,对由承包商提出的“不合格报告”,由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确认,并协助合同工程师督促供货商进行完善。 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及设备:

对由承包商采办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进行到货验收。代表组认为不满足合同中的图纸、料单及数据表中规定的设备及材料,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不合格报告”,并提交给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不合格报告”中的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5)质量检查与监督

在施工阶段,由现场代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共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如钢材的下料,组对,焊接,尺寸控制,设备安装,仪表调校,涂层检验,

20

设备功能测试和视同的试运转等。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现场代表专业工程师将以“现场信息单”形式,向监理单位下达整改指令,由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商改正.,并要求承包商将改正措施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现场代表组,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费用变化由承包商负责. 5.2完工验收程序

1)范围

完工是指承包商已完成的主要部分工作,包括设施已坚固安装,设施的内、外部均已清洁以及设施内的所有设备均已正确地调校和按要求进行了合格的功能测试。如果现场代表组负责该设施的工程师认为承包商已完成了上述工作,承包商应提交一份表明该设施的工作均已全部完成的“完工通知”。但是,承包商必须事先与专业工程师提出的“未完工作清单”达成一致意见,并将该份“未完工作清单”附在“完工通知”后,承包商必须按时完成该部分未完工作。

“完工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呈送给现场代表组。“完工”并不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责任和担保期。

2)程序

承包商应按下列步骤实现代表组对其完成工作验收:

? ? ?

当承包商认为某一系统已达到了验收条件,应编制设施验收文件报代表组批准。 承包商按“完工通知书”的格式编制完工通知书,并提交给代表组。 双方的制定人员按设施验收文件的内容验收,符合要求后在“完工通知”单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 ?

当未完工作项目均已完成后,承包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表组。

该书面通知的标题为:“完成未完工作通知单”。该部分工作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上述通知单上签字,并各执一份。 ?

当承包商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均已全部完成后,承包商应制定完工报告,列出所有完成工作的项目,并送给现场代表组首席代表。

5.3 未完工作清单程序

在施工阶段,由现场代表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共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进行监督,如认为未完工的情况,现场代表专业工程师将以“未完工通知单”形式,向监理单位下达指令,由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商按时完成,并要求承包商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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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代表组,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建立“未完工作清单”文件的目的是确认在系统测试前完成的或不明确的工作,并确保该部分工作按时完成。只有代表组的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现场设计代表、承包商才能确定未完成工作的项目,最终的结论可在“未完成工作清单”的审查会上确定。对“未完成工作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由承包商逐项落实。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未完工作清单”上的仍未解决的项目需要重新列出并附在“完工通知单”后。承包商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所有工作。 5.4 现场询问和现场信息单程序 5.4.1范围

该程序规定现场施工期解答和认可技术变更的责任和文件要求。 5.4.2现场询问

(1)定义:“现场询问单”是承包商关于合同中的图纸和技术规格书的任何问题的询问。它可涉及到澄清、遗漏、错误、材料的适用性、附加信息、详细的代用方案或布置方式或施工方式、相关的采办问题、设备催交问题等。承包商对上述问题均可采用“现场询问单”的方式进行询问, 承包商的“现场询问单”必须先发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在接到该单后1日内签署意见,再向现场代表组汇报, 现场代表组将根据该单内容涉及的具体情况,及时给予答复,最迟不超过3日.

(2)格式:承包商可采用附件中提供的格式。

(3)与合同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偏差:未经现场代表组的书面认可,承包商不允许对合同和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由任何改变。任何被认为是影响到整体设计的改变必须经监理公司或第三方检验机构认证。

(4)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被现场代表组认可的“现场询问单”中的建议不意味着代表组已接受任何的费用与进度的改变。这些费用和进度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即商务的讨论/判断不以“现场询问单”为依据。 5.4.3现场信息单

(1)“现场信息单”是现场代表组对承包商的施工方式、处理方案、活动安排等的要求或建议;或现场代表组内部信息往来。该现场信息单格式见附件。 (2) “现场信息单”编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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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询问单”及“现场信息单”的编号形式如下:

XXX-AA- NN -0000 XXX=合同号 AA=现场询问单 S=现场信息单

0000=流水号 从0001开始 NN=专业代号 其中: PR=工艺 EL=电气 GE=总图/道路 IN=仪表 MA=机械/设备 CT=合同 AR=土建/给派水

5.5 竣工图 1)概述

竣工图的内容应将现场施工的实际详情准确地表示出来。竣工图必须精确,以便为以后的生产作业者的操作与维修提供可靠的资料。承包商应将完成的竣工图提交代表组批准。 2)竣工图的印记

任何完成的竣工图均应盖上“竣工图”印章,印章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 b. c. d. e. f.

注明修改版次及类型

公司名称,包括公司及承包商名称 修改人 校核人

批准人(必须由现场代表签名) 完成日期

5.6 事故报告及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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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项目组每位成员在其工作的区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承包商责任提供其《安全手册》和安全用具。

本程序应作为由承包商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报告和调查的指导性程序。现场代表组负责审查承包商的报告是否按要求进行并报告上级部门。本程序中所谓的“事故”指的是时间损失、金钱损失、财物损坏/毁坏、人员伤害/严重伤害的事件等。现场代表组由责任对承包商未按安全要求进行操作和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提出书面警告。

2)目的

a. b.

获得准确的事故资料,以便迅速采取有效行动。

由专人负责调查,通过分析和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以防止事态的扩大而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c.

补充和加强安全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3)事故报告

承包商必须将任何事故报告和调查提供给现场首席代表或由其指定的人员。 任何事故报告和调查的准备和呈报必须作为优先和保密情况来处理。事故调查的情况由专人独立鉴定。

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按下列格式进行:

a. b.

事故描述。描述事故梗概。

事故调查。应尽量详细地描述事故的所有方面。

下列情况应包括在该部分内容内: a)

? ? ? ? b)

? ?

人员情况 工作经验 年龄和性别 工作时间 职务 事故描述

当事人正在做什么 包括什么物体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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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 ? ? d)

? ? e)

? f)

? ? ? ? ? g) ? ? ?

当时进行什么行动或动作 环境条件 使用设备 型号 品种 尺寸

所从事工作的性质 一般工作 特殊活动 时间

发生日的具体时间 预防措施的种类 是否使用人员保护? 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有没有规定或工作程序? 人员是否遵守上述规定或程序? 监督的手段是什么? 毁坏程度

毁坏的物体种类 位置

是否永久性损坏?

4)按时间顺序列出事故的经过

某些事故的发生也许包括下述经过(若下述经过不全可补充): 时间—事故发生前的行为 时间—事故现象

时间—紧急通知,如首次救助、安全、救护车等 时间—救护车派遣

时间—如首次救护队伍、救护车等到达出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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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救护车辆上的医用设施的到达 时间—首次处理或初次救助努力 时间—对现场代表组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现场目击、控制、调查等的纪录 时间—重新检验、最终调查

5)询问和记录

对询问的问题及回答应准确地记录下来,对初次询问的结果和再次询问的结果应分别记录以防混淆。

有些情况下,要求将目击者、工人、现场监督等的描述记录在案。 6)相片

如果条件允许,应对现场进行照相/摄像并加以说明。对事故现场应画出草图,并量出准确尺寸,用记号笔在现场做好标记。

7)做好现场参数记录并备案。 8)事故过程审查

现场首席代表、现场代表组有关专业负责人应与承包商相关人员共同会审事故原因,制定能尽量挽回损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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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变更管理与控制

6.1变更分类及执行程序 6.1.1公司提出的变更

现场代表专业工程师按照附表 “变更通知单”的格式提出变更要求,交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对进度和费用影响作出评价后,首席(副)代表签字认可后(重大变更事项按程序报给公司领导批准),发给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单”1日内发给承包商阅知;

承包商必须在接到“变更通知单”2日内,对由此引起的材料、施工费用变化作出计算,向监理单位提交计算书,监理审核签署附加意见后,报现场代表组审批;

现场代表组认可承包商计算书后,将以“变更修改单”格式正式向监理单位发出变更通知; 监理单位在接到“变更修改单”1日内发给承包商, ,并监督承包商执行。 若现场代表组与承包商达不成一致,则要按程序进行双方谈判。 6.1.2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单

承包商要按照附表“技术核定单”格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对进度和费用的影响分析;

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现场代表组;

现场首席代表组织现场组有关专业工程师确认工作量、进度和费用的影响, 重大事项取得公司领导的审批后,正式复函承包商予以确认执行。

若与承包商达不成一致,则要按程序进行双方谈判。 6.1.3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设计单位提出的图纸修改,以“设计变更修改单”的格式向现场代表组提出; 由现场代表组组织监理单位、承包商,协商确认后,由监理单位监督承包商执行。 6.2变更单的批准

无论是哪方提出的变更,都须经现场代表组专业工程师、首席(副)代表、监理单位及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在变更单上签字后方可生效,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

任何没有现场代表组专业工程师、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首席(副)代表签字的变更,现场代表组将不予确认,不予结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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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应在施工安全方面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完全能够保证包括项目组现场人员和被施工物在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承包商的安全计划和安全手册是现场参与人员一些行为的最终安全准则,现场代表组人员也应自觉地服从和遵守。

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现场代表组要采取以下的措施抓好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所有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施工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代表组成员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 7.1安全管理;

1) 施工前,承包商要提交施工安全、环保管理手册,报业主批准.施工过程中应

现场代表组要严格监督承包商按手册规定的安全管理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2) 在开始重大施工作业前,承包商要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并严格监管执行,避免

发生重大作业安全事故;

3) 抓好日常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如:施工现场安全警示牌的设置,施工人员安

全帽、工作鞋、护目镜的佩戴和防火防爆区域的动火管理等。

7.2文明施工:

1) 2)

承包商要督促并组织开展全员文明施工教育;

承包商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指导和推进文明施工;

3)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及重点部位的明显处,应设置区域布置图,以便于监督实施;

4) 5)

承包商要不定期开展现场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 承包商要制订奖惩措施,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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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项目联系报告制度

8.1施工外部协调(监理单位协助业主) 8.1.1 工作内容

协调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实时掌握施工情况,及时协调、纠正施工计划执行中发生的偏差和处理施工中存在问题。具体包括:

1) 发现计划与实际的偏差,适时组织调配;

2) 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3) 协调施工过程中各参加单位之间的矛盾; 4) 组织工序间交接认证;

5) 定期召开调度会议,落实与监督实施调度会议决议。

8.2 协调原则

进行协调时,应坚持“以计划为中心,集中优势,保证重点,促进全局平衡发展”的原则。 8.3 措施

进行协调的有效措施是坚持施工例会制度。要求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各承包商都要参加,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发送到各参加单位,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施工例会时间为每周一及周四下午3:00.

各专业例会由公司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不定期召开 8.4承包商报告

项目管理报告是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各阶段项目进展情况的总结。项目管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阶段办、制造、安装、调试及试运投产等方面实物工作量和用货币形式表现的投资完成量。项目管理报告不仅应反映各个时期项目进展情况中的工作成果,同时也要反映需要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

项目管理报告包括周报、月报等相关支持文件。 8.4.1 周报

周报应反映项目一周内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主要工作计划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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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报的内容应包括:采办、施工、设备调试及试运投产进展情况和主要项目管理事项。周报的报告期以每周三为报告截止日期。

周报格式见附表. 8.4.2 月报

月报反映项目一个月内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月工作计划进度。

月报的内容应包括:采办、施工、设备调试、试运投产计划进度完成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还应反映合同履约和项目管理情况及月内大事记。

月报格式为: ? 目录 ? 项目大事记 ? 正文如下: (一) 项目概述 (二) 项目管理 (三) 项目进展

? 采办 ? 施工 ? 调试

? 项目进度完成情况 (四) 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五) 质量控制:本月质量检查及执行情况 (六) 安全管理:本月安全检查及执行情况

(七) 下月工作计划:描述下月主要项目管理活动和工作计划 (八) 附图、附表

? ? ? ? ?

里程碑状态表

项目实际完成进度、计划进度“S”曲线 项目投入人力状况描述直方图 项目安全、质量统计表 项目设备、材料采办动态表

30

? ? ?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费用计划、实际完成“S”曲线图 合同变更情况汇总表

月报的报告期以每月25日为报告截止日期。并于每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或其它载体形式(如光盘或磁盘等)报送项目组。

8.5 监理单位、承包商及公司现场代表组的工作联系(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

8.5.1 承包商采用格式(A类表)

8.5.1.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格式见A1表。

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并于24小时内批准施行。 8.5.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格式见A2表。

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各专业工程师审核并于48小时内批准施行。 8.5.1.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格式见A3表。

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控制工程师审核并于48小时内批准施行。 8.5.1.4 报验申请表:格式见A4表。

承包商按规定时间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报送业主现场代表组各专业工程师审核并于24小时内批准施行。 8.5.1.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格式见A5表。

承包商按规定时间及格式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并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由监理单位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并于72小时内批准施行。 8.5.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格式见A6表。

承包商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见B1表)后,按照通知单要求执行并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监理单位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24小时内提出复查意见并同时抄报公司现场代表组,公司现场代表组各专业工程师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 8.5.1.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格式见A7表。

当发生合同规定的可延期事件时,承包商应及时(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向监理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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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收到申请后的7日历日内予以审查(见B4表)并同时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如果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承担。 8.5.1.8 费用索赔申请表:格式见A8表。

当发生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时,承包商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在14日历日内予以审查界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见B6表)并同时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

当发生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时,公司现场代表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申请表后的14日历日内予以审查被索赔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见B6表),经双方协商后施行。

8.5.1.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格式见A9表。

各承包商进场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监理单位审查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验检测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方可用于永久性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同时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备查。

8.5.1.10 工程竣工报验表:格式见A10表。

当工程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单位和公司现场代表组预验收,承包商可向监理单位和公司现场代表组提出工程竣工申请,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关联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8.5.2 监理单位采用格式(B类表) 8.5.2.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格式见B1表。

当发生影响工程进度、费用、质量因素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在通知单中规定完成时间、回复时间及监督其执行结果,同时抄报公司现场代表组。 8.5.2.2 工程暂停令:格式见B2表。

当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时(如出现质量、安全隐患或质量有下降趋势等),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同时抄报公司现场代表组。 8.5.2.3 工程支付证书:格式见B3表。

当监理单位收到承包商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监理单位审查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各专业工程师审核并于72小时内批准施行。 8.5.2.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格式见B4表。

当发生合同规定的可延期事件时,监理单位收到承包商在规定时间(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内提交的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在7日历日内予以审查并同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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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未就对所发生事件及时提出延期要求,监理单位可不予审查、批准。 8.5.2.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格式见B5表。

当发生合同规定的可延期事件终止后,监理单位收到承包商在规定时间(事件终止14日历日内)内提交的工程延期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应在14日历日内予以审查并同时报送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未就对所发生事件及时提出延期要求,监理单位可不予审查、批准。 8.5.2.6 费用索赔审批表:格式见B6表。

当发生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时,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包商及时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于14日历日内予以审查界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并抄报公司现场代表组合同/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

当发生承包商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时,监理单位在收到公司现场代表组提交的费用索赔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于14日历日内予以审查被索赔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经双方协商后施行。

以上表格应采用A4幅面,除签字采用手写外,其它内容均为计算机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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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1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附:1、开工报告 2、(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34

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35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经考察,我方认为拟选择的 (分包单位)具有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可以保证本工程项目按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分包后,我方仍承担总包单位的全部责任。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附:1、分包单位资质材料; 2、分包单位业绩材料。 分包工程名称(部位)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合 计 工程数量 拟分包工程合同额 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 36

A4

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 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37

A5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了 工作, 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 年 月 日 前支付该项工程款共(大写) (小写: ),现报上 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计算方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38

A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接到编号为 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 工作,现报上,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39

A7

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由于 原因,我方申请工程延期,请予以批准。 附件: 1、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合同竣工日期: 申请延长竣工日期: 2、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日 期

40

A8

费用索赔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由于 原因,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 ,请予以批准。 索赔的详细理由及经过: 索赔金额的计算: 附:证明材料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1

A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于 年 月 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如下(见附件)。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部位: 请予以审核。 附件:1、数量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 3、自检结果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经检查上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准许/不准许进场,同意/不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2

A10

工程竣工报验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附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经初步验收,该工程 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 3、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不合格,可以/不可以组织正式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3

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事由: 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4

B2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承包单位) 由于 原因,现通知你方必须于 年 月 日时起,对本工程的 部位(工序)实施暂停施工,并按下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5

B3

工程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意本期支付工程款共(大写) (小写: )。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其中: 1、承包单位申报款为: 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 3、本期应扣款为: 4、本期应付款为: 附件: 1、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 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6

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承包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我方对你方提出的 工程延期申请(第 号)要求延长工期 日历天的要求,经过审核评估: ? 暂时同意工期延长 日历天。使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长的工期)从原来的 年 不同意延长工期,请按约定竣工日期组织施工。 月 日延迟到 年 月 日。请你方执行。 ? 说明: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47

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承包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我方对你方提出的 工程延期申请(第 号)要求延长工期 日历天的要求,经过审核评估: ? 最终同意工期延长 日历天。使竣工日期(包括已指令延长的工期)从原来的 年 不同意延长工期,请按约定竣工日期组织施工。 月 日延迟到 年 月 日。请你方执行。 ? 说明: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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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承包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你方提出的 费用索赔申请(第 号),索赔(大写) ,经我方审核评估: ? ? 不同意此项索赔。 同意此项索赔,金额为(大写) 。 同意/不同意索赔的理由: 索赔金额的计算: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 专业工程师 进度费用控制工程师 现场(副)首席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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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询问单

现场询问单号: 合同号: 日期: 承包商名称: 询问描述: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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