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磨机设备技术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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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润磨机设备技术协议书

3、布置方式:传动装置在进料口的左侧。

4、润磨设备的基本性能参数:

(1)润磨机规格及型号:φ3500×6200mm

(2)润磨机产量:60-80t/h

(3)入口物料组成:铁精矿+粘接剂

(4)入口铁精矿粒度:-200目>50-60%

(5)堆比重:约2.2t/m3

(6)入料水分7-8%

(7)出料粒度:-200目提高10%以上

(8)运转时间:24h/d连续运转

(9)主电机:功率:1000KW 电压:10000V

(10)筒体工作转速:15.6r/min

(11)筒体慢动转速:0.07r/min

(12)单机作业率:≥91%

5、通用技术标准

润磨机设备制造的通用技术标准执行《重型机械标准》。设备制造的备料、焊接、铸造、切削加工、装配及防锈涂装等各工

序过程中分别执行下述标准。

(1)零件材质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过检验合格。

(2)产品检验应符合JB/T5000.1-1998《产品检验通用技术条件》

(3)切屑加工应符合JB/T5000.9-1998《切屑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4)焊接件应符合JB/T5000.3-1998《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5)火焰切割件应符合JB/T5000.2-1998《火焰切割件通用技术条件》

(6)铸钢件应符合JB/T5000.6-1998《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7)铸钢件补焊应符合JB/T5000.7-1998《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

(8)锻件应符合JB/T5000.8-1998《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9)装配应符合JB/T5000.10-1998《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10)配管应符合JB/T5000.11-1998《配管通用技术条件》

(11)涂装应符合JB/T5000.12-1998《涂装通用技术条件》

(12)铸钢件无损探伤应符合JB/T5000.14-1998《铸钢件无损探伤通用技术条件》

(13)锻钢件无损探伤应符合JB/T5000.15-1998《锻钢件无损探伤通用技术条件》

(14)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结果分析应符合GB11345-89标准规定。

(15)液压系统应符合JB/T6996-9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6)防锈包装应符合GB4879-85的有关规定。

(17)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90的有关规定。

(18)包装应符合JB/T5000.13-1998《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9)润磨机制造质量应符合JB/T1406-93《球磨机和棒磨机》,JB/T53542-99《球磨机和棒磨机产品质量》

二、设备主要部件简介及制造要求

1、设备主要部件

(1)磨机筒体

磨机筒体采用两端法兰加筒体的结构型式,其内壁用螺栓固定有橡胶内衬。筒体两端各联结一中空轴,置于主轴承上。筒体磨料时产生的蒸汽由出料端设有的强排装置排出。

(2)主轴承

主轴承为采用专利技术的滚动轴承,该轴承为调心辊子轴承,该轴承承载能力大,摩擦阻力系数小。

(3)主传动装置

用于驱动润磨机筒体转动,其传动形式为:电动机-减速机-小齿轮-大齿轮-筒体。大齿轮与筒体的螺栓联接。

小齿轮为一体锻件。小齿轮和大齿轮的润滑为喷射润滑,并有可拆卸的齿轮罩。

(4)慢传动系统

润磨机设有慢速传动控制系统,主要用于检修润磨机或更换衬板时以低速驱动润磨机筒体。

慢速传动电机为手动按钮操作,单方向运转,慢速传动控制系统与润磨机主电机有联锁控制条件,不允许同时工作,慢速传动控制方式有主机工作和主机检修两种,由电控箱上转换开关选择。

(5)皮带给料装置

本润磨机进料采用皮带给料机强制给料,皮带给料机采用可移动悬臂式结构,具有跑偏安全保护装置、事故报警反馈信号至PLC控制装置,并有互锁功能和给料均匀、调节给料速度及给料量的功能,要求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上,皮带耐磨性能好,不粘料。

(6)喷射润滑装置

大小齿轮的润滑为一套开式齿轮喷射润滑装置。

(7)电气控制系统与仪控系统

本磨机电控部分专门为φ3.5×6.2m润磨机而设计,该电控系统实现了高低压润滑、喷射润滑、慢速传动、皮带输料部分的集中控制; 电控柜中采用了PLC可编程控系统使其对机械设备操作方便,控制灵活; 电控柜门上的声光电控元件仪表显示了机械各部分的工作状态,,并能做出声光预警及故障自动停机,柜门上的操作按钮可以控制各部分机械设备的启动和停止; 远、近程及手、自动由柜门上的选择开关自由选择。

仪控;对润滑系统的油压、油温、水温、水压和轴承温度等监测与控制,由PLC编程,实现自动和手动控制。

所有室内盘、箱、柜均采用国际GB3181-82 Y02珍珠色。所有室外(包括厂房内机旁)盘、箱、柜均采用国标GB3181-82 B05海灰色。

2、制造要求

(1)总则

A、原村料、机电配套件的采购,按质量手册要求的程序进行。并出具合格证、炉批号、化学成份报告,证明齐全。

B、对重要零部件,有试棒化学成分报告、抗拉强度、屈服强度试验报告、无损探伤报告、硬度报告、加工检查记录。

C、对要求较高的尺寸、形位等 公差用相应的机床加工以保

证加工精度。

D、在制造厂进行总体组装及空负荷试车、试压,空负荷试车连续运转时间不低于四小时。

(2)磨机筒体

A、筒体焊接采用焊条(丝)抗拉强度不低于42kgf/mm2,焊缝不过钉孔。

B、纵向焊缝相互错开60°,双面坡口焊接。

C、两端法兰的止口内定位端面的不平行度不大于0.35mm。

D、筒体椭圆度及弯曲度不得大于4mm。

E、除法兰铰孔外,其余各钉孔对其公称位置在任何方向偏移均不得大于1mm。

F、筒体所有焊缝进行超声波控伤检查。

G、筒体全部实行自动焊接,焊缝100%超声波探伤检查,检验等级B级、评定等级II级。

H、焊后作消除应力处理。

I、润磨机联接中空轴的两端止口在车床一次装卡完成加工,同轴度小于0.2mm。

J、中空轴粗加工后进行超声波探伤。

K、筒体工作长度:6200mm。

L、筒体内径:φ3500mm。

M、筒体材质不低于Q235A,法兰材质不低于ZG270-500,盲板,蓖板材质ZGMn13Cr2

(3)传动部分

A、大、小齿轮啮合侧隙△:1.4≤△≤2.18mm。

B、大小齿轮啮合接触斑点沿齿长方向:≥50%,齿高方向:≥40%,且趋于齿侧面的中部。

C、齿圈的径向跳动每米节径不超过0.25mm,齿圈的端面圆跳动每米节径不超过0.35mm。

D、齿圈端面与筒体法兰应贴合紧密,如有间隙不大于0.15mm。拼合齿圈的对接处的间隙不大于0.1mm,齿节距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其极限偏差为±0.005模数。

E、对齿轮加工件,检测齿形精度、齿面硬度、渗层深度、装配后的中心距、接触精度、齿侧隙等并有详细检查记录。

F、大齿轮材质:ZG40Cr。

G、小齿轮材质:锻件40Cr,调质HB=227-269,表面淬火HRC45-50,淬硬层深度不小于1.5mm。

H、毛坯铸造后进行退火去应力处理,出示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合格证。

I、粗加工后进行无损探伤,符合《铸钢件》JB/T5000.6-98要求;补焊应符合JB/T5000.7-98之有关标准。

J、在制造厂与筒体进行定位预装配并作好定位安装标记。

(4)皮带给料装置

A、料流通畅,给料能力大于90t/h。

B、工作可靠,寿命长,检修维护方便。

C、电机功率为5.5KW。

三、验收与涂装

1、验收

(1)乙方产品(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件、成品等检验与试验的对象)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是通过标记、规定的印章、标签、标牌、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指定放置地点来表明产品检验和试验结果合格与否。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实行质检人员全程跟踪、对各道工序严格把关,以确保最终产成品的质量达标。乙方产品均经检验和试车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才能装运出厂。

(2)乙方合同生效10日内,向甲方提供生产工序进度表, 由甲方确定监造控制点,乙方提前5日通知甲方监造,质量合格后应有甲方监造人签字认可,甲方的签字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3)设备运行时各部位的轴承温升不超过35℃且最高温度不超过70℃。

2、涂装

严格按照涂装通用技术要求JB/T5000.12-1998设备涂装统一标准要求,编制产品的涂装工艺,保证涂装质量,设备颜色由甲方最后确定。

四、技术资料交付、联络

1、技术资料交付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必须分别向甲方与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同时提供设备总装蓝图,基础蓝图;电气控制原理图、喷射装置原理图、低压润滑站原理图及基础安装图;电控装置外形尺寸和安装图等电子版图、所有需进入PLC的仪表检测点;水、电、气外部联接图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所供蓝图内容一致,蓝图盖章有效。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月(30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的详细性能规格,各机械部件的组成部分,安装使用说明,使用、维护、检修规程,润滑油脂的型号及消耗量。设备的供货范围及详细数量、规格、电机一览表及高压电机参数,对设备冷却

水的水质要求、耗水量及用水点等。

(3)乙方同甲方和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络方式为航空邮递、特快专递、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乙方和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形成的有关变更或对本协议的修改须经过甲方认可。

2、设计联络

2.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详细技术参数进行制造。

2.2如果甲方进行设计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新的设计进行设备制造。

2.3如果在乙方制造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参数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做出决定。

2.4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宜,采用的联络方式:快件书面形式、电话或E-mail的形式。

2.5设备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主要零部件的化学分析报告、探伤报告、加工检验报告、热处理工艺及参数。

五、技术服务

1、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参数按提供合格的产品,并在现场安装时提供技术指导及负荷试车服务,直至正常生产,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对设备进行跟踪服务。

2、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

3、质保期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问题,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甲方承担。

4、设备到货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至热负荷试车达到生产要求,其他安装附材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支付吊装费用。

六、其他事宜

1、设备的包装、运输等事宜见本附件所关联的商务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技术协议作为商务合同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技术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唐山唐冶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i2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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