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更新时间:2023-05-29 05:04: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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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方案(试行)

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保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中央电大有关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结合我省的具体省情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方案(试行)。

一、本专业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总体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本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114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达到21学分。

1.测量实习:2学分

2.生产实习:3学分

3.水利资源调研实习:3学分

4.课程设计:3学分

5.毕业设计:10学分

本专业有3个培养方向,即水工方向、水动方向、农水方向。各试点教学班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出本教学班具体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做到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与培养方向一致。

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

(一)测量实习

1.测量实习应按照中央电大的测量实习教学大纲认真完成。要求测绘200m×200m的1:500地形图一幅。测量实习的最后成果除了教学大纲要求上交的小组和个人资料外,还应结合个人实习情况,写出实习报告,根据实习报告的内容及实习中的表现,并通过考查,由指导教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对于在职学生,如有自己测绘的地形图或独立完成的单位工程施工放样,撰写一份施测报告,再加上主管单位或相应技术部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或责任教师审定合格后,即可获得“测量实习”的学分。

(二)生产实习

1.生产实习最好安排在专业课学习之前,按照中央电大的生产实习大纲认真完成。要求实习前,由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并结合工地实际,制定“生产实习指示书”。生产实习的最后成果是按照“生产实习指示书”的要求,结合个人实习情况,写出实习报告。根据实习报告的内容及本人实习的表现,通过考察由指导教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对于在职学生,可根据本职工作情况撰写一份生产实习报告,再加上主管单位或相应技术部门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由主管教学的教师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生产实习”学分。

(三)水利资源调研实习(即水利资源调查报告)

1.水资源调研实习是结合《水资源管理》课程教学的内容而进行的,水资源调查报告应按照中央电大的“水资源调研实习大纲”认真完成。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及选题编写出实习指导书。实习成绩实行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调研提纲、调研记录及调研资料的完整程度、调研报告三个方面,由指导教师综合评定。建议调研提纲、调研记录及调研资料、调研报告三部分在成绩评定中所占权重分别为10%,30%,60%。

2.对于在职学生,可提供本人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一个行政区域(县或市),或一个自然地理单元(一个水系或一个小流域)的“水资源调研报告”,再加上主管单位或相应技术部门的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由主管教学的教师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水资源调研实习”的学分。

(四)课程设计

1.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本专业有四门主干专业课程安排了课程设计实践环节,即《水工建筑物》、《水轮机、水泵及辅助设备》、《水利工程施工》、《灌溉与排水》。各试点教学班应根据学生的专业培养方向至少选择完成二门课程的课程设计。其中《水工方向》的必须完成《水工建筑物》的课程设计;《水动方向》的必须完成《水轮机、水泵及辅助设备》的课程设计;《农水方向》的必须完成《灌溉与排水》课程设计。

2.课程设计要按照中央电大的课程设计大纲认真完成。由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级职称以上)或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担任课程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根据设计选题编制课程设计指导书,指导书包括设计基本资料,设计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步骤和方法,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的表现及课程设计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做,否则不能获得课程设计学分。

3.在职学生也必须按照课程设计大纲完成规定的课程设计。

(五)毕业设计

1.学生必须完本专业的毕业设计。各试点教学班应根据学生的培养方向,确定毕业设计方向,选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是10----12人),按照中央电大的毕业设计大纲认真完城。

2.对于在职学生,如有自己独立或主要完成的满足教学要求的生产成果,可以根据毕业设计大纲要求撰写一份技术说明书,将生产成果和技术说明书作为毕业设计成果,通过答辩可获得毕业设计学分。

3.毕业答辩

1)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经指导教师评阅,给出评语和成绩,方准许进行毕业设计答辩。

2)答辩分设计情况介绍(10分钟),基本问题(5分钟)和与设计相关的问题(15分钟)答辩

3)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5-7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市级电大报送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审批备案。

4)毕业设计的成绩由平时设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设计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不及格者随下届补做。

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

一)各试点班要结合本试点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计划,由市级电大审批后,报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备案。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认定程序

1.各试点班每完成一项实践教学环节后,应及时填写该项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登记表(一式四份),由市电大审查后,报省电大教学处和水利水电学科组复审,经复审通过加盖教学处公章后确认。未经省电大教学处复审的成绩不予认可。

2.复审的送审材料

a)市级电大审查后的成绩登记表

b)相关的原始材料,送复审的原始材料的数量占试点班人数的20%左右,其中包括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各级别的材料。

c)在职学生的生产成果和技术说明书,凡是要计算学分的,必须送审。

三)毕业设计管理

1.毕业设计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时间10周。各试点教学班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至少有一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毕业设计指导的工作计划,选聘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确定毕业设计课题,编制毕业设计任务书。

2.各试点教学班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组成,指导教师名单和答辩委员会组成,毕业设计课题和任务书,由市级电大审查合格后,报送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审批、备案。

3.各试点教学班应将毕业答辩时间提前一个月报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将组织有关专家、教师和学科组成员参与部分教学班的毕业答辩。

4.毕业设计成绩的认定按上述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认定程序进行,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将组织市电大和学科组成员对各试点教学班的毕业设计进行抽查验收。

四、检查和交流

1、各试点教学班应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总结材料报学科组,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将不定期的组织开展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

2、各试点教学班应按开放教育试点管理要求,做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每学年将组织开展教学档案的检查交流活动。

3、各试点教学班领导应重视和加强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管理,做好随时接受中央电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ep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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