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行为规范对罪犯矫正工作的作用

更新时间:2023-08-27 23:2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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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行为规范对罪犯矫正工作的作用

摘要:为了能够提高罪犯矫正工作的有效性,深入地研究了罪犯行为规范在罪犯矫正工作的作用。首先,分析了罪犯行为规范的主要特点;接着,罪犯行为规范执行过程中对罪犯矫正工作的要求;最后,讨论了罪犯行为规范在罪犯矫正工作的应用策略。 关键词:罪犯行为规范;罪犯矫正;作用

罪犯行为规范是罪犯矫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监狱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依据罪犯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地履行监狱的职责,提高罪犯矫正的质量。犯罪行为规范可以贯彻罪犯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的和工作要求,进而能够使罪犯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罪犯行为规范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是监狱罪犯矫正工作提高水平的必经之路。我国监狱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关注对罪犯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应该依据传统罪犯矫正工作的经验,从制度建设、指导思想以及工作实践的角度制定出罪犯矫正工作罪犯行为规范,不断丰富罪犯行为规范的内容。

1 罪犯行为规范的主要特点

(1)罪犯行为规范强调惩罚和改造相结合,对罪犯行为进行矫正。罪犯行为规范应该坚持监狱的工作方针,通过对罪犯矫正工作的贯彻,能够把罪犯改造为遵守法律的公民,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能够体现监狱“矫正罪犯”懂得工作目标。

(2)罪犯行为规范可以充分地体现罪犯矫正的新要求,罪犯行为规范将多年在罪犯矫正过程中所积累的好经验、好方法进行归纳和总结,不仅能够适应新时期罪犯矫正工作的要求,而且能够对罪犯矫正工作提出一些新要求。比如,不断地探索罪犯矫正的新方法、新手段,充分地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在罪犯矫正工作中的促进作用,并且探索罪犯矫正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等,体现时代的潮流。

(3)明确罪犯矫正的量化指标,提出相应的罪犯矫正量化标准,从而增强罪犯矫正在改造罪犯过程中的关键作用,比如,罪犯在服刑完毕后,能够保证遵纪守法的人员比例;文盲罪犯具有小学以上文化水平的比例;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普及率;罪犯获得职业证书的比例;顽固罪犯的转化率等,都在罪犯行为标准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而有利于罪犯矫正工作的顺利执行。

(4)罪犯行为规范为罪犯矫正工作提供了保证。罪犯行为规范规定了罪犯矫正工作的核心,规定了矫正工作的组织策略,能够将罪犯矫正工作落到实处,从而能够提高监狱罪犯改造的质量。罪犯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地确保罪犯矫正工作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2 罪犯行为规范执行过程中对罪犯矫正工作的要求

(1)在开展罪犯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罪犯行为规范执行,不断地提高对罪犯行为规范的认识,加强对罪犯矫正工作的领导。在监狱从事罪犯矫正的人民警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充分地认识罪犯行为规范的意义所在,努力将规范的指导思想贯彻到罪犯矫正的工作中来,不断提高罪犯矫正的质量。

(2)监狱应该组织广大监狱人民警察认识学习罪犯行为规范,深刻领会规范的深刻含义,提高人民警察的业务能力,不断地增强人民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监狱应该积极地探索,不断地完善罪犯行为规范,在符合罪犯矫正工作的大原则下,结合在罪犯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地修正罪犯行为规范。

(4)监狱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切实落实罪犯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明确罪犯矫正工作的目标要求,积极地采取一切措施,不断地加强罪犯矫正工作的各项任务,脚踏实地地推动罪犯矫正工作的不断进步。

3 罪犯行为规范在罪犯矫正工作的应用策略

(1)罪犯行为规范应该关注罪犯分类科学化和处遇个别化问题

分类和处遇是限制罪犯矫正工作水平非常关键的因素。罪犯分类科学化和处遇个别化是目前监狱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提高罪犯矫正水平质量的前提。因此,罪犯行为规范应该关注罪犯分类,使监狱从罪犯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把罪犯划分为若干个种类,完善罪犯矫正目标以及处遇措施,从使罪犯矫正工作成为社会守法公民的一种活动。同样,罪犯行为规范还应该关注罪犯处遇,这样才能使罪犯重新回到社会,行为规范中应该针对不同的罪犯人格以及需求设置对应的处置手段。罪犯行为规范对于罪犯分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从而导致我国监狱的分类非常混乱;罪犯行为规范在进行罪犯分类时没有专业和技术支持,罪犯分类没有较高的科学性;罪犯行为规范中没有相应的操作规范,分类比较简单粗放;罪犯行为规范中的罪犯分别没有较好的动态调整,通过分类促进矫正的目的难以实现。罪犯行为规范在罪犯处遇方面存在以下一些弊端,首先,罪犯处遇手段比较单一,激励幅度非常狭小;其次,罪犯处遇没有统一的形式,各地形式各有不同;然后,罪犯处遇级差设置过于简化,缺乏较强的激励水平;最后,晋级迟缓,罪犯处遇的激励效果不够明显。

随着我国监狱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体现罪犯矫正过程中的罪犯分类和处遇模式,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在构建相应规范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根据法律法规形式规范罪犯分类和处遇的标准、内容和程序。比如,确定统一的分类工具,制定统一的处遇考核标准等。其次,关注行刑效益。比如,给予罪犯的待遇不能脱离社会公众的生活水平,不能为监管安全而将罪犯过度分类等。然后,不仅应该加强技术应用,确保罪犯分类和处遇的有效性,而且有有利罪犯矫正的实际操作。另外,应该有利于在罪犯中建立竞争以及自律机制,促进罪犯自觉、主动改造。接下来,罪犯分类和处遇应该采取动态化的管理,充分地肯定罪犯的矫正效果,提高罪犯遵纪守法的意识。最后,关注宽严并用,不仅应该严格管理,体现惩罚效应,而且应该充分尊重罪犯人权,使经过矫正后的罪犯能够看到前途和希望。

(2)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体现罪犯矫正质量评估的效果

质量评估是现代社会所有行业能够实现科学以及有效管理,不断改善罪犯矫正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想改善罪犯矫正水平,一个首要的问题是怎样有效地评价罪犯矫正的效果,一直以来,罪犯行为规范对罪犯矫正质量评估的关键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尤其匮乏一些相关的工作要求、制度和机制建设。最近一段时间,伴随着监狱工作重点的转变以及监狱工作科学化的进程,罪犯矫正工作质量评估问题越来越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展开大量有效地研究和探索。

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考虑到罪犯矫正水平评估是对罪犯个体改造程度和达到“守法公民”状态程度的测量与评价。评估一定要建立相应的标准,也就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另外,应该有工具,也就是建立可以数量化而且有利于操作的评估方案。比如,对罪犯人格状况的评估,是罪犯矫正水平评估的关键因素。很多心理学者依据不一样的人格理论,利用各自的评估标准和手段。

(3)罪犯行为规范应该充分地考虑罪犯个案矫正情况

从罪犯矫正实际情况出发,对罪犯采用个案矫正将是监狱矫正活动的一项基础的手段,也是目前国外很多监狱十分关注并且非常成熟的矫正技术。我国监狱长期以来非常关注对罪犯的个别矫正,关注针对不同类别罪犯所使用矫正工作的差异,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罪犯矫正经验,但是在罪犯行为规范的制定上,还有很多欠缺,比附,教育方案的制定、多学科技术的运用,教育效果的评价,都不够科学化和专业化,还没有达到能够反映现代监狱品格的个案矫正技术。

个案矫正技术的理论依据是刑事个别化,监狱按照罪犯犯罪原由的差别,利用有针对的矫正手段,从而能够达到罪犯矫正的目的。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体现罪犯个案矫正的相关内容,从而使罪犯矫正工作能够灵活运用各种矫正技术。

(4)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关注罪犯心理矫治

罪犯心理矫治在应该成功地应用与许多国家的监狱中,并且结合很多心理学理论展开大量的有益的矫正工作。今年来,我国监狱矫正制度不断完善,罪犯矫正的工作理念也不断深化,罪犯心理矫治技术已经成为了罪犯矫正技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获得了不断地进步,因此,在罪犯行为规范中应该结合罪犯心理矫正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从而能够促进监狱罪犯矫正技术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张分田.应当严禁以行政手段推动“少儿读经”[J].历史教学,2010,(1).

[2] 宋行.罪犯矫正技术及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监狱学刊,2008,(2).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lei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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