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课件整理
更新时间:2023-10-16 23:5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婚姻家庭法
概论
一、概念及属性 (一)概念
1.婚姻:为一定社会制度所承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其后果是形成配偶关系。 (婚姻的概念广泛用于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中,但法律上的概念有其自己独特的内涵) 内涵:
1.自然层面:两性(异性)之间的结合
2.社会层面: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承认(政治,宗教,风俗,习惯等) ※不同的社会(包括时间和空间两方面)中婚姻的内容是不一样的 3.法律层面:形成夫妻(配偶)身份,产生相应权利义务 ※不同社会中权利义务的内容也不同 性质:不同社会对婚姻的性质看法不一 ※契约说:
相对于包办婚姻,契约说中的婚姻自由是一个巨大进步
但与一般的民事契约不同的是,契约的内容大部分由法律规定,而并非由当事人约定
2.家庭: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核心是婚姻 (1) 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
我国现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共同经济:共同生活、居住,共同财产,共同消费 家庭职能:家庭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单位,负有自己独特的职能
(1)经济职能:包括生产和消费(2)生育职能:人口再生产(3)教育职能(4)扶养职能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属性
1.自然属性:基于两性结合、种的繁衍,形成亲属团体 与其他社会关系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
法律在规范婚姻家庭关系时必须考虑自然因素(如婚龄、禁婚亲等) 2.社会属性(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关系根本上是一种社会关系
婚姻家庭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的各种因素(政治、经济、法律、宗教等) 二、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制度: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并以行为规范的形式对其予以确认和保护
该种婚姻家庭制度由当时的各种社会因素所决定,同时又必须考虑自然因素 1.与经济基础
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归根结底,由生产力决定 2.上层建筑各部门
(1)政治、法律:直接影响 (2)宗教:某些地区,影响颇大 (3)道德、风俗习惯
(二)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1、群婚制:多男对多女,但有所排斥或限制 (1)血缘群婚:排斥不同辈分的通婚
(2)亚血缘群婚:排斥同辈分旁系血亲的通婚(由近至远)
2、对偶婚制:主夫与主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但同时又可和其他异性发生关系
对偶婚制是群婚制向个体婚制发展的过渡阶段(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发展) 其出现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
(三)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一妻一夫制) 1.确立
时间: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发展中 原因: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结果
(1)个体劳动:家庭成为主要的生产单位(2)男权政治建立(3)保证父系血统 2.发展
形式上的一夫一妻(多妾) 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 实质上的一夫一妻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观念的变化,目前在婚姻家庭领域内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婚姻家庭法的性质与变革
一、婚姻家庭法(婚姻法,亲属法等)
(一)概念:规定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特征:1.调整对象的普遍性 2.调整对象的身份性 3.内容的伦理性 4.规定的强制性
(二)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1.概念:由法律所决定的婚姻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要素:(1)主体:由相应的关系决定
(2)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和财产两方面 (3)客体:利益、行
为、物
(三)法律渊源
1.宪法 2.法律(2001年《婚姻法》是基本法)
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如: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4.地方性法规(不同地方生育第二胎的条件不一)、自治地区规定 5.司法解释 6.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惯例 (四)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与宪法:宪法是母法 2.与民法通则:婚姻法属民法部门,适用民法通则的一般规定
3.与行政法:某些领域由行政法调整4.与刑法:某些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是犯罪由刑法调整 (五)效力:
1.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2)失效时间 (3)溯及力 2.空间效力:取决于法律性质和立法机关的地位 3.对人 二、立法沿革
(一)中国古代(主要是封建社会) 诸法合一,以刑为主
1.包办和买卖婚姻,男女没有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多妾 3.夫权统治,男尊女卑(夫为妻纲) 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父为子纲) 5.男子有休妻的离婚特权
(二)半殖民半封建社会
清末修律:既仿效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同时又保留了大量封建法律内容 北洋政府时期
国民政府时期:《民法亲属编》,1985年在台湾修改后沿用至今 (三)建国前革命根据地
结合当时的妇女解放运动,对旧的婚姻家庭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 区域性立法为主
(四)建国后 1950年 1980年 2001年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一、婚姻自由
(一)含义:在法定范围内,当事人依照自己意志决定婚姻状况的权利,不受强制和非法干涉
※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二)内容
1.结婚自由:结不结婚,和谁结婚的自由,还包括再婚自由
2.离婚自由 这二者中,结婚自由是主要内容,离婚自由是必要补充 (三)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表现
1.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包办婚姻在中国有深厚的社会基础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性质?无效还是可撤销?
2.借婚姻索取财物:索要财物(彩礼)作为结婚条件
此种行为在我国也很普遍 但不同于买卖婚姻的是,当事人一般是自愿的 (3)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如子女干涉丧偶父母再婚,公婆干涉丧偶儿媳再婚,都很常见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一般可通过有关部门的批评教育解决,但采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则有可能构成犯罪(告诉才处理)
二、一夫一妻
(一)含义: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及其以上的配偶(包括形式和实质) (二)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表现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1)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已存在有效的婚姻
※如果该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 ※该婚姻虽然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但尚未修正前结婚的,是否构成? ※事实婚姻当事人又结婚的,是否构成? (2)又与他人结婚
a.法律重婚:办理结婚登记,现实中不易实现 b.事实重婚: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同时与两个(以上)异性结婚的呢? 有重婚行为的,重婚关系无效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是犯罪(可自诉,可公诉)
刑法:有配偶再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又称姘居或者非法同居
表现:不以夫妻名义(周围群众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比较非法同居与重婚、通奸的区别
※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行为,如婚外恋,婚外性行为等由道德来加以调整 三、男女平等
(一)含义:任何公民不分性别在婚姻家庭各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 (二)内容:1.男女在缔结婚姻和组成家庭的条件完全平等
2.婚姻关系:夫妻平等3.家庭关系:子女平等
※男女平等的内容
1.政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文化教育权利:如入学3.劳动权利:如同工同酬
4.财产权利5.人身权利:如姓名权6.婚姻家庭权利
※由于我国历史传统及现实条件,目前尚无法做到男女完全平等。
正在阅读:
婚姻家庭法课件整理10-16
自考财务管理计算题09-19
九年级化学上册绪言化学使世界变得更加绚丽多彩教案2803-14
中国检验试剂行业市场前景分析预测年度报告(目录) - 图文05-17
201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05-24
情书大全写给女友50字02-19
人教新目标八年级英语上册导学案Unit 5 第2课时03-11
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方案04-23
- 多层物业服务方案
- (审判实务)习惯法与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解决问题(孙 潋)
- 人教版新课标六年级下册语文全册教案
- 词语打卡
- photoshop实习报告
- 钢结构设计原理综合测试2
- 2014年期末练习题
- 高中数学中的逆向思维解题方法探讨
- 名师原创 全国通用2014-2015学年高二寒假作业 政治(一)Word版
- 北航《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与加固》在线作业三
- XX县卫生监督所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小学四年级观察作文经典评语
- 浅谈110KV变电站电气一次设计-程泉焱(1)
- 安全员考试题库
-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运维管理规定(试行)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稿征求意见提纲
- 教学秘书面试技巧
- 钢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水利工程概论论文
- 09届九年级数学第四次模拟试卷
- 婚姻家庭
- 课件
- 整理
- 高一 受力分析 例题讲解
- 用AD5933做的阻抗测量仪设计--带完整程序资料
- 华政知识产权历年试题 doc
- 初中英语阅读课思维型问题设计探究-精品文档
- 2014年高中历史试讲教案《开辟新航路》
- 2016整形外科试题及答案
- 气焊气割讲义
- 彭州市人民医院院食堂方案 - 图文
- 关于内部招待的管理规定 - 图文
- 高级技师理论复习题 - 图文
- 2017年继续教育企业类考试答案
- 七年级语文记叙文阅读专项练习 - 图文
- 最新2018广告学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优秀word范文(2页)
- 06工科高等数学下试题A
- 2016电大建设监理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 自强社社长工作总结报告
- 论文
- 网络文学的发展
- 新手如何写好开发信?(外贸必看)
- 材料结构分析思考题